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关于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问题的讨论

新老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

新老会计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作者:程立松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年第18期摘要: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原有旧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的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合并、删除。
相应的新准则中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恰当地把握这些变化是在新准则下进行正确会计核算的前提,尤其是对旧准则中删除的部分项目的把握尤为重要。
在此笔者对目前大家普遍关注的旧准则中原有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会计准则;待摊费用;预提费用1 旧会计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1.1 待摊费用的涵义及会计处理待摊费用的涵义。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
具体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等。
待摊费用的特点是支付在前,受益、摊销在后。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其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当期支出的需要在本期及以后期间分期摊销的费用,在发生时应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在每期摊销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1.2 预提费用的涵义及会计处理预提费用的涵义。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预提的租金和保险费等。
预提费用的特点是受益、预提在前,支付在后。
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预提费用的涵义,企业对于应当归属于本期但暂时不用支付的费用,应当在义务形成时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
在实际支出时,借记“预提费用”,贷记相关资产科目。
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装物一批 , 价值3 0 元 , 5 0 其中, 单独计 价的包装物成本为 10元 , 不 50
单独计价 的包装物成本为20 元 。 0 0 作会计处 理如下 : 借: 生产成 本
销 售 费 用
其 他业 务 支 出
均术超过一年 的期 限。 此 , q - 在实 际支付利息时 , 企_  ̄ kI 借记“ 财务
元, 价值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有关会计处理为 :
发 出工 具 时按 原成 本 :
作状态而进行 的修理 ,其特点表现 为修理范 围小 、一次修理费用
少、 修理 间隔期 限短 , 一般不满 足固定 资产的确认条件 , 发生的修 理 费用 不需要采取预捉或者待摊的办法进行处理 ,可直接列入当
技术探索 I E H C L理
湖 北保 康 城 关财 政 所 胡 克
一
、
待 摊 费 用 的 会计 处 理
阅费用l0 元 , O O 预付生产车 间租用厂房租金30 元 , 0 0 预付销售机构
租用 仓 库 租金 10 元 。 计 处 理 如 下 : 50 会 借 : 理 费用 管 制 造 费用 销 售 费 用 10 00 30 00 10 50
利息 、固定资产修理费等。根据新 会计准 则的资产负债表 观的要
求, 当实 际发 生 上 述 费用 时 ,丁 次 生 计 人 相 关 成 本 及 损 益 , 再 I一 不
进行 预提 。
最 后 残 料 入 库 冲 减 在用 周 转 材 料 时 作 : 借 : 材料 原 贷 : 转 材 料— — 在 用 低 值 易 耗 品 周 周转 材 料 — — 低 值 易 耗 品 摊销 7 0 50 [ ] B 公 司 3 份 , 产 车 间领 用 未 使 用 过 的 包 装 物 一批 , 例2 A C 月 生 其 实 际成 本 为 10 0 , 售 过程 中领 用 随 同产 品 一 起 出售 领 用 包 00元 销
新准则实施后"待摊"及"预提"会计处理的变化

资产负债表要求不符合资产 、负债定义及其确 认条件 的资产 、负债项 目不能 够在资产 负债表 中体 现。 “ 待摊 费 用” 和 “ 提 费 用 ” 不 符 合 资 产 、负 债 的 定 义 ,因 此 预 “ 待摊费用 ”和 “ 预提 费用 ”不 能在 资产 负债 表 中体 现。 上述两个科 目实质上是属于结算类科 目,所 以新 《 会计准 则》取消 了 “ 待摊费用 ”和 “ 预提费用 ”两科 目的使 用。 原 “ 待摊 费用 ”可 以通过 “ 预付账款 ”和 “ 其他应收款 ” 科 目核算 ,原 “ 提费用 ” 通过 “ 预 应付 利 息 ” 其他 应 、“
存 款”等科 目。 4 .一 次交 纳 数额 较大 、需 分 摊的 印花 税。对 于一 次
备 ”等 ,都不得在税前扣除 ,只有在实 际发生时产生 的损
失才能据实扣除 。因此多数 中小企业对准备金 的计提业务 平时不予处理 ,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进行账 务处 理。 实际发生相关损失 ,企业必须 向税务机关提 供税务要
们必须为不 同国家 的投 资者 准备不 同格式 的财务报 表 ,这
更令各 国投资者及 经 营监管 者苦恼 。继欧 盟 2 0 0 5年实施 《 国际会计 准则 》 后 ,我 国也在 20 0 6年实 施新 的 《 计 会
我国在原制度规定 的待 摊费用 ,是 指企业 已经 支出 ,
但应 由本期和 以后各期分别负担 ,且 分摊期 限在 1 以内 年
3 .季节性生 产企 业在 停工 期 内的 费用 。新 准则 应用
用。按照税法要求除坏账 准备 金以外计 提的其他准备 金如
“ 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 资产减 值准备” 短 期和长期 投 、“ 、“
资跌价 准备” 在 建工程 减值准 备” “ 形资 产减值 准 、“ 、 无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

相比,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肘 陛,有助 于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 在 确认 、计 量和 财 务报 表结 构 方面 , 示 了 显 资产负债观的核心地位 , 对企业资产负债信 息质 量提 出 更高 的要 求 , 定不 能继 续 使 规 用不符合资产 或负债定义的递延 ( 待摊 )或 预提项 目。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 ,没 有使用价值也没有流通 , 假若将其归类于 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而若将预提 费用 列为 企 业 的负 债 , 则会 导致 企业 负 债不 实, 这两 种 情况 都不 利于 投 资者 对企 业 生产 经营与财务状况做出正确的判断。 新会计准 则取 消 了 “ 待摊 费 用 ”和 “ 提 费用 ” 目, 预 科 是遵循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也有利于与国际 准则的进一步接轨 。 第 三 ,限制 了企 业利 润操 纵 空 间 。 在会 计实务中, 一些企业利用 “ 待摊费用” “ 和 预 提费用”作为粉饰会计报表的常用手段 , 通 常采 用 “ 而不 摊 ”来掩 盖 亏损 l况 ,利用 挂 青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做假账 , 或在会计报表 上不进行准确的披露 , 并且预提费用还加大 了纳税调整 的工作量 。新会计准则取消 了 “ 待摊费用”和 “ 预提 费用”科 目,把发生 的受益期在一年 以内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调节利 润 的操纵 空 间 ,也简 化 了会 计核 算 , 减轻 还 了审 计 人 员对 该 类业 务 审计 的 工作 量 。
