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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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合同范本(通用11篇)

包工合同范本(通用11篇)

包工合同范本(通用11篇)包工篇1甲方:乙方:甲方承建的楼室内工程,为确保按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分包方共同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分包范围:二、承包方式、承包单价及工程造价:(一)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承包单价不含税。

(二)承包单价1)、承包单价: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金额为万,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按附页列项单价调整结算总额。

③制作、运输、安装。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录、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效签证为依据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工程安装预算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3)、单价说明:(1) 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单价、辅材费、场内外装卸运输费)、机械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机械费、机械安拆费、进出场费、场内外运输费及其它机具费)、制作安装费、技术措施费、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加工损耗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等。

(2) 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各项检验、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费。

(3) 甲供材为:。

其余材料为乙方采购。

(三)、工程暂定造价暂定价万( 佰拾万仟佰拾元 )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1、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由甲方进行确认,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进度款。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甲方专业分包与总包安全管理协议 - 副本

甲方专业分包与总包安全管理协议 - 副本

专业分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建设方(甲方):有限公司总包方(乙方):有限公司分包方(丙方):监理方(丁方):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作为总承包单位,根据甲方和丙方的合同关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方和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且甲方对丙方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丙方与乙方无合同关系,乙方对丙方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审查丙方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

2.审查丙方的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并督促丙方将上述文件送乙方及丁方备案。

3.协调丙方与乙方之间需配合的施工事项,负责统一协调管理责任。

4.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丙方做好抢险、救人及现场保护等相关工作。

5.对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

6.承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负责丙方进场前的《总分包安全交底》,不负责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协调丙方施工作业面,组织丙方进场后施工作业面移交,并签订《作业面移交单》。

3.对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4.同丙方办理好乙方现有的的机械、临电设施、防护设施的使用交接工作。

5.涉及交叉作业的,负责本单位与丙方的安全生产协调管理。

6.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因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丙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对丙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甲方、乙方、丁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防疫等全面管理工作部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3.自觉贯彻落实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是指建筑施工项目中,将建筑安装工程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承包商进行施工的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包括了工程的范围和内容、质量要求、工期安排、价格条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保证、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分包合同能够帮助建筑施工项目的主总承包商更好地管理项目、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并降低风险。

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清晰明确。

2.约定详细的支付条款和付款方式,包括分期支付的具体时间节点和款项比例。

3.确保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合同中应包含相关的资质证明要求。

4.约定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索赔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措施。

5.建立有效的合同履行管理机制,监督和核查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合同规定的要求得到满足。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因此,签订合同前需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4年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

2024年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

2024年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____年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一、定义和解释1. 定义: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是指相关建筑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装、暖通空调安装、给排水安装等。

2. “总包方”是指承包工程的总包方,即将工程分包给分包方进行施工的一方。

3. “分包方”是指被总包方分包并负责实施相关施工任务的一方。

二、合同内容1. 工程范围:根据合同要求,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方,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2. 工程进度:总包方和分包方应协商确定工程开始和完成的日期,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程。

3. 资质要求:分包方应具备相关建筑安装工程的专业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从业证明。

如出现资质过期、被吊销等情况,总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分包方的相关责任。

4. 施工质量: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工程,并确保质量符合安全、可靠和设计要求,不得引起事故和质量问题。

如分包方出现违规行为或者施工质量有问题,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5. 保险责任:分包方应购买相应的工程施工责任保险,保证工程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得到保障。

如需索赔,分包方应提交索赔申请,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同时,分包方应妥善保管工程施工责任保险单据,并将其提供给总包方备查。

6. 施工人力和设备:分包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要求,调配足够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并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如因分包方人员和设备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总包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有权追究分包方的责任。

7. 合理索赔:如因总包方的原因导致分包方无法按时完成工程,分包方有权向总包方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金额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总包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处理和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变更:如因工程需要或其他情况,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总包方和分包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和时间,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样板一、合同背景建筑安装工程是指在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对于各种设备、管道、线路等的安装工作。

由于建筑安装工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常常需要将工程分包给专业的安装公司来完成。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建立一份合理的分包合同样板是非常必要的。

二、合同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信息:包括分包方和总包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工程的位置、建筑物类型、工程规模等。

3. 工程进度:约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各个阶段的工期要求。

4. 工程报价:明确工程的总报价和付款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等。

5. 工程质量:约定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6. 材料供应:约定材料的供应方式和质量要求,包括材料的选用、采购和验收等。

7. 人员配备:明确工程所需的人员数量和专业技术要求,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8. 安全保障:约定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责任划分等。

