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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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

项目二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一、鱼松
4、压榨搓松 5、调味炒干(注意事项) 6、包装 配方:P288 二、鱼脯 ( P286) 注:1、产品的区别 2、工艺的区别 3、配方的区别 三、实验实训 鱼松加工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一、鱼松
概念 鱼肉制成的金黄色或褐黄色绒毛状调味干制品。 特点 具有调味干制品的特点,易消化吸收 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及原料处理 → 取肉 → 压榨搓松 → 调味炒干 →包装 具体操作 1、原料 :种类、鲜度 2、原料处理:“三去” 3、取肉 :压榨去肉、蒸煮取肉 ⑴ 压榨去肉 ⑵ 蒸煮取肉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Pa 空气中的水蒸气分压 PS 同温度下纯水的饱和蒸汽压 P < Pa P > Pa P = Pa 物料吸湿 重量增加 水分继续蒸发 质量减少 水分无增减 平衡 2、水分活度 Aw = P ∕ PS 水分活性值 Aw = 0~1 注:水分活度与微生物、酶的关系
任务二 干制加工的过程和方法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任务三 干制过程中的变化
水产品在干制过程中的变化 鱼类等水产食品原料,在干制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理化变化和组织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影响着制品的质量和干燥速度。 1、表面硬化 2、蛋白质的变化 3、脂肪的变化 4、复水和复原性 5、吸湿返潮
水产品干制加工技术—项目二
干制品的种类
按干制的方法来分 1、生干品(素干品) 原料不经盐渍,调味,或煮熟处理而直接干燥的制品 如:乌贼干、鱼干、海带、紫菜等 2、煮干品: 煮熟后再经过自晒或人工干燥,小型鱼、贝、虾类。 如:海参、鲍鱼、干贝、鱼翅 3、盐干品: 把腌制和干制结合起来,一般用于不宜生干和煮干 的大中型鱼类 如:盐干带鱼等 4、调味干品

水产品加工政策

水产品加工政策

水产品加工政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人类主要的食物来源之一,水产品在人们的餐桌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水产品的加工和质量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因此,水产品加工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水产品加工是指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为规范水产品加工行业管理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和法规。

水产品加工涵盖了从水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水产品加工,可以有效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水产品的品质水平,促进水产品加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水产品加工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明确的目标和实施路径。

在制定水产品加工的过程中,需要兼顾经济效益、生态环保和社会责任,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协调。

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和普及,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规,增强全社会对水产品加工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水产品加工的执行是保障效果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的贯彻执行。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当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指导和支持,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服务质量,推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水产品加工的实施不仅需要相关部门部门的积极配合,也需要水产品加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支持和配合。

水产品加工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管理,规范生产流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和技术更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意识,为水产品加工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水产品加工的实施将对水产品加工行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水产品加工可以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水产品的信任度,促进市场需求的扩大和产业链的延伸。

其次,水产品加工可以规范行业秩序,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维护行业竞争的公平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09—199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SC/T  3009—1999)
维普资讯
水 产 品 加 工
【 华 人民 共 和 国 水 产行 业 标 准 选编 ( ) l 1 一
水 产 品加工质 量管理 规范 c/3 sT C
Cod o a iy e f qu lt m a a e e t f r fs p o e sng n g m n o h r c si i
水 产 行 业 标 准
S /T 3 03-20 C 2 01
代 替 S T 23 96 C/ 3 0 —1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2 0 — 9— 7批 准 , 01 0 2


2 0 —1 - 1实 施 。 01 1 0
本 标 准 是 对 水 产 行 业 标 准 S T3 0 C/ 2 3—1 8 96
分 析 方 法 GB 4 1 2 0 食 用 盐 5 6 — 0 0 GB 7 9 9 5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5 4 —1 8
本标 准 主要 起 草人 : 联 珠 、 远 惠 。 王 陈 本 标 准 于 18 9 6年 7月 首 次 发 布 。
本 次修 订 为第 一 次修订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水 产 行 业 标 准
调 味 鱼 干
D re s a one is i l t id e s d f h f e l
SC /T 3 3— 2 01 20 0
GB 7 8 9 4 食 品 标 签 通 用 标 准 7 1 —1 9
GB T 8 0 — 0 0 鲜 海 水 鱼 / 1 1 8 2 0 GB T 1 1 9 2 0 冻 海 水 鱼 / 80 — 00
水 分 按 主 要 进 口 国 的 要 求 由 1 %- 2 8 2 %改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 3 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T干燥T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T漂洗T调味T干燥T烘烤T成型T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f制虾汁f合料f制卷f切片f烘干f筛选f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

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 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T干燥T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T漂洗T调味T干燥T烘烤T成型T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f制虾汁f合料f制卷f切片f烘干f筛选f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水产品加工安全操作规程水产品加工是指对海洋生物和淡水生物进行初加工、深加工和综合加工的过程。

