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2015年重点工作目标一览表 (3)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廊政〔2015〕112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廊政〔2015〕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廊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12月11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6日廊坊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住建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建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国防、人民防空、防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地下管线等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建筑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第四条地下空间竖向层次划分的控制范围:(一)地下0-15米(包括15米),安排市政管线、综合管沟、地下停车场所、商业、文化娱乐、地下街、建筑设备、仓储及地下道路、人防工程、地下物流等项目;(二)地下15-30米(包括30米),重点发展地下交通功能,安排地铁、地下水库等项目;(三)地下30米以下,主要为远景发展地下道路、地下物流、特种工程等功能预留空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8.08•【字号】冀建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科〔2013〕18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供热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3]6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各地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建筑节能省”工作。
联系人:李志清联系电话:*************附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8月8日附件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3]6号)精神,有效推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冀政办[2013]6号文提出,“到2015年,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等指标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创建建筑节能省任务基本完成。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各项工作,在省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指导下,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在全省上下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建筑节能工作求突破、上水平,确保建筑节能省的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2015〕159号•【施行日期】2015.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159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11月19日市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5日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5〕12号)精神,设立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将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3.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拟订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拟订质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横向比较廊坊城市综合创新能力;通过宏观环境,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推荐了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一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一)创新发展现状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29.41万,20XX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1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3.3 亿元。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之都”的总战略和总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重大科技支撑项目顺利实施。
20XX年以来,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支撑、创新基金项目124项,其中300km/h高速动车组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关键技术等1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2、新型政产学研协作模式率先突破。
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这是中科院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第一家与地级市合作的技术研发与转化机构。
20XX年以来,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4000万元,专项支持技术转移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该中心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一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到20XX 年底,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100个;拥有本科院校4所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形成了支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河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报告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河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冀气领办[2015]87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河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的报告冀气领办[2015]87号环保部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4]21 号)要求,结合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我办组织编制了《河北省 201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并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组织实施。
现将其报上。
附件:河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14日附件河北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计划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规定和本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一、大气环境现状与问题(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4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152天,比2013年增加2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66天,比2013年减少14天;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差到好依次为保定(11.85)、邢台(11.82)、石家庄(11.16)、唐山(10.17)、邯郸(10.14)、衡水(9.52)、廊坊(8.86)、沧州(7.78)、秦皇岛(7.05)、承德(6.31)、张家口(5.09)。
11个设区市平均达标天数增加数从多到少依次为:石家庄市(99天,比上年增加54天)、邢台(87天,增加49天)、邯郸(88天,增加34天)、张家口(315天,增加30天)、秦皇岛(239天,增加30天)、唐山(133天,增加29天)、廊坊(153天,增加21天)、衡水(82天,增加12天)、沧州(144天,增加11天)、保定(84天,减少4天)、承德(265天,减少23天);重污染天数减少数从多到少依次为:石家庄(105天,比上年减少46天)、邢台(114天,减少32天)、邯郸(91天,减少18天)、沧州(47天,减少16天)、唐山(70天,减少15天)、廊坊(71天,减少14天)、衡水(80天,减少11天)、保定(104天,减少9天)、秦皇岛(22天,减少4天)、张家口(9天,增加5天)、承德(16天,增加9天)。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中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中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廊政〔2015〕12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中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廊政〔2015〕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和大中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对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的服务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一)基本原则1.联合推动,明确责任,制度保障。
发挥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市科技局联合财政局、教育局等行政部门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引导驻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
2.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共享信息。
重点加强整合我市现有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技术服务单位;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各类计量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单位拥有的各类仪器设备。
合理布局新建新增科研设施与仪器,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搭建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共享信息,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有效衔接。
(二)发展目标力争三年内建成覆盖全市、链接京津、省内互通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更加健全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基本解决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整合京津、省内及本地资源,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协同创新能力和资源共享水平实现大幅度提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冀政字〔2015〕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通知冀政字〔2015〕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2月11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19日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为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实现节能减排削煤目标,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要求。
明确各级政府治理任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燃煤锅炉治理。
根据企业所在地集中供热、天然气、新能源等具体条件,按照锅炉所处区域、实际用途、时限要求,逐台确定治理方式、时间等。
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严格安全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规章标准约束。
组织实施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新模式,为企业提供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176台、22368蒸吨。
到2017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402台、27018蒸吨,城乡结合部和其他远郊区县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669台、10478蒸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同时,完成保留的23562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确保燃煤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
