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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

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

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版一、基本要求1. 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运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任务。

2. 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不得患有任何不适宜从事运输作业的疾病。

3. 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保证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1. 运输作业人员在进行运输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运输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睛、耳塞等。

3. 运输作业人员应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是否齐全,确保其功能正常。

4. 运输作业人员应仔细研读任务单,了解运输路线、货物情况以及作业要求。

三、装货作业1. 运输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装货作业,确保货物的安全。

2. 运输作业人员应检查货物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3. 运输作业人员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重量,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装卸作业。

4. 运输作业人员应遵守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保证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五、驾驶作业1. 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

2. 运输作业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 运输作业人员应保持车辆的合理稳定,遵守行车安全规范,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4. 运输作业人员应根据路况和天气状况,调整行驶速度和距离,保证安全行车。

六、卸货作业1. 运输作业人员在进行卸货作业前,必须停好车辆,并且使用安全锁止装置。

2. 运输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卸货作业,确保货物的安全。

3. 运输作业人员应遵守卸货作业的操作规程,确保卸货过程中的安全。

4. 运输作业人员应检查卸货场地的安全状况,如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作业结束1. 运输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保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2. 运输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汇报作业情况和问题,并且做好相关记录。

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车辆检查和维护1.\t内外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司机应仔细检查车辆内外状况,确保车辆外表无损坏、玻璃清洁无碎裂、车辆底盘无漏油、轮胎无异常磨损,并检查是否有异味、漏液、电器设备是否正常等。

2.\t燃料检查:司机在出车前应确保车辆油箱有足够的油量,并核对燃料标识是否一致。

3.\t轮胎检查:司机应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并确保轮胎花纹深度达到安全要求,轮胎表面无明显磨损,胎面无裂纹或泡状物等异常情况。

4.\t电器设备检查:司机应检查车辆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包括灯光、刹车系统、指示器等,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设备。

5.\t雨刮器检查:司机应检查雨刮器是否正常工作,确保在下雨天能够清楚地看到前方道路情况。

二、行驶安全1.\t安全带:司机和车辆内所有乘客都必须佩戴安全带,严禁在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

2.\t速度控制:司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根据道路情况和限速标志进行合理控制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3.\t保持距离:司机应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刹车或碰撞风险,同时要留出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应对突发状况。

4.\t注意观察:司机应时刻保持警觉,观察前方、后方和两侧的道路情况,并注意察听周围交通动态,及时做出反应。

5.\t避免疲劳驾驶:司机应定期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不饮酒和服用镇静剂等会导致疲劳的物质,严禁疲劳驾驶。

6.\t避免分心驾驶:司机应专心驾驶,不进行严重分心的行为,如使用手机、吃东西、收发短信等。

7.\t驾驶姿势:司机应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双手稳握方向盘,双脚放在合适的位置,为紧急情况作好准备。

三、紧急情况处理1.\t刹车:当需要紧急刹车时,司机应迅速而有力地用力刹车,同时提前做好示警信号,确保周围车辆能及时发现并做出反应。

2.\t避让:当遇到突发状况或危险情况时,司机应迅速判断和做出决策,尽量避免碰撞,并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3.\t火灾处理:当车辆发生火灾时,司机应立即将车辆驶离燃烧区域,并通知相关人员和紧急救援部门。

运输技术规范

运输技术规范

运输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通用部分同机电专业第二章副井提升一、副井口安全设施1、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对罐座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

2、安全门处于关闭状态时,在外力作用下安全门的移动不得大于50毫米。

3、副井口出车侧必须在对称道岔道尖外2米处应安装反向阻车器。

二、副井井口操车设备1、各转动、活动部件必须处于灵活状态,不得有卡滞现象。

2、托罐装置复位弹簧不断裂,不疲劳,状况良好。

3、阻爪应处于同一水平面,误差不超过±3mm。

阻车器阻爪不能停留在中间位置,推车机能够进罐的应与提升信号联锁。

4、罐座安装牢固,动作灵活,无卡阻。

罐座支承爪平面高低偏差不超过2mm,落罐时接触均匀。

5、罐笼在罐座上时,罐笼内外轨道接头轨面高低偏差进车侧不超过±03mm,出车侧不超过±30mm。

6、摇台主轴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主梁无断裂,无严重锈蚀。

摇台与罐笼轨道接头左右错差不超过3mm。

摇台抬起后,罐笼运行与摇台无干涉。

7、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风压或液压装置不泄漏。

第三章平巷运输一、电机车运输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输作业的条款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携带瓦斯便携仪。

