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精装修成品保护标准

精装修交付项目成品保护标准1、编制目的集团精装交付项目逐年增加,为了提高精装交付项目客户满意度,降低客户报事量,特制定成品保护标准,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交付成品及甲供材料(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提升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德信房产集团精装修交付项目。
3、标准使用说明本标准用于施工营造前后及维修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技术交底、验收标准等。
4、精装修工程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原则4.1责任明确原则;精装总包对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保护负有最终的保管责任,包括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任、看管和巡查的责任。
由甲分包负责成品保护,在完成部分保护后,业主开始组织甲分包、精装总包对甲分包成品保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精装总包,直至全部移交完成,由精装总包负责维护及管理,精装总包必须保证在施工营造前后过程及维修完成时,其交付成品及业主甲供材料(成品)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4.2工序合理化原则;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套内交叉施工(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板等安排在大部分装饰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
4.3防护措施的持续维护原则;精装总包负有对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的责任,同时负有对已破坏的部分及时进行修补的责任。
对由安装分包单位进行的保护,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备部分保护材料移交精装总包单位,用于精装总包日常维护使用。
5、交付成品及业主用品保护管理:5.1精装修工程涉及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为精装修成品保护实施单位(原则为装饰总包或装饰的其他分包施工单位)。
5.2精装修施工成品保护前,实施单位必须完成工序验收,经业主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实施单位进行成品保护,不得将未维修完毕的物品进行成品保护。
5.3精装修成品保护施工后,现场严禁在户内进行切割加工,必须到第三地进行切割加工;施工时涉及墙地面、墙地砖切割、凿除,必须做好对周边用品的保护,同时对切割、凿除部位进行适当湿润或其它处理,避免扬尘;6、楼内公共区域保护标准作法:6.1.入户大堂及电梯厅地面6.1.1保护方式:入户大堂瓷砖地面必须使用12MM厚多层板或TK板、或细木工板满贴保护(见下图)。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精装修工程是指在住宅或商业建筑内进行的一系列装修工程,包括室内设计、材料选购、施工等。
为了保护精装修工程的成品,避免成品受到损坏或污染,需要制定一系列的保护细则。
下面是一份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的示例,供参考:一、施工前期准备1.在施工现场设立指定的保护区域,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指示保护区域的范围。
2.在保护区域设立临时围栏或挡板,防止非相关人员进入或触碰成品。
3.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条件良好,避免污染空气。
二、地面保护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地面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
地面上使用防滑垫、硬纸板、毛毯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磨损或污染。
2.在保护完毕后,需要进行定期清理,避免灰尘、泥沙等污物造成损害。
三、墙面保护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墙面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
墙面上使用挡板、纸箱、薄膜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严禁在墙面上直接作业,必要时使用固定的工作平台等设施。
四、天花板保护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天花板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
天花板上使用薄膜、网格布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严禁向天花板上撒放工具或材料,避免对天花板造成破坏。
五、门窗保护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将门窗进行清洁,并且必要时进行修复。
门窗上使用膜封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避免将门窗用作放置工具或材料的支撑点,避免对门窗造成破坏。
六、设备保护1.在施工开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清洁,并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设备上使用薄膜、防尘套等物品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碰撞、划伤或污染。
2.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造成设备的损坏。
七、定期清理1.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定期对保护区域内的成品进行清理,包括去除灰尘、泥沙等污物,并注意不要使用有损成品的清洁剂或工具。
