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团支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共青团***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3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民主推荐4名候选人,差额1名,报公司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入行先后为序排列。

四、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

五、划票时,赞成的在侯选人姓名下打“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空格内打“X”。

六、每张选票所选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七、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

八、大会设监票和计票人各1名。

九、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支行党支部决定。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XXXX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草案) (XXXX年XX月XX日)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XX名(含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差额XX名。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共XXXX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共XXXX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

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共XXXX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 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旗委组织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候选人名额为6名,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应选名额各为1名。 五、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旗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后,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并经部办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由与会党员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各1张。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在同一票箱投票。 八、填写选票要使用蓝色和黑色钢笔、圆珠笔和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志代写,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计票时,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5、向上级党委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二、正式选举阶段 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作出负责的说明和解答。 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三、选举报批阶段 1、报上级党委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委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增选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

2017年xxx党支部委员增补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xxx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本次补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1名。 三、党支部在广大党员推荐、酝酿、支委会讨论的基础上,报处党委工作部审批,确定两名正式候选人,然后提交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增补的支部委员1名(差额1名)。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就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 七、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勿用红色)。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选票作废;如本人不能画写选票,可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笔。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好选票后投入票箱,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划票人划票。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选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主持人从到会的非候选人中提名,经参加选举的党员表决通过,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然后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报告候选人得票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选举。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八、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九、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一、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当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二、选举中如遇其他问题,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本次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基层党支部增补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草案) (供参考)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补选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

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经确定后,由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确定补充选举的当选者。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 十三、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参会党员依次投票。 十四、会议设监票人×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监票人向党员大会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五、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

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中共xxxxxxxx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应选举产生1名支部委员。根据有关要求,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共2名。 五、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或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党员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反对,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对现有一名或几名候选人投不赞成票(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且在选票右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书写选票要用钢笔、圆珠笔或墨水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本次党员大会的选票上均应盖有xxxxxx党支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为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选举中遇到特殊情况,由xxxxxx党支部视情况处理。 十、本次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由xxxx党支部提名。监票人建议名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本次大会设1个投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全体党员依次投票。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所投的选票张数,所投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十三、大会宣布选举结果,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得赞成票多少顺序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向大会宣布。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xxx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XXXXXXXXX党支部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两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的人数应是单数,以3或5人为宜。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如:委员名额为3名,候选人应为4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请示文书参考格式如下: 关于×××党支部启动换届工作的请示 ×××党委: ×××党支部本届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成立,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已任期届满。×月×日我们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制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我支部拟于××××年×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 (供参考)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由本届委员会负责,若本届委员会委员缺额较多,应征求本单位党组(党委)意见,成立换届筹委会负责,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1、召开全体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机关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至2个月召开全体委员会,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如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方式等,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委员会委员数额及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工作,提高效率,换届选举的请示可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一并上报。(见附例1) (1)委员设置及差额比例。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例如应选委员5名,则候选人应为6名;应选委员7名,则候选人应为9名,以此类推差额不能低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不能随意加以变通。 (2)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根据《条例》规定,机关党

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3)选举方式。换届选举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直接选举是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间接选举是指党员推选出党代表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由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见在我市市直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和所辖党组织的情况都不符合间接选举的条件,因而应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委员会。 (4)选举办法。选举办法是对选举中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范,在选举中作为选举人、被选举人、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选举办法草案经上级党委审查后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②选举的任务;③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④选举的方式、程序; ⑤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⑥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⑦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⑧监票、计票人员的产生办法;⑨选举的纪律等。(见附例2) 3、提名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会委员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

朝阳区律师党委 关于党支部成立及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基层单位,应该建立党支部,具体程序如下: 一、具备三名以上党员的各律师事务所,提出有关支部委员会成立的请示,报送律师党委,并同时报送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党员名册和拟定的党支部书记简历各一份。 二、律师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成立选举大会。 三、支部大会首先通过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四、符合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开始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 五、报送关于XX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含党支部关于支部委员(书记)选举结果的报告单)。 六、律师党委批复。 七、本规定经律师党委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朝阳区律师党委 2008年2月26日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 附件二:《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式样》 附件三:《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结果的请示式样》 附件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式样》 XX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律师党委研究确定,本次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若干名。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采用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大会按不超过2倍于支部委员职数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预备候选人,再由群众推荐测评会议对预备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测评投票,最后由律师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不符合律师党委规定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记票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能进行。因长期外出,经通知后仍不能按时到会的流动党员可不列入应到会人数内。 四、委员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产生,候选人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五、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 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 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 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 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 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 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 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 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 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 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 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 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 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 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 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 数的为无效票。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活动现象,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拔、推举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活动。下面一起看看小编整理的相关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镇将全面展开村党支部班子换届工作。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优化村组干部队伍结构,配强村党支部班子,扎实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经研究决定制订本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五好村党支部为目标,不断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坚决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为铸造德安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时间和方式 1、范围:全镇所在行政村党支部。 1 / 21

2、时间:全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从年10月28日全面启动,11月15日以前结束,集中利用半个多月时间,全面完成支部换届选举任务。 3、选举方式:本次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本着扩大党内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镇将选择一个村进行两轮票决的试点。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10月21日11月3日)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委员为主体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村推行两轮票决选举办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要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三培两带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党员致富能手选进村党支部班子。 3、进村指导。成立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组成的驻村指导组,搞好调查摸底,把握思想动态,指导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 1、提交换届请示(11月4日11月7日)。各村党支部在换届前向党委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有:本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栏目:党务公开发布人:刘兆顺发布时间:2012-07-23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3名,应选书记1名、委员2名。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选为哪个职位,就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所有职位空格内划“×”,少划为废票;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书写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各选项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

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就座的党员投票,然后主席台下座区党员按照由前到后、由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投票。 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当选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若书记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者,当选为书记;书记票未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得书记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得书记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超出应选人数,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和副书记所得票数,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为当选。如过半数者超出应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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