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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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

黑格尔逻辑学

辩证逻辑讲义语言原理《21th逻辑学导论》第一篇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存在”还不是“概念”。

它还不是作为“类”的“辞项”,它既不是主辞,也不能作为宾辞,它仅仅是“系辞”。

通式,或所谓表面之是、近、指、有之类。

也可视为一种“指谓”――是,此也。

古汉语无系辞。

这样看来,“存在”暂时还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对象。

但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看,诸如“这是……”,或“是,此也”,这种关于“某物”的最初的认识形式――句法,又是逻辑学第一个研究对象。

逻辑学就是关于认识形式或研究方法的科学。

而我们研究和认识的世界的第一个对象应该就是“某物”。

而关于某物的第一种句型自然就是我们所要展开的逻辑学的开端。

某物,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各类事物,它#所不包,而又空调乏味。

我们要驾驭某物,就要认识某物、研究某物。

而认识与研究的方法是逻辑科学的内容。

但认识与研究某物才刚刚开始。

在此,我们略举几门具体科学的某些例子。

数学方程f(χ)=0是否有解?或曰:解是否存在?这就是所谓解的存在性问题。

这是关于一个方程的首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可用另一种句型表达:这方程的解“是”什么?或哪些“是”这个方程的解?柏拉图《巴曼尼德斯篇》所讨论的所谓“是者”――“是”这个东西,用中国话表达,最好莫过于“有”。

但是,“有”有时不太通俗,所以贺麟先生最后还是定译为“存在”,用“存在”代替“有”或“是”,确实更为稳重些。

但绝不能用英文exist来理解它,后者只是“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本例所述。

但There be 启示了某物存在。

物理物质(sein)→运动(Das Werden)→力(Das Verhltnis)关系→动量(概念)→能量(理念)几何公设(sein)(Degriff als Solvher)定义公理(Das Verhaltnis)(Das Vrteil)判断定理(概念)(Der Schluss)推理生物科种sein属Begriff日常生活对话§85Sein以及f(sein)是羽毛球存在的范畴而且也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

黑格尔小逻辑解读

黑格尔小逻辑解读

黑格尔的《小逻辑》是一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它代表了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发展的高峰。

这部著作主要包括“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四部分。

黑格尔通过探讨思维(理念)和存在(现实)的关系问题,构建了一个融思辨逻辑、形而上学本体论相统一的完整体系。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把“存在论”中的质、量、度作为论证的事实基础,把“概念论”中的绝对理念作为论证的最终结果。

这种基本思路旨在探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揭示出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在解读《小逻辑》时,需要注意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

他强调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认为思维是对存在的反映和把握,而存在则是思维的对象和基础。

同时,黑格尔也指出,思维和存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这种辩证的思想对于理解《小逻辑》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在解读《小逻辑》时,还需要注意黑格尔的逻辑体系。

他认为,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学科,它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详细阐述了这些思维形式的特点和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这对于理解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解读《小逻辑》需要深入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和逻辑学思想,同时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进行思考和分析。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领悟这部著作的深刻内涵和价值。

