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经营管理制度
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材的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管理,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提高中药材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中药材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以及中药材的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中药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采购和加工,禁止购买、销售假冒伪劣、劣质中药材。
对于确需采用药材的,应按照传统加工方法进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掺杂或添加其他物质。
第四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加工、储存和销售活动中,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药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六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中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中药材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中药材采购管理、中药材加工管理、中药材储存管理和中药材销售管理。
第二章中药材采购管理第八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选购,确保采购的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
第九条企业、单位应建立中药材供货商档案,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估,确保供货商的信誉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企业、单位在采购中药材时,应当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留相关采购凭证。
第十一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的进货台账,对每批进货的中药材进行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验。
第十二条企业、单位应当建立中药材的质量检测制度,对每批中药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中药材的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企业、单位应当妥善保存中药材的进货凭证和检测报告,确保追溯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采购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中药材。
第三章中药材加工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单位在进行中药材加工时,应遵循传统加工方法,不得掺杂或添加其他物质。
第十六条企业、单位应建立中药材加工作业规程,规范加工流程,确保加工的中药材符合质量标准。
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合法、行为规范,储存保管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全过程。
责任: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质管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公司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除按照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购销单位及销售人员审核其合法资质外,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公司在中药专用库房内设置常温库和阴凉库,建立中药样品专柜,由验收员负责保管和维护。
所设的样品柜存放的样品应标明药品的品名、常用名、产地、收载时间等便于验收时进行比对。
2、在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的过程中,对采购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标明产地。
3、建立中药材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要记录批准文号。
4、验收中药饮片的记录中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应记录批准文号。
5、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药品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提示相应的储存库区。
将验收合格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6、养护员要按照《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操作规程》对在库储存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其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7、由计算机系统生成的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
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8、中药饮片的销售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中药药店规章管理制度

中药药店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药药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药药店规章管理制度是中药药店的管理准则,是中药药店员工行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中药药店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第四条中药药店应当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严禁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五条中药药店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对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中药药店应当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供真实有效的药品和服务。
第七条中药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确保规章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八条中药药店应当定期对规章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更新。
第二章中药药店员工管理第九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保持良好形象,穿着整洁,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第十三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按照规章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保护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私自调换或出售问题药品。
第十五条中药药店员工应当积极宣传中药知识,提高患者对中药的认识和信任。
第十六条中药药店应当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七条中药药店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存储、销售药品,不得销售非法药品。
第十八条中药药店应当妥善保管药品,按规定分类存放,保持药品的质量。
第十九条中药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做到入库凭证齐全,出库记录真实。
第二十条中药药店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做好药品过期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药药店应当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二条中药药店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患者需求。
第二十三条中药药店应当做好患者用药指导工作,提供用药建议和注意事项。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二、管理机构三、中药饮片生产1.中药饮片生产必须取得相关医药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规定进行生产。
2.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确保无污染和混杂物。
3.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应遵守卫生要求,保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消毒。
4.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品质,确保药材的真实性、纯度和含量。
