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4篇)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章程:一、目的和任务1. 督查督办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和督办,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2. 督查督办的任务是对各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跟进,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3. 督查督办的范围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进展、问题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 督查督办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推动督查督办工作。
2. 督查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问题调查、跟进和反馈。
3. 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支持。
三、工作流程1. 确定要督查督办的任务和重点。
2. 组织督查组展开调查和收集相关信息。
3. 分析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
4. 跟进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 定期向督查督办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
6. 提供工作总结和评估,为相关部门改善工作提供参考。
四、考核与奖惩1. 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并关注督查督办的实际效果。
2.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督查督办过程中的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2. 督查督办工作涉及的敏感信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1. 加强对督查督办制度的宣传,提升相关人员的理解和认同。
2. 组织培训,提升督查督办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变更,须经督查督办委员会审议并及时公布。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以上为督查督办制度的参考范本,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督查督办制度范例(2)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的复杂化,督查督办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在各个领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是指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督查督办结果真实可信,以期达到科学决策、依法依规、高效运行的目标。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程序与方式第四条督查督办可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会议、查阅档案、召集座谈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包括:立案、受理、调查、汇总、交办、反馈。
第六条督查督办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受督查督办单位有权了解督查督办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被督查督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团组进行现场检查,并按时完成督办任务。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责任与权力第八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包括上级单位、有关部门等。
第九条督查督办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责任范围和职责,成立专门的督查督办工作组。
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组织调研、制定相应的督办方案、解决问题等。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组有权要求被督查督办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督查督办的权力包括:对被督查督办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要求整改、追究责任等。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效果与评估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应当关注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问题的解决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的效果应当通过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工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督查督办的保障与奖惩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保障。
第十七条对于整改不达标或故意拖延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优秀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2024年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落实责任,推动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政府部门或组织各项决策和工作的落实,推动问题的整改和改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的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严肃、高效,注重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强调责任追究和效果评估。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单位应设立督查督办工作机构,由主管领导负责指导,设专门部门或设立工作小组,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机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机构应建立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督查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效果,以便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单位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包括督查、整改、报告和评估四个环节。
第八条督查环节:督查由督查组组织实施,督查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书进行督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并进行实地调查。
第九条整改环节:单位应根据督查组的督查结果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条报告环节: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整改报告,报告中应详细描述督查组的督查发现、整改措施及整改效果,并附带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评估环节:对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评估,对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问题的反复发生得到遏制。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督查组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履行督查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督促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和信息,配合督查组的实地调查工作。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____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____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党的基本路线以及“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____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____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____、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____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单位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级组织在进行督查督办工作时的规范。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跟踪的工作。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严谨、高效的原则,并充分尊重被督查督办单位的权益和利益。
第二章督查督办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督查督办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督导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专业水平;(三)协调解决督查督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四)制定督查督办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并进行评价;(五)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宣传和报道。
第七条单位应当设立督查督办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的落实和执行。
第八条督查督办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一)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具体的督查督办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收集督查督办工作需要的信息和数据,并编制相应的报告;(三)协调督查督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四)参与督查督办工作的评价和反馈。
第三章督查督办的流程和方法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按照“全程、全员、全息”的原则开展。
第十条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包括:(一)确定督查督办的对象和目标;(二)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三)制定督查督办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进行现场督查和调研,并记录和整理相关的问题和建议;(五)将问题和建议反馈给被督查督办单位,并跟踪整改情况;(六)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十一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
第十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当注重问题导向,明确督查督办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第四章督查督办的责任和措施第十三条单位领导对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并对督查督办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和督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五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____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党的基本路线以及____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年中、年终的政策执行情况,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各线各办每月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工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到会人员的到会情况。
3、催办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
4、催办上级部门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5、督办新闻媒介对我镇工作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6、督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领导引起重视的问题。
7、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落实情况。
8、督办机关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督办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开展情况。
10、督办经领导批准后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的负责情况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2、督查对象:镇机关各线各办及全体工作人员。
3、督查时间: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4、督查记录:每次督查应如实做好记录,督查记录由负责。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1、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____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____督查工作制度》和____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一)围绕中心的原则。
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
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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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xx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xx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权限管理第八条用户权限。
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
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督查员权限。
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
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
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
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
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领导批示。
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
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立项分办。
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
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承办。
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
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
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
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督查事项办理。
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延期处理。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
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督办。
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
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反馈。
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
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审核。
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归档。
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查询利用。
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安全保密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
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
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第二十七条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
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xx负责解释。
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