“绝对知识”视角下黑格尔《逻辑学》“存在”概念新释

“绝对知识”视角下黑格尔《逻辑学》“存在”概念新释

角。回归到黑格尔文本可以发现,《精神现象学》 的 “绝对知识”与 《逻辑学》 的 “存在”
概念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黑 格 尔 在 《逻辑学》 “存在论” 的开篇— “必须用什么作
科学的开端” 中,详细地分析了“绝对知识”为 《逻辑学》 “存在” 概念奠定的逻辑基础。
黑格பைடு நூலகம்指出:
开 端 是 逻 辑 的 ,在 其 中 他 应 当 是 在 自 由 且 自 为 存 在 的 思 想 要 素 中 ,在 纯 粹 的 知
在 《逻辑学》 中,黑格尔通过“纯粹的知” (rein e WiSSftn) 指 代 “绝对知识”。黑格尔 明确地提出《逻辑学》 的开端是由“绝对知识”造就的,“绝对知识”作 为 《精神现象学》 的终点,是 “已变成了真理的确定性”,在精神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建立了真理性的认识, 即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同一性。因而,黑格尔说,“这种确定性再也没有对象与之相对立,而 是将对象内在地包含在自身中,将对象当作自己本身,④ 显 而 易 见 的 是 ,“绝对知识” 是意 识经验运动的结果,它 成 为 了 《逻辑学》 “存在”概念的前提,虽 然 《逻辑学》 的开端是 “直接性” 的,但 是 “绝对知识”作 为 一 种 “纯粹思维”,为 《逻辑学》 的开端间接地奠定 了基础。
“绝 对 知 识 ”视 角 下 黑 格 尔 《逻 辑 学 》 “存在”概念新释
绝 对 知 识 ” 视 角 下 黑 格 尔 《逻 辑 学 》 “存 在 ” 概念新释
史婉辞/ 文
提 要 :对 黑 格 尔 《逻 辑 学 》 “存 在 ” 概 念 的 理 解 和 把 握 始 终 是 研 究 黑 格 尔 哲 学 的
des Geistes, hrsg. v. Hans. F. Fulda und D. Henrich, Suhrkamp Verlag, 1973, S. 350— 352.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

哲学逻辑10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

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两种理论形态
经验主义
经验中把握真理:因果性
基础
批判哲学
经验是现象的知识
真实原则:感官能感知到
属性

客观性:符合思想规律
有限事物、具体矛盾
形式
知性理性、二律背反
方法:分析综合两分法
本质
方法:三分法过程论
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分析
费希特提出范畴推演的体系,停留在认识形式变化环节 黑格尔从形式变化进到本质矛盾运动环节,范畴规律法
两种真理
真理的内容实 质也可说是表现在 两种语言里,一为 感情的、表象的、 理智的,基于有限 范畴和片面抽象思 维的流行语言,另 一为具体概念的语 言。P12
第三版序言强调思辨方法的特点和属性
思辨方法的 特点和属性
所以愈彻底愈深邃地从事哲
学研究,自身就愈孤寂,对外愈 沉默。哲学界浅薄无聊的风气快 要完结,而且很快就会迫使它自 己进到深入钻研。但以谨严认真 的态度从事于一个本身伟大的而 且自身满足的事业,只有经过长 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 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 可望有所成就。P30。
存在
绝对就是有 知性存在为本
理性有和无的关系
有与无是抽象概念 变易是具体概念
某物和别物关系 肯定性和否定性
定在(限有)
质是直接规定性 动态的存在:某物
质 规定性 直观认识
抽象形式是一 具体形式是多
自为存在
静态和动态两种属性 综合,关系形式的存在
《逻辑学》第一章 有无变:三位一体
有、纯有 自身同一 直接抽象
是 真
由此构成认识的三环节。 理
打开和关闭过程 动态过程:三种形式
观点解说:变的环节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是黑格尔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在他的逻辑学中,黑格尔试图探索人类思维和理性的发展过程,并将其概括为三个主要阶段。

这三个阶段分别是"客观逻辑"、"主观逻辑"和"绝对逻辑"。

在这三个阶段中,黑格尔试图探讨客观世界和主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以及绝对真理的本质。

通过这些阶段的分析,黑格尔试图揭示思维的发展是如何逐渐达到绝对自我意识的过程,从而实现对于现实的全面认识。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并分析每个阶段的重要性和贡献。

通过这样的探讨,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黑格尔哲学思想的逻辑学部分,以及对于理性和思维发展的理解。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来展开讨论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

在引言部分,将对黑格尔逻辑学的重要性进行概述,并介绍文章的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分析其特点和发展历程。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每个阶段进行总结,并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发展和影响。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旨在全面展示黑格尔逻辑学的重要性和发展过程,为读者深入了解该领域提供有益的参考。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三个阶段,揭示出其在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通过对每个阶段的详细分析和总结,可以帮助读者深入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思想演变过程,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哲学理念和方法论。

