海军陆战队士官手册-第十二章 人事管理
海军陆战队士官手册-第九章 制服 着装和徽章

海军陆战队士官手册肯尼思·W·埃斯蒂斯中校(退役)第四版海军陆战队士官手册肯尼思·W·埃斯蒂斯著查尔斯·C·克鲁拉克前言美国海军学会出版社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版权所有者:美国海军学会,1996©版权所有。
无版权所有者的书面许可,此书任何部分不得复制。
第四次印刷修订至2000年3月。
ISBN: 1-55750-238-2在美国以无酸纸印刷。
03 02 01 00 987654此书献给那些勇敢而专业的海军陆战队士官——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一但成为一名海军陆战队队员,终生将是海军陆战队队员…”目录前言 (ix)序 (x)第一章海军陆战队士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海军陆战队...............................................................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军事职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领导...........................................................................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传统、旗帜、勋章和历史.......................................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军事基地和机构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海军陆战队后备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军队士官管理制度

军队士官管理制度一、军队士官的定义和地位士官是军队中负责管理、指挥和执行任务的专业军人。
军队士官承担着训练、指导、管理和带兵等重要职责,是军队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士官从军事专业技能、军事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军队的中坚力量。
在军队组织中,士官地位尊崇,承担着军事训练、管理和指挥等工作。
二、军队士官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军队士官可以分为军事技术士官、管理士官和后勤士官等。
军事技术士官主要负责军事技术训练、军事专业技能培训等;管理士官主要负责军队管理和组织、部队指挥以及信息管理等;后勤士官主要负责军队后勤保障和物资管理、装备维护等。
三、军队士官的选拔和培养军队士官的选拔和培养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环节。
军队士官的选拔要求综合素质高,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军事专业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
对于士官的选拔,一般采用竞争选拔和考核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优秀人才。
军队士官的培养是通过军事学校、军事训练基地等方式进行,培养学员掌握军事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军事管理和指挥能力。
四、军队士官的管理士官管理制度是军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士官的管理要遵循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士官能够正确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提高军事素质和军事技能。
在管理士官的过程中,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激励,保证士官能够充分发挥个人优势,为军队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军队士官的职责和权利军队士官的职责是负责军事训练、管理和指挥,熟练掌握军事专业知识和技能,保障军队的组织管理和部队指挥。
士官的职责是为了保障部队的正常运转和执行任务。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士官有权利得到上级指挥官的支持和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军队士官的奖励和惩罚对于军队士官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要及时给予奖励和激励。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等,以激发士官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对于士官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要进行严格的惩罚和处理,维护军队的纪律和形象。
