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45_0902_j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讲义第一节税法概述共五个问题: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3.税法的效力与说明★4.税法的作用5.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那个地点说的税法是广义的,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例题·多项选择题】〔2020年〕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
A.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C.省级政府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D.中央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E.市级政府制定的税收规章『正确案』ABD『案解析』从广义的立法层次上划分,税法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点性税收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税收规章。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适应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适应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截了当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D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正确案』D二、税法原那么--把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差不多原那么和适用原那么〕两类原那么具体原那么税法的差不多原那么〔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任主义4实质课税原那么税法的适用原那么〔六个〕1法律优位原那么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3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4专门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那么6程序优于实体原那么【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税法差不多原那么的是〔〕。
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52_1004_j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几点解释】①关于限售股。
在2005年之前,中国股市处于股权分置状态,上市公司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即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方式,购买“流通权”,非流通股就变为了流通股股份,这些非流通股股份转化的流通股均有一定的限售期,称之为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简称股改限售股)。
②关于代持股:股权分置改革前,由于监管限制,一些个人投资者往往通过法人企业代持的方式购买非流通股,形成“代持股”现象。
③税法不承认没有办理法律过户的限售股交易,而是严格按照法律形式纳税。
规定1: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案例】李先生2004年以100万元交付给A公司用以购买非流通股,A公司属于代持股公司。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成为限售股。
2014年11月,A公司将限售股转让,取得1000万元收入,但是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
第一步,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15%)×25%=212.5(万元)。
第二步,A公司将剩余的787.5万元交付给实际出资人李先生。
李先生以原来的100万元获取了787.5万元的收入,此收入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定2: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1)企业应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2)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计入企业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之了注会税法讲义
注会税法讲义是指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试教材,主要涵盖了
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体系、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稽查等基
础知识和实务应用。
税法是以税收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它是规范税收活动的一种法律制度。
注会税法讲义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备资料,完整地梳理了我国税制基
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是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必备工具。
注会税法讲义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收基础理论,包括了税的
概念、性质、种类和法律体系;税收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简洁高效原则和可管理原则等;税收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规定、公共
法律、私法律和比例法律等内容。
同时,还详细介绍了税收征收管理、税
收机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是税收实务应用,这一部分是学习注会税法讲义的重点和难点。
它包括了纳税申报和征收税款、税务检查和税务争议解决、税务处理
和税务监督等内容。
在此基础之上,全方位地介绍了税务风险评估、税收
筹划、税收绩效管理、税务信息化等实务应用案例和实战经验。
总之,注会税法讲义是一本系统性、实践性和权威性极强的税收法律
教材。
在学习注会税法讲义过程中,需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结合;需要通过不断地练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同时还需
要掌握好税务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申报和处理。
最后,注会税法讲义不仅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重要考试教材,也是从事财务、会计、税务工作的人员必备的税收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是
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战能力的重要工具。
CPA《税法》讲义

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
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税率与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5.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答案】ACD(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注会考试《税法》讲义_009_0204_j

第二章增值税法(四)第三节税率与征收率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
我国增值税在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的基础上,针对特殊行业和产品设计了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服务实施的零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增值税的税率与征收率概况(掌握,能力等级2):法定征收率 3%【例题·多选题】在我国开展的“营改增”改革进程中,在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的基础上新增的税率包括()。
A.3%B.6%C.11%D.13%【答案】BC17%基本税率的适用范围(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项目)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1)粮食、食用植物油;含农业初级产品。
注意区分:属于13%税率范畴属于17%税率范畴干姜、姜黄、橄榄油、花椒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动物骨粒等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淀粉、调制乳等等(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提示】农机整机适用低税率;农机零件适用基本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按照农机适用13%的低税率。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食用盐;二甲醚等等)【例题·单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按低税率13%计征增值税的是()。
A.牡丹籽油B.肉桂油C.淀粉D.麦芽【答案】A11%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适用“营改增”项目)(1)交通运输业(2)邮政业(3)基础电信服务【相关链接】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低税率。
6%低税率的适用范围(适用“营改增”项目)(1)研发和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4)物流辅助服务(5)鉴证咨询服务(6)广播影视服务(7)增值电信服务【提示】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
注会税法要素讲义