作为人类的重要食物来源之一,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出安全、健康的水产品。

首先,在进行水产品加工之前,必须保持生产环境的洁净和卫生,以确保水产品不受污染。

加工车间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服,佩戴手套和口罩。

加工设备和工作台面应保持整洁,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其次,加工水产品时必须选用新鲜、健康的原料。

水产品在捕捞或养殖之后应尽快运送到加工场所,以保持其新鲜度。

工作人员应对原料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没有病虫害或其他污染物。

同时,应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添加剂和化学物质。

第三,加工水产品时必须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以确保水产品的安全性。

例如,在进行鱼类加工时,要先去除鱼鳞、鱼鳍和内脏,然后进行清洗和去骨。

在进行贝类加工时,要先用清水将贝壳浸泡,并将贝肉取出清洗。

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禁止吸烟、吃东西和用手直接接触水产品。

第四,加工水产品时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储存,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鱼类和贝类要储存在适宜的温度下,以防止细菌滋生,造成腐败。

储存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并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加工水产品时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要及时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最后,水产品加工过程中需加强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水产品加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定期体检,不得患有传染病。

任何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医学治疗。

总之,水产品加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通过保持生产环境的洁净、使用新鲜健康的原料、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适当处理和储存产品以及加强员工培训和健康管理,才能生产出安全、健康的水产品。

只有如此,消费者才能放心地享用水产品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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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3.虾片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原料预处理、干燥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调味、烘烤3.虾片制虾汁、烘干(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GB267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SC/T3302-2000《烤鱼片》;SC/T3203-2001《调味鱼干》;SC/T3304-2001《鱿鱼丝》;SC/T3208-2001《鱿鱼干》;SC/T3204-2000《虾米》;SC/T3205-2000《虾皮》;SC/T3305-2003《烤虾》;SC/T3901-2000《虾片》;SC/T3207-2000《干贝》; SC/T3213-2002《干裙带菜叶》;SC/T3202-1996《干海带》;SC/T3201-1981《小饼紫菜》;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干制水产品所选用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水产品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败现象,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干制水产品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辅料:盐、糖、味素等调味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的主导产品(生、熟各1种)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其中干海参为50个最小包装)。

干海参抽样数量不少于4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抽样不得少于20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干制水产品允许分装。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盐渍鱼。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原料处理→初矾→二矾→三矾→沥卤(提干)→包装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原料接收→前处理→烫煮→冷却→控水→拌盐→腌渍、卤水洗涤→脱水→冷藏→成形切割→包装→冷藏3.盐渍鱼原料处理腌渍(干燥)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三矾、沥卤(提干)。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烫煮、腌渍、脱水、贮存。

3.盐渍鱼的腌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水分偏高、明矾含量不稳定。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藻体水分、盐分过高。

3.盐渍鱼组胺偏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盐渍水产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各生产场所的卫生环境应采取控制措施,并能保证其在连续受控状态。

2.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库、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及成品库房。

3.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生产企业的成品库房必须有制冷设备,且冷库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原料处理设备、三矾设备、包装设备。

2.盐渍裙带菜、盐渍海带:漂烫设备、冷却设备、盐渍设备、脱水设备、切割设备、包装设备。

3.盐渍鱼:原料处理设备、腌渍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有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210-200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3211-2002《盐渍裙带菜》;SC/T3212-2000《盐渍海带》;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盐渍水产品所用的原料应新鲜,来自无污染的海域。

所用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盐渍鱼的水分、盐分按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海藻类和海蜇类各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

抽取样品量不得少于4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样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应冷藏。

九、其他要求盐渍水产品允许分装。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鱼糜制品是指以鲜(冻)鱼、虾、贝类、甲壳类、头足类等动物性水产品肉糜为主要原料,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鱼糜制品包括即食类和非即食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食类和非即食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即食类鱼糜制品鲜(冻)原料→切削→斩拌→成形→高温杀菌→冷却→包装2.非即食类鱼糜制品鲜(冻)原料→解冻→斩拌→成形→凝胶化→加热→冷却→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斩拌、凝胶化、加热(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菌落总数超标。

2.淀粉含量超标。

3.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企业必须设有原辅料库房、加工车间、成品包装间、成品库房。

2.根据原料的储藏要求,企业应当设置冷库。

3.鱼糜制品生产企业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即食类鱼糜制品原料处理设备、切削设备、斩拌设备、成形设备、高温杀菌设备、冷却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非即食类鱼糜制品原料处理设备、斩拌设备、成形设备、冷却设备、包装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SC/T3701-2003《冻鱼糜制品》;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原料应新鲜,来自无污染的海域,且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如使用的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鱼糜制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包装用材料的卫生标准要求。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

七、检验项目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分别按表3、表4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八、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申请取证的产品品种,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抽取生产工艺相对复杂的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取样品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

抽取样品量为20个最小包装(总量不少于4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冻鱼糜制品在运输的过程中应具备冷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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