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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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制度原则1. 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2. 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等。

3. 奖惩制度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共同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二、奖励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1)通报表彰;(2)颁发荣誉证书;(3)奖金;(4)晋升、提薪;(5)其他形式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奖励条件:(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3)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公司创造良好口碑;(5)其他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

三、处罚措施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处罚:(1)通报批评;(2)扣除当月奖金;(3)停职检查;(4)降级、降职;(5)解除劳动合同;(6)其他形式的行政处罚。

2. 处罚条件:(1)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隐患;(3)发现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故意隐瞒,导致事故发生;(4)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抢救,造成严重后果;(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危害公司安全生产的行为。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单位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3)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4)奖励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 处罚程序:(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2)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罚对象和处罚标准;(3)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4)处罚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是为了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改进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施工事故和环境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提倡文明施工行为。

一、奖励制度:1. 年度文明施工奖: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倡导安全文明施工,无施工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月度文明施工奖:对每个月施工期间无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和环境保护要求,积极倡导文明施工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3. 个人文明施工奖: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倡导他人文明施工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制度:1. 施工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施工事故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包括罚款、停工整改、取消资质等处罚措施。

2. 违规操作处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生违反安全规定或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改、扣分等处罚措施。

3. 不文明施工行为处理制度: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如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劝离等处罚措施。

三、奖惩程序:1. 发现问题:监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企业或个人存在安全隐患、环境违法行为或不文明施工行为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将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

2. 确认问题:相关部门对整改要求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问题存在并需要进行处罚。

3. 处罚决定: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问题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决定。

4. 处罚执行: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的具体执行工作,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5. 奖励评选:相关部门每年或每月对合格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评选和奖励,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具体的制度和程序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效运行,避免事故和伤害的发生所建立的一套奖惩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一、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1、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员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

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 元。

2、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 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4、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5、施工现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100—2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

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6、酒后上班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从高空乱丢东西每人次罚款20元7、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8、“四口”、“五临边”防护不严或没有防护的每处罚款50元,重要通道不搭设防护棚的罚款50元。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敷设,到处挂,顺地爬每处罚款20元。

10、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

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

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

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11、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 元到30000 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一、奖励措施:
1.文明施工奖:对文明施工行为出色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2.安全施工奖:对安全施工工作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3.示范工地奖:对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了良好的示范工地,完善了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制度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4.文明施工优秀员工奖:对在文明施工方面表现突出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二、惩罚措施:
1.违规行为罚款:对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确定。

2.施工人员停工: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人员进行停工处理,停工时间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3.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对违规行为严重、不愿整改的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处理,直至整改合格。

4.取消招标资格:对多次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招标资格,不予参加后续工程的招标。

5.追究法律责任:对严重违规行为导致事故或损害他人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奖励措施1. 员工表彰奖励- 对于参与项目并始终保持文明施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个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特殊奖励;- 对于在安全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连续在项目中保持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额外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2. 团队奖励- 对于项目组整体保持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良好的,公司将对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别出色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团队奖金或者福利待遇;- 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项目团队的表彰和肯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3.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团队,给予环保表彰和奖励;- 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环保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视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表彰产生的奖励,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团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项目。

3. 违规投诉处理- 对于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投诉,成立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的投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声誉。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是指根据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一项制度。

1.奖励方面:对于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先进单位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荣誉称号;-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荣誉称号;-文明工地奖:对于在施工现场保持整洁、文明施工的工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荣誉称号;-提前竣工奖:对于按照规定提前完成工程建设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或荣誉称号。

2.惩罚方面: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惩罚:-口头警告:对于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口头警告,要求立即整改;-罚款:对于严重违规单位或个人,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停工整顿:对于严重违规单位,可以暂停工程建设,并要求整改;-吊销执照:对于严重违规单位,可以吊销其相关执照,限制其参与建设项目。

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

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____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____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____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____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