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24
•【字号】河北政发〔2015〕4号
•【施行日期】2015.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
解表的通知
河北政发〔2015〕4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
2015年3月24日
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汇总表)编报单位: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明细表(区科委)编报单位: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万元
河北区2015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分解明细表(区建委)
编报单位:河北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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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加快管道局旧小区等 25 个连片棚户区、老旧小区的改建工作。
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强化农村住房安全。
(三十五)实施教 育提升工程
99.加快市城区教育扩容提质 100.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教育差距
完成市一中迁建主体工程。 市区完成 5 所中小学、3 所幼儿园改扩续建。 实施 248 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创建标准化学校 120 所,5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标准化。
制定完善智慧廊坊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统筹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融合发展。
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政务、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进行分类谋划,着力建设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民生等各类平台,提供高效便捷 的智慧应用和综合服务。
于慈远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 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 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 综合执法局
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
市农业局
市供销社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政府信用办 市财政局
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信局
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 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 管委会
各县
做好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优化市县政府机构设置。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6 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推行政府负面清单制度。 理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完善“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
高留勇 朱建强 刘鸿儒 张维真 万惠兰 徐德宏 张化志
闫树军
单克用 张维真 左德江 杨庆华 李冬梅 左德江
纪连永
于慈远
市编办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 市发改委 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务服务管理 办公室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法制办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 市工商局 政府有关部门
九、尽心竭力 保障改善民生
1管0理1.全和面办提学水升平农村幼儿园建设、新建一批农村幼儿园,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 市区全面启动实施 5 条支路街巷、1 个市场路面改造和 20 个便道、32 个路口整修。 新增公交车 100 部,新增线路 5 条。
102.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 设立公交专用道,方便群众出行。
王秀富
市水务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
86.改造提升农村面貌
巩固提升 1105 个已改造村街,突出抓好 290 个新列入的省级重点村街。
(三十)推进新农 村建设
87. 加 速 构 建 环 京 津 美 丽 乡 村 示范区
北三县、固安县按照全省一流标准,成方连片建设省级精品示范区。其他县(市、区)打造市级精品示范片。
新增城镇就业 5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
业提升工程
91.推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和 完成农民培训20万人次。
返乡创业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8 万人。
张维真 李艳军
市人社局 市科协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 管委会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工作,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 步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完善国企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落实国资监管责任。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监事会外部监管体制。 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革重组。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完成 50%以上。
95.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城镇困难老人补贴全覆盖。
张维真 杨庆华
杨庆华
于宝华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廊坊 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七)实施扶 贫帮困提升工程
107.强化低保户生活保障
“阳光低保”工作实现各县(市、区)和所有低保户 100%双覆盖。
108.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养老长效 救助机制
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家庭养老长效救助机制。
109.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全部符合条件的聋儿提供人造耳蜗手术补贴,建设 3—5 个残疾人康复示范基地,完成 4000 名残疾人培训,扶 持 6000 名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
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 2 所新建、3 所续建任务。 全市建设 15 个国医堂,指导带动 540 个中医药示范村卫生室和 6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继续免费为全市新生儿提供遗传代谢疾病筛查。
杨庆华
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 1.6 万套。 (三十四)实施安 98.加大住房保障和旧城改造力
居提升工程 度
(二 十 六)大 力 推进民营经济
74.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发展
75.强力推进全民创业
(二十七)推进智 76.加强顶层设计 慧城市建设
77.推进平台建设
美术编辑:闫值红班娟主/任电:子2路0信立1箱5春年:/l责b2d月任zs6编k@日辑1:星6张3期.晓co五晨m
LANGFANGDAILY
文件 7
目标任务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
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完成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强力推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依法编制收入预算,改进控制机制,提高财政绩效,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
79.推进市区组团发展
启动实施北凤道西延、金光道西延、外环路改造等 7 个路网项目。 实施自然公园西扩、高铁站广场、城市北出口等 10 个绿化提升工程。 加快城市水系建设。
实施步行街整修改造。 力争廊坊城市总规尽快获批。 适时启动永清、固安撤县设区工作。
80.提高政府效能
全力推进市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下放城市管理权,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管理体制。
加强银企对接和金融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融资支持。
大力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各类投资、小贷、典当、担保等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强化融资服务、项目推介、市场开拓、创业辅导等功能。 继续实施民企服务集中行动,选取 100 家成长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的民营企业,由市县两级领导分包服务。 落实好鼓励全民创业政策,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全年新增注册民营企业 2000 家以上。
(三十六)实施便 民设施提升工程
繁荣农村商贸,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升级。 到 2015 年底,县、乡两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部注册成立,便民农家店覆盖三分之一村街,固安、霸州、大厂 3 个试点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全部完成。
完成 23 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
103.畅通农村道路 104.实施饮水安全工程
88.大力实施“十县百村工程” 实施新农村建设“十县百村工程”,以拆迁复垦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心村新民居建设。
温九洲
市农村面貌改造 提升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
马江水 市委农工部 各县(市、区)政府
89.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 87%以上。
(三十一)实施就 90.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围绕新区开发、旧城提升、交通路网、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实施城建十大工程。
市政府有
关部门主 市政府有关部门
要负责人 相关县(市、区) 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政府
相关县
政府
(市、区)长
78.完善城市功能设施
(二十八)做大做 强中心城市
八、积极稳妥 推进新型城 镇化
王小卫
陈新建
许伯 于宝华 王小卫 王启志 周文臻 周文臻
各县(市)长 于宝华 各县(市) 长
市建设局
步行街管委会 市城乡规划局
市民政局 市建设局 市房管局 市综合执法局 市综合执法局 各县(市)政府 市社区办 各县(市)政府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执法 局、安次区政府、广阳区政府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安次区政 府、广阳区政府 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安次区政府、 广阳区政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 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广电传输局、廊坊 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廊坊移动公司 市城乡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 永清县政府、固安县政府
81.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
82.完善县域规划
(二十九)提升县 83.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城和重点镇承载
力
84.打造县城样板街道
拓展数字城管监管范围,扩大城市管控系统和网格化管理覆盖面。
加快编制县城控制性详规、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快重点镇和重点村街的规划工作,提高全域规划水平。 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加强管理创新。 加强县城道路、供水供热、垃圾处理、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娱乐、医疗、教育等功能设施,打造一批县城样板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