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选送2014年度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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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苏科条发[2014]156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4.07.09【实施日期】2014.07.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苏科条发〔2014〕156号)各有关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省科技厅委托省科技评估中心对建设期满的232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012年~2013年间的运行绩效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经审核、初评、综合评估等程序,已完成全部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如下:一、评估总体情况参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总体运行绩效良好,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完备,具备了较完善的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为全省创新创业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一是成为科技基础资源的主要“聚集地”。

参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拥有仪器设备16423台(套),场所面积共计162万平方米,拥有各类科技数据1.1亿件,科技文献5008万条,种质62796份,技术标准13576件,集聚科技资源总值达40.23亿元。

有三分之一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获得各类行业门槛性服务资质或许可。

二是形成了一支较高水平的研发及服务队伍。

参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拥有固定人员共8824人,高级职称以上人员2151人,占总数的24.4%;40岁以下的人员5537人,占总数的62.7%,引进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1255人,一批高层次的中青年人才成为平台服务的主力军。

与上一个评估周期相比,平台固定人员增加4945人,年均增速22.8%;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增加1422人,年均增速31.1%。

三是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生力军”。

参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收入共计44.3亿元,平均每家收入达1909万元,年均增速24.3%;社会服务量共计77.6万次,平均每家3345次,年均增速28.5%;评估期内,开展技术培训27.4万人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4]33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4.10.31【实施日期】2014.10.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37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和国家驻苏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现就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知如下:一、选拔数量经省政府批准,今年全省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数量控制在200名以内(含高技能人才),具体推荐指标数见附件。

未下达指标的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选拔范围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在我省境内国有、民营或其它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为江苏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条件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

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一)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二)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三)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四)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五)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六)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4.03.06•【字号】苏科高发[2014]56号•【施行日期】2014.03.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的通知(苏科高发〔2014〕56号)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2013年,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青团江苏省委、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指导的首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自主创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2014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大赛)。

现将《2014年第二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并就做好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1、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组委会在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第二届大赛增设季赛环节,地方初赛、半决赛、总决赛等比赛环节与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相衔接,赛事安排及时间节点与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同步,各地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如期完成。

2、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牵头负责第二届大赛地方初赛的组织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全省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举办地方初赛,通过比赛遴选出优秀项目晋级半决赛。

各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应积极配合省辖市,协助做好区内在孵企业和团队的参赛工作。

各省辖市要重点推荐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7.28•【字号】苏人通[2008]180号•【施行日期】2008.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180号)各市人事局、科技局: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3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一)先进集体:全省市、县、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在市、县、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中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范围内评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分配我省先进集体名额4个,先进工作者名额3名。

每个市限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

二、组织领导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组成全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2),负责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

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各市人事局、科技局要密切配合,指定有关业务处(科)室共同做好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三、上报时间请各市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4)与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六份及个人的2寸彩色近照6张(同时报电子版)和推荐材料、公示证明等报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四、工作要求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程序等必须严格遵照人社部发〔2008〕37号文的要求办理。

推荐的先进集体应有近三年内被评为本系统或本地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记录,五年内所在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新闻媒体的数字化转型策略分析

新闻媒体的数字化转型策略分析

2024.04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社交媒体的影响力也在持续扩大,新闻媒体的融合度越来越高,互联网带来的影响比之以往也更大,数字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对新闻媒体带来了强大影响。

面对数字化时代的不可逆趋势,主动应对、积极迎接挑战才是新闻媒体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新闻媒体数字化转型的挑战与机遇在数字化时代下,传统新闻媒体正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态势,除了要应对网络媒体、新媒体的挑战之外,还面临着自媒体等新兴媒体的挑战。

一方面,数字化时代人们的信息接收方式构成发生了明显变化,从以往的“大而全”转化为“小而精”,新闻媒体采用传统的新闻内容制作模式很难满足受众的需求。

另一方面,新兴媒体得益于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支持,内容生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开始占据生态位高地,这就意味着数字化时代下新闻媒体的生态位竞争难度继续加大。

数字化时代同时为传统新闻媒体带来了全新的机遇。

首先,传统新闻媒体历史悠久,有完善的新闻内容生产流程,也有专业化的采编队伍,这是新兴媒体所不可比拟的,借助5G 通信、AR、VR、AI 等技术,能够进一步扩展传统新闻媒体的传播渠道,利用全媒体矩阵来提高新闻内容的影响力,进一步放大媒体的影响。