否则,罚款____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____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____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____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____元罚款。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通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以下是一份____字左右的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1. 突出贡献奖:(1)标准:对在施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2. 先进工作者奖:(1)标准:对表现出突出工作能力和榜样作用的个人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同事评议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3. 安全文明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4. 学习进取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的人员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学习成果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三、惩罚类别及标准1. 违反安全规定:(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罚款。

2. 违章建筑:(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建筑相关规定的行为。

(2)处理方式:整改通知、停工整顿、罚款。

3. 违反工作纪律:(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开除。

4. 浪费资源:(1)标准:在施工现场浪费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行为。

(2)处理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是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施工现场。

一、奖励制度1. 对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无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施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给予批评和处罚。

2.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严重疏忽和失职的个人和团队,给予批评和处罚。

3.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作弊的个人和团队,给予批评和处罚。

4. 对不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较低的施工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奖惩实施1. 奖惩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奖惩结果将作为施工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奖惩结果将及时公布,接受公司内外监督。

四、奖惩标准1. 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给予严重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违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给予批评和处罚。

3. 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不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较低的施工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五、奖惩申诉1. 对奖惩结果有异议的施工人员,可以在公布奖惩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出答复。

3. 如施工人员对答复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公司领导提出复议。

六、奖惩制度修订1.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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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本工程履约活动能够顺利进行,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规范安全违章的处罚,接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项目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的办法如下:(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同时系好颚下带子;严禁穿拖鞋、赤脚、赤膊、半裸上身在施工现场作业;女士禁止穿高跟鞋、裙子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违反者处罚每人次50元;将安全帽坐在屁股下面,每人次处罚50元。

(2)爱护现场所有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对人为损坏的安全警示牌或宣传牌按原值的1.5-3倍进行赔付,并对其相关作业班组或人员处罚500-5000元;使用彩旗擦洗机械设备油污或乱扔的,对其作业班组或个人处罚200-2000元。

(3)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无证作业或未携带有效特种作业证件的人员,每人次处罚200元。

(4)每班工作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设备、工器具堆放整齐;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做到文明施工。

未做到对作业班组处罚500-5000元。

(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生产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违反者每人次处罚200元。

(6)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违反者每人次处罚200元。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渣)等;同时严禁从地面向高处进行抛掷工具和材料等。

违反者每人次处罚200元,作业班组处罚500-3000元。

(8)使用直立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倾角为65°-75°,不能过大或过小;梯子必须放在牢固的支持物上才能登高作业。

未做到处罚班组200-1000元。

(9)危险作业部位,应设有防护栏杆,并挂有明显安全警示牌。

未做到处罚班组200-3000元。

(10)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因工作需要必须在现场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要采取防爆措施并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专人负责。

未做到的处罚作业班组或责任人200-2000元。

(11)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区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安全日志;作业班组应按安全教育管理规定进行开展各项班组安全活动,做到记录齐全。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200-2000元。

第四条设备现场管理规定(1)现场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性能可靠;各种仪表、控制按钮灵敏;机上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灭火器材。

未做到处罚机车200-1000元。

(2)现场施工设备更换的废机油、滤芯等,应设置固定回收器具统一回收,不得随意倾倒和丢弃。

违反者处罚作业班组500-5000元。

(3)起重设备在移设、第一次安装后要进行各项检查和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负荷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做到处罚机车或相关作业班组200-2000元。

(4)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要求进行作业;吊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机车800元。

(5)吊运物件(品)时,严禁使用单绳捆绑起吊。

起重用的索(吊)具必须经常性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麻绳、铅丝等。

未做到处罚班组500-2000元。

(6)非起重指挥人员严禁指挥起吊作业,违者处罚200元;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用旗语、哨音信号指挥;雨天禁止打伞进行指挥作业。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作业班组500-2000元。

(7)设备操作司机在作业间隙严禁打盹、睡觉,也不得将脚放在操作室前的横杆或方向盘上。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200-2000元。

(8)起重作业过程中如遇6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夹紧夹轨器和垫上铁鞋,并将大钩提升至规定处。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机车200-1000元。

