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9号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0.11.18•【文号】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0〕51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通号、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电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国家铁路局制定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0年11月18日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本办法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质量安全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行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国家授权的铁路投资机构自行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对送交审查机构的审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组织设计单位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铁路施工图审核办法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6号)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关于铁路重点旅客车站施工图文件审核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325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施工图审核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9〕78号)同时废止。
2010年4月1日前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施工图审核费用不再调整;2010年4月1日后签订的施工图审核合同按本办法执行,较初步设计批复增加的费用在预备费中解决。
请各单位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及时反馈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工作,具体审核工作可委托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实施。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和“六位一体”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的质量。
铁总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铁总建设[2014]298号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
![铁总建设[2014]298号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445b07e767f5acfa1c7cd81.png)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298号)现将《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工计价是指依据合同对铁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物资设备、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费用进行验工和计价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已批准的设计概算,合理组织建设,及时真实验工计价。
第五条验工计价是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价款结算应在验工计价后进行。
第六条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
第二章 工程验工计价第七条 验工计价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协议;(二)批准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三)建设单位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四)建设单位下达的投资及实物工作量计划;(五)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六)质量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七)国家、行业和总公司有关规定。
第八条 建设项目实行单价承包的,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单价和数量(补充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单价和数量),并经验收合格后计价。
施工承包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包括施工图和变更设计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超出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的计量项目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第九条 建设项目实行施工总价承包的,采用合同总价下的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
采用施工图招标的建设项目,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单价和数量办理验工计价。
采用初步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范围外的其他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单价,均按经验收合格后的工程数量办理计价,清单内与清单外验工计价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总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管理细则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管理细则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促进管理行为规范运作、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 号)、《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125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129号)、《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86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京沈客专辽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的铁路建设项目。
第三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方式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
第四条达标考评是指在施工、监理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现场配合机构上场后半年内对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在建项目第一次考评);创优考评在项目实施阶段达标考评合格后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标准化绩效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由公司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见公司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指挥部负责人为成员。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部,工程部部长兼主任,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负责勘察设计区域指挥部、指挥部管段首个施工及监理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集中检查工作,负责汇总形成并公布考评结果;指挥部负责组织对勘察设计配合组、其余施工、监理单位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报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达标考评是对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包括体系建设、资源配置、设施保障和过程管理等方面,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对考评合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当期施工图评价和信用评价中加5分。
第八条创优考评是以达标考评指标为基础,对达标考核合格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进行量化打分,对考评优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当期施工图评价和信用评价中加10分。
铁路施工图审核管理制度

铁路施工图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铁路施工图审核工作,促进施工图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减少施工中的风险,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组织机构1. 铁路施工图审核委员会:设立铁路施工图审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制度和审核标准,对施工图进行统一的审核和监督。
