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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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送检方案编制:审核:目录一、编制依据及说明 (3)二、工程工程概况 (3)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程序 (5)四、见证人员的根本要求和职责 (7)五、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内容 (7)六、本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等材料的取样制作要求 (7)七、混凝土构造实体检验方案 (11)一、编制依据及说明:〔一〕"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建立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三〕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市建立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四〕"混凝土构造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15〔五〕"监理规划"〔六〕"本工程施工试验方案"〔七〕"建筑构造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550-2010"〔八〕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规程根据建筑工程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本工程的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

为规*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见证取样及送检方案"。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因每次进场材料的数量和批次不同,因此实际见证取样的组数与方案可能略有不同。

见证取样组数确实定以现场进场材料的批次和数量与组、批规定相结合进展见证取样。

二、工程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为一普通办公楼楼,地上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9950.39m2,其中地下412m2,地上9538.39m2,建筑总高23.8m,基底标高为-3.7m。

建筑设计概况构造加固设计概况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围、程序: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围及程序如下:(一)见证取样送检的*围:依据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市建立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字[2009]289号,涉及构造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5.1 编制说明与依据5.1.1 编制说明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按照各专业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所确定的详细项目实施,在各专业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和A、B、C控制点计划中,都详细列出了监理见证和取样、检验试验的内容。

5.1.2 编制依据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的编制依据:1. 建设部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规定;2. 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比例;3. 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规定的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比例;4. 其他工程建设规定需要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比例。

5.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检测单位5.2.1 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检范围:1. 建筑工程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

对结构的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砌砖、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2. 安装工程的材料和施工实体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3. 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其他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4. 合同约定需要取样检测试验的项目内容。

5.2.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 本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由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1-2名担任。

2.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试验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及资质等简况,以便检查核对。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制做试件时,见证人必须在旁站见证。

4. 见证人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试验单位,并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检。

5. 检测试验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6. 检测试验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

7. 出现不合格项目,要及时通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和见证单位。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暂无目录。

XXX是一家知名的建筑公司,他们承建了天紫•四季城(一期)工程中的6、13、14、15#楼。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他们编制了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

该计划的编制人、审核人和批准人信息暂未给出。

天紫•四季城(一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建筑工程,这个工程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将采取见证取样及送检的方式,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该工程的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暂无目录。

在本工程中,所有砼结构均采用商品砼,根据《预制混凝土》GB-94规定进行取样。

混凝土试样的取样和坍落度的测定应在混凝土送到现场后的15分钟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如下:对于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经的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立方米的也取样1组。

当连接浇捣1000立方米以上时,按每200立方米取样1组,不足200立方米也取样1组。

每组试块应有3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为标养的砼抗压试块取样,同条件试块的取样按每个混凝土强度标号不少于3组或同监理单位确定需留置同条件试块的部位进行留置。

对于抗渗混凝土,其抗压试件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取样。

混凝土的抗渗试件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2)要求取样。

对于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取样1组,不足500立方米也取样1组。

如配合比、原材料有变化时均按要求重新取样。

每组试件分6块。

在本工程中,混凝土外加剂包括防水剂、防冻剂和膨胀剂。

对于年产500吨以上的防水剂,每50吨为一验收批;对于500吨以下的防水剂,每30吨为一验收批。

不足50吨或30吨的也按一批计。

取样数量应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量。

对于防冻剂,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防冻剂,每5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50吨也按一批计。

取样数量应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量。

对于膨胀剂,以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膨胀剂,每2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20吨也按一批计。

从20个中取等量试样混匀。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一、概述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旨在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检测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避免质量事故发生。

本方案旨在规范施工单位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方面的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与义务,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工作内容1. 见证取样安排 -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需要见证取样的工程节点,并制定具体的安排计划。

- 确定见证取样的具体人员和抽样地点,保证取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安排见证取样工作,确保取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 送检计划制定 - 按照工程要求和标准规定,制定详细的送检计划,明确送检的材料、构件以及检测项目。

- 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保证送检样品的可检性和代表性。

- 制定送检时间表,及时将送检计划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检测工作按时完成。

3. 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 设立专门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表,记录取样人员、时间、地点、样品信息等相关信息。

- 按照规定,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将记录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作为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贯彻执行。

- 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和整改不良行为。

- 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 - 配合项目负责人,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 严格执行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对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全面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四、总结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对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共同遵守施工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方案的全面实施。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5篇)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建设部____《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____通知(建建〔____〕____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____: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部二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____%。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编制要求与示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编制要求与示例

见证取样送检计划编制要求与示例见证取样送检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见证取样应在施工单位进行试样检测前,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实施监督。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BT50319-2013 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T342-2017 的相关规定,编制见证计划。

