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浅析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研究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研究国家公务员是国家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管理水平和形象。
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我国公共管理体制和政府治理体系的基石之一,具有其独特的特色和优势。
本文将从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公务员职业化、职级晋升和公务员奖惩制度等方面对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特色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选拔具有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公务人员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色。
公平公正。
中国国家公务员考试实行公平竞争原则,所有的报考者都必须经过同一考试和评定标准的检验,不存在内部推荐或者特殊照顾的情况。
这种公平公正的选拔制度可以保证选拔出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公务员,提高公务员队伍质量。
专业性强。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根据考试科目和内容,针对公务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设置的,而且经过多次的考试和评定,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才能通过考试,这种专业性强的考试制度可以保证选拔出具有业务素质的公务员人才。
灵活多样。
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设置多种考试类型和形式,如联合省级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等。
这种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求,为公务员的选拔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
二、公务员职业化的特色公务员职业化是指公务员在培训、职称评审、晋升、薪酬和福利等方面享有与其他职业人士相当的权利和待遇。
中国的公务员职业化具有以下几个特色。
培训体系完善。
中国建立了完善的公务员培训体系,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这种培训体系可以保证公务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职称评审公开透明。
中国公务员的职称评审制度公开透明,职称评审的条件和程序都明确规定,并且公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浅析公务员的考录制度

浅析公务员的考录制度“考录”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事任用的主要形式。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作为国家公务员任用主要形式的考试录用制度为优秀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考录”工作中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以利于考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这不仅是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建立国家公务员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必然结果,对调动国家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公务员的考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一定标准和条件,经过法定的程序,通过公开竞争考试和考核等方法,从社会上选拔优秀人才到政府机关主要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做法。
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原则、标准、条件、方法、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就是公务员的考录制度。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结果,也是在继承我国古代传统文化和借鉴西方现代考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代具体国情而逐步酝酿出来的。
1994年6月7日,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正式建立。
从这一年开始至今,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照“分类考试、突出能力、定时定期、方便考生”的指导原则,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其打破身份、地域界限,坚持公开考录政策、公开录用计划、公开资格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用结果,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2006年《公务员法》的出台更是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发展与成熟的里程碑。
10多年来,我国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考试录用做到了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卷子”代替了“条子”,“考官”代替了“跑官”,体现了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开阔了机关选人视野,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弘扬了人事工作的正气,有效地揭制了不正之风,促进了政府工作职能的转变和机关廉正建设,树立了国家行政机关选贤任能、公正廉洁的新形象;对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形成重才、爱才、惜才、用才的良好风气也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浅析公务员制度的问题

1公 务 员范 围的 界定 问题
依据 20 0 6年 1月 1日正 式 生 效 的 我 国 公 务 员 法 对 公 务 员 的 界 定 .
所 谓公务员是指依 法履行公职 、 纳入 国家 行政 编 制、 由国家财 政负担 工 资福 利的工作人 员。这一规定将公 务员的范 围扩大了 , 在行 政机 关工作
少强有力 的监督 和检 查 , 且考核 结果 很 少公 开, 不利 于社 会监督 和公 众 参 与。
4 公 务 员处 罚 机 制 的 问题
在公 务员的处罚机 制中 有关公 务员 的复 出机制 问题 目益显 现 。根 据公 务员法及党政干部 选拔任用条例 规定 . 务员任 职前都 必须 进行公 公 示; 同时 , 曾受到撤职 处分 的公 务员 两年 内不得 晋升 职务 。但在 具体操 作 中 则未 依 法 实 施 , 2 0 如 0 7年 7 月 , 刚 担 任 临 汾 市 尧都 区 副 区 长 3个 刚
【 关键 词】 公务员; 制度
中 图 分 类 号 : 882 K2 .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09— 2 3 20 )0— 23— 1 10 88 (09 1 05 0
考 核登记表或述 职报告 以及领 导“写评语 ” 的方 法 。这是 _种 主观性 随 意 性较强 的一 种方法 , 很难 保证考核 的客观 性 。 () 5 考核 等次 少, 以起 到 应 有 的激 励作 用 。将” 入 问题
根据《 公务员法 》 定 ,我国公务 员系统有多个人 口。~是 选任 、 规 委 任、 考任 、 调任 。在人 口阶段 问题最大 的是 调任 。 其主 要问题是在 此阶段 无法确保公 务员的素质 , 乏竞 争机 制。其次 是考 任制 , 主要 表现在 缺 其 县 乡两级公 务员和 垂直系统公 务员 的考 试录 用还 没有 完全按 照考 试 录 用的规范要求去做 。
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而公务员制度,顾名思义,是指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依法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种人事制度。
公务员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比如,中国的科举制度便为其注入大量经验。
经历100多年发展的公务员制度,引入、发展、创造出许多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如分类管理体制,公开、平等的激励竞争机制,专业化管理,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等等。
公务员制度从19世纪中期诞生以来,很快得到推广。
现代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制度。
是一套实现法制化管理,以知识和专业考核人才,政治中立,管理科学的严密的人事管理制度。
是人类集体智慧结晶。
对保证各国政治的高效、廉洁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
现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推行了这样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当然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特点。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它既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又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既继承发扬了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优良传统,又整合吸纳了新时期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体现在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上,就是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在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就是不仅包括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体现在对公务员队伍的宏观管理上,就是把分类管理和统一领导有机结合起来;体现在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上,就是进一步强化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体现在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上,就是坚持实行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
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及完善改革措施