七、军队士官的退役安置士官的退役安置是军队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全文)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2012年8月30日政干〔2012〕270号)经中央军委批准,现发布《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加强文职人员管理,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职人员管理,应当贯彻党管人才、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各级党委对文职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所属机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第四条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履行文职人员管理职责:(一)司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编制、训练、行政管理、安全管理工作;(二)政治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聘用、培养、考核、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奖惩、子女入托入学、抚恤、档案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三)后勤(联勤)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的工资、服装、住房、卫生医疗、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四)装备机关主要负责文职人员履行职责以及训练等所需的有关装备、器材保障工作。
未编设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或者装备机关的,由履行相应职能的机关、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负责文职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岗位等级第五条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六条文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所在单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结构比例。
文职人员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不同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一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岗位不设结构比例。
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人事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人事管理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1-12-30【效力属性】有效【正文】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人事管理办法第 1 条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本会) 为适应辅导业务特性及人事管理工作需要,特订定本会人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
第 2 条本会暨各附属事业机构 (以下简称各机构) 之人事管理,除依有关法规办理外,悉依本办法办理之。
第 3 条新设或接办之机构应拟订组织规程,报行政院核定后实施。
第 4 条本会各机构业务类型相同者,订定通用编制,如规模大小或业务繁简不同时,得以等级区分之。
第 5 条各机关设有附属机构者,其编制得订入本机构之编制内。
第 6 条本会暨各机构职员,按业务需要,以其品德、学识、才能、经验、体格与拟任职务相当,而具有法定资格者遴用之,如系正副首长或主管职务,并须注意其领导能力。
第 7 条各机构职员分为左列三类:一正副首长。
三配合遂行主要任务之行政人员:包括秘书、总务、核稿、研考、法制、新闻、公共关系、文书、档案、收发、会计、统计、人事等人员。
第 8 条各机构正副首长,按事业性质遴选适当人员充任,正副首长中,至少应有一人为退除役官兵,但其职务均属技术性而退除役官兵无适当人选时,不在此限。
第 9 条本会及各机构职员之遴用,依左列规定:一本会及各机构进用人员,得先就退除役官兵及其配偶或子女遴选之。
二各类人员之遴用,以依法考试及格人员为优先。
第 10 条曾任本会暨各机构职员于辞职后,除因业务需要之技术人员外,一年内不得遴用。
第 11 条本会暨各机构职员除简任 (派) 职务及经本会核准之技术人员外,均须实施专长测验。
第 12 条各机构职员之遴用,除由本会派用者外,其由各机构建议者,应就安置通报内人员优先遴选,并以职员遴用建议表 (格式如附件一) ,连同有关附件陈报本会核办。
