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死磕派”律师栽跟头是必然的
专家认为少数“死磕派”律师栽跟头是必然的

专家认为少数“死磕派”律师栽跟头是必然的来源:环球时报中国公安部指挥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中心滋事扰序的“重大犯罪团伙”。
根据媒体报道,一些常被称为“死磕派”的“维权律师”与一些推手、“访民”相互勾连,制造了包括庆安事件在内的一系列大规模舆论事件,严重扰乱了具体案件的依法处理。
专家认为少数“死磕派”律师栽跟头是必然的。
“死磕派”律师是近年社交网站兴起后的突出现象。
律师的“死磕”精神本身包含有积极意义,与依法治国有一定相向关系。
然而极少数热衷“死磕”的律师并非以法庭为舞台,而是把精力投向舆论场,用舆论压力推动案件的处理方向,甚至组织现场抗议活动,加大压力的筹码。
舆论认为,有人在微博上或通过外媒宣称中国律师界目前一片恐慌,这种说法也不真实。
中国的律师队伍十分庞大,而像锋锐律所这样以极具争议方式做事的毕竟很个别。
很多人怀疑他们这样做的最初目的是自我炒作,逐渐走上专门与现行体制作对的不归路。
专家认为,法治的目的是要依法维护社会运转和秩序,它要求所有案件得到公正处理,避免徇私枉法。
法治还应支持社会团结,防止社会因意识形态等原因恶斗并撕裂。
但庆安等事件中少数律师“死磕”的方向正相反。
他们明显有制造官民对立的倾向,通过提供虚假案情线索和分析,将政府描述成“恶势力的保护者”,而违法者成了奋起反抗的“勇敢公民”。
他们搅乱了真相,把一个个具体案件打扮成“人民反抗暴政的斗争”,而他们就是人民权益的“真正捍卫者”。
舆论认为,如今某个地方出现有公职人员卷入的案件或争议,常常立刻有“死磕派”律师赶往那里,他们不是去做正常司法援助,而是站到舆论的最前列,成为当地一些人或互联网上激烈情绪的鼓动者。
任何国家的司法界都不会鼓励律师们这样做。
专家认为,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确仍有不健全之处,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律师的“死磕”精神不应一棍子打死,它的积极部分应继续得到肯定。
但是以崇尚西方政治制度为基础、以冲击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为目标的“特定死磕”不可能在我们社会里肆无忌惮地施展。
从李庄案探析我国律师的执业困境

从李庄案探析我国律师的执业困境李庄案是中国律师执业中的一个重要案件,它涉及到律师的职业权利和责任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从李庄案入手,探讨我国律师的执业困境,以期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供一些参考。
李庄案是指2009年11月重庆市打黑运动中,涉嫌贿赂法官的律师李庄被捕入狱的案件。
该案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和争议,不仅涉及到律师的职业权利和责任,还涉及到了中国司法体制和法治环境等问题。
在我国,律师的职业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律师的执业范围受到了限制,许多领域不允许律师介入。
律师的执业受到各种形式的干扰和打压,例如地方保护主义、司法腐败等,导致律师难以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在我国,律师执业的环境也较为恶劣。
司法机关对于律师的指控和惩罚往往过于严厉,甚至存在任意拘捕和虐待等现象。
社会对于律师的职业存在误解和偏见,认为律师是“讼棍”、“权力掮客”等,导致律师难以得到公正的评价和认可。
我国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存在混乱现象。
由于律师执业门槛较低,大量从业者涌入市场,导致律师数量过多而质量不足。
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和监管机制,律师之间的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我国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律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应该加强对于律师的保护,防止其受到不当的指控和惩罚。
社会应该加强对于律师职业的了解和认知,消除对于律师的误解和偏见。
同时,媒体应该加强对于律师行业的宣传和报道,提高公众对于律师的信任度和认可度。
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行业监管机制,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和市场秩序。
应该加强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李庄案是一个涉及多方面问题的案件,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和改进律师执业环境的契机。
我们应该从完善立法保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入手,努力改善律师执业困境,为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律师职业道德是法律行业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它关系到律师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我国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之恶性循环