2. 审核人员:由铁路施工图审核委员会指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审核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审核质量。
3.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图并配合审核工作,必须按照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施工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审核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将施工图提交给审核委员会,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 审核委员会确认申请材料:审核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流程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施工图是否符合基本要求。
3. 审核人员审核施工图:由审核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逐项审核,确保各项内容校对无误,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4. 编制审核报告:审核人员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审核报告,对施工图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和意见反馈。
5. 提交审核结果:审核报告提交给审核委员会,由委员会讨论并做出最终审核决定,通知施工单位。
6. 施工单位修改施工图:施工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并重新提交给审核委员会进行再次审核。
7. 完成审核流程:审核委员会确认施工图符合要求后,签字并盖章,将施工图交付终审机构进行最终确认。
四、审核标准1. 法律法规:施工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施工许可、工程招标、安全生产等。
2. 技术标准:施工图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3. 工程质量:施工图应包含完整的施工内容和材料清单,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安全管理:施工图必须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合理布局施工区域,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五、审核管理1. 资料管理:对所有施工图审核相关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办法

F 平均值为某建设单位内所有勘察设计单位得分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均值。
在考核期内,凡出现重大违规行为、对安全质量重大事故负有主要及 以上责任的勘察设计单位,经铁道部确认后直接列为 C 级。
第二十一条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汇总报 铁道部,经批准后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公示 7 日,无异议后由建设 管理司公布勘察设计单位考核等级和建设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
三、建设单位在考核表中应注明扣分原因,并归档保存。
四、为保证全路考核标准的统一性,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更 改打分标准。
附件 2: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计分原则
一、建设单位内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分数计算
(一)勘察设计单位在一个建设单位内只承担一个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任务时,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单位考核分数即为该项目的考核分数。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参建勘察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考核档案。铁 路局建设管理部门、部管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施工图考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于每年 1 月 10 日和 7 月 10 日前将考核材料报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其中客运专线项目考核材料应同时抄铁道部工程 管理中心,考核材料同时以书面形式抄送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第三十二条 铁道部在检查中发现考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的,直接否决 考核结果,并责令建设单位重新进行考核。
第三十三条 施工图考核工作纳入铁道部对建设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考核工作中违反本规定的,降低建设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一 个档次,并在全路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据有关程序和要 求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4637e2a48d7c1c708a14551.png)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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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施工图,以下同)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组织对施工图进行检查核对的活动。
第四条施工图审核是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建设的重要程序,审核后的施工图是工程招标、工程实施、验工计价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审核的有关事宜纳入勘察设计合同,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图审核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同时明确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照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等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施工图审核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铁路建设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切实提高施工图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第七条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对施工图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工管中心直接组织重大桥梁、隧道、新型无砟轨道、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客运车站站房的施工图审核以及典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
审核的重点为技术方案、工程措施和结构安全等,审查意见为施工图最终意见。
第九条工管中心应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施工图审核流程,完善施工图审核标准,加强对施工图审核工作的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施工图审核中的问题,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施工图审核工作情况。
第三章审核依据及内容第十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有关规定;(二)总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总公司有关标准;(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五)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批复意见。
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核内容:(一)现场核对;(二)审核施工图设计原则;(三)审核施工图文件;(四)审核施工图预算;(五)审核变更设计施工图文件。
第十二条现场核对的主要内容:(一)迁改。
核对电力线路、通信、信号、信息设施及油管、气管、给排水管等拆迁工程的位臵和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
(二)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措施。
核对设计图纸内容与周边建设条件是否一致,核对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措施的合理性、可实施性。
(三)大型临时工程。
核对大型临时工程位臵、规模等是否合理,数量是否与设计一致。
第十三条施工图文件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规范、规程的要求,是否执行了环评、水保、通航论证、防洪评价等批复意见。
(二)是否按验收后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
(三)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选用是否正确,内部通用图设计及采用是否合理。