GTS73201-2011_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GTS73201-2011)目录1.目的 (3)2.适用范围 (3)3.成品保护的范围 (3)4.精装修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3)5.精装修施工对前道施工成品的保护措施 (4)5.1对土建成品保护 (4)5.2对幕墙保护 (5)5.3对水、电、暖等其他配套产品保护 (6)5.4对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7)6.精装修成品分项保护措施 (8)6.1装饰原材料保护 (8)6.2吊顶成品保护 (10)6.3大理石和花岗石饰面板 (11)6.4不锈钢饰面板 (13)6.5装饰镜子 (14)6.6装饰玻璃隔断 (14)6.7釉面内墙砖和地砖 (15)6.8实木复合地板、木地板 (17)6.9成品组合式推拉门 (19)6.10进户门和户内门扇、门套 (20)6.11木制固定家具 (22)6.12乳胶漆和涂饰面 (23)6.13裱糊和软包工程 (24)6.14整体橱柜 (25)6.15窗帘 (26)6.16卫浴洁具 (26)6.17卫浴龙头 (28)6.18厨房电器 (29)6.19整体淋浴房 (30)6.20灯具 (30)6.21开关、插座等各类面板 (31)6.22门锁和五金 (31)6.23平顶铝板、风口百页 (32)6.24室内楼梯和电梯轿厢的保护 (32)6.25石材运输环节的要求 (34)7.引用文件 (34)1.目的为保证精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地方及绿城集团相关质量标准,依据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结合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开发经验及已有的成品保护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的所有按绿城模式管控的精装修项目。
3.成品保护的范围3.1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3.2工程设备成品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编制具体的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保护的时间、保护的具体措施、责任人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购买相应的保护材料,如塑料薄膜、泡沫板、防尘布等,保证保护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3.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成品保护专门标志,提醒施工人员和工人注意成品保护。
4.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保护的成品范围和具体措施。
二、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1.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2.对需要保护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任何损坏或破损应及时修复。
3.对地坪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垫铺,避免重物碰撞或磨损对地坪造成损害。
4.对大型设备或机械进行保护,使用专门的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覆盖,以防尘、水或碰撞造成损伤。
5.对墙面进行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或泡沫板等材料进行包覆,避免泥浆、油漆等的溅沫造成污染或损害。
6.对天花板进行保护,可以使用防尘布或塑料遮罩进行覆盖,避免灰尘、水珠等的污染和损害。
7.特殊需求的成品保护,如玻璃、石材等,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封样保护、临时围栏等。
8.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成品的安全。
9.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台账,记录保护的成品种类、数量、保护时间等信息,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三、施工结束后的成品保护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等进行清洁,确保无灰尘、污渍等污染物。
2.对保护材料进行检查,如有破损或污染的材料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3.对成品进行验收,检查成品是否完好无损,并及时清洁和维护。
4.对保护区域进行恢复,清除保护材料和标志,确保施工区域整洁有序。
5.对成品保护台账进行总结,分析保护措施的效果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四、成品保护责任1.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专人负责。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细则

成品保护要求成品保护原则:精装修进场后,负责精装区域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
分包单位需充分考虑所有施工项目之成品保护措施,并将拟采取之成品保护措施列表并配图片说明,若无图片,则需以详细之文字说明保护材料的材质,保护层数等内容。
成品保护之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中。
分包单位应在入场后15个日历天内根据现场情况及甲方要求制作成品保护措施,应提交至甲方及总包单位审核,经批准后备案。
精装区域的成品保护要求详见细则要求。
其他成品保护图片如下,供分包单位参考。
客梯电梯轿厢:大芯板保护保护膜或加硬纸板五金配件:用原包装材料保护开关插座:面板后装,墙或加薄膜垫海绵包裹面粉刷前先用美纹纸满包精装修进场后施工场地应进行全封闭管理,各标段进行封闭施工。
在通道位置、楼梯间位置、和其他标段相连接部位应安排安保人员专人值守,非本标段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本标段,应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精装修区域内应由精装修单位配置专业成品保护人员,负责本标段精装修区域的所有成品保护工作,非本标段精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精装修区域应服从统一管理。
精装修区域的安保人员、成品保护人员的数量配置应满足总包单位、业主要求。
7.1、分包单位的组织工作7.1.1 分包单位须依据据各自的施工组织计划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成品保护制度,制订成品保护计划,成立成品保护小组,指定成品保护负责人,入场前一周上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备案。