试论我国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之恶性循环作者简介:第一作者:王海涛,西南科技大学201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第二作者:崔建忠,男,山西大同人,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繁荣了律师业,而部分律师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也问题突兀,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本文阐述了律师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并对律师行业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进行了分析,对律师行业公平竞争具体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我国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恶性循环一、我国律师行业目前发展现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我国律师行业不断发展,同时我们也看到其在制度与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律师为了争夺有限的案源,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排挤同行。
有的律师利用各式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做一些虚假夸大的宣传混淆视听,误导当事人,严重损害了律师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
还有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聘用没有中国律师资格的外国律师,用中国律师名义揽客户,由外国律师实际操作。
①这些有损市场竞争机制现象警示我们:经济发展需要的是律师业的公平竞争,如果听任“唯利是图”的行为和思想泛滥,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物欲横流、道德水平低下的社会。
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失败的。
我们应努力营造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律师公平竞争的执业氛围,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律师公平竞争机制相互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②而对于律师行业的正当竞争又是非常必要的,正当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法治目标的需要,更是经济与政治全球化的需要。
二、当前我国律师行业存在的不正当竞争以及恶性循环在当前的律师执业环境以及律师行业竞争的大环境下,往往会存在着些许不正当竞争的方式,并且愈演愈烈。
假设在a城市存在甲律师事务所与乙律师事务所,两者所属律师业务能力相当,则如果在案源充足的情况下,其则是“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如果假设其中甲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能力相对于乙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能力较差些,因为律师事务所不仅仅是维护正义的组织,其也是以营利为目的,则在此需要下,为了获取更多的案源,甲律师事务所将会采取些许不正当的案源获取方式,可能会出现向法院法官获取案源这一情形,在取得案源之后向法官支付一定对价的“灰色交易”,因为在实践中,公民或者是完全不懂或者只懂部分,仅了解一些大概法律程序,这一群体会直接去法院寻求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法官则会向其推荐那些已经达成“灰色协议”的律师事务所。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训练试卷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考前冲刺训练试卷附带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王某因某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在处置过程中过失处置不当,造成了社会上强烈的反响,王某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关于引咎辞职,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行政处分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经程序B.是行政处分C.是行政问责D.王某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答案】 C2. 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答案】 A3. 王某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00元的罚款,王某未按期缴纳,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2000元罚款属于行为罚B.加处的3%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D.加处的3%罚款属于财产罚【答案】 C4. 某男甲22岁,某女乙13岁,二人系邻居,甲男觉得乙女年幼无知,于某一天将乙女骗到家中,以带乙女外出旅游作为条件,征得乙女同意,和乙女发生性关系。
甲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强奸罪C.不构成犯罪D.故意伤害罪【答案】 B5.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
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答案】 B6. 刘某持刀随机砍杀路人致多人伤亡,一审判其故意杀人罪,刘某上诉,二审经鉴定,依法认为刘某是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关于二审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先宣告其无罪,再启动强制医疗程序B.先裁定终止审理,再启动强制医疗程序C.认为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撤销,发回重审D.直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答案】 B7.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
当今中国律师业面临六大矛盾--刘桂明先生

刘桂明:当今中国律师业面临六大矛盾从来没有一种职业让我如此向往,从来没有一个群体让我如此牵挂,从来没有一个行业让我如此动情,这就是律师----刘桂明如是说众所周知,现在我们的律师业都在想着做大、做强、做精、做活、做高,毫无疑问这些都是我们的目标,但是我觉得目前特别需要注意我国律师业发展的六大矛盾,我认为不管是执业律师还是律师管理干部,都需要特别关注这六种现象或者六大矛盾。
第一,“合”与“分”的矛盾所谓“合”,就是在做大、是规模化。
“分”是什么呢?“分”是“合”的对立面。
但未必就不是为了做大,也有可能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做大,还有可能是为了精品化。
大家都知道,从1998年开始,我国律师界就有一种探索做大的倾向。
1998年,由北京、上海、深圳三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国浩律师集团在北京成立。
1999年,上海的锦联、天河、长城三家律师事务所联合组成了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后来,各地都有一些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成立。
如北京的金诚与同达合并成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竞天与公诚合并成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还有如天津的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湖北的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深圳的星辰律师事务所、湖南的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等等,都是想通过合并实现规模化。
这是一种做大的模式。
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模式是慢慢的自然做大。
目前做得最大的是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去年的业务收入是7.75亿,是目前我们国家律师业务收入排名最高的律师事务所。
它是1993年成立以后通过自身的努力慢慢做大。
山东的琴岛律师事务所、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德衡律师事务所,都属于这种做大的模式。
现在,各地都有一些这样通过合并或通过自身努力做大的大所。
去年我到贵阳讲课的时候,我说贵州怎么还没发现合并的大所。
我讲完课以后,就有朋友告诉我,贵阳就有三家律师事务所在前年合并成中创联律师事务所。
在我看来,这种合并的潮流、规模化的潮流、做大的潮流,将越来越明显。
说不定将来还有一次更大的合并。
再过十年,说不定外国的律师事务所就要购并中国的律师事务所。
2024年事业单位考试山西省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冲刺试卷含解析