动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
促进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
人才流动:公务 员制度改革促进 人才在不同地区、 不同部门之间的 流动,提高人才 利用效率
优化配置:改革 措施有助于优化 公务员队伍的年 龄、学历、专业 等结构,提高整 体素质和效能
激发活力:改革 为公务员提供更 多发展空间和机 会,激发其积极 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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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 点及完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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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制 度的特点
我国公务员制 度的完善改革 措施
我国公务员制 度完善改革的 意义与影响
我国公务员制 度完善改革的 挑战与对策
适应发展:改革 使公务员制度更 加适应国家发展 需要,为经济社 会发展提供有力 的人才保障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政府效能:完善公务员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促进公平公正:加强公务员选拔和考核,确保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公务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
公务员制度 的公开竞争 性:实行公 开考试、择 优录用,确 保公平公正。
公务员制度 的激励竞争 机制:实行 职位分类管 理,建立考 核制度,激 励公务员积 极进取。
公务员制度 的保障机制: 提供良好的 工作环境和 福利待遇, 确保公务员 队伍的稳定 和发展。
公务员制度 的法制化建 设:制定 《公务员 法》,为公 务员制度提 供法律保障。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研究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研究一、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秦朝。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官员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角色,他们掌握着国家的政权和财权,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中国古代官员选拔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科举制度和世袭制度。
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国的官员选拔和管理方式也在不断改革和创新。
近代以来,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尤其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公务员制度得到了重大的改革和建设。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现代化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国家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需要,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制度创新,从而打下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二、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严格的选拔机制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严格的选拔机制。
中国公务员的选拔工作主要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其选拔标准和程序都是非常严格的。
公务员必须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经严格的资格审查和面试,才能成为正式的国家公务员。
而对于高层公务员的选拔更是严格,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定,确保了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
2.职业化管理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职业化管理。
中国国家公务员系统建立了职业化管理模式,通过对公务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培训管理,确保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在职业化管理下,公务员的晋升和职业发展更加规范和公正,也更加符合公务员的职业特点。
3.公正的薪酬体系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薪酬体系是非常公正的。
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主要由国家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公务员的薪酬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设置,以保证公务员都能获得公平的薪酬待遇。
4.职责明确、权责分离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注重职责明确和权责分离,保证了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的明确性。
公务员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不得超范围行使职权,也不得利用职权谋求个人私利。
这一严格的职责分工和权责分离制度,有效减少了公务员的腐败现象,保障了国家机构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浅谈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

浅谈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一、国家公务员概述国家公务员制度是现代人事行政制度。
“公务员”一词是外来语,最初译自英文的Civil Servant(或Civil Service)一词,中文也有译作“文官”。
19世纪中叶,公务员制度首先在当时最发达的资本主义英国得到确立。
1883年,《彭德尔顿法》的颁布,奠定了美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
迄今为止,绝大多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所谓“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主要是通过竞争性考试)而被任命担任政府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一般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在西方国家,政务官指的是以政党选举成败和政策成败为进退标准的政府官员,主要包括政府首脑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政务官主要由国家有关的政治制度(如选举法)来管理;业务官指的是政府中除政务官以外的其他常任的职业公务人员,亦即文官(Civil Servant),也称公务员,业务官主要由公务员制度来管理。
二、世界各国家公务员及公务员制度(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1.实行职业常任。
2.公共权力依附于公务职位。
3. 贯彻用人唯贤原则。
4.实行功绩考核制。
5.对公务员进行统一管理。
6.注重专业技术人才。
7.讲究职业道德。
(二)、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所谓职位,是指公务员担任的职务和责任。
把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业务内容、简繁难易、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区分为若干规范化的种类,以此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根据职系、职组、职类、职级、职等分类,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具体过程,一般都是由职位调查、职系区分、职位评价、制定职级规范和职位归级等五个程序组成。
(三)、国家公务员的更新机制国家公务员的更新,包括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公务员人员的更新,二是公务员人员素质的更新。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措施