7.1.2 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完成整体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7.1.3 分包单位入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后场区域,制定材料堆放位置,要求基础材料与成品、半成品材料分开放置。
施工区、作业区、材料区、交通通道以外区域应用警示胶带进行封闭。
对施工工人做好成品保护交底,加强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指定班组专门检查责任人。
分包单位应定期对总包单位汇报成品保护情况。
7.2、入场前期成品保护内容7.2.1运输通道物料运输应使用建设单位指定电梯、楼梯通道。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措施1.夹板封包:在施工期间,对墙面、地面等成品进行夹板封包,以避免被其他施工材料刮擦、磨损。
夹板的选择要坚固耐用,并且与成品的尺寸相匹配,能够完全覆盖成品。
2.覆盖保护膜:在墙面、地面等成品上覆盖一层保护膜,以防止灰尘、油污等污染,同时还可以防止划痕和磨损。
保护膜的选择应具备防水、防酸碱、耐磨损等功能,以确保成品的完好无损。
3.建立保护栏杆:在工地周围建立栅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成品,防止误碰、踩踏等行为导致成品损坏。
4.做好防尘工作:在施工现场进行防尘措施,如悬挂防尘帘等,避免灰尘对成品的附着和污染。
5.定期清洁保养:施工完成后,对成品进行定期清洁和保养,及时清除灰尘和污渍,保持成品的亮丽和光洁。
6.禁止施工危险物品靠近:在施工现场,禁止放置危险物品,如用火、刀具等,以免对成品造成损坏。
7.避免重物碰撞:在施工现场,要避免重物对成品的碰撞和摩擦,如搬运家具、工具等时要小心操作,尽量减少对成品的冲击。
8.妥善保管施工材料: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放置不当导致的损坏,如水泥要防水存放,防止受潮变质。
9.加强巡检和监督:在施工期间,加强对成品保护措施的巡检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妥善的保护。
10.建立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在施工前制定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明确每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总结起来,精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包括夹板封包、覆盖保护膜、建立保护栏杆、做好防尘工作、定期清洁保养、禁止施工危险物品靠近、避免重物碰撞、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加强巡检和监督、建立施工规范和安全制度等。
通过合理的措施和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精装修工程的成品,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寿命。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措施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确保装饰工程成品的完好交付,并有效降低施工作业过程中对装饰工程成品的可能损坏,保证装饰效果符合设计要求,现制定本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二、保护措施的范围及责任1.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装饰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家具、装饰灯具等。
2.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保护方案,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保护工作。
3.相关责任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员、监理人员等。
三、保护措施的编制和落实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目标、措施和责任人。
2.保护措施应根据具体条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装饰工程成品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覆盖保护、封闭保护、固定保护、警示标识等。
3.项目经理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措施的安装、调整和监督,确保保护措施的落实到位。
4.保护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除保护措施,并进行检查确认,确认无损坏后方可移交给业主。
四、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1.覆盖保护:对于墙面、地面等成品进行覆盖保护,可以使用塑料薄膜、防尘布等材料,保护材料应无损伤、无积尘。
2.封闭保护:对于门窗等装饰成品,应进行封闭保护,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杂物、灰尘进入。
施工单位应使用透明塑料薄膜或木板进行封闭保护,并保持严密性。
3.固定保护:对于装饰灯具、壁饰等易受损的成品,施工单位应采取固定保护措施,确保成品不松动、摇晃或倾倒。
4.警示标识: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注意装饰工程成品保护,禁止随意触碰、堆放杂物等行为。
五、保护措施的整改和追究1.对于施工单位未按照保护措施管理规定进行保护工作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如造成损坏,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对于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应进行督促整改,如有恶意疏忽,应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实施细则由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方案

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专项方案一、背景精装修工程是指在建筑结构已经完工的基础上,对室内进行装修施工,包括地面、墙面、天花、门窗、水电设备等的安装和调试。
精装修工程的成品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行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目标1.保护成品的完整性:防止成品遭受损坏、划伤、磨损等。
2.保护成品的美观性:防止成品出现污渍、涂料脱落等问题,影响装饰效果。