同时,通过对三个阶段的比较和对比,可以帮助读者更清晰地认识到黑格尔逻辑学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进而对其哲学体系有更全面的把握和理解。

最终,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深入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视角,从而促使对其深奥哲学思想的思考和启发。

2.正文2.1 第一阶段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第一阶段被称为"抽象逻辑"阶段。

试论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试论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试论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话题:教育学习文化遗产黑格尔思维[摘要]本文阐述了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内容和实质,黑格尔的“存在”是“绝对观念”即思维的派生物。

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是唯物主义“倒置过来”的唯心主义观点。

马克思主义对此进行了批判地吸收和超越,达到了唯物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真正同一。

[关键词]绝对观念思维存在同一性一、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简述黑格尔哲学,一方面,继承了康德、费希特、谢林的从思维引出“存在”的唯心主义原则,并把它发展到了尽头;另一方面,继承了他们哲学唯心辩证法的因素,把它系统化了。

“绝对精神”又称“绝对观念”,是黑格尔建立其客观唯心主义辩证体系的基本范畴。

黑格尔从他的唯心主义的人本主义出发,坚信人类理性的力量,主张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都围绕着这一基本命题展开。

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不仅指人脑中的思想,而且主要是指在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客观思想”,也即“绝对观念”。

在黑格尔看来,一切事物(“存在”)都不过是绝对观念(思维)的异化物,是客观思想的外壳;而绝对观念是事物的内在根据和核心。

这样,他关于“思维”和“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基本含义是:思维是存在的本质,一个事物的存在只有符合思维才具有实在性;思维不断地在存在中实现自己,使存在同自己相符合。

可以看出,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是坚持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思维决定存在的。

黑格尔在论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时,构造了一个“绝对精神”,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实现自己,不断走向思维和存在的同一的哲学体系。

这个体系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部分组成。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分,它展示给人们的是一个哲学范畴推演的系统,即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

黑格尔把这些逻辑范畴叫做“纯概念”,意即是不沾染任何感性的、物质成分的纯粹的思维形式。

逻辑学的任务在于撇开一切感性成分,对逻辑范畴作纯粹考察。

黑格尔哲学 小逻辑-解释说明

黑格尔哲学 小逻辑-解释说明

黑格尔哲学小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19世纪提出的一种哲学体系。

它被认为是现代哲学思想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具有深远的影响。

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思想是以辩证法为基础的绝对理念的发展过程。

通过对思维和现实的研究,黑格尔试图揭示世界的本质和体系,并将其归纳为三个基本范畴: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探究了思维和概念的本质,通过推理和论证的方式展示了真理的逐步揭示和发展过程。

黑格尔认为,思维的发展是辩证法的过程,通过对矛盾和对立面的统一,思维得以不断向前发展。

逻辑学的研究涉及到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方面,帮助我们理解思维的本质和运作规律。

黑格尔哲学对现代思维方式和哲学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开辟了一个新的哲学领域,使得人们对于存在、知识、价值和伦理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同时,黑格尔哲学也为后续哲学家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启示,对于西方哲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会全面介绍黑格尔哲学的起源、基本概念、逻辑学以及它的影响和意义。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探究,我们希望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黑格尔哲学的思想体系,并探讨它对当代社会和未来发展的意义。

最后,我们将对黑格尔哲学进行评价,并展望它在未来哲学研究中的可能发展方向。

总的来说,本文将以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给读者黑格尔哲学的重要内容和思想,希望能够引发更多关于黑格尔哲学的探讨和思考。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为:文章结构的设计是为了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本文的组织和内容安排。

本文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展开:1. 引言部分: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本文要探讨的主题——黑格尔哲学进行一个概述。

同时,我们还将介绍本文的整体结构和目的,以及对黑格尔哲学的总结。

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将详细讨论黑格尔哲学的各个方面。

首先,我们将回顾黑格尔哲学的起源,探讨其背景和发展的历程。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

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黑格尔逻辑学核心概念大白话解读导言你好,我是你的文章写手,专门为你撰写深度和广度兼具的中文文章。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概念,并通过大白话的方式进行解读,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