四、中药饮片流通1.中药饮片流通必须取得相关医药流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流通。
2.中药饮片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包装完好无损,严禁破损和泄露。
3.中药饮片在仓储过程中必须保持环境干燥、防潮、通风,并与其他药品隔离存放。
4.中药饮片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必要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全程追溯。
五、中药饮片销售1.中药饮片销售必须由具有相关医药销售资质的经营者进行,严禁无证销售。
2.中药饮片销售过程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并向购买者详细说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中药饮片销售过程中应保证产品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
六、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督1.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督应由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包括抽检、抽验、监测等方式。
2.对于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应依法予以处理,包括责令停产、责令召回、处罚等措施。
3.中药饮片生产、流通、销售经营者应配合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数据。
七、违规行为和处罚对于违反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八、监督和管理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制度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就是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中药饮片产品。
在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经营者与监管机构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中药饮片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及市场供应。
二、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等法律法规。
三、范围:适用于中药饮片的经营管理。
四、内容:
1、经营中药饮片场所设有:
(1)经营中药饮片的专用库房和养护场所: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并配备干燥、通风、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鸟、防鼠设施。
(2)中药饮片库分为黄色:待验区、退货区、销售退回待验区;绿色:合格品区、发货区、红色不合格品区。
(3)库内设有便于中药饮片码放的地拍和货架,确保中药饮片在库储存过程中不落地存放。
(4)中药饮片库为阴凉库,设有控制温湿度的设备,确保中药饮片仓储过程中的温度湿度要求:
2、负责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人员为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辨别中药材、中药饮片真伪的能力。
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负责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人员为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
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选定合法生产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经营企业进货,以药品的质量为根本编制进货计划。
5、购进中药饮片需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厂商、上市许可持有人、供货单位、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价格、数量、购货日期等。
6、中药饮片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8、中药饮片在库储存期间加强养护,确保质量。
9、中药饮片必须销售给证照齐全的合法医疗单位或药品经营企业。
中药经营管理制度

中藥經營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中藥(包括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管理,保證中藥質量和保障人們使用中藥有效。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63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3條。
3、適用范圍:企業中藥的購進、驗收、儲存、養護和銷售。
4、責任:質量管理人員、驗收員、養護員、采購員、保管員和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5.1 中藥的采購:5.1.1 應向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購入中藥。
5.1.2 所購中藥應有包裝,包裝上除應有品名、規格、生產企業、產地、生產日期等內容外,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還應有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
GAGGAGAGGAFFFFAFAF5.1.3 購進進口中藥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5.1.4 該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5.2 中藥的驗收5.2.1 驗收員根據質量標準對中藥進行品名、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級、外觀質量、批號、生產日期、生產企業等逐項驗收。
實施批準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2.2 檢查中藥包裝的完整性、清潔度。
塑料袋裝的飲片檢查是否密封完好,有無水汽、霉變等或其它污染。
5.2.3 對中藥進行純凈度檢查,雜質的含量應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
5.2.4 對中藥的外觀性狀進行鑒別,看形狀、大小、色澤、表面特征、質地、斷面特征及氣味等是否與真品相符。
GAGGAGAGGAFFFFAFAF5.2.5 應著重檢查中藥的含水量,保證含水量在安全范圍內。
5.2.6 出現蟲蛀、發霉、泛油、變色、氣味散失、風化、潮解溶化及腐爛等現象應判定為質量不合格。
5.3 中藥銷售5.3.1 中藥配方營業員在配方時應思想集中,嚴格按處方要求核對品名配藥、售藥。
5.3.2 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制的中藥品種。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范文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饮片经营管理行为,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饮片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GMP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第五条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应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应注重创新与合作,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二章生产经营许可第七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应在依法设立的场所进行经营活动,并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场所、设备和设施,拥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人员,经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进行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检查与验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中药饮片批发企业应具备符合要求的仓储条件和设施,建立合理的货物流通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仓储管理人员,确保产品的保存和质量。
第十条中药饮片零售企业应具备合法的门店和销售设施,建立与饮片相关的销售和咨询人员培训制度,确保顾客的用药安全和权益。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并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符合GMP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和管理制度,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
第十三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建立灵活、高效的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工艺和工作流程,确保产品按时、按量生产。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一、中药药品的生产管理1. 中药材种植基地应遵循GAP(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确保药材的质量从源头把控。