一、见证取样计划编制的原则1.根据本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见证项目,使其具有针对性。

2.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写明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见证的项目、数量。

3.应明确见证工作要求和监理人员的职责。

4.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5.见证取样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检测试验计划后编制完成。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北京住建委的文件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京建质[2009]289号,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7.防水材料;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9.沥青、沥青混合料;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11.建筑外窗;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见证检验项目。

施工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施工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一、编制说明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整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故编制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检测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根据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100%),采用一家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委托浙江可振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资质符合要求。

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钱江新城核心二期农居安置房F-02地块Ⅰ标建设地点:工程位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109849.17m2(1#~5#楼及地下室)。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24-34层,地下1层。

工期要求:880日历天。

本工程标段分1#~5#楼及地下室工程。

建筑最高处103.6米。

;耐火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混凝土强度等级:1#楼基础垫层C15,底板、承台、基础梁均为C35;地下室~二层墙柱为C40,梁板为C35;三层~八层墙柱为C35,梁板为C30;九层~十九层墙柱为C30,梁板为C25;二十层以上墙柱为C25,梁板为C25;构造柱为C20.本工程砌体采用±0.000以下为MU10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0.000以上外墙及注明粘土多孔砖的采用MU10KP1型粘土多孔砖,M5混合砂浆砌筑,其它内隔墙采用强度等级A3.5轻质砂加气砌块,用装用砂浆砌筑。

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和程序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见证取样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工程名称:实施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持证人员)对工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承担对外业务的检测单位还应具有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对外试验资质证书)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1 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1.2 建设地点:1.3 建设单位:1.4 勘察单位:1.5 设计单位:1.6 施工单位:1.7 工程概况: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六中西侧地块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位于义乌市东部廿三里街道,义乌六中西侧,东临金麟路,北接永泰路,南部靠规划路。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8553.82m2,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共计230339.56m2,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为 78214.26m2。

拟建物层高3F~32F, 拟建场地下均有一层高为3.9m的地下车库(底板高程61.50m)。

2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依据2.1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测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建(2000)211号文件2.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 相关规范、标准2.5 地方相应规定要求2.6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7 监理规划、细则和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3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根据原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3.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3.2 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3.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3.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3.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3.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3.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3.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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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一)、混凝土(二)、混凝土外加剂(三)、建筑砂浆(四)、水泥(五)、骨料(六)钢材机械性能(七)、墙体材料(八)基础回填材料(九)防水材料(十)建筑幕墙(十一)建筑门窗(十二)室内环境污染(十三)混凝土结构(十四)钢结构无损检测四、试件制作和试验见证计划安排表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列表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监理单位应向工程受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员员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的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委托单上签字上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三、见证取样送检方案(一)混凝土混凝土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1、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砼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1994)规定取样:(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 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 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 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 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3、防水混凝土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合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4、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 M3时,每增加1000 M3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 M3按1000 M3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5、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

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 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 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混凝土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1)稠度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是坍落度或维勃稠度表示的。

坍落度是适用于塑性和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维勃稠度适用于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

(2)含气量掺引气型外加剂混凝土的含气量,应满足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的检测结果与要求的允许偏差范围为±1.5%。

(3)水灰比与水泥用量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不宜大于550kg/m3。

(4)均匀性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检查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时,应在搅拌机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1/4-3/4之间采取试样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a、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b、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二)、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1、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标准适用于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起剂共九种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厂家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剂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30t为一批,每批不足50t或30t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两不少于0.2t 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3、混凝土膨胀剂每200t为一批,日产量不足200t时也作为一批。

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1990)。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厂年产500t以上的,每50t为一批;年产500t以下的,每30t 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5、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6、混凝土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20t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1992)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混凝土外加剂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三)、建筑砂浆建筑砂浆取样方法、数量和部位1、砌体工程砂浆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一组为6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3、预拌砂浆根据《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2000),预拌砂浆试块取样按以下规程:(1)交货检验的砂浆试样应在砂浆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1990)的规定在20min内完成,稠度测试和强度试块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

(2)试样应随机从运输车中采取,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至3/4之间采取。

(3)试样量应满足砂浆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1m3。

(4)砂浆强度检验的试样,砌筑砂浆取样频率按砌体工程砂浆第2条执行,地面砂浆按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第1条执行。

(5)砂浆稠度试样应每车取样检验。

建筑砂浆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1、砌筑砂浆和易性判定(1)砌筑砂浆流动性用“稠度”来表示,采用“砂浆稠度仪”按标准方法测定出“稠度值”。

稠度大,则砂浆流动性大,但流动性过大,硬化后强度将会降低;若流动性过小,则不便于施工操作,所以新拌砂浆应具有适宜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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