2、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3、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态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

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起重运输安全技术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运输作业,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类起重运输作业,包括建筑工地、工厂、码头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起重运输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起重运输作业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本技术规程由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类起重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第二章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起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七条起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八条各类起重设备应设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限位开关、防止超载装置等。

第九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并记载相关情况。

第十条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周期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制定。

第三章起重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管理部门应制定起重运输作业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起重运输作业的组织安排应合理,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各类起重设备应配备合格的司机和操作人员,且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起重运输作业现场应设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

第十五条不得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载荷进行起重运输作业。

第十六条起重运输作业现场应保证通风良好,防止积尘和有毒气体的产生。

第十七条起重运输作业现场应设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起重运输作业现场应采取防止坠物措施,防止坠物伤害工人。

第十九条各类起重设备的起重绳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管理责任第二十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团队,负责起重运输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起重运输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惩处措施。

第二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起重设备的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规范

交通运输规范

交通运输规范一、交通指示标志规范交通指示标志是交通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引导和规范车辆和行人的行驶方向和注意事项。

合理设置交通指示标志,能够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

因此,各行业在交通运输中应遵守以下规范:1. 标志设计与安装要求交通指示标志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反光材料制作,保证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可见性。

同时,标志应按照交通流量和路段属性合理设置,并确保标志的高度、角度和位置符合规范。

2. 标志信息的清晰性和准确性交通指示标志上的文字、图案和符号应具备清晰易懂、准确无误的特点,确保驾驶员和行人能够迅速理解其含义。

对于需要重要提示的标志,可以采用多种语言或者图示进行标识,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

3. 标志的维护与更新交通指示标志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标志的清洗和检查,确保标志的反光性和可见性。

对于老化或被毁坏的标志,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保持正常使用。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1. 安全驾驶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分心驾驶。

不得违反交通信号、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在驾驶中要遵守安全距离,保持车辆与前后车辆的安全距离,以便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2. 道路交通规则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逆行、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

在出现倒车、变换车道等需要特殊操作时,应提前使用转向灯发出明确信号并确保周围车辆已经察觉。

3. 交通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及时报警。

同时,要保护现场,确保交通畅通,并配合交警进行调查。

驾驶员应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现场拍照、取证等必要信息。

三、运输工具维护与管理规范1. 车辆定期维护各行业应制定车辆定期维护计划,并进行记录和管理。

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和检修工作,包括车辆的机械部件、刹车系统、电气系统等。

定期维护能够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载货安全措施对于运输货物行业,需要确保货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标准和规范

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为规范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货物运输第一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 年。

第二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并向公司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公司相关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四条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

第五条专用车辆应当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第六条公司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脱落、扬散、丢失以及燃烧、爆炸、泄漏等。

第七条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第八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公司在专用车辆上配备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

第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货运运输标准规范最新

货运运输标准规范最新

货运运输标准规范最新随着全球化贸易的不断发展,货运运输已成为连接全球经济的重要纽带。

为了确保货物安全、高效地从发货地运输到目的地,制定一套全面的货运运输标准规范至关重要。

以下是最新的货运运输标准规范内容:一、货物分类与包装标准- 货物应根据其性质、易损程度和运输要求进行分类。

- 包装应符合国际运输协会(IATA)和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相关规定,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二、运输工具与设备要求- 运输工具包括货车、船舶、飞机等,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 运输设备,如集装箱、托盘等,应符合国际标准,确保货物在装载和卸载过程中的稳定性。

三、货物装卸与存储规范- 装卸作业应由专业人员操作,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货物损坏。

- 存储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货物受潮或受热。

四、运输过程中的监控与追踪-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控,确保运输安全。

- 采用先进的追踪技术,如GPS定位系统,以便于货物的追踪和管理。

五、运输安全与风险管理- 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过程中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 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六、环境与社会责任-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运输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提升服务质量。

七、信息记录与文档管理- 所有运输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货物信息、运输路线、时间等。

- 运输文档应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八、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 提供高质量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 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不满。

九、国际法规与地方法规的遵守- 严格遵守国际运输法规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 根据目的地国家的特殊要求,调整运输方案和操作流程。

十、持续改进与创新- 定期对运输标准规范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发展。

- 鼓励创新,不断探索更高效、更环保的运输方式。

货物运输中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货物运输中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货物运输中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货物运输作为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行业参与者和相关管理部门来说,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制定和遵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货物包装、运输工具和设备、运输路线、运输过程等方面,介绍货物运输中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一、货物包装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货物包装是确保货物安全运输的基础。