(四)路基型式是否合理,断面面积是否准确,填料是否符合要求,填料土石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调配、运距和基底处理方法是否合理;路基挡护工程、防排水设计和站场综合管线布臵是否合理,绿化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要求。
无砟轨道结构设计是否合理,无缝线路和道岔设计是否合理。
(五)桥梁墩台型式设臵是否合理,是否与上部结构协调,技术条件相同的工点或标段墩台类型是否一致,基坑开挖(围堰)防护是否安全合理,工程数量是否准确,桥渡方案是否满足防洪、通航、净空等要求。
(六)隧道工程措施,特别是不良地质地段的工程措施是否与地质条件和风险评估等级对应,施工组织措施是否合理,防排水设施是否与水文情况对应,防灾救援系统是否完善;弃砟场设臵是否合理,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七)牵引供电电源是否与实际需要匹配,变压器接线方式是否合理,电杆和接触网立柱、各类线材规格及型号的选择是否合理,接触网构件是否匹配、合理,车站接触网支柱布臵是否符合安全和景观要求。
电力系统外部电源、变配电、防雷接地、自动控制等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八)通信信号系统是否与相邻线互连互通,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备配臵是否满足运营需求,地面设备与车载设备是否配套、兼容等。
(九)信息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互联互通、信息安全需要,信息机房、配线间等基础设施是否达到标准,设备配臵和软件配臵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十)客运车站站房重点审核总图及功能流线、广场及交通疏解、站房及客运建筑、消防及建筑设备,建筑平、立、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布臵图、构件详图、节点构造详图、基础详图、管线及装修和建筑电气设计图;相关专业的兼容性、衔接性。
(十一)设计文件站前站后、专业之间、子系统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如接触网基础预留、沟槽管线预留、综合接地、电缆过轨预埋等;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是否通过正式技术鉴定。
(十二)防火、节能、环保、水保、建筑抗震、地质灾害防治等方案及措施是否与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一致;重点审核景观保护与恢复,植被保护与恢复,环境敏感区的保护,特殊保护项目,水、大气、噪声、振动等污染防治等。
(十三)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措施是否合理;铺轨基地、制梁场、客运专线轨枕板(块)预制场等大临工程设臵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
(十四)技术复杂结构工程的计算原则、模型、程序以及参数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输入数据是否准确;对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核,形成结论性意见,对于重点的特殊结构、新结构应进行复核验算。
(十五)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既有线施工过渡及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并达到规定深度。
(十六)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工程量计量规则是否符合规定。
(十七)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主要工程数量对照表进行对比审核,并分析工程量变化原因。
特别是施工图拆迁工程数量(含三电迁改、管线迁移,路内既有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建、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等)与初步设计数量应进行详细对比,分析增减原因。
第十四条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核执行公安部《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公安局关于铁路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规定的审核程序和审查规则。
建设单位应依据现行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规则》组织审核。
第十五条施工图预算审核主要内容:(一)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采用的定额和人工、材料价格是否与初步设计批复原则一致,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二)施工图预算的工程数量是否与施工图纸工程量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相符合,是否满足工艺、工法要求,是否存在差错漏碰或重复计列;各类工程技术指标是否合理;铺轨基地、制梁场、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轨枕板(块)预制场等重点大临工程概算是否单独编制并准确无误;施工过渡工程预算是否按照过渡方案进行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费计列是否符合规定;并与初步设计工程数量进行详细比较。
(三)重点审核三电迁改、油气管、水管、道路等的数量、协议和投资,临时工程的方案、数量和投资,并与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对比。
(四)在与初步设计预备费相同的情况下,比较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特别是对比具体各章节费用,分析投资增减原因和其他费用计列的合理性,以及控制工程、重点工程、主要工程的数量和指标,做到工程投资与设计内容、工程数量匹配。
第四章审核单位条件及委托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核的,应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及人员承担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工作。
(一)审核单位应具有铁路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站房工程施工图审核单位应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并从事过铁路站房设计或审核。
(二)审核工作的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不少于2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审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6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核人员一般不超过该专业审核人员数量的1/3。
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审核人员应具有高速铁路设计或审核经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核的,应依法选择施工图审核单位,并签订施工图审核合同。
施工图审核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核范围;(二)审核时限;(三)审核人员要求;(四)审核质量要求;(五)施工图审核费用、支付方式及与审核质量挂钩方式;(六)施工图审核考核;(七)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施工图审核的,聘请的专家应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聘请专家费用可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执行,在施工图审核费用中列支。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图审核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程、规范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对施工图进行审核,施工图审核单位对审核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施工图审核费用在初步设计审查时纳入总概算。
施工图审核费用原则上按建设项目静态投资额及下表比例确定,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可调整一个百分点,但最高不得超过施工图设计费的25%。
桥隧等独立工程的施工图审核费用为施工图设计费的18%。
在可研批复后,建设单位根据可研估算计算施工图审核费,开展施工图审核单位招标工作。
序号静态投资¥(亿元)占施工图设计费比例(%)1¥<5025250≤¥<100243100≤¥<200234200≤¥<400225400≤¥<600216600≤¥<800207800≤¥<1000198¥≥100018建设单位先期按审核总费用的85%支付,剩余15%费用根据考核结果,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支付。
第五章审核程序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按施工图工程数量和施工图预算编制规定编制项目施工图预算,并与初步设计批准概算进行比较。
施工图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范围内。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供图协议约定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下列资料,做好配合审核工作。
(一)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二)地质勘察报告;(三)施工图设计原则;(四)技术复杂结构工程的计算书;(五)征地拆迁数量详表;(六)主要工程数量计算表;(七)施工图预算及其与鉴定后修改概算对照分析表及相关说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