2. 中药生产企业必须符合GMP(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
3. 对于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生产,应实行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每一批次产品的可追溯性。
二、中药药品的流通管理1. 加强中药药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未经审批不得上市销售。
2. 中药批发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流通过程的安全。
3. 零售药店应当对中药药品进行合理分类摆放,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中药药品的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药处方审核制度,确保中药的合理使用。
2. 加强对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临床诊疗能力。
3. 鼓励开展中药药效评价和临床研究,不断优化中药治疗方案。
四、中药药品的监督管理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药药品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市场抽检。
2. 对于违反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
3. 建立健全中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掌握药品安全性信息。
五、中药药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 积极参与国际药品标准的制定,推动中药国际化进程。
2. 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中药药品的管理水平。
3. 支持中药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能够保障中药药品的质量安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还能够提升我国在国际医药领域的竞争力。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共同努力,不断推进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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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经营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中药(包括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3条。
3、适用范围:企业中药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销售。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员、养护员、采购员、保管员和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中药的采购:
5.1.1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
5.1.2 所购中药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等内容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还应有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1.3 购进进口中药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1.4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2 中药的验收
5.2.1 验收员根据质量标准对中药进行品名、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级、外观质量、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等逐项验收。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
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2.2 检查中药包装的完整性、清洁度。
塑料袋装的饮片检查是否密封完好,有无水汽、霉变等或其它污染。
5.2.3 对中药进行纯净度检查,杂质的含量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5.2.4 对中药的外观性状进行鉴别,看形状、大小、色泽、表面特征、质地、断面特征及气味等是否与真品相符。
5.2.5 应着重检查中药的含水量,保证含水量在安全范围内。
5.2.6 出现虫蛀、发霉、泛油、变色、气味散失、风化、潮解溶化及腐烂等现象应判定为质量不合格。
5.3 中药销售
5.3.1 中药配方营业员在配方时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配药、售药。
5.3.2 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5.3.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5.3.4 审方工作由具有中药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审方主要把握处方有无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有无孕妇、婴幼儿和高龄老人的禁忌药等,如确属病情需要超常规使用,必须由处方医师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
擅自更改。
临时缺药等处方变动,由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
5.3.5 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
坚持审方——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
5.3.6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
5.3.7 按方配制,称准分匀,称取饮片时,按照“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剂量间隔堆放。
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包装药品,并在包装袋上写清顾客姓名,才可发给顾客。
5.3.8 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3.9 配方时对有捣碎或其他临方炮制要求的中药按规定处理。
5.3.10 发药时认真核对顾客姓名、取药凭证和汤药剂数。
向顾客讲清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
回答顾客提出的有关用药问题。
5.3.10 处方调配,一般应留存处方,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药师必须做好《中药饮片处方调配登记》。
5.3.11 做好药品销售台帐,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5.3.12 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厨内外清洁。
5.3.13 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应保持清洁,人员符合有关规定。
5.3.14 中药上柜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上柜。
5.3.15 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装斗前应复核中药饮片的质量等情况,防止混装、错装。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以中国药典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为准,若没有规定的,以通用名为准);及时清理格斗,保持清洁卫生。
5.4 中药的储存与养护
5.4.1 常温储存的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45%-75%。
5.4.1.1 植物类药材:一般常温储存。
5.4.1.2 贵细药材:阴凉和冷藏存放。
5.4.1.3 动物类中药:极易生虫,泛油,并具有腥臭气味。
适宜储存在冰柜中并与其他药品隔离。
这类药材易造成鼠害,应加强防鼠。
5.4.1.5 易燃药材应密封在阻燃的容器内,并按消防管理要求安全储存。
5.4.2 根据中药的品种、性质和保管要求、储存条件,分库、分类存放,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5.4.3 品名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开存放。
5.4.4 中药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检查一遍,并依据中药的性质采取干燥、降氧、熏蒸、晾晒等养护措施,根据
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并做好养护记录。
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5 中药的临方炮制
5.5.1 临方炮制指根据顾客的需要进行中药饮片规格的特殊加工。
5.5.2 炮制必须在单独的炮制场所进行,并按规定配置好酒、蜜、醋、盐、麦麸等炮制辅料。
5.5.3 炮制房应做好消防、通风等设施。
5.5.4 炮制的过程及用料严格按中国药典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进行,并做好炮制登记。
5.5.5 炮制过程中如发现所用辅料已变质或可疑时停止使用,定期检查辅料的质量状况。
5.6 中药质量检查必须贯穿在企业饮片经营全过程中,任何与饮片流通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5.7 本制度自企业开办之日起每三个月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