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资格预审201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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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

《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0.12.1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解读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了《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铁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铁路文本》),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使用《铁路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为便于参与铁路工程建设的市场主体更好学习、使用《铁路文本》,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铁路文本》的背景意义(一)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举措。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等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断总结铁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经验,响应铁路建设市场主体需求,编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铁路文本》,进一步健全铁路建设市场治理规则,完善铁路工程监管制度体系,推进铁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推动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过编制《铁路文本》,力求从招标投标规则上清除制约铁路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隐形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铁路建设市场环境,更好激发铁路建设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铁路建设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完善质量安全管控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铁路工程安全优质建设,推动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均做了局部修订,涉及铁路工程建设的《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陆续出台。

此外,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等与铁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标准也陆续修订印发。

CECA/GC1-201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

CECA/GC1-201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

中国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15主编部门:中国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中国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执行日期: 2 0 1 6 年 6 月 1 日中国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2015]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建设项投资估算制办法,依据目前行业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在原规程的基础上,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规程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汀,形成了2015版《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审规程》CECA/GC 1—2015。

现该规程予以正式发布,自2016年6月1日起实行。

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审规程》CECA/GC 1—2007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31日前言为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成果编制办法和深度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1 5(以下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浯、一般规定、费用构成、编制依据、编制办法、格式要求、质量管理等。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人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工作委员会可依据本规程对投资估算咨询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是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3GB/T 51095—2015等文件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的修订。

因行业的特殊性和投资估算的编审习惯等原因,难免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济铁建发(附件) 〔2011 〕 187号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济铁建发(附件) 〔2011 〕 187号

JNJG/JG-2011-060-01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铁路建设依法合规,保证铁路建设顺利实施,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27号令)、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建设[2010]205号)等招投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局管理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施工监理、物资设备、施工图审核及桩基检测等服务类招标投标活动,其他进入我局二级交易建设市场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也应按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要求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实施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甲供物资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甲控物资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监理、施工图审核、桩基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四条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须执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施工监理、甲供物资设备、施工图审核及桩基检测等服务类招标由建设单位负责,甲控物资设备招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依法组织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正常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15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5〕37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15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5〕37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
(工程建设标准2015年第1批)
国铁科法〔2015〕37号
现公布《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 10058-2015)和《铁路工程图形符号标准》(TB/T 10059-2015)两项行业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铁路工程制图标准》(TB/T 10058-98)和《铁路工程制图图形符号标准》(TB/T 10059-98)同时废止。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年第1批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
2015.09.01
施行日期
2015.12.01
文号
国铁科法〔2015〕37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本标准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
2015年9月1日
——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04.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铁路运输营业第三章铁路建设第四章铁路安全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

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三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条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六条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

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2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建设[2008]24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2008-12-4发布有效)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铁路建设市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根据当前铁路建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场开放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4〕234号)和《关于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6〕87号)要求,鼓励具有公路、煤炭、城市轨道交通、水运、电子通信广电(通信)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铁路专业工程设计;在施工标段划分时选择不涉及营业线施工的独立标段,由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鼓励具有公路、矿山、城市轨道、电力、通信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铁路工程监理工作。

2.经铁道部批准,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公司(工程处)按照专业优势互补的原则,以专业联合的形式参加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投标。

参与站房工程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可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进行专业联合。

3.为搞好施工和运输的协调配合,保障营业线行车安全,涉及营业线安全的施工标段,宜由具有长期营业线施工优势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二、关于资格审查与市场准入1.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可采用资格预审或后审制度。

为保证资格审查公平公正、准确无误,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完成审查后及时向铁道部招标办核备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2.招标人要依据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和标段特点,合理设定各标段投标人资格需达到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经济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经验业绩等最低标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

铁建设〔〕号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铁建设〔〕号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建设〔2013〕4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公布修订后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2013年2月1日起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项目执行本细则。

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铁建设〔2004〕7号)同时废止。

铁道部2013年1月7日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合法权益,保证铁路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大中型国家铁路项目、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项目。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在地方交易市场进行,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正常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机构)依法成立;(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经批准(一阶段设计的施工图已经批复);(三)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毕。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标段划分情况,合理划分监理标段。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具备监理招标条件后,建设单位应编制招标计划并报铁道部审批。

