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范文word版 (6页)

合集下载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保护野生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野生植物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系统提供了重要的功能,如控制水土流失、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干扰,很多野生植物面临着严重的灭绝威胁,这就需要我们掌握保护方法,积极行动起来,保护这些珍贵的生物资源。

我国对于保护野生植物的措施非常严格,尤其是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在我国境内或近海区域内自然生长分布的、数量极少、濒临灭绝或非常珍贵、极其重要的野生植物,国务院制定有关规定,严格禁止采摘、砍伐、破坏、捕捉、销售及其它危害其生存繁殖的行为。

以下列举几种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简单介绍它们的特点及主要的保护方法。

一、铁皮石斛:铁皮石斛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兰科植物,因其药用价值极高而被广泛采摘和破坏,导致其分布范围逐渐减少。

目前,铁皮石斛已被列为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禁止采摘、销售等活动。

同时,政府也在努力通过保护、繁殖和种植等手段来促进其资源保护和利用。

二、鹅掌楸:鹅掌楸是我国南部一种常见的落叶乔木,生长慢、木材坚硬、叶子美丽,所以经常被用于家具、木工制品、雕刻等方面。

随着人们对这种树的需求不断增加,鹅掌楸的采伐量也不断上升,导致其数量迅速减少。

为了保护鹅掌楸,政府禁止采伐,允许人工种植和林业管理,以保证其种群的繁衍和生存。

三、大型叶柿:大型叶柿是我国南部一种珍贵的经济树种,被广泛用于茶叶包装、盒装木制品等领域。

然而,由于其生长缓慢、花果期长,又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影响,数量急剧减少。

为了保护大型叶柿,政府开展了大型叶柿种植和保护基地建设等工作,同时加强监管和打击非法采伐等行为。

四、黄连木:黄连木是一种世界上罕见的植物,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

黄连木因含有一种叫做白皮素的物质,具有治疗各种病症的药用价值,因此被不法分子广泛盗伐。

为了保护黄连木以及其它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加强基础研究和数据共享、加强巡查监测和工作队建设等。

野生植物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野生植物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第三条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二)分区管理、分类保护;(三)依法行政、公众参与。

第二章保护范围与对象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保护的野生植物包括:(一)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研、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三)药用野生植物;(四)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野生植物。

第五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我国野生植物,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第三章保护措施第六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

第七条野生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和合理利用的方针,禁止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

第八条严禁破坏野生植物生存环境,不得在野生植物原生地附近进行污染、破坏性开发等活动。

第九条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植物保护执法体系,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本模板】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范本模板】

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新制度,各国都在不断研究如何更好的为其提供保护。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已经不再单纯涉及一部国内法,为了使育种者能够获得其他国家的保护,许多国家联合成立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我国也加入了该联盟。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国际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作为一项新型的知识产权,还被纳入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体系中。

这就意味着,保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保护他人的权利.因此在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时,不仅要考虑本国国情,也要考虑国家利益和国际标准的平衡,故而建立一个合理的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制度就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如转基因植物是否属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否应采用较高标准来保护植物新品种等。

本文以植物新品种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概念的界定,研究其保护对象的范围和保护原则;在剖析世界各国立法体例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不同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利弊;从而提出我国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保护模式的选择。

一、植物新品种权的基本理论(一)起源知识产权法的本质是为激励有用的知识创造而设置的一项租金,也是为保证实现这项租金,降低交易成本而建立的权利初始分配结构、标准和转让规则,故而任何知识产权种类的出现都蕴涵着深刻的经济因素。

①植物新品种权也不例外。

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不包括对具有生物活性的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而培育新的植物品种又要有大量的投入,包括技术劳动,物质资源、资金和时间.育种人培育一个新品种一般需要10-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并且要使得所培养的新品种具有相对稳定的遗传特性,在产量、品质、抗寒抗旱抗病虫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点,育种者必然付出更多的智力劳动。

