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第二专业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满足广大学生在素质教育方面的需求和对教育管理学科的深入学习,本学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对象凡本校正式本科生(下称“主修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
本校教育管理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学习时间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习时间为2学年。
其中第一学期为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学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第三学期为论文指导,第四学期为论文答辩及毕业。
第四条课程设置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以遵循教育管理学科建设和适应时代发展为原则,共计八门必修课程和两门选修课程。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必修课程(八门):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信息化教育沟通学2、选修课程(两门):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第五条学位论文辅修生需在第三学期指定导师后自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以教育管理实践为基础,通过进一步实证研究,提出创新性或系统化的理论、方法、管理课题或重大现实问题,阐述和论证所提出问题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学术论文成文应符合规范,内容应有独创性。
第六条考试评定1、课程学习的考核方式应以平时考核、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相结合,并应有明确的权重比例。
其中平时考核应占总成绩的三分之一以上。
2、论文的评定应包括格式、内容、创新性、实践性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3、综合成绩评定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七条证书发放辅修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领取本校教育管理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证书。
学位与主修专业学位同等。
第八条其他规定辅修生参加的物资、场地使用等问题,应按照本校制度处理。
辅修生违纪或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将不得领取学位证书。
第九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本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前有关条款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

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改,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培养文理交融、理工互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更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XX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业优良、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以外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按照一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获得相应证书的学习方式。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工作在院(系)保证完成主修专业教学任务和本科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辅修条件第四条院(系)申办辅修第二专业的须按要求申报,应有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计划、实践环节等)、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及参考书等)以及稳定的具有开办辅修第二专业的教学队伍和办学条件;辅修第二专业课程总学分一般不少于50学分(含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第五条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的须是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截至大二上学期已修满本专业6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要,一般限修一个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如辅修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下,将不再另授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第三章辅修教学及成绩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一般在标准学习年限的大二下至大四下之间进行,教务处定期发布工作通知;辅修第二专业学生须按通知要求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和进行选课;学生调整或退选辅修第二专业须按学校规定办理。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生选定、修完课程后,须接受规定的课程考核;对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开设院(系)可组织补考。
辅修第二专业学生课程考试累计出现3门及以上不及格的,或出现1门课程不及格后经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的,不允许做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不能获得辅修学位;对其中继续修读并达到一定要求的,可颁发辅修证书。
辅修第二专业好处

辅修第二专业好处1. 提升就业竞争力在当今高度竞争的就业市场中,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显着增强个人的就业竞争力。
拥有多个专业背景的求职者通常更具吸引力,能够展示出广泛的知识储备和多样化的技能。
辅修第二专业不仅可以提供更多就业选择,还能够在某一个领域内具备更深入的专业知识,使得求职者更具优势。
2. 拓宽学科领域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拓宽个人的学科领域。
通过学习不同的专业课程,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到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
这种跨学科的学习有利于开阔思维,培养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提供多个领域的学习机会,使得个人具备更广泛的知识视野,从而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3. 增强综合能力辅修第二专业可以帮助个人增强综合能力。
通过学习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个人可以培养综合分析、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辅修第二专业的学习需要不同学科之间的融合和交叉,这使得个人需要具备更高的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
这种综合能力不仅可以用于解决专业问题,还可以应用于各种实际场景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4. 满足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满足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求。
有些人对多个领域都感兴趣,但只选择一个主修专业可能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
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提供更多学科的学习机会,使得个人可以更深入地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领域。
这种学习方式可以让个人更加全面地发展,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学术背景。
5. 增加社交机会辅修第二专业可以增加个人的社交机会。
通过参加不同专业的课程和活动,个人可以结识更多来自不同领域的学生和教师。
这种交流和互动可以促进个人的人际关系,拓宽社交圈子。
同时,与不同领域的人交流可以获取更广泛的信息和观点,丰富个人的思维方式和眼界。
总结辅修第二专业对个人的好处是多样的。
它可以提升个人的就业竞争力,拓宽学科领域,增强综合能力,满足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增加社交机会等。
通过辅修第二专业的学习,个人可以获得更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及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探讨

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及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探讨1. 引言1.1 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现状调研及教学质量提升机制探讨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现状调研不仅有助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还能够深入了解学生对该教育形式的认知和需求。
通过对教学质量提升机制的研究和探讨,可以为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和借鉴。
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背景进行介绍,然后对目前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我们将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教学质量提升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我们将对本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发展方向。
2. 正文2.1 背景介绍学生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选择并修读一门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不相关的第二专业。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可以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但是当前,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现状并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学校的教学资源分配不合理,导致一些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学生在辅修第二专业时常面临教学计划不合理、课程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效果。
学生在选择辅修专业时也存在盲目跟风、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等情况,导致辅修的意义和价值被低估。
要提升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教学质量,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提升机制。
这包括优化教学资源配置、规范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加强辅导与指导,引导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职业规划进行合理选择等多方面的措施。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相信学生辅修第二专业的质量将会得到提升,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就业竞争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现状调研分析从学生的角度来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辅修第二专业,这表明学生对跨学科知识的需求不断增加。
他们希望通过辅修第二专业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环境。
一些学生也将辅修第二专业作为自己的兴趣爱好,希望能够在多领域中寻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
辅修第二专业好处