在货物包装方面,一般应遵守以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1. 包装材料的选择: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条件,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例如,易碎物品应采用抗震、防护性能好的包装材料,如泡沫、气泡膜等。

2. 包装形式的要求:包装应紧密、牢固,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挤压等损坏。

此外,包装的形式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液体货物应采用密封容器包装,并标明液位。

3. 标识和标签的要求:每件货物包装上应有清晰可辨认的标识和标签,标明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储运条件等信息,以便运输和仓储管理。

二、运输工具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运输工具和设备是实现货物运输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具有关键作用。

在运输工具和设备方面,一般应遵守以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1. 车辆和船舶的检查和维护:运输车辆和船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例如,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灯光等需要检查,船舶的救生设备、通讯设备等需要功能完好、有效可靠。

2. 装卸设备和工具的规范使用: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应使用规范化的装卸设备和工具,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

操作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并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运输路线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可以减少运输时间、降低成本,并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性。

在运输路线方面,一般应遵守以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1. 道路交通方面:应选择平坦、宽敞、路况良好的道路,避免通过狭窄、陡峭、复杂路段。

2. 水路交通方面:应根据船舶的尺寸、排水量和航道条件选择合适的航线,避免水深不足、水流湍急等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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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安全技术规范第一章通用部分同机电专业第二章副井提升一、副井口安全设施1、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但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立井井口和井底使用罐座时,必须对罐座设置闭锁装置,罐座未打开,发不出开车信号。

2、安全门处于关闭状态时,在外力作用下安全门的移动不得大于50毫米。

3、副井口出车侧必须在对称道岔道尖外2米处应安装反向阻车器。

二、副井井口操车设备1、各转动、活动部件必须处于灵活状态,不得有卡滞现象。

2、托罐装置复位弹簧不断裂,不疲劳,状况良好。

3、阻爪应处于同一水平面,误差不超过±3mm。

阻车器阻爪不能停留在中间位置,推车机能够进罐的应与提升信号联锁。

4、罐座安装牢固,动作灵活,无卡阻。

罐座支承爪平面高低偏差不超过2mm,落罐时接触均匀。

5、罐笼在罐座上时,罐笼内外轨道接头轨面高低偏差进车侧不超过±03mm,出车侧不超过±30mm。

6、摇台主轴润滑良好,转动灵活。

主梁无断裂,无严重锈蚀。

摇台与罐笼轨道接头左右错差不超过3mm。

摇台抬起后,罐笼运行与摇台无干涉。

7、操作机构灵活可靠,风压或液压装置不泄漏。

第三章平巷运输一、电机车运输1、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运输作业的条款和《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携带瓦斯便携仪。

2、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3、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态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

5、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将车轮掩住。

6、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及线路状况,存在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棚和门链;2)手闸及撒砂装置灵活可靠;3)照明灯应明亮,警铃声音应清晰、洪亮;4)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换向器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5)架线弓起落应灵活。

7、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8、向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9、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开车。

各车的连接不正常;牵引数超过规定;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不准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列车的机车上及车辆上违章乘坐人员;运送爆炸物、易燃性或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存在其它影响安全的隐患。

10、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

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11、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

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12、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1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14、接近风门、巷道口、洞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各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在制定司机操作规程时必须明确指出必须减速行车的区段。

15、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6、需需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17、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

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

18、列车占线停留,应符合下列规定;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中间车场停车时应保持另一股道畅通,终端车场停车时应前后错开,不得影响行人通过。

19、机车在车场调配车辆时,不准摘去连接装置。

上部平车场,在规定停车位置至变坡点之间禁止使用机车顶车。

20、大巷中途不准停留车辆,如需中途停车装卸物料时,必须经运输调度站批准,停留的车辆要掩好。

21、大巷运输要取消押车工(平巷人行车除外),并在车场设专职人员,负责调车和摘挂钩工作。

22、列车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

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23、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4、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25、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26、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27、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二、电机车运输信号及安全设施1、在同一运输水平的运输调度站及各信号站、装卸站以及矿总调度之间,要有通讯系统。

2、各生产矿井可根据运输系统实际工作状况装备以下机车调度和通讯系统:(1)同一水平运行3台及以上机车设置机车通讯系统。

(2)同一水平运行5台及以下机车设置简易信号系统或司控道岔系统;(3)同一水平运行机车5台以上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

系统控制的道岔(包括司控道岔)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道岔位置指示应与实际方向一致;尖轨与基本轨密贴压力大于1.2KN;尖轨与基本轨间隙超过4mm时,能发出故障信号。