税率(结合实体税种)
↓
衡量税负的重要标志,但不是唯一的标志
比例税率
↓
同一征税对象
↓
不分数额大小
↓
相同比例
单一比例税率→车辆购置税
差别比例
税率
行业差别→增值税
产品差别→消费税
地区差别→城建税
幅度比例税率→契税
累进税率
↓
分成若干等级,不同等级,适用不同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个税的综合所得
即按照全额累进方法将多征出的税额,以速算扣除数的方式将其扣除。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
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
【知识点四】纳税环节
生产和流通环节
↓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
分配环节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要达到的目的:了解不同税率的含义,特别是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的区别,结合实体税种,记忆相关的税率从而准确计算出应纳税额。
4.纳税环节
要达到的目的:搞清在不同的环节涉及征收哪些税。
【知识点一】纳税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表现为自然人和法人;居民和非居民
代扣代缴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D.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ABD
【解析】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课税作出的规定。
【例题3·单选题】比例税率是指( )。
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二)第四节税法要素四、税目五、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主要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除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级数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累进税率(图示)【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C【解析】选项A,资源税为定额税率(新政策:煤炭资源税计税有变化);选项B,土地增值税为超率累进税率;选项D,企业所得税为比例税率。
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相关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纳税义务的时间。
(完整)注会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
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
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
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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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2)(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由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价外费用组成。
还要注意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包括购买国产车、购买进口车。
【归纳】不论是购买国产车还是进口车,都需要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
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不并入计税价格的项目(1)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支付的车辆装饰费(3)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各项费用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1)支付的控购费(2)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提示】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多选题】某机关2011年4月购车一辆,随购车支付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计税依据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有()。
(2011年)A.控购费B.增值税税款C.零部件价款D.车辆装饰费【答案】CD【例题2·单选题】2015年3月,李某从某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210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00 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8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则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税额()元。
A.20000B.18694C.22100D.19083【答案】A【解析】应纳税额=(221000+1000+4000+8000)÷(1+17%)×10%=20000(元)。
【例题3·单选题】2015年2月王某从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34000元并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
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元。
A.20000B.24000C.20085.47D.20512.82【答案】C【解析】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34000+1000)÷(1+17%)×10%=20085.47(元)。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特别提示】这里所谓进口自用车辆,指的是纳税人报关进口车辆并自用。
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的,由进口自用方纳税;如果进口车辆用于销售、抵债、以物易物等方面,不属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也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大卡车、大货车,则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简化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例题·单选题】某汽车贸易公司2015年4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0万元。
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A.7.03B.5.00C.7.50D.10.55【答案】A【解析】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2×(25+25×28%)÷(1-9%)×10%=7.03(万元)。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1·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将排量为2.0的自产A型汽车4辆转作固定资产,3辆对外抵偿债务,3辆奖励给企业优秀员工。
A型汽车不含税售价为192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90000元。
另外,一辆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汽车,因交通事故更换底盘,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同型号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60000元。
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A.76000B.94200C.102000D.208200【答案】B【解析】应纳车辆购置税=190000×4×10%+260000×70%×10%=94200(元)。
【例题2·单选题】甲企业从某拍卖公司通过拍卖购进两辆轿车自用,其中一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20000元;另一辆是某政府机关已使用6年的轿车(以前缴纳过车辆购置税),不含税成交价50000元。
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A.6000B.6500C.12000D.24000【答案】C【解析】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120000×10%=12000(元)。
(四)特殊情形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1.免税条件消失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对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向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应纳税额=初次申报时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税率【提示】按照2015年教材规定的政策,该公式可简化为:应纳税额=初次申报时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10%)×税率【例题·计算问答题】回国服务留学人员赵某于2013年2月10日用现汇购买了一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该车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2015年3月,赵某将该车转让给宋某,转让价为138000元,并于3月10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已知该小汽车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80000元。
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为多少元?【答案及解析】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180000×(1-2×10%)×10%=14400(元)。
2.未按规定纳税车辆应补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的,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的计税价格,区分情况,分别确定征税。
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有关购车证明资料的,检查地税务机关应按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如果纳税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购车发票金额与支付的价外费用之和高于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的,落籍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对其差额计算补税。
检查地税务机关补征车辆购置税计算: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四、税收优惠(熟悉,能力等级3)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情形。
主要有:(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
5.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例题1·单选题】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是()。
A.挂车B.电车C.农产品运输车D.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答案】D【例题2·单选题】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下列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的是()。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人民币现金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D.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答案】B(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需要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请,征收机构审核后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手续。
五、征收管理(能力等级2)这部分内容考点琐碎,主要知识点列表如下:主要知识点核心规定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
纳税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例题1·多选题】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底盘发生改变的车辆,纳税人不用重新办理纳税申报B.车辆购置税是在应税车辆上牌登记注册前的使用环节征收C.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或纳税人所在地D.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申报纳税【答案】BC【例题2·多选题】关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纳税地点是纳税人所在地B.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购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纳税地点是车辆上牌落籍地D.购置不需要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答案】CD【车辆购置税小结】重点内容是车购税的各类应税行为、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