黑格尔逻辑学被认为是现代哲学的基础,它的核心概念涉及到思维、存在和实践等方面,这些概念相互交织,形成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

通过本文的阅读,你将能够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概念。

1. 辩证法 (Dialectics)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它强调思维和存在之间的相互关系。

辩证法指出,事物和概念都是通过内部矛盾和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发展和变化的。

在辩证法的观点中,对立面和矛盾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事物的本质。

辩证法通过分析矛盾,并解决矛盾,使事物得以发展和进步。

2. 绝对知识 (Absolute Knowledge)绝对知识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另一个核心概念。

它认为真正的知识是相对于自身而言的,而不是与外界相对立的。

绝对知识是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认识,实现对事物本质的了解。

在黑格尔的理论中,绝对知识是通过批判性思考和辩证升华来实现的。

3. 本质和现象 (Essence and Phenomenon)本质和现象是黑格尔哲学中重要的对立面。

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实质,它是隐藏在现象之后的真正存在。

而现象则是外在观察到的现象和表象。

黑格尔认为,只有通过理性思考和辩证法的运用,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超越表象,达到真正的认识。

4. 绝对精神 (Absolute Spirit)绝对精神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一个关键概念,用于描述人类理性和意识的全面发展。

绝对精神涉及到个人和社会的思维和行为。

在黑格尔的理论中,绝对精神是通过历史进程和社会实践来实现的。

它涵盖了艺术、宗教和哲学等不同领域的精神形式,并通过不断超越和统一这些形式,实现了人类精神的自我完善和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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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1)2013-12-28 11:54:26|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何新: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1)【引言】黑格尔《逻辑学》素称难解。

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抱怨,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理解我(指罗森克兰茨),《黑格尔全集》编者),但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两部,《逻辑学》(大逻辑)和《小逻辑》。

事实上,这两部《逻辑学》自19世纪初出版以来到今天的200年里,可以说一直未被解读者所真正理解。

国内有几种解本,无非是对原文或望文生义或生吞活剥的编述。

国外的新黑格尔主义著作也多是主观臆测,不知所云。

我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研读黑格尔的著作,由小逻辑到大逻辑,迄今已近四十余年。

此前我已出版几部哲学和逻辑方面的研究,对黑格尔哲学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诠释。

本书基于我的读书札记。

如果以后精力和身体可能,我拟全部整理出来。

在此书中,我将以逐段诠释的方式,对黑格尔《逻辑学》予以通解。

何新201年12月25日于上海【说明】本文为作者的未定稿。

中国古代学术本来就缺乏本体论、认识论以及逻辑工具论的系统研究。

近代中国仅仅在上个世纪的30—60年代出现了少数几位对西方哲学有较深研究的学者。

80年代以后则只有翻译者,妄解者,缺乏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内涵,而确实具有真知灼见的研究者。

在当今这个精神极其浮躁、学术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主义的时代,西方古典哲学的奥义在中国可以说已经失传。

所以本文只是提供给很少的人——对黑格尔哲学和西方古典哲学既感兴趣,此前又对西方哲学史有一定阅读基础者研究、参考。

笔者在本博发表此文目的是为免此学将来在中国终究会成为绝学。

本书所有内容均出自笔者的原创,是作者40年哲学思考的总结。

何新的很多学术原创性观点经常被无耻者所剽窃。

所以笔者在本书正式出版前,只能在这里发表极小部分内容的摘要。

[以下黑字部分均为贺麟译本黑格尔《小逻辑》的原文,红色字则为何新写的导读。

]第一篇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

【何新导读:所谓存在,就是存在的世界和万物。

黑格尔认为:一切存在物的本质是一种概念,一套概念,是概念的集合体。

这个说法,不易理解。

实际上,他的整个逻辑学就是阐述这个道理。

这里先初步地解释一下。

所谓概念,就是“名”或“语名”,来自对事物的命名。

例如指谓一块石头,就必须用关于这石头的概念、语名来指谓它。

一个人的称代、称呼,也是他的语名。

[老子的《道德经》开头著名的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这里所说的“名”,也是关于万物的语名、概念的问题。