缺乏法律的保护,育种者既无法防止别人无偿繁育自己的品种,也无法预防那些未经同意就擅自以商业目的出售新品种的活动,育种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却难以得到回报,不能从中获利,打击了育种者培育新品种的积极性.为了保护育种者的权利,鼓励创造,一些国家率先制定了一些制度与法规,美国在1930年久颁布了世界第一部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的法律——《植物专利法》②,并随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例如《植物品种保护法》。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制度
野生植物保护概述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野生植物管理的法律规定
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野生植物保护概述
一、野生植物的概念
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 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 危、稀有植物。 我国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 国家又分为一级和二级。 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共列出一级51种、二 级203种。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 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保护 发展 利用 二、野生植物及其环境的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制度 (二)野生植物环境监测制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 (四)野生植物一、野生植物管理机构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林业行政部门 ▲农业行政部门 各负其责 ▲建设行政部门
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意义
野生植物是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
对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 义;
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三、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依据
1、《森林法》
2、《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颁 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第二节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野生植物保护的方针
(三)野生植物管理的涉外规定
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 野生植物; 野外考察需报批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非法采集、考察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吊销采集证 二、非法经营利用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 三、违反野生植物证件管理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
二、野生植物采集管理
▲实行采集证制度。 (一)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二)采集二级的批准程序

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大,国家野生植物资源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许多珍稀濒危的野生植物正在面临着生存危机,这时候,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就成了我们必须关注的话题。

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它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野生植物资源,促进野生植物的合理保护、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繁育和利用,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

该办法规定了野生植物的分类保护和区域保护等制度,引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其他
保护野生植物”等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野生植物实行不同
的管理措施,以更好地保护野生植物的生存和繁衍,同时也为野生植物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该办法还规定了加强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各项工作,如强化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收集、保存、繁育并利用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加强对野生植物种苗的管理,防范非法野生植物资源的交易和利用等。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惩罚措施,如非法采集、传播野生植物的,将会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这些制度和措施
从根本上打击了非法采集、传播野生植物的行为,使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工作得到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总之,国家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的出台为我们更好地保护和利用野生植物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它不仅在野生植物保护开展的各个环节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有效地防止了非法采集、传播野生植物的行为,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重要的指导。

【2018-2019】我司承诺此协议真实有效-优秀word范文 (6页)

【2018-2019】我司承诺此协议真实有效-优秀word范文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我司承诺此协议真实有效篇一:合同承诺书承诺书致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贵司与我司就工程签订了一份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的名称为。

该合同为备案合同,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该合同双方不做实际履行。

我司就该合同向贵司做以下承诺:1、该合同约定的工程是业主指定分包的,并且工程款是业主直接支付我司,因此我司不会向贵司主张支付工程款;2、我司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因工期、质量、安全等问题产生的纠纷,我司会积极解决,给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3、因施工产生的分包商和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材料商的材料款、民工工资等款项我司承诺会积极支付,如果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4、我司承诺承担本工程的保修义务,如果因工程质量、保修等问题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5、因本工程产生的业主索赔、政府罚款等均由我司承担,给贵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承诺承担赔偿责任。

6、因本工程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及工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给贵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盖章)年月日篇二:合同承诺书范本合同承诺书范本1、我方同意甲方在总价不变情况下,对我方投标单价中存在的不平衡情况进行协商调整;2、我方同意根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情况,在保持分包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按甲方认可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我方无条件接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进行调整的挖、填方区位置。

若涉及到运距变化,则按分包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结算;2、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合同文件和进场通知书的要求,配备全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对本工程全面管理,满足相关部门履约检查,保证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验收。

如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接受贵方解除合同的处理,自身承担一切责任。

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宣传

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宣传

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宣传篇一:野生动植物宣传档案关于黑熊动植物保护的宣传资料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1、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鸟类资源属于矿产资源国家所有。

2、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公职人员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自然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4、第十七条规定:欧洲联盟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对策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物价部门制定。

5、第十八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6、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计委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可以某项和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动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7、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欧国家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捕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8、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丘陵地区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濒危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问责刑法有关条例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处理过程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2018-2019-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印发文件-优秀word范文 (19页)

2018-2019-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印发文件-优秀word范文 (1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印发文件篇一: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的请示院领导:××××××××××××××××××××××××××××××××××××××××××××××××。

此文是否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指示。

积水潭医院××处×年×月×日《请示》写作要点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

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二、正文: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二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三、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注意事项:一文一事;一个主送机关;逐级请示。