一
资产的支 出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 的确认条 件, 不应该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处理 ,应在 发 生时 计入 管 理 费用或 销售 费用 。 新会 谁 则 指南 中规 定 , 企业 生 产车 间和 行政 管理 部 门等 发生 的固 定 资产修 理 费用 , 不 满足 资 如 本 化条 件 ,应直 接 汁入 管理 费 用 ; 业 专设 企 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 如 满 足资本化条件,应直接计人 销售费用 。 ( )低值易耗 品和出租 出借包装物的处理 二 新 会计 准 则 把 旧准 则 中 的低 值 易 耗 品 和包装物归类到 “ 周转材料” 目进行核算。 科 周转 材料 是 指企 业 能够 多 次使 用 、 渐 转移 逐 其 价值 但仍 保 持原 有实 物形 态 , 不确 认为 固 定资产的材料 ,可按照其种类 ,在 “ 在库” 、 “ 在用”和 “ 摊销”等明细科 目分别进行核 算。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 , 可 以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采用一 次 转销法 对低 值 易耗 品和出租 出借包 装物进行核算时 ,在领用 时应按其账面价 值 ,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管 、“ 、“ 理 费用 ” 销 售费 用” 等科 目,贷 记 “ 转 、“ 周 材料”科 目。低值 易耗品和包装物报废时, 应按照报废 的周 转材料 的残料价值 ,借记 “ 原材料” ,贷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 、 “ 管理 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 目。 、“ 如果采用其他摊销方法 ,领用低值易 耗 品和包 装 物 时 , 应按 照 账面 价值 , 借记 “ 周 转材料一 在用”科 目,贷记 “ 周转材料 在 库 ” 科 目;摊销 时按照 应摊 销 的数 额 , 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施工” 管理费 、“ 、“ 用” 销售费用”等科 目,贷记 “ 、“ 周转材料 摊销”科 目。如果周转材料报废时需要 补提摊销额 ,则应借记 “ 生产成本” 工程 、“ 施 工” 管 理 费 用 ” 销售 费用 ”等 科 目, 、“ 、“ 贷记 “ 周转材料 一 摊销”科 日。低值易耗 一 品 和包 装物 等报 废 时 ,在 做 借 记 “ 产 成 生 本 ” “ 程施 工 ” “ 、工 、 管理 费 _” “ } 、 销售 费 用” _ H 等科 目, 贷记 “ 周转材料——摊 销”科目的 会计分录 的同时 ,还应按照报废的残料 价 值, 借记 “ 原材料” 贷记 “ , 生产成本” 工 、“ 程施工” “ 、 管理费用” “ 、 销售费用” 等科 目; 同时要转销全部 已提摊销额 , 借记 “ 周转材 料 一摊销” ,贷记 “ 周转材料——在用” 。 ( 三)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摊销的税金 的处 理 对 于 一 次 购 买 印花 税 票 的 处理 , 新 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的数额 , 借记 “ 管理费 用”科 目,贷记 “ 应交税费”科 目。对于一・ 次缴纳税额较多的税金,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 提 到是 否 可 以分月 摊销 , 以根据 哪一 个期 可 间受益,哪一个期间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 ( )企业发 生的季节, 四 眭停工损失的处理
新准则下跨期摊提费用的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准则下跨期摊提费用的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准则修订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都没有说明跨期摊提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本文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
新准则下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1期(总第125期)机械管理开发2012年2月No.1(S UM No.125)M EC HANIC ALM ANAGEM ENT ANDDEVELOPM ENTFeb.2012引言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1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联系1)账户设置的目的相同。
两者都属于跨期摊提类账户,此类账户的设置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
2)账户的用途和结构相同。
两者是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的费用,并将这些费用摊配到各个会计期间的账户。
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出额或发生额,贷方登记应由各个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摊配数。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不经常发生的核算单位,两账户可以合二为一,设置一个“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借以简化核算手续。
“待摊和预提费用”账户的余额应列示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即以期末待摊费用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列为借方余额,而期末预提费用大于待摊费用的差额列为贷方余额。
此账户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
3)两者均具有流动性。
两者的受益期皆在2个月以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动性,待摊费用为流动资产,预提费用为流动负债;在一定条件下,预提费用可以转化为待摊费用。
4)明细账的设置相同。
两者都是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的核算。
5)审计方对两者的审计目标相同。
审查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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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