9. 变更和索赔:约定变更工程和索赔的程序和条件,以应对工程实施中的变化和风险。

10. 违约责任: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约束各方的行为。

11.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

三、合同补充条款除了上述主要内容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在合同中添加一些补充条款,以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1. 设备保修期:约定设备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确保设备在保修期内正常运行。

2. 质量保证金:约定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3. 知识产权:约定工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4. 环境保护:约定工程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责任划分,以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5. 紧急情况:约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划分,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合同履行和风险管理在合同签订后,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简易分包工程合同范本6篇

简易分包工程合同范本6篇

简易分包工程合同范本6篇建筑公司在承包了建筑工程之后,如果建筑工程项目十分复杂,在工期内无法顺利完成的,在征得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将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分包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简易分包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简易分包工程合同一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工程由承建。

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工程名称:二、承包范围及方式:三、工期要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x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

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五、工程款支付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

(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完整版)桥梁更换伸缩缝劳务分包合同

(完整版)桥梁更换伸缩缝劳务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武穴市诚信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1.1 工程名称:省道黄标线武穴境上余川桥桥梁伸缩缝拆除更换工程1.2 工程地点:武穴境内1.3 分包内容及质量要求:分包内容:拆除旧桥伸缩缝及附属结构,更换为GQF-C-40型伸缩缝,长度:12.7m×2道。

伸缩缝由甲方提供成品至工地,乙方负责拆除更换工作,以及安装所需的砼及钢筋等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1、伸缩缝两侧开槽宽度暂按每侧50cm计,超宽部分另算;2、伸缩缝两侧预留槽采用C50砼填充捣实;3、混凝土预留槽内应设置10×10cm,Φ8mm的表层防裂钢筋网。

2、分包工作期限:1、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伸缩缝更换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工作结束。

3、合同价款及结算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元/m (除伸缩缝由甲方提供外,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及安全措施等费用均包括在单价范围内)。

本工程的劳务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最终合同总价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乘以双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的设计(或变更设计)内的合格工程数量确定。

2、工程结算:伸缩缝更换完成,通车验收后,乙方提供正式建安(或劳务)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甲方的权利、义务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业主、监理、检测中心及设计等单位的关系。

3、负责给乙方办理计量结算手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结算款。

5、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监理、业主等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华润凤凰城一期二标段建安总包合同

华润凤凰城一期二标段建安总包合同

合同编号:华置成实协字[2007]52号凤凰城一期住宅工程二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合同发包人(甲方):华润置地(成都)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时间:2007年4月25日签订地点:四川·成都(一)建筑安装总包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 定义和名词解释1.1.1.“发包人”:是指投资建设华润置地·凤凰城一期住宅工程项目的华润置地(成都)实业有限公司。

1.1.2.“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了总承包施工合同的工程承建单位。

1.1.3.“指定分包方”:是经发包人审查批准,指定分包了本合同条款工程一部分的承建单位。

1.1.4.“监理工程师”:是由中标的监理单位任命,并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委托,具体执行本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

1.1.5.“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于中标通知书中(或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

1.1.6.“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该工程通过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地勘等单位初验并完成整改后,通过质监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合格且各单位签字盖章手续完毕的时间。

1.1.7.“竣工交验”:是指协议规定的,工程在发包人接管之前,由承包人(或指定分包方)负责完成的检验。

1.1.8.“竣工资料”:是指承包人整理的证明其完成协议约定的本工程或其任何部份或区段的资料、文档、检验单、竣工图或类似技术文件。

1.1.9.“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永久构成本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以及诸如此类的设备。

1.1.10. “承包人设备”:是指在工程施工和竣工及在修复任何缺陷过程中所需的任何性质(临时工程以外)的设备和机械、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械、装置、材料和其他物品。

1.1.11.“日”:指日历日。

1.1.12.“指定分包配合管理费”: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指定分包工程综合管理费、配合费及甲供材料管理费。

1.1.13 在协议条款中,无论何处涉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书面的,并对其作出相应的解释,对任何此类的通知、批准、证书和决定都不应该无故扣压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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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安施工合同合同编号:YQ(Z)SWGCHH-130202发包人: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承包人:合同签订日期:发包人(全称):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经发包人组织招标,承包人自愿投标,双方平等协商,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的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怀化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怀化市李公湾村3、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1)、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以及附属工程(即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

(2)、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艺、电气(含自控)工程(包括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单体调试及整体静态调试直至所有设备热负荷试车及运行达到考核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质保期结束为止。

二、合同工期1、施工总工期: 240 日历日,2013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由于如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进行延期签证:(1)、发包人批准的工期延期;(2)、因不可抗力的停工。

