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
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范本

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范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在这里,我将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改进意见。
首先,要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主体,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护。
而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工作的根本任务。
要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广大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确保他们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做到法规遵从、以客户为中心。
其次,要加强金融产品的监管和审批工作。
金融产品是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连接纽带,如果金融产品存在问题,将直接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对金融产品的监管和审批工作。
要对金融产品的设计、销售、信息披露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金融产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透明度。
对于涉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要加大监管力度,严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再次,要完善金融投诉处理机制。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和纠纷。
因此,建立一个便捷、高效的金融投诉处理机制至关重要。
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建设,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金融纠纷。
同时,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宣传工作,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合理消费,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
另外,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监督。
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要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舆论监督,引导公众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篇1为推动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和谐金融诚信服务”上海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区县百家支行网点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尽管寒风凛冽,但是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感染着过往的每个客户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服务典范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客户角度出发,想客户所想,全辖百家网点共同参与,积极投入活动,通过宣传单页的发放和现场设摊接受客户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
活动开展情况如下:一、我行五家网点参与全市同业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我行卢湾打浦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浦东联洋支行、分行营业部大众客户服务团队、南京西路支行作为五家重点网点,参与全市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
各活动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后非常重视,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点网点选择网点门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树立“和谐金融、诚信服务”的易拉宝宣传板,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
卢湾斜土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等网点周边是居民区,中老年居民居多,且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
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
银行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总结

银行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验总结在金融行业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银行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以下是关于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
首先,银行应制定并完善内部制度与规章,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法律和监管的保护。
内部制度应包括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制定严格的销售行为规范等。
这些制度和规章能够保证银行员工遵守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其次,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金融知识和服务意识。
银行行业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业务相对复杂,金融知识要求也较高。
通过定期培训,银行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从而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给消费者。
此外,培养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金融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银行应加强产品宣传的真实性和明确性。
银行在推出金融产品时,要提供明确、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不得隐瞒产品风险或夸大产品收益。
银行应确保产品宣传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以免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
第五,银行应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教育和警示。
通过在网点、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告知消费者常见的金融诈骗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醒其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和风险。
通过风险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银行应密切监测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和产品策略。
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是不断变化的,银行应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最新政策和法规,及时调整营销活动和金融产品,保证业务的合规性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内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员工培训、产品宣传、投诉处理、风险教育和监测调整等多种方式来实施。
只有充分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才能提高整个金融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3篇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3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篇1现如今个人信用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关注,个人信用报告也被广泛的应用于各个领域,信用卡审批需要它、贷款需要它、任职资格审查需要它、员工录用需要它。
它可谓是人们的“经济身份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为噱头的诈骗广告,诱导心存侥幸的人们落入圈套。
一、何为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系统全面地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卡状况,可以说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二、去哪里查个人信用报告?线上:步骤1:用户实名注册,填写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
步骤2:在线身份验证。
步骤3:提交查询申请。
划重点:一般会在第二天获得短信通知,可登陆网站进行用户激活,查看信用报告。
线下:方法1: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柜台、自助查询机查询方法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的部分商业银行网点智能柜员机查询划重点:线下渠道查询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征信洗白”、“逾期铲单”都是真的吗,征信真的能洗白?所谓的征信洗白、逾期铲单,谎称花费几百甚至几千不等的价格,可以将各类不良信用记录“清除”,这些都是骗局,千万别相信。
个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随意删除和修改。
收到这样的短信要小心,大多是骗子挖的“坑”:“尊敬的用户:您尾号XXX的信用卡因延时还款,已被系统列于失信名单,详情请咨询客服xx。
接到这样的电话要谨慎,这又是骗子挖的另一个“坑”:“您好,我是XX贷款平台的工作人员小郑,根据国家规定,您之前注册的XX网贷需要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四、如果认为信用报告中的记录有错误、遗漏的,如何提出异议申请?本人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金融机构(即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或金融机构收到异议申请后,在收到异议之日起的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
经核查后,确认信息有误或遗漏的,予以更正。
银行消费者保护权益培训总结