辅修第二专业优势1、报考辅修第二专业条件:很多名牌高校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要求较高:大二或大三开场辅修;辅修前第一专业无挂科现象;辅修需修够300学时等等。
故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在用人单位眼中均是各大高校的高材生,知识构造比拟完善,学习力比拟强,这些也正是一个优秀的员工所必须具备的。
2、辅修第二专业授课形式辅修第二专业均采用面授形式授课,学生通过和教师直接交流,可获得比拟完善的知识体系,疑难答惑更加便捷。
3、辅修第二专业费用较低因辅修第二专业利用了学生的课余时间,使学生在校的时间利用更加紧凑、合理,时间利用效果趋于最大化。
4、辅修第二专业的效用辅修第二专业为在校学生提供了一个完善自身知识构造,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的平台。
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要针对现存的弊端,积极进展教学改革的各种试验,例如改变专业过于狭窄的状况,精简和更新教学内容,增加实践环节,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增加自学时间和课外学习活动.有指导地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等〞。
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l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教高f1998〕2号文)中提到:“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要积极为学生提供跨学科选修、双学位、主辅修等多种教育形式,培养大批复合型人才。
要进一步利用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发挥综合性大学、多科性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为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效劳〞。
我国普通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辅修/双学位教育的制度设计与完善,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让学生能充分利用多学科的教育资源以拓展自己的开展方向和兴趣。
这已成为中国高校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注:①大学关于?大学本科培养跨学科知识复合型人才的作法与相关问——大学的个案?论文摘要如下:大学本科培养跨学科知识复合型人才的作法与相关问——大学的个案卢晓东①宋鑫②王卫③董南燕④(①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副研究员、博士②③④大学教务部职员)[摘要] 文章以大学为个案,对大学本科培养跨学科知识复合型人才主要教育模式的辅修/双学位教育予以总结,并对跨学科知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多种模式、办学目标、教学组织、译名统一、学习量、收费、学科穿插范圈、证书发放等问题进展了深入探讨,认为普通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辅修/双学位教育的制度设计与完善,为学生创造广阔的空间以拓展开展方向,提高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济南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辅修第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之后~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一,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与主修专业颁发同一毕业证书~同时标注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名称。
,二,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学位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举办条件第四条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必须是办学时间较长、就业状况较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一般1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第五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应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第三章资格审批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审批。
具备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学院~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招生简章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应与主修专业一样由学校教务处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各教学环节管理,包括招生、配课、组织教学、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等,由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活动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并为其指派指导教师。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由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
2第十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
③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⑥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条课程、学分、学制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
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修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申请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与主修专业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4.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对报名条件作进一步的要求,具体以各学校的报名通知为准。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辅修第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之后,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一)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与主修专业颁发同一毕业证书,同时标注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名称。
(二)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学位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举办条件第四条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必须是办学时间较长、就业状况较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一般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第五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应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第三章资格审批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审批。
具备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学院,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招生简章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各教学环节管理(包括招生、配课、组织教学、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等)由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活动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并由开设学院为其配备指导教师。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由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
第十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
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其学习、生活管理工作由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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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报名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现组织2013级本科学生报名修读双专业与双学位。
一、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益处
1、为学生毕业后寻找工作增加竞争优势;
2、为学生跨专业考研提供更多选择。
二、报名条件
1、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不及格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报名。
2、学生原则上不得跨校区报名辅修专业。
3、黄岛两校区各学院学生可报名修读黄岛两校区开设辅修的任意专业。
四、教学安排与学籍管理(详见《青岛理工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施细则》)
1、学制为两年半,大二下学期开始辅修,大四下学期可修完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允许单门课程辅修,该课程学分可以作为选修课学分计入总学分,并出具相应的成绩单;
2、授课方式:辅修人数比较多的专业,可单独开设辅修班授课,授课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周六、周日集中统一授课。
辅修人数较少不能开设辅修班的,原则上随堂听课。
3、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前提下,如果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可颁发主、辅修双专业的毕业证书。
主修和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颁发主修
和辅修双专业的学位证书;主修和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只颁发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如果未修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则不得颁发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但可由学校发给写实性辅修证明。
五、收费标准
学费按修读的学分收取,按学校规定每学分80元,在每学期开课前一次性缴纳本学期学费,中途退出学习者不予退费。
六、课程要求:参见《2009本科培养计划》。
七、报名事宜
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到本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报名(填写辅修审批表)。
填写注意事项:申请辅修专业为同一专业的学生汇总在一张表上。
辅修的学生把所在学院院长签好后的辅修申请表交至接收学院,接收学院收齐申请表并签字后一并交至教务科。
教务处
2014-10-11
附件:
参加辅修专业申请表
所在学院院长意见(签字)接受学院院长意见(签字)教务处长意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