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付款方式1、本工程包工、包料(包含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现场验货、计量、卸车、保管、制作、辅材、现场就位及安装等费用,不包含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文物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措施项目费、试验费、检测费、赶工费、验收备案、风险费与相关单位协调费、配合费(含发包人另行发包项目的配合费等)等其他一切费用。

说明:(1)、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如土方量按施工图计算,综合单价中包含放坡等因素。

(2)、合同执行期间除本条第2款约定可调整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政策调整的变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作调整。

措施费包干使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调整。

2、变更价款(1)、变更计量: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先按照发包人要求无条件组织施工、如不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工期顺延;当变更工作内容(属非隐蔽工程)完成之后,承包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在现场确认并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凡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和发包人工程师在现场确认并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工程签证单须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格式,且必须经怀化市人民政府代表、发包人代表、监理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变更计价:双方同意以下列 B方式计价A、按投标价格及优惠率计价;B、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计算,主材参照施工期间《怀化建设造价》平均价,人工工资按55元/工日,变更总价下浮20%进入工程结算(不计取3.5%的养老保险)。

C、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计价,双方在工程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3)、工程变更和合同总价的调整有效的工程变更引起合同总价变化,在项目竣工结算时一并办理。

3、付款方式(1)、完成二沉池、氧化沟、综合楼正负零米以下工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总价的10%。

(2)、完成二沉池、氧化沟主体工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总价的15%。

(3)、土建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总价的20%。

(4)、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合同暂定总价的15%。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6)、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其中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所有税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土建部分提供建安发票,安装部分提供劳务发票),按付款进度提供发票,经发包人确认无误后三日内付款。

5、所有款项发包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转帐形式支付。

6、扣款说明(1)、以上工程款支付条款中,应扣除的费用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施工及生活房租、水电费、违约金、考核款、发包人代发的民工工资、超出合同约定量的甲供材料费等。

(2)、在执行上述任一次付款时,发包人有权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按本合同规定扣除。

四、设备和材料供应、检验、验收1、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1)、除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与材料(详见附件1)外,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其它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使用计划,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向承包人供应。

(3)、承包人领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量超出合同约定用量(详见附件1)时,按发包人采购最高单价的110%×超用量,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若承包人节约量属正常范畴(不得影响工程质量),按发包人采购价×节约用量所得款额50%予以奖励。

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运出工地或移作它用,否则发包人将按采购价双倍扣罚。

(4)、因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1)、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在到货24小时前应通知监理人、发包人验收。

(2)、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发包人指定的设备和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型号采购(发包人指定设备、材料详见附件2),并经监理及发包人验货认可后方可用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设备、材料的检验和验收(1)、无论是发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发包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同时对所有设备、材料进行保管,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监理人、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参加交货验收,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发包人进行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监理人、发包人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4、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的处理(1)、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人、发包人可以拒绝验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与监理人共同研究补救措施;若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失,承包人应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发包人的上述指令,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质量、技术要求与验收、保修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及时提供施工图纸5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及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5套。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自检,填制隐蔽工程记录,并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发包人、设计人检查,监理人、发包人、设计人接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四方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后方能覆盖并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未及时组织对隐蔽工程检查,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承包人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全责,承包人的责任不因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和签认而减轻或解除。

5、验收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如有不同的验收标准或规范,按要求高的标准或规范执行。

6、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执行国家关于质保的规定,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从竣工结算价中扣留,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

工程保修要求详见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环境、文物保护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环境,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2、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承包人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

七、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1、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

派驻的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5天,并亲自参与发包人主持的工程周例会。

2、承包人必须保证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更换。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议》(附件4)进行施工。

4、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所属人员的安全,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其购买有关保险。

5、承包人应管理好所属人员,切实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制订的相关制度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非发包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及事故,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7、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

材料设备定置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8、交工前清理现场:本合同施工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承包人必须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必须拆除、清理和平整;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及其基础和剩余的施工材料必须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及其基础和材料亦必须清除,有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

如承包人没有及时清理,发包人有权安排清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工程款中扣除。

9、承包人应提供相关人员的进场资格文件及项目成员名单,以便备案查询。

10、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关系,因阻工等问题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填写好安全记录资料,在工程验收时一并交于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2、发包人负责将水电路接入红线(围墙)外。

八、供应商、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1、承包人及时支付材料款,按承诺支付民工工资(详见附件5),在每次付款申请中注明其中的材料款和民工工资的数额,材料款和民工工资要全额付清。

2、由于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材料款和民工工资,导致材料供应商、民工阻工或干扰发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时,承包人应负责及时处理好。

如给发包人造成了损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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