2024年事业单位考试山西省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冲刺试卷一、言语理解与表达1.互联网不是谣言的乐园,更不是臭鱼臭虾的农贸集市。
别有用心或以谋利刺激为目的,造谣惑众,虽或能一时得逞,但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横行随意得不偿失B、滋生恣意自食苦果C、繁殖肆意因小失大D、肆虐任意自讨苦吃2.传统都有其“原本”,原本是传统的始发言行。
传统的始发言行有其特定的原初行动者、受动者和叫作参照系的现实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进展,原本逐步地被认为是具有权威性的、天经地义的、带有信仰性质的东西而为群体所接受,成为凝聚群体的力量,这样,原本也就逐步地形成为传统。
传统逐步形成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远离原本的过程。
这里所说的远离,是指原初行动者、受动者和当时的参照系已消失而成为过去。
这样,传统在形成过程中就取得了相对独立于原本所处的参照系以及原初说话人、原初受话人的自主性。
下列对“原本”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原本是传统的具有特定原初行动者、受动者、参照系的始发言行B、原本指权威性的、天经地义的、带有信仰性质的凝聚群体的东西C、原本是原初行动者、受动者和参照系已消失并成为过去的过程D、原本指有自主性的相对独立于原初参照系、说话人、受话人的传统3.今天的人类居住在一个空间探索和虚拟现实的完全现代化的世界里,但他们的活动和石器时代的狩猎者的活动基于的智力本质。
例如,在受到威胁时进行对抗的本能,以及交换信息和分享秘密的动力。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其实不同B、尽管同样C、虽然不同D、尽管类似4.一直以来,世界音乐界认为中国没有多声部的和声艺术,复调音乐仅存于西方。
上个世纪50年代,侗族大歌被中国著名音乐家郑律成偶然发现。
1986年贵州侗歌合唱团赴法国演出时引起轰动,音乐界惊叹这是中国音乐史上的重大发现,从此改变了中国没有复调音乐的说法。
侗族大歌“众低独高”、复调式的多声部合唱方式,是中外民间音乐所罕见的。
浅析“死磕派”律师

浅析“死磕派”律师作者:储贝贝来源:《山东青年》2016年第11期摘要:近年来,刑事辩护在司法大环境的影响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其中“死磕派”律师的出现和活跃就是一大体现,律师“死磕”现象出现后在社会激起不小的波澜,对于其出现的原因和存在是否合理也引发了强烈争议。
故本文对于其形成的原因和出现和活跃后带来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进行系统归纳和总结,并在其消极影响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死磕派”;程序违法;辩护制度;司法独立近年来,部分辩护律师法庭上据理力争,对司法程序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依不饶,同时利用网络空间不断发声,寻求民间舆论的支持,给法院的审判带来巨大压力,迫使法院做出不同程度的让步,这类律师被称为“死磕派”律师。
一、“死磕派”律师的形成原因1.立法缺失。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可操作的程序性辩护制度,2012年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程序违法和程序性辩护的规定少之又少,很多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程序性问题都没有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2.司法不够独立。
在我国,司法独立很难实现,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预而阻碍司法审判的进程。
3.办案机关办案程序违法。
部分公检法部门在办案时往往会利用职权,动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导致权力滥用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由于公检法部分与律师司法位阶的不对等,程序违法取证难,律师无法通过正常诉讼手段行使诉权,只得通过“死磕”这一特殊方式。
4.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
一直以来,我国在司法实践中都重实体、轻程序,对于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机关程序性违法的危害性也认识不足,少数办案人员仍然保留着“程序虚无主义”的思想,重结果而轻过程。
二、“死磕派”的利弊分析“死磕”的积极意义有利于律师更好的行使辩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国家机关在行使的权利、行使手段和物质条件上都明显的超过被追诉人,律师与司法机关处于不平等的状态。
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很容易利用其天然的优势位阶给辩护律师设置障碍,律师辩护权实际受到了限制,难以及时有效的维护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死磕”就成为了律师们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另一途径。
2023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7

2023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综合知识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
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
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行政规范性文件B. 具体行政行为C. 行政给付D. 行政强制正确答案:B,2.(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正确答案:A,D,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 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 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 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正确答案:A,B,C,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下列关于人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 人权与法律权利在内容上是一致的B. 人权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C. 人权的主体要比公民权的主体宽泛,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权D. 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权,人权应当被尽可能的法律化正确答案:A,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下列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说法正确的是:A.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一样都不是领土,都不是固有的,都不需要宣告B.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都是从领海基线起算不超过200海里C. 其他国家的飞机飞越专属经济区必须要通知沿海国D. 其他国家在大陆架铺设海底电缆和轨道必须要按照沿海国划定的线路进行正确答案:D,6.(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哪项属于政府不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A. 因修建高速公路对某地区进行拆迁的补偿费用的发放情况B. 国有企业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C. 有关部门对某食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D. 某公司对灾区捐助款项的使用情况正确答案:B,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有学者这样解释法的产生:最初的纠纷解决方式可能是双方找到一位共同信赖的长者,向他讲述事情的原委并由他作出裁决;但是当纠纷多到需要占用一百位长者的全部时间时,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必要了,这就是最初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