(9)起重设备必须在规定负荷下进行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时擅自超负荷运行,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机车8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焊接应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100-1000元。

(11)机电设备在开动前,应检查基础是否牢固;作业前应进行试运行,检查润滑系统、制动器、离合器是否灵敏、可靠等,确认良好后方可作业;按规定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并做好相应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严禁电气装置及设备带故障运行,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班组200-2000元。

(12)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或拆除、金属结构制作、危险施工作业项目等必须事先制定施工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质量部审核及总工程师批准,实施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层层交底,责任落实到人,有交接双方的签字记录,并安排专人统一指挥。

未做到处罚相关责任人员200元。

(13)各类设备的监测仪表(如电压、电流、压力、温度等)和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闭锁装置、负荷指标器、急停按钮等)必须齐全、配套、灵敏可靠。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每项100元,处罚班组500元。

(14)机电设备在运转时,不得以手触摸转动或传动部分,也不得在运转中进行润滑或修理。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

(15)起重作业必须持证操作。

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其他机械,也不得将设备交与他人操作。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专人监护,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班组500元。

(16)设备转移或倒运前,应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选用合适的运输车辆和运输方法。

物件装车应做到重心平衡,捆绑结实。

运输大件应符合交通规则规定的拖带条件。

为按此规定执行造成事故的按损失5%-3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条施工用电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或生产需要,严禁使用电炉;同意使用的,停用或无人时必须切断电源;仓库和宿舍内照明用灯泡不得超过60w和100w。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班组200-2000元。

(2)电工不得单独从事电气作业或无证作业。

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牌,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作业班组300-2000元。

(3)施工现场仓库、宿舍、机电设备、办公区域电器线路布置规范。

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源线。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或处罚作业班组200-1000元。

(4)未查清带电体是否有电的情况下,不得盲目作业,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

电线接头绝缘状况必须良好,不得有裸露线头。

用电线路老化或绝缘性能得不到保障的电线必须及时更换。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500-2000元。

(5)(供)用电设备上的熔丝,应有保护罩,固定应牢固,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施工现场禁止使用闸刀开关,应全部采用漏电保护器。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200-2000元。

(6)使用的手持式移动工具、碘钨灯等其他使用电设备必须使用配电箱,电源线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在电源插座上。

未做到处罚作业班组200-2000元。

(7)当班电工应经常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对不符合要求的线路敷设、电气装置应及时处理。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或作业班组200-2000元。

(8)在潮湿的环境下带电作业,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

(9)固定式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3-1.5米;移动式开关箱下底面距底面应大于0.6米,小于1.5米。

导线进出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班组500元。

(10)线路敷设时,其色标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N(零线)-黑色;PE(保护零线)-绿\黄双色线。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

(11)机械设备在高压下进行工作或通过时,其最高点与高压线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

(12)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严禁一闸多用。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班组500元。

第六条施工车辆现场管理规定(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室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方准按规定驾驶车辆。

严禁无证、酒后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处罚班组200-2000元。

(2)严禁车辆超载、超员、超速行驶;长途行驶时不得疲劳驾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不得穿拖鞋、赤膊等进行驾驶。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

(3)运送上下班人员车辆,不得人货混装;场内机动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

未做到处罚班组200-2000元。

(4)装载爆炸和危险品的车辆,必须由懂得物品性能和具有处理患害技能的专业人员押运,禁止搭乘其他人员。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

(5)驾驶员在出车前和收车后都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和日常保养。

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出车。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200元。

(6)对各部室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出的违章行为拒绝整改或经多次提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将按处罚基数5倍以上处罚;对安监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进行辱骂、围攻、殴打、恐吓等行为,将按处罚基数10倍以上处罚,仍不改正将做退场处理。

(7)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汽吊车、自卸汽车等运输车辆,每天(次)作业完毕,将其清洁后停放在固定的停车位内,并停放整齐。

未做到处罚责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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