孔子提出正名问题,《荀子》有“正名论”,公孙龙有“指物论”,这是先秦哲人对名实问题的初步讨论。

可惜这个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只是浅尝辄止,后来没有人系统地更深入研究。

详论可以参考《何新古经新解》中的《老子新考》一书。

]关于概念与物的关系是既合一,又分离。

著名的曹操望梅止渴故事,就是曹操以酸梅的语名消除士兵饥渴的存在现实的故事。

表明名与物、概念与存在,在人的精神中是可以合一的。

分裂看,存在物与此物的语名并非一体。

但是在思维中,任何物只能是作为一个抽象的语名而存在。

离开语名——概念,人则无法进行思维,也无法进行表述。

以现代观点,语名,概念,实质都是事物的符号、指号(已经设定意义的符号叫指号)。

一个概念或语名,就是以符号对一种事物的归类和模拟。

语名、概念系统是人类思维和语言中的符号模型。

只有人类具有这种能力——发明抽象符号,再以之为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来建模的能力。

所以也只有人能够进行抽象的思维。

由此又出现的问题是:名与物——概念与存在,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哲学问题,即所谓“思”与“有”的问题。

在中国古代,只有战国学者公孙龙曾经在“指号论”(参考何新最新的《心经诠释》一书)中讨论了这个问题。

但是,在西方古典哲学中,关于“思”与“有”的问题,从小亚细亚—爱欧尼亚的古代哲人,到东罗马以及中世纪意大利、法国及西欧的经院哲学,再到近代的培根、洛克、休谟、笛卡尔、莱布尼兹、康德、黑格尔以及现代的胡塞尔、海德格尔等一直都在不同方面、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上研究和讨论这个问题。

概括言之,关于“思”与“有”这个问题的基本要义如下:人,作为主体,所面对的是两个世界。

一个是被人直接感知的物理性的世界(客体、客观世界,休谟、洛克、康德称之为”经验世界“)。

另一个是人用语名和概念所建模的虚拟性的符号世界(抽象世界,概念和语名的世界,也即所谓主观世界)。

问题在于:1、那个直接能感知的物理世界,它的存在是有问题的——它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它的本原、本质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极其古老的本体论的问题。

对黑格尔的逻辑学来说,这是在他的“有论”或者“存在论”中讨论的问题。

[实际上,黑格尔用“有无的同一论”——“纯有就是纯无”,纯粹存在就是非存在这种命题,解构了我们所经验到的物理世界。

但是这种解构,“有就是无”这个命题并不是什么新鲜命题。

中国先秦的老子通过所谓“有生于无”以及有无互生的命题也进行了这种解构。

后来魏晋时代的清谈派的“有无论”、中古的佛哲学提出万物皆空,四大皆空,也早就对物理存在世界做了同样的概念解构。

但是诚如黑格尔在《哲学讲演录》(第4卷)中曾经说:对物理性的存在的概念空无性解构,是进入哲学思维的第一步,是一个理解哲学思维的基本点。

他曾经讽刺而幽默地说:不理解这种物理虚幻性的人还不如一头驴——因为驴并不相信物理世界存在的真实和绝对性——面对一槽草料,它不会执着它们的物理存在是永恒的,它会吃掉它,使得这些草料变成无——从而证明物理存在本体的虚幻性。

不理解物理世界的虚无性本质、虚幻性本质的人,是无法理解任何哲学本体论问题的。

]2、人类在头脑中,通过思维,利用符号所建构的那个语词——概念的世界,它如何能用于解释和认知物理世界?这两个世界究竟处在一种什么关系?——这也就是古典哲学所谓”认识论“的问题。

康德认为,经验世界与抽象的符号世界——这两个世界之间相隔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工符号世界只能似是而非地模拟、描写那个物理的经验世界。

[关于黑格尔对经验的定义,可以参看小逻辑导论:“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Wirklichkeit)。