第 13 条本会暨各机构职员之送审,应检具送 (复) 审书 (格式如附件二、三) 及有关表件,各机构荐任 (派) 以上人员报由本会核转,其委任 (派) 人员迳报铨叙部,未设人事机构者,其职员送审一律报会核转。
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篇一:20xx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军官职业化对军人福利待遇的影响20xx年军队改革最新消息:军官职业化对军人福利待遇的影响专家解读军官职业化对军人福利待遇的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提出,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
健全完善与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相适应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
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国防大学军队建设研究所教授于巧华大校指出,军官职业化是军队发展的重要趋势,其核心是专业化、事业化。
从军队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明确军官的职业分类、工作设计、岗位标准、资质认证、考核评估等,提升军官的专业化素质,是提升军队作战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深度解读军官职业化的目的是让军官能够长期服役,因此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吸引军官长期服役。
改革军转改革军官工资福利制度和退役保障制度是其重要一环。
不断建立并完善与军官职业化相符合的工资福利制度,形成科学的增资和保障机制,创造军官成长的优良环境,并吸引社会优秀人才从事军官职业。
这是实现军官职业化的必要手段。
实现军官职业化要不断推进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法制化。
当前我国军队工资福利存在,工资福利效能低下、激励作用不明显、调整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实现官职业化,要不断建立健全军人工资福利待遇法规,保障军官权益。
要不断优化军人工资结构,使军人工资结构与军人的生活需求构成、军人的劳动贡献、军人工资的功能构成相一致。
要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合理增加福利项目及合理的晋升幅度等来完善军人工资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的增长和合理的晋升资源能够极大调动和增强军人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对提高军人工作效率有重要作用。
实现军官职业化要促使军人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深化改革,实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

【法规名称】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4-01-28【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第 1 条本细则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条例 (以下简称本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条例第一条第一项所定现役中将以下军官、士官,指现正在营志愿服役之军官、士官。
大专毕业学生考选为预备军官、预备士官或由常备兵选训之预备士官,均不办理考绩,于退伍时综合办理一次考核。
前项预备军官、预备士官,于服役期满继续留营服役,自核准支领志愿服役待遇之日起,依本条例规定办理考绩。
第 3 条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定连续任职已达六个月,指同一考绩年度内,连续任职至年终达六个月或依法办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职、免职、撤职、休职、留职停薪或死亡前,连续任职达六个月者。
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所定办理另予考绩,于年终办理之。
但依法办理退伍、除役、解除召集、停职、免职、撤职、休职、留职停薪或死亡者,应随时办理之。
另予考绩之考绩项目、考绩绩等、奖金标准、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绩表及陆海空军军官士官考核评鉴表等,均适用年终考绩之规定。
本条例第二条第二项所定因故未服勤逾六个月,不予办理考绩,指考绩年度内,因下列情形未服勤逾六个月:一、初任或叙任军官、士官者。
二、级职未经核定者。
三、调疗养者。
四、事假、病假累计逾六个月者。
五、其他情形者。
前项第一款由士官初任或叙任军官者,在同一考绩年度之服勤时间应合并计算。
但以志愿役服勤时间为限。
第三项第四款有关事假、病假合计之日数,应扣除请家庭照顾假及生理假之日数。
第 4 条本条例第三条所定初考、覆考、审核之三级考评,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依受考官组织系统,由其所隶属单位之各级直属长官担任初考官、覆考官及审核官。