招标计划应包括:工程概况、招标依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含标段起讫里程、长度、主要工程内容、重点控制工程、招标概算)、时间安排、资格审查方式、评委会组成方案、交易场所等。

第七条监理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预审方式。

监理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二)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三)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四)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五)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评标;(七)公示、确定中标人;(八)签订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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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使用说明一、《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为满足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需求而编写。

招标人根据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中的工程数量提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中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费用,包含一定额度的总承包风险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根据合同约定可调的费用外,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并结合铁路行业规定及铁路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编写而成,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不加修改地引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对应的内容及格式;“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等内容根据铁路行业特点,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并补充了相应附表或附件。

三、《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构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只对《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的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建设项目1个批次招标只编制1套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根据标段工程特点,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各标段的具体资审条件和要求。

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应按照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其中,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六、《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正文”的内容相抵触。

七、《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的前附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

前附表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八、《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原则上采用合格制。

九、铁路建设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需执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范本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问题澄清通知等相关表述按电子招标的要求进行修改。

十、《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为2015年版,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反馈。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0)1. 招标条件 ............................................................... -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0 -4. 资格预审方法 ........................................................... - 10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10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1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11 -8. 联系方式 ............................................................... - 11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2 -申请人须知正文 ............................................................ - 15 -附表 ...................................................................... - 16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 16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 16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 17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 18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资格..................................... - 18 -表2-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 19 -附件 ...................................................................... - 20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24)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4)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正文 (26)附表:审查工作表 (27)一、初步审查 (28)表3-1 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标段汇总表 (28)表3-2 资格预审初步审查表 (29)二、详细审查 (30)表3-3 详细审查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表 (30)表3-4 详细审查资质等级审查表 (31)表3-5 详细审查财务状况审查表 (32)表3-6 信贷证明汇总表 (33)表3-7 详细审查业绩要求审查表 (34)表3-8 详细审查信誉要求审查表 (35)表3-9 详细审查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36)表3-10 详细审查其他要求审查表 (37)表3-11 详细审查联合体申请人审查表 (38)表3-12 详细审查利益冲突审查表 (39)表3-13 详细审查特殊情形审查表 (40)表3-14 详细审查汇总表 (41)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42)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2)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 (44)附件1: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45)附件2:审查工作表 (48)一、初步审查 (49)表3-1 资格预审申请人申请标段汇总表 (49)表3-2 资格预审初步审查表 (50)二、详细审查 (51)表3-3 详细审查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表 (51)表3-4 详细审查资质等级审查表 (52)表3-5 详细审查财务状况审查表 (53)表3-6 信贷证明汇总表 (54)表3-7 详细审查业绩要求审查表 (55)表3-8 详细审查信誉要求审查表 (56)表3-9 详细审查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资格审查表 (57)表3-10 详细审查其他要求审查表 (58)表3-11 详细审查联合体申请人审查表 (59)表3-12 详细审查利益冲突审查表 (60)表3-13 详细审查特殊情形审查表 (61)表3-14 详细审查汇总表 (62)三、评分表 (63)表3-15 财务能力评分表 (63)表3-16 技术能力评分表 (64)表3-17 业绩及信誉评分表 (65)表3-18 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 (66)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67)目录 (69)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70)1-1 资格预审申请函 (7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7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1)2-2 授权委托书 (72)三、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 (73)3-1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73)3-2 联合体协议书 (74)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75)4-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75)4-2 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图 (76)4-3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简历表 (77)4-4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构成表 (79)4-5 拟投入本工程的专用设备表 (80)五、近年财务状况 (81)表5-1 企业年营业额资料 (81)表5-2 企业财务状况 (82)表5-3 银行信贷证明格式 (83)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84)表6-1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4)表6-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获奖情况表 (85)表6-3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表 (86)七、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7)表7-1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7)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8)表8-1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88)九、其他材料 (89)表9-1 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89)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90)1. 项目说明 (90)2. 建设条件 (90)3. 建设要求 (90)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90)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______________,招标人为____________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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