我们对于这种内容的最初的意识便叫做经验。

”]物理世界(客体)和经验世界(意识、思维)是两个世界。

沟通、联结这两个世界的是人的感觉(通过人的五官眼耳鼻舌身,人获得感知的工具)、知觉(佛学的七识)和意识(阿赖耶识)。

但是感觉、知觉本身是完全不可靠的,人的感知能力为时空所限制也是极其有限的。

而且感知在意识中组成为印象。

这种主观的印象包含许多错觉和幻象(例如人看到的阳光,似乎是白色或者黄色的,而实际上它却是复杂七色光的混合体);等等。

那么,人类通过意识中的组织能力(康德称作“统觉能力”),把感知印象及忆象(记忆印象),借助语言代号(语名、语词)以及书写代号(文字)构造成语词和概念,再把语词和概念组织起来用于模拟和表述经验的物理世界,这个符号化的过程就是思维。

康德和黑格而把这个符号化的建模过程称作“智能”、智力或者智性(旧译“知性”,德文原文Verstand)。

编制这个语言以及概念的符号系统,需要遵循一系列共同化(人们普遍遵守)的组织规则,才能使得抽象符号的意义能够被解读和所理解。

这种组织和运用语言符号和概念的规则、秩序,就是语法和逻辑。

[参看导论:§8这种经验知识,在它自己范围内,初看起来似乎相当满意。

但还有两方面不能满足理性的要求:第一,在另一范围内,有许多对象为经验的知识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自由、精神和上帝。

这些对象之所以不能在经验科学的领域内寻得,并不是由于它们与经验无关。

因为它们诚然不是感官所能经验到的,但同样也可以说,凡是在意识内的都是可以经验的。

这些对象之所以属于另一范围,乃因为它们的内容是无限的。

有一句话,曾被误认是亚里士多德所说,而且以为足以表示他的哲学立场:“没有在思想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感官中的(nihil est in intellectu,quod non euerit in sensu.)”如果思辩哲学不承认这句话,那只是由于一种误解。

但反过来也同样可以说:“没有在感官中的东西,不是曾经在思想中的(nihil est in sen-su,quod non euerit in intellectu)。

”]】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

【导读:所谓“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就是描述世界的符号——各种语词和概念。

它们与被描述者的关系通过肯定系词“是”而联结起来。

例如以下的描述语句:——喜马拉雅山“是”(存在于)世界的最高山脉。

——喜马拉雅山“是”(存在)岩石和冰雪之山。

最高山脉、岩石冰雪之山,就是描述喜马拉雅山的规定或范畴】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

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

【何释:这几句话非常重要,这些话已经交代了黑格尔逻辑学和辩证法的本质。

需要深入解释一下。

比如,我们看以下的一组陈述语句:——何新是一个孩子——何新是一个成人——何新是一个老人孩子、成人、老人这三个语名(黑格尔称之为“存在的这些规定”),描述的是同一个人“何新”。

而这三个语名是处于逻辑的对立关系的,这三个语句因此构成了互相抵牾和矛盾的语句。

但是,如果从演变的观点看,这三个语句——“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

”实际上这三个语句可以组成描述同一个何新的一组“历史形态集合”。

所以黑格尔在本书导论中说:”认识到思维自身的本性即是辩证法,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构成逻辑学上一个主要的课题。

】这种由此方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由内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

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

【释:从演变的角度观察存在物,必然引出两种存在的概念:即现存在和潜存在,现在和潜在。

例如:成人是孩子的潜在概念。

老人是成人的潜在概念。

现在的存在,是已经发生的存在者。

而潜在的存在,则是隐伏的、还未出现的存在者。

往往后者,才是令人更为关注的存在者。

理解这个道理,对黑格尔以下所说就不难理解了。

他说: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向对方(对立面)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由内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潜在概念从内容中内伏的东西展开出现),并且同时也是存在者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现存的概念被内化、虚无化,成为消逝者、过时的概念)。

】§85 存在自身以及从存在中推出来的各个规定或范畴,不仅是属于存在的范畴,而且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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