关于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的请示XX市经贸委:为了扩大我XX商品的知名度,向全国推广,繁荣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拟于今年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市举办\“XX洽谈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野生植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野生植物是指符合《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植物,包括野生植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农业部按照《条例》第八条和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主管全国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设立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野生植物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由部内有关司局组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畜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野生植物保护第四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农业部按照《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五条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划定并建立国家级或省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和省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家级或省级野生植物类型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点和保护标志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

第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档案,为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及保护方案提供依据。

第八条农业部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监测制度,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动态监测。

第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监视、监测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变化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情况的影响,并将监视、监测情况及时报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地或周边地区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是否影响野生植物生存环境作出专项评价。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对上述专项评价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建设项目提出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开展野生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野生植物管理第十三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进行少量采集的,应当申请办理采集许可证。

(一)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应当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二)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当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四)因国事活动需要,应当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五)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应当采集的。

第十四条申请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采集许可证:(一)申请人有条件以非采集的方式获取野生植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其目的的;(二)采集申请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或者采集申请的采集方法、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不当的;(三)根据野生植物资源现状不宜采集的。

第十五条申请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经采集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向采集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申请办理采集许可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和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申请采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要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或者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需要从野外获取种源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二)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需要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应当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均为复印件)。

(三)因国事活动,需要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需要采集的,应当出具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的论证报告或说明。

第十七条负责签署审核意见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签署审核意见。

同意采集的,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负责核发采集许可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来的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接受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在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之前,应当征求本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核发采集许可证后,应当抄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核发采集许可证后,应当向农业部备案。

第十八条取得采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植物种(或亚种)、数量、地点、期限和方式进行采集。

采集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向批准采集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申请查验。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辖区内的采集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应当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并应及时向批准采集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报告监督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填写《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由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批准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在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之前,应当征求本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为一次一批。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应当载明野生植物的物种名称(或亚种名)、数量、期限、地点及获取方式、来源等项内容。

第二十一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限定采集方式和规定禁采期。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采集方式和禁采期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定。

禁止在禁采期内或者以非法采集方式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第二十二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应当填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并经申请者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农业部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批表》。

农业部应当自收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来的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在报批前应当征求部内相关业务司局的意见。

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应当将签发的进出口许可审批表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申请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进出口合同(协议)复印件。

(四)出口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复印件;野生植物来源为收购的,还应当提供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售、收购审批件及购销合同(均为复印件)。

(五)出口含有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成分产品的,应当提供由产品生产单位所在地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成分及规格的说明,以及省级以上专业科研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成分检验报告。

(六)以贸易为目的的,还应当提供国务院外经贸部门或授权机构核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野外考察的外国人,应当在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植物种类进行考察。

考察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外国人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察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外国人野外科学考察结束离境之前,应当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此次科学考察的报告副本。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宣传教育及其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批表》等文书格式,由农业部规定。

有关表格由农业部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

《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等其他文书格式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 请使用时删除!“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晋江的万石山,因有摩尼光佛而香客、游人接踵而至。

你若来过晋江草庵,或许会知道摩尼光佛就趺坐在这古寺中。

它一眼望去,小小的庵门亮起一个小世界,那两株为陪伴它而等候数百年的圆柏,于沧桑中潜生奇崛、苍劲的虬枝,照焕岁月的光芒。

春冬之时,等风来,等小雨飘洒,一股梅花的香迎了过来,拂过行人的肩,贴着它,泛出温润的笑意和光,让人也心生端庄与慈祥。

还有那古井、亭子、石径、山石、果树等交叉环绕,似乎只有赞叹才能应景了。

设若携一身惶灼而来,在这幽僻之处清凉,沉潜时光,再轻松而去,应是畅然。

而对于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如我,大抵因可便宜观赏而更多感觉到了寡淡、不稀奇。

诚然,草庵仍是我时常光顾的所在。

清明节的那个周末,为了陪儿子完成一篇登山日记,我们又去了草庵。

依然先是在庵前的空地上停留、四处张望,继而复入寺中瞻仰摩尼光佛的尊座,读读石柱上的对联,做若有引动之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