银行消费者保护权益培训总结银行消费者保护权益培训总结1近期,我行聚焦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经过一段时间的组织与推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首先,在组织与推进方面,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确定了培训主题、形式和时间。
通过利用线上学习平台和线下培训课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培训计划的顺利推进。
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内部学习讨论会,让工作人员能够相互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其次,在培训内容方面,我们注重了针对性和实用性。
在制定培训教材时,我们结合消费者投诉案例,以及最新的法规政策,针对实际工作需求,提炼出关键知识点。
通过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如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应如何处理相关事务。
最后,在培训效果方面,我们进行了有效的考核和评估。
通过定期举行测试和模拟演练,检验工作人员掌握知识的程度,并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同时,我们还收集了工作人员的.反馈意见,以便修订和改进培训计划,提升培训效果。
综上所述,通过我们的努力和付出,银行组织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我们需要继续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培训计划,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银行消费者保护权益培训总结2一、工作总结近期,我行积极响应银行业监管政策,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培训,以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在此期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1.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明确了培训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风险提示与防范、矛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旨在提高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2. 组织线上培训:我们充分利用线上学习平台,为员工提供了丰富的在线培训资源。
通过制作培训课程、录制讲解视频等方式,让员工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并进行在线测试,及时了解学习效果。
2024年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2篇)

2024年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一、前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和产品的多样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
在此,我将结合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____年的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二、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金融机构是金融消费者的重要服务提供者,其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审查和检查力度,确保其合规经营。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法律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建立了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我们还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产品透明度,提供更加明确、清晰的产品说明,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金融产品。
最后,我们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更优质、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我们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让金融服务更加普惠和可及。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金融消费者教育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关键。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加大了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首先,我们加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递权益保护的理念和知识。
我们还推动媒体、学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金融机构消保工作总结
金融机构消保工作总结
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
我们金融机构在过去一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我们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增强全员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意识。
各部门积极开展宣传,让员工明确自己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
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我们成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联动机制,形成了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工作体系。
三、加强消费者投诉处理
我们建立并完善了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专线,缩短了投诉响应时间。
我们采取主动回访的方式,及时了解消费者反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强化消费者信息保护
我们进一步加密了客户信息系统,严格限制员工查询客户信息的权限,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五、加大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
我们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向消费者发布金融知识,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我们还开展志愿者活动,为弱势消费者提供帮助。
各位同事,过去一年我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长足进步。
让我们继续保持热情,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重视,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总结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情况,并对未来的工作方向提出建议。
一、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1. 加强内部管理银行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责,在内部建立起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
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和业务素养,确保员工能够更好地服务客户。
2. 完善产品和服务银行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推出了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并在产品设计上注重合规性和风险提示,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点和风险,做出明智的选择。
同时,银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和纠纷,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3.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银行建立了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纠纷。
银行重视客户反馈,将投诉问题作为持续改进的机会,优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4. 加强合规监管银行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要求,加强合规监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银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各类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银行督促和推动供应链各方共同履行责任,形成良性循环。
二、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1. 客户教育不足部分消费者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对金融产品了解不深,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不当销售行为的影响。
银行需要加强客户教育,提高客户的金融素养,增强客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薄弱部分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银行业务流程和维权途径了解不足。
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消费者传递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3. 投诉处理效率不高银行在处理投诉时存在一定的滞后和不透明现象,导致消费者的维权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银行应当进一步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透明度,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2篇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1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监管部门与上级行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各项权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经营行为管理,加强投诉监督管理,努力提升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水平。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一是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运行机制,我行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做了进一步明确。
同时,为了更好地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季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主要对监管、上级行下发的文件、制度、本季度投诉及处理情况等进行通报、学习、讨论,并就近期工作重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出安排等,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领导机构平台,强化对全行消保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以及具体问题的解决处理,切实发挥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
二是为有效落实监管单位及上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我行制定并下发了《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年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计划》,对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三是为了加强网点销售合规管理,规范自有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市分行及时转发了《代销与理财业务录音录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年版)》、《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误导引发客户投诉专项治实施细则(年版)》、《理财类业务产品销售实施细则(年版)》,进一步有效防范和治理了网点人员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
四是为进一步有效应对各类舆情突发事件,全面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行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下发及转发了《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征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年版)》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doc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篇一: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结作为一家商业银行,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部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针对此项工作我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综合管理部部、综合业务部部、会计结算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们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部门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我们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
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我行设立了专职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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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商业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总
结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
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
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
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套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
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
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
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
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
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
护问题的更多思考。
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