二、覆考官及审核官办理考评时,应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评鉴委员会,以评鉴方式提供考评参考。
三、受考官所隶属单位直属长官仅有一级时,覆考及审核之考评不组成评鉴委员会,由其直属长官迳行考评。
军士长管理制度

军士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军士长管理,提高士官素质,规范军士长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军士长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军队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军士长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纪律严明原则,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军士长队伍素质。
第二章军士长选拔与任命第四条军士长选拔应根据军官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士官可参加选拔,选拔方式包括考试、考核等。
第五条军士长任命应严格按照程序,提出任命报告,经相应机构批准后予以任命。
第六条军士长应具备一定的战斗力、指挥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军士长权限第七条军士长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下达命令,指挥作战;(二)组织军事训练,提高作战能力;(三)管理军队,保障军队纪律;(四)参与军队事务决策。
第八条军士长应当严格遵循上级指挥的命令和指示,服从上级管理。
第四章军士长责任第九条军士长应当保证部队的作战能力和战斗力,确保日常训练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军士长应当保护士兵的生命安全,保障士兵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军士长应当对部队的管理负责,保证约束力。
第十二条军士长应当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擅自调动部队,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军士长纪律第十三条军士长应严格遵守军纪国法,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四条军士长应严格执行上级命令,不得擅自决定军事行动。
第十五条军士长应加强部队内部管理,确保军队纪律。
第十六条军士长应当正确处理部队内部关系,保证军队团结。
第六章军士长奖惩第十七条军士长应当对部队内部表现良好的士兵进行奖励,提高士兵的士气。
第十八条军士长对部队内部违纪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军队纪律。
第十九条军士长应当依法履行对部队的管理责任,不得滥用职权。
第二十条军士长应当依法正确执行军事训练,不得滥用军事训练权利。
第七章军士长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军士长管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二条军士长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士兵和其他人员的监督与检查,保证管理工作的公正。
文档1

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第一条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之任官,依本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军官士官之官等、官阶如左:一、将官:(一)一级上将。
(二)二级上将。
(三)中将。
(四)少将。
二、校官:(一)上校。
(二)中校。
(三)少校。
三、尉官:(一)上尉。
(二)中尉。
(三)少尉。
四、士官:(一)一等士官长。
(二)二等士官长。
(三)三等士官长。
(四)上士。
(五)中士。
(六)下士。
军官、士官之官等、官阶与公务人员职等对照如附表一;俸表如附表二。
军官、士官之官科由国防部定之。
第三条军官、士官任官之区分如左:一、初任:指初次任官确定军官、士官之身分而言。
二、晋任:指晋任上阶官阶而言。
三、转任:指此一军种或官科转入他军种或官科而言。
四、叙任:指依其拟任职务,核其学、经历,任以相当之官阶而言。
第四条军官之初任,自少尉始,以具有左列资格之一者任之:一、陆海空军军官学校基础教育毕业者。
二、经国防部核准在国外受军官基础教育毕业回国服役者。
三、曾受预备军官教育期满合格者。
第五条士官之初任,自下士始,以具有左列资格之一者任之:一、陆海空军士官学校或国内外同等士官校、班基础教育毕业者。
二、曾受预备士官教育期满合格者。
三、服现役成绩优良之士兵经甄选训练合格者。
第六条军官、士官各阶晋任必须经过之实职年资,称为停年,除晋任将官之各阶停年,由国防部依官额实际需要另定外,其余各阶停年如左:一、军官:(一)少尉一至二年。
(二)中尉三年。
(三)上尉四年。
(四)少校四年。
(五)中校四年。
二、士官:(一)下士一至二年。
(二)中士二年。
(三)上士三年。
(四)三等士官长三年。
(五)二等士官长三年。
前项各阶停年,战时得依需要,酌予缩短。
