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合集下载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XXXX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经钜大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支部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4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3名。

五、在选票上,被选举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被选举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处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画“×”的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外,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被选举人按选举人意志代为填写。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

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016年8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

本次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方式,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征求各党小组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局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提交本次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6名。

支部委员会的书记采取等额选举方式,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

参加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大会选举。

(因离退休党员中存在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等原因,经党委批准,不列入应到数内)。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 1 -半数方可当选。

如遇到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到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如遇到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确定,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不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规定区域内划“○”。

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会场设票箱1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

七、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XXXXX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

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

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