其次,传统新闻媒体还具有“仪式传播”的功能,这是新闻媒体的固有优势。

在数字化时代下,受众进入个性化的信息获取时代,但也极易受到“信息茧房”的影响,加剧了群体极化的可能。

在数字化时代,新闻媒体可以利用更多的渠道来传播新闻、表达信息,将个人与国家、私人与公共、行动与信念、本土与全球等紧密连接起来,能够维护全社会的信息安全。

特别是针对一些突发事件和重大新闻事件正由传统新闻媒体单一报道模式向新闻数字化全媒体模式转变。

以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对建党百年的主题宣传为例,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谋划制定了详细的新闻报道宣传计划,努力挖掘新闻传播主题宣传中的“科技元素”,进行了多维度、多平台、多形式的多元化传播。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在下属报刊《江苏科技报》《科学大众》等传统纸媒推出“科星向党自强自立”“建功新时代奋斗新征程”“强国复兴奋斗有我”等系列报道;联合江苏开放大学策划制作了系列科技新闻纪录片《风范——两院院士在江苏》,拍摄了江苏“最美科技人物”科技新闻专题片,并相继在江苏卫视、江苏教育频道和“学习强国”等多平台播出;制作发布了《奋斗吧!少年》MV,将庆祝建党百年与科学家精神的传承相结合,通过诗歌朗诵以及童声歌唱的方式,将科技工作者与青少年对党的热爱凝聚在MV 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10.10•【字号】苏科高发[2013]293号•【施行日期】201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13〕293号)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各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苏科高〔2012〕3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时间省科技厅受理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1、企业申报。

凡申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录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地方初审。

省辖市各城区范围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汇总上报;县(市)范围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汇总上报;国家高新区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汇总上报。

各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填写《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科技部门公章。

2014年江苏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与科技统计公报

2014年江苏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与科技统计公报

2014年江苏省科技进步统计 监测结果与科技统计公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统计局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 录2014年各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 (1)2014年江苏省科技统计公报 (3)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一级指标得分与排序 (7)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二级指标得分与排序 (8)科技进步统计监测三级指标得分与排序 (12)2014年各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评价结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促进全社会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继续在全省开展了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工作,每年对全省和各市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公布其结果。

全省科技进步监测采取以科技指标为主,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为辅的方法,依据科技和统计部门,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提供并认定的数据,从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投入、科技产出、科技促进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对全省和各市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系统评价。

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对各市的科技进步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其结果如下:1. 苏州市 98.13分2. 南京市 92.75分3. 无锡市 91.75分4. 常州市 88.20分5. 镇江市 86.71分 6. 南通市 84.06分7. 扬州市 80.29分 8. 泰州市 79.14分9. 徐州市 75.44分 10. 盐城市 75.19分 11. 淮安市 72.83分 12. 连云港市 71.38分 13. 宿迁市 65.84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统计局2015年12月5日2014年江苏省科技统计公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统计局(2015年12月)2014年,全省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高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激励创造、保护产权的制度环境,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导者,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9%。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6.04.04•【字号】苏科成[2006]135号•【施行日期】2006.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06}135号)各市科技局、省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做好二OO六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属于下列范围和条件的科技成果,可以推荐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自然科学研究类成果对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有新的认识、解释,并且实践证明具有创造性和科学价值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所附相关论文、专著应在推荐报奖时间截止前公开发表1年以上。

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所取得的自然科学类成果,提交的论文、论著同时署国内和国外单位名称、且我方学者为非通讯作者,应当有与我方合作的外国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外国单位出具的证明,分别说明我方学者和外国学者的学术贡献。

(二)技术发明类成果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获得相应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上述发明中,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等;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等各种技术、方法;材料包括使用各种方法获得的新物质和新物种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

(三)技术开发类成果技术上有重要创新,形成了产业的核心技术或名牌产品;或者是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了装备和改造,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作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者经过科学实验取得可靠数据,经较大面积或范围生产试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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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选送2014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苏科办发[2015]6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发布日期】2015.03.23
【实施日期】2015.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选送2014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作品的
通知
(苏科办发〔2015〕67号)
各新闻单位、各市科技局(委):
为充分展示我省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宣传报道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科技好新闻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范围
省级、省辖市及中央媒体驻苏机构于2014年度刊发、播出的有关本省的科技新闻作
品,体裁包括消息、通讯、评论及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专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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