3.保护成品的功能:确保成品的正常使用功能,如保证门窗能够顺利开闭,电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等。
三、保护措施1.地面保护:(1)在施工前铺设防护膜,保护地板免受污染和刮伤。
(2)在地面安装结束后,可以使用专业的地板保护膜覆盖整个地面区域,并贴上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避免踩踏或放置重物。
(3)对于容易产生污渍的地板,如石材、木地板等,可以在表面进行防水处理,以减少污渍的渗透。
2.墙面保护:(1)在施工前,对墙面进行防护,如贴覆临时铺装材料或施工围挡。
(2)在墙面完成后,可以使用贴纸、油纸或塑料薄膜进行覆盖,以防止污渍、划伤或磨损。
(3)在天花装修完成后,可以设置天花板护角,以防止意外撞击造成的损坏。
3.门窗保护:(1)在施工期间,应在门窗周围设置废旧材料堆放区,防止门窗遭受损坏。
(2)在安装门窗后,可以在门窗边缘覆盖胶带或软胶条,以防止刮伤。
(3)对于易受污染的门窗,如玻璃窗等,可以使用临时的透明薄膜进行覆盖,保持清洁。
4.水电设备保护:(1)在施工前,应使用防尘布或者塑料薄膜覆盖水电设备,以防止灰尘和划伤。
(2)在装配和调试水电设备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在水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加装防护设施,如电箱和水表的防护罩,以防止意外损坏。
四、保护管理1.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工作,及时检查成品的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包括对成品保护的重要性、正确的保护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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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XX精装修工程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1.精装修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1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
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
1.2有关单位分别做好本专业施工的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精装修施工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1.3精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规范的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
1.4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
1.5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其它专业没有进行成品保护或者成品保护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协调,并通知工程管理人员、监理、甲方及相关单位。
1.6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7建立垃圾运输通道,有条件的话对垃圾通道进行封闭,禁止乱丢垃圾及高空抛物。
1.8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
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2.对水、电、暖等其它配套产品保护
2.1精装修施工单位施工时,如遇到水、电、暖等其它专业
施工已经完成部位影响装修施工时,应书面通知监理、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得到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2精装修施工与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推拉、踏踩己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2.3必须对所有灯具、面板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
损坏。
2.4对于已经完成的开关底盒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避免底盒被砂浆、腻子等污染或填塞。
参考案例1:对开关底盒的保护
2.5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参考案例2:将风管敞口用木夹板或硬纸板临时封闭,防止建
筑垃圾和杂物进入风管
2.6对已经完成的下水管道,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
参考案例3:采用塑料盖板对下水管道进行成品保护。
2.7对已经完成穿线的强弱电箱应进行封闭保护。
参考案例4:对穿线完成后的强弱电箱采用多层板封闭保护
3.对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3.1消防水系统所有带压管,在打压试验完成后,如与其它专业管道打架,非消防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管,应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协商解决。
消防联动、报警线缆敷设完成后,都有一定的余量,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剪短、抽走,挪作她用。
3.2消防喷淋头上好后,禁止用明火烧,禁止用重物敲击,禁
止随意挪动喷头。
3.3消防报警探头、喇叭、手报按扭、声光报警器、报警电话插座、消火栓箱安装完毕后,禁止非本专业人员随意拆、搬弄。
3.4消防中控室自移交消防专业施工队之日起禁止其它人员入内,如必须进入时应有审批手续方可进入。
4.精装修成品分项保护措施
4.1大理石和花岗石饰面板
4.1.1观感要求:
a)板材1m处不可见的缺陷视为无缺陷;
b)板材与协议板同时平放在地面上,距1m处目测时无色差;
c)板材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翘曲、裂纹、砂眼、凹陷、色斑和污点,不允许有正面角棱缺陷;板材的抛光面应具有镜面光泽(磨砂面除外);板材表面严禁出现泛碱和锈斑;嵌缝应密实、平直,嵌缝材料色泽应一致;
d)阴阳角完整、饱满、挺拔。
4.1.2技术措施:
a)板材不应水平堆放,堆放时应用软木进行衬垫,防止施工交叉污染。
不宜堆放在室外,否则应采用薄膜覆盖等措施进行保护。
b)石材铺贴完成粘结达到强度后,将表面清理干净后,并剔除缝隙内的砂子和垃圾,对缝隙进行封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