第七条军官;士官之晋任,必须逐阶递晋,并应依照左列规定:一、晋任必须考绩合格,停年届满,且有上阶官额者。
二、上尉晋少校、上校晋少将,除合于第一款外,并须于尉官或校官官等内,完成其所要之经历及教育。
三、中将必须建有殊勋,始得晋任二级上将;再建殊勋,始得晋任一级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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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人事管理文书工作可以摧毁任何军事力量。
___刘易斯·B·普勒,1962虽然一些行政官员可能告诉你的内容不尽相同,其实在人事管理方面,没有什么神秘和复杂的。
本条款仅仅涉及那些与你个人密切相关的许多行政资料:你的记录、等级、晋升、延长服役期限、退休、官方信函、和休假等情况。
有关工资、津贴以及公务旅行等相关内容将在第十三章论述。
记录和汇报1201。
你的军事个人正式档案在你的职业生涯里,关于你的信函在陆战队司令部里层层堆积。
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对你不利的事件不能放在你的记录里,但是,无论你赞成与否,在没有海军陆战队司令的授权下,文件一旦收入在你的记录里就不能再被改动。
有关你和你的职业的官方记录的重要性毋庸再强调。
你的记录构成了你服役信誉的基础。
许多年轻的士官,并非出于恶意,只是由于粗心和无知,便在他们的档案上出现了一些污点,从而损害了他们的士官服役信誉,甚至把他们推到了士兵管理委员会的前面。
每一个陆战队员在陆战队总部都有一个军事人员正式档案的缩影胶片,记录着他或她的历史,和从加入海军陆战队或陆战队预备役开始,直到卸任、退休、辞职或者死亡的职业生涯。
这些送到陆战队总部的公文档案和相关的数据资料,在被制成胶片之后就被销毁掉,。
在陆战队总部里这些胶片可作各种公务之用。
在你的正式档案资料里总共有五张卡片:1.S-卡片。
服役核算和常规管理的资料:服役合同和协议,现役规则,和其他用于确立现行和固定时期责任的公文。
2.C-卡片。
褒奖和处罚的材料:立功状况、证书和奖状、奖章和奖品、军事法院的惩罚和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功过材料。
3.P-卡片。
服役资料:称职报告和评介标准附录或附加页。
4.F-卡片。
原始记录资料:这些履历档案来自以前的而现在已陈旧的个人记录,主要指在重新加入陆战队之前而没有存进当前的自动化系统,同时又已被记录中心承认的服役资料。
5.H-卡片.。
健康/牙齿的资料:在他被解雇、退休或死亡时,来自他本人单位的有关健康和牙齿情况的基本档案记录。
注意仅有那些有过服役中断情况的陆战队员才在他们的军事人员正式档案有H-卡片和F-卡片。
为了使资料完备详实,有士官和军官军衔的陆战队人员应该定时复查他们的军事人员正式档案(比方说,每三年)。
例如,在P-卡片应该使称职报告完全涵盖整个服役时期。
而且在C-卡片要将所有奖励及荣誉证书的副本归档。
你可以通过寄挂号信给海军陆战队(代码MMRB-10)的司令官要求得到一个副本;确保你的全名、等级和社会保险数码全部都在里面。
大部分行政部门、后勤部门和图书馆都有胶片缩影阅读器和拷贝器以方便你复查你的军事人员正式档案。
各种的任选委员会都依赖军事人员正式档案。
当你在面临升迁、职位申请程序或者特殊训练计划等情况时的前一年,你应该请求得到一份你的档案副本。
为了改正已经移交到军事人员正式档案里,但内容违反了陆战队规定的记录,陆战队员可以向海军档案更正委员会提出申请。
这特别适合于更正那些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收入进去的反面材料和那些含有错误而先前没有被更正的档案文件。
到海军档案更正委员会的诉状必须由你自己起草,用149号国防部表格,要附带档案文件和证据。
这样的诉状应该在你的基地职业顾问和上司的指导下精心准备的。
诉状不遵循行政系统的工作程序,而是直接邮寄到海军档案更正委员会主席那儿。
1202.你的个人记录过去当陆战队人员转到学校或其他的分配单位时,他们要带着一些文本的履历档案。
现在应用了自动化档案管理系统,你或者你的单位只需保存你的健康和牙齿记录。
这些都是美国海军的官方记录,任何一项都是经过权威医务人员鉴定的。
1203.你的私人档案如果你成为士官或很快将成为士官,可能的话,你应该着手整理一个私人的档案,至少应当包括全部的官方命令、证书、官方信函和所有你的休假和收入报表(参阅第十三章)。
1204.称职报告称职报告为海军陆战队服役评价系统提供定期的文档资料。
该系统提供所有中士及以上级别的陆战队员的业绩、潜力和工作特点的报告、记录和分析。
称职报告表格被正确填写后,它将对指定的时期你履行的主要义务和做出的业绩进行一个基本的记录。
与此相连,这些报告可以辅助各类的任选委员会确定哪个士官最适合于某个特定的职位。
同时,他们也为司令官和参谋人员提供关于你今后理想的任务和职位的一些信息。
这个表格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
A部分包含你的一些数据:报告中涵盖的时间、你的职责、体格检查情况、小型私人武器的证书、和将来职位安排的参考建议。
这就要求你定期的将这部分资料正确的填到你的报告里,并提供给向上汇报的上级。
从B部分到J部分是由你的上级,通常是你的直接领导填写。
这些部分评价你的在职情况、在职业绩, 和对四个种类十三个属性的评价。
任何直接的或附加的注解都将提供客观、清晰、简洁的评述,这或者为评价系统所必需的,或者被对你有充分了解的上级军官认为所必不可少的部分。
你的称职报告显然将会根据你的各位上级的看法,制定出一个你的整个职业生涯里明白无误的运行记录。
它是你私人和职业档案最重要的一个来源。
它值得你认真对待并且在你服役最后的时期要做个回顾。
报告场合。