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
“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
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一)遵循资产负债观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
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
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上述有些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或者采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没有遵循资产负债观,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二)符合新准则中会计要素的定义从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不能被划入资产X畴。
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预提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虽然这些费用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它们并不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同样不符合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
再看新准则对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这一定义能很好地包容“两费”的定义,因为每一个“两费”明细项目的设置都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而且每个项目经济利益的流出额都能可靠地计量。
因此,“两费”应隶属于新准则中的费用要素而不是资产或负债要素。
(三)对权责发生制不构成障碍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提升为会计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为权责发生制主要账户的“两费”不能被取消。
虽然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但由于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也往往带来巨大危害。
例如,权责发生制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相矛盾,会使企业虚列资产和虚增当期利润。
近年来,“两费”的设置等许多核算方法对资产和负债准确披露产生的负面影响,随着安然等丑闻爆发而遭到了重点批判,改良权责发生制的呼声很高,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如现金流动制)也对权责发生制提出了挑战。
以前曾有学者提出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来衡量,可以不设置“两费”科目,以保证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得到更合理的披露,这个观点恰恰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四)有利于解决实务中的问题在实务中,有些企业对“两费”业务进行核算时,故意作账户游戏,利用“两费”作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或“变压器”,成为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惯用手段。
概括起来,利用“两费”做假账主要有随意改变“两费”的摊销、预提期和摊销、预提额:“挂而不摊”掩盖亏损;将不属于“两费”的内容列入“两费”;将属于“两费”的内容未列入“两费”:“两费”摊入和预提对象不正确:“两费”在会计报表上披露不准确等几种情况。
另外,预提费用还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工作量。
所以,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些过渡性科目,限制了企业调节各期利润的操纵空间,将发生的受益期在一年以内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这样既简化了会计核算,又比较容易理解,也减轻了审计人员对该类业务审计的工作量。
二、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
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
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三、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一)借款利息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通过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根据对待摊费用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
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对于当期应负担的租金和保险费,也可以不进行预提,等到实际支付租金和保险费时,按支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新准则和新税法下业务招待费的处理业务招待费几乎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永恒话题,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2007年颁布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此都有一定的变化,我们在此进行一些总结和探讨。
一、会计方面在会计方面,不论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原企业会计制度,在对业务招待费的核算和处理方面是一致的。
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的一项支出,根据原制度“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以及新准则的基本准则,分别在不同的会计科目核算,如企业发生的管理或营业用的业务招待费,列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或“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企业为在建工程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列入“在建工程-业务招待费”;企业筹建期间的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新准则下,直接列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在原企业会计制度下则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