3、弯道、井底车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要使用来车预报警信号装置(声光具备)。

4、主要运输大巷、石门、井底和采区车场要有充足的照明。

5、巷道内要装设路标、警标、里程标及主要峒室标志牌。

6、架线电机车运输的人车场,必须装设架线自动停送电装置。

7、主要道岔和弯道应悬挂技术特征牌板。

三、电机车1 机械部分1.1 车架及构件:车架不得有裂纹和明显变形,侧板及顶板凸出或凹入深度不得大于20mm,轴箱切口中心两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得大于10mm。

各处铆钉及螺栓不得松动,箱体各螺栓不得超出箱体外表面。

1.2 碰头及连接装置:车碰头不得有严重损坏,弹簧无断裂,碰头伸缩长度不得小于30mm,不得有下垂现象。

连接装置必须可靠,销子、销孔磨损不得超过原尺寸的20%。

1.3 轴承箱1.3.1 轴承箱端与轮毂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2mm。

1.3.2 轴承箱与导向板的总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得大于3mm,沿车轴方向不得大于7mm。

1.4 轮对1.4.1 轮箍(或车轮)踏面余厚不得小于原厚度的60%,无凹槽。

1.4.2 车轮踏面的圆度允差不得超过0.3mm;同一轮对直径差不得超过1.5mm;前后轮对直径差不得超过3mm。

1.4.3 轮缘高度不得超过30mm,轮缘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30%。

1.4.4 车削修复车轮踏面时,其几何尺寸应符合GB4695-84的规定。

1.4.5 车轴不得有裂纹,划痕深度不得超过2.5mm,直线度允差不得超过0.2mm,轴颈磨损量不得超过原直径5%。

1.4.6 新更换轮对,轮距应小于轨距6mm ,其允许偏差为mm。

轮背距测量三处之差均不得超过1mm。

1.4.7 热装轮箍时,轮心与轮箍配合过盈量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 轮心与轮箍的配合过盈量/mm20t。

表4-3-2 轮毂与轴颈的配合过盈量(H7/v6)/mm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轮毂与轴颈(带键)的配合(K8/h7)/mm。

致,组装时应涂油,承载时应保持弓形,各片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0.5mm。

1.6 齿轮罩(箱)固定牢靠,无变形、无裂纹,不漏油,不碰齿轮。

1.7 制动装置1.7.1 制动装置灵活可靠,润滑良好。

1.7.2 各连接销轴的配合应符合表4-3-4的规定表4-3-4 连接销轴的配合(H11/d11)/ mm10mm。

闸瓦与车轮踏面的接触面积不小于60%;完全松闸后其间隙为3~5mm。

调整间隙的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得超过5mm。

制动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无严重磨损。

1.7.4 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厚度不得小于4mm。

松闸后,闸带与制动轮的间隙为2~3mm。

弹簧不得失效。

1.7.5 空气制动装置的气压、温度的调整要符合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

各种指示仪表调校准确,气压表、温度表及其保护应准确可靠。

1.7.6 空气制动系统的储气装置,要定期排出积水,应一周排放一次。

1.8 撒砂装置灵活可靠,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

2 电气部分2.1 检修直流电动机及防爆电气设备,应执行本规范第六章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

2.2 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准确,螺栓和销子齐全牢固,闭锁装置可靠。

消弧罩完整,无松脱现象。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紧固,触头接触不小于其宽度的75%,终压力为15~30N,触头相互错位不大于2mm。

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及凸轮等均不得有严重烧损。

触头与接触片烧损修整后剩余厚度不得小于原厚度的60%,连接线断丝不得超过10%。

各部绝缘良好,绝缘电阻应在0.5MΩ以上。

双侧司机室两台控制器结构的机车,控制器之间的电气闭锁可靠有效。

2.3 电阻器电阻器接线牢固,电阻片(带、丝)不得变形及裂纹,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原距离的60%,瓷板(管)无裂纹。

电阻元件连接片(条)不得松驰、折损或烧损。

2.4 集电器弹力适中,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凹槽。

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应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2.5 自动开关的零部件齐全完整,动作电流值整定应符合要求,且灵敏可靠。

2.6 配线中间不得有接头,绝缘层(或护套)良好,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ΜΩ。

蓄电池电机车的电缆应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2.7 插销连接器和熔断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烧灼痕迹。

熔断器熔体的材质及额定电流应符合要求。

2.8 蓄电池与蓄电池箱充电结束后半h,电解液的密度和液面高度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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