等级从中士到上校的陆战队人员,在十种场合下都必须准备好称职报告:1更换鉴定官员2. 调任3. 职责更换4. 安排或结束临时职位5. 服役结束6. 级别改变7. 司令官指示8. 每年一次 (现役)9. 每年一次(预备役)10. 预备役训练为了协调晋升委员会的需要,舰队军人每年度将改变级别 (不在现行使命的预备役军人被归入不同的调度):等级常规预备中士 3月 6月参谋军士 12月 6月枪炮军士9月 6月上士, 军士长9月 6月一级军士长, 射击军士长9月 6月鉴定官员。
通常鉴定官员将是在你的指挥系统里你的第一上级(或等级在联邦政府9级或以上的文职官员)。
系统将把鉴定官员的观点作为观察你的业绩的最好切入点,同时把鉴定官员作为对你的日常任务负责情况和任务标准执行情况担负首要责任的个人。
从B到J的各部分完成后, 最后是鉴定官员的签名和证明, 他或她将提供给你一份称职报告的副本,而把原本作为最终结果交给评议官员并转呈给陆战队司令官。
评议官员。
接受你的称职报告的评议官员通常是在行政系统中鉴定官员的顶头上司(或在联邦政府12级及以上的文职官员)。
评议官员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在服役评价系统里运用一个评价链环,并发挥其领导、监督职能,集思广益,取得一个中肯精确的报告。
如果你或者鉴定官员出现错误,称职报告将被发回改正。
评议官员将在鉴定官员证明的书面部分表明同意或不同意,评议官员常被鼓励做出参照个人陆战队知识的书面评议,特别是确定被报告者能达到更高等级工作的潜力。
评议官员将其与相同级别的其他人相比,对被报告者的服役做出综合的评估。
评议必须澄清与鉴定官员不一致的地方,如果是反面报告,就应该对陆战队和鉴定官员的各自立场做出裁决。
初始报告。
对(每年的)称职报告期间的最后九十天中加入该组织的陆战队员所作的初始报告通常被省略掉或者(在其他场合下)不做评论。
但如果鉴定官员认为经过充分的观测,报告有重要信息呈送陆战队司令和这样做对陆战队员才能保证公平时,这个规则除外。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在高度紧急期间或军事行动期间,每天都要做出密切详细的个人观察。
反面报告。
反面报告包含任何一个反映令人不满意业绩的并且需要在正规程序之外特别处理的可能的斥责或者其它词句。
一般的,下列各项可以组成一个反面报告:*任命到高度控制的职位或到军事外围计划中*没能完成指派任务*在D到G部分中包含各项中受到了任何不满意斥责*任何涉及到吸毒、酗酒或违反军事纪律以及妨害平民的评述。
面对这样的一个反面报告,被报告者要在截止到下一个工作日结束时提供对反面报告的保证陈述。
如果不能做出陈述,这将被视为完全接受报告而没有任何情有可原的缓解理由。
如果做出了陈述,它将被输入、签署、登记到附录页(L部分),并且在被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送给鉴定官员。
在陈述里,该陆战队员被要求在事实和环境范围内用节制的语言就报告中他(或她)的错误之处解释。
如果你要做陈述。
要向你所信任的长官和朋友寻求忠告,查阅适宜的规章制度,确保你的陈述万无一失。
带着愤怒和羞辱的心情匆忙完成许多陈述被证明比最初的报告更糟糕。
必须注意的是,在其它方面的检讨报告中,被评议官员发回的反面材料的评论,也构成了一个反面报告,这同样使陆战队员面临相同的情况。
含了所必需的证明和陈述的反面报告被呈送给上一级的官员,在报告完成的最后三十天之内,上级官员对此进行评判,并完成附录页,再报告到司令官那里。
记录。
在你看到你的称职报告几个月之后,你将收到来自陆战队总部的包含有摘要重述的计算机用收据,把它保存在你的私人档案并查证你最新的主要摘要夹。
后者一年一次的邮来,也可以向职业顾问单位重新索要。
当你复查主要摘要夹时,或者最好查看你的军事人员正式档案,看看在报告中显示的你的倾向,然后以客观的态度去努力改善被你的上级官员们所汇报的弱点。
如果你希望在说明或规划你的职业时得到专业的协助,你可以寻找一位事业顾问或被信任的年长的陆战队员。
晋升或降职1205. 海军陆战队士兵晋升制度。
晋升制度的设计目的是为了让在每一级士官中出类拔萃的人可以晋升到更高的一级中去。
每一次的晋升必须肯定的体现在陆战队所要求的高度水准的领导能力和熟练的军事技术方面上。
海军陆战队士官晋升系统的具有双重目的:(1)通过在每个等级上晋升最合适的人选,保证在各自的等级最大限度的维持实际的战斗力量。
(2)给每一个合格的士官以平等的、完全公平的晋升机会,晋升程序的详细情况如以下部分所描述。
总而言之,晋升到士官或在全部士官军衔范围内的晋升由司令官在陆战队总部选择委员会的推荐的基础上来决定。
晋升到中士和以下军衔的由当地任何有军事法庭权限的主官以及其他指定的指挥官所决定。
晋升到中士和下士得看陆战队是否有空缺,要得到这个位置你必须达到一个满意的综合得分,如以下所大多数行政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分类保存于海军陆战队的设备中,供检索和调用描述。
士官的分配数目(也就是在士官在每一级别的百分数)由审定的这个等级的职位数目和空缺的数目所决定。
按照年度预算确立的规定,士官的数目每年都会改变。
防卫政策部门使士官的总数限制在所有被征召力量不同的百分数上(例如,在1993财政年度确定了159,949人)。
在本书出版时。
海军陆战队将服役人员按如下方式分配:一级军士长, 射击军士长 1%上士, 军士长 2%枪炮军士,参谋军士,中士 29%下士 18%1206.扣分和综合得分因为晋升到中士和下士是由整个海军陆战队的空缺所决定,参加竞争的候选人必须在整个海军陆战队按照相同的标准去评选。
另外,候选人必须完成最低年限的服役,这有时被司令官所确定。
你的综合得分是对你的军事素质和个人能力的一个精确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