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督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职责(一)督察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
(二)督察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执行情况;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4.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7.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8.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9. 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三、督察方式(一)定期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确保督察工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
(二)专项督察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时期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三)随机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
(四)暗访督察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暗访方式,对所监管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察,以避免被督察单位事先知晓,确保督察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督察程序(一)制定督察方案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督察内容,制定具体的督察方案,明确督察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二)发布督察通知在督察前,向被督察单位发布督察通知,告知督察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三)开展督察督察组按照督察方案进行现场督察,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人员、抽测抽检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反馈意见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五)整改落实被督察单位应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督察组。
督察组应对被督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学校安全督查制度范例(七篇)

2024年学校安全督查制度范例安全工作,其重要性超越泰山之重。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效性,须将所有潜在风险消除在初期阶段,我们强调持续警觉,并认识到建立全面的安全制度是开展安全工作的基础。
现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监督制度如下:一、强化监管,逐级负责每学年,校长将与各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在校园安全层面,校长与安全副组长签订责任书;在学生安全领域,校长与班主任签订,班主任再与家长签订,以确保安全教育的实施,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定期审查,适时反馈签订安全责任书后,安全副组长每学月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校长每月核查安全隐患记录。
未记录者将扣除行为分数____分,校长未进行监督则扣除其行为分数____分。
班主任每周需强调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校长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班主任安全工作疏漏,立即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时改正。
若校长未进行检查,将扣除行为分数____分,班主任未进行安全工作或记录不全者,将扣除行为分数2-____分。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以防止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以上为初步的安全工作监督制度,若有遗漏或不足,将在实际工作中及时补充和完善。
我们必须对安全工作给予极高重视,致力于将我校建设成为无安全事故的一流学府。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体系。
学校内部需逐级建立并完善安全督查制度,确保各层级均有明确目标,每位成员均承担相应责任,实现安全管理的全面覆盖与无缝衔接,确保横向与纵向的彻底贯通。
二、强化学校安全组织体系与保卫队伍建设。
学校应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与执行,以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三、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与安全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并加强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区域的管控力度,以预防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四、实施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学校应每月定期对校舍(包括食堂、小卖部等)、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及各类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应加强重点防范与监管,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适用于安委会对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第四条安委会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安委会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由有关部门、专家组成。
第六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督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应对情况等。
第八条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人员、抽取样品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方案: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督查方案,组织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五)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安委会会议研究。
五、督查结果运用第十条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内容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督察的任务和目标(一)任务:1.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 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 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1. 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 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
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安全督察的组织和人员(一)组织:1. 国家设立国家安全督察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3.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和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人员:1. 安全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2. 安全督察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督察资格证书。
3. 安全督察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四、安全督察的内容和方式(一)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情况。
5.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6. 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方式:1.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周期和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
2.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行业或事项进行的专门检查。
3. 随机抽查:随机选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范本

安全督察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督察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2.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3. 安全生产督察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督察队伍,配备相适应的督察人员。
三、督察职责1. 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 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停业整顿的决定。
5. 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 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督察工作的情况。
四、督察方式1. 定期督察:按照工作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督察。
2. 随机督察:随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随机督察。
3. 专项督察:针对特定行业、领域或者事项进行的安全生产督察。
4. 回头看:对曾经督察过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次督察,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督察程序1. 制定督察计划:根据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督察计划。
2. 发布督察通知:在督察前,向被督察单位发出督察通知,告知督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3. 开展现场督察:督察人员到达被督察单位,按照督察计划进行现场督察。
4. 查阅相关资料:督察人员有权查阅被督察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5. 召开座谈会:与被督察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座谈,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6. 反馈督察意见:督察结束后,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学校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保障学校的安全工作是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许多学校建立了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下面将介绍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督查对象二、督查内容1.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包括道路交通、建筑物安全、环境卫生等;2.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报警器、应急疏散通道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经常得到维修和保养;3.教师、学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包括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培养等;4.校园内消防安全: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格、消防演练是否定期进行等;5.学生的食品安全:包括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供餐食材的质量等;6.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巡查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建立和完善。
三、督查方法四、督查流程1.确定督查计划: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制定每学期、每学年的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时间等;2.督查准备:督查前需要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督查人员的培训、准备督查表格和工作手册等;3.实地督查:督查人员根据督查计划,对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记录、统计相关数据和问题;4.整理、分析和汇报:对督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整改和落实:学校领导层按照汇报和反馈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并强化安全教育和宣传,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6.绩效评估: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结果的应用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的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并按照相关程序反馈给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和家长等,让他们了解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同时也可以作为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改进和优化学校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导组织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为成员。
2. 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督导内容1.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学校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安全教育: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开展,是否覆盖全体师生。
5. 防火、防爆、防盗、防骗、防恐怖袭击等专项工作:检查学校是否制定相关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 校园周边环境: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
7. 传染病防控: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8. 食品安全: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安全。
四、督导方式1. 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督导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全面检查。
2. 不定期抽查: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专项督导:针对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
五、督导程序1. 督导前:制定督导方案,明确督导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
2. 督导中: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 督导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整改落实1. 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督导领导小组要定期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对整改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督导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督查制度(5篇)

学校安全督查制度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加强学校安全____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学校保卫机构。
学校都要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三、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四、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应每月一次对校舍(含食堂、小卖部)、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督查,特别在假节日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五、学校对教育主管、卫生、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督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请示协助解决。
六、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对各种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督查制度(2)学校安全是每个学校都非常重视的一个方面,而学校安全督查制度则是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学校安全督查制度的概念、目的和重要性,并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学校安全督查制度的概念学校安全督查制度是指学校以保障学生安全为核心,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全方位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教职工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二、学校安全督查制度的目的1. 预防事故发生:学校安全督查制度能够通过事前的检查和监督,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2.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定期的督查和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防止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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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督查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制度、职责能够落到实处,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及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情况;
2.门卫、学生宿舍、食堂、防火灾及学校其它重点防范部位安全保卫落实情况;
3.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
4.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参观、重大集体活动等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情况;
6.校车交通安全状况;
7.距离校大门200米以内是否开设娱乐场所;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检查人员对所查对象的安全状况要如实记录。
如虚假记录而发生安全事故,相应人员要负后果责任。
对监察处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组长和受检方都要签字负责。
(二)学校对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计划、组织、实施、效果);
2.紧急事故处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3.学校师生对安全知识掌握应用情况;
4.值周领导每周至少一次在课间操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三)实行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报告的督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