才是用"的用人原则,但到了今天,国家机关却以录用年限将无数有才之人拒之门外. 录用公务员一般年龄限制在新近毕业的大学生,都是没有人生阅历的年轻人,从另一 方面看,就是将有着一定人生阅历的人员堵在公务员之外,与公务员岗位的需要想脱 离。无可否认,知识是一种力量,但更有力量的是运用知识的经验。
缺少紧张感,不利于公务员制度的管理以及公务员间工作热情的提高,使得原本通过激 烈的公务员考核的极其优秀的人才在就任后变得懒散平庸,无法为政府社会作出有用 的贡献.一些人员应聘公务员,并不是因为公务员可以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抱 负,只是因为公务员薪酬的稳定,好混日子,更别说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他们经过艰难 的考试拼搏进入公务员队伍,会产生报复性的懈怠心理,进入工作岗位,以为进入了 保险箱,就可能会看重手的权力,轻视落选者和不是公务员的人,工作骄傲自满,这是 公务员队伍中庸懒散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公务员队伍的庸懒散,以及公 务员过错责任近乎无追究制度,使得公务员成了过去科举选仕的现代继续.虽然规定了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务员录用原则,但这些不错的原则 在与实际结合过程中,仍暴露出不少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无疑是对国家人民利益的极大 的损害,是不容忽视的。
(七) 公务员选任制在实践中被不合理化。 公务员职务选任制有着相当的合理性,但是选任制在实践中被不合理化了。一是,
选聘对象的限制,不但要求在公务员内部,而且限制一定的现任职务,将社会人士排 除在外。二是选任的程序容易人为操纵,走向形式的选任制,实际的委任制。三是选任 制与所选岗位脱离,只看到选干部,看不到选的什么干部.
(五) 国家机关应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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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浅析【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虽经过这么多年的运行,但仍然很不完善。
原有《条例》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行政环境变化的要求。
作为一个与时俱进的现代政府,应该积极顺应新形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改进和完善现有公务员管理体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这些问题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有一些是由于各种经济社会政治条件的制约使制度在运做中出现变形、不到位等问题。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问题;一、什么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进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统称或总称。
其中包括《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单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
要更加深入的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我们就必需从我国公务员的发展来说。
二、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现状理论上说,党管干部主要是制定干部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重要干部和直接治理一部分干部。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出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治人与治事相分离等情况。
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可能还必须采用这种党政共管方式,但是,应该使这种方法更加完善。
首先,必须在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之间就治理的对象作出科学明确的区分,必须使这样一种选拔任用过程规范化和民主化,受到法律和公众的监督和约束。
其次,对治理的环节进行明确的区分。
即对于特定的对象,如领导职务,组织部门只负责重要的环节,如任免、考核、升降等,还是治理所有的环节。
第三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机构改革仍在进行之中,但目前职能转变工作不尽如人意,大部分该转移给市场、企业、事业和社会的职能仍被一些既得利益部门把住不放,机构和人员始终处于臃肿庞大的状态,无论是公务员规模、职位规范、工作职责的确定,还是培训、考核、奖惩等单项制度的实施都会因为缺乏明确目标和科学依据而难以到位。
第四缺乏良好的社会竞争氛围。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竞争意识逐步增强,竞争环境大为改善。
但是总体上仍缺乏良好的社会竞争氛围。
这一方面是由于几千年封建主义、平均主义思想和意识积淀太深,使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原则——功绩制原则无法体现。
三、我国目前公务员制度的主要问题随着《公务员法》在2006年1月1日实施,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具体内容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体系化、明确化、具体化。
20年人事制度的改革和10年公务员制度推行的实践,体现了渐进式改革的特点。
渐进决策无疑具有很多的优点,它有利于避免因决策严重失误所产生的持久性后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稳步推进。
然而,渐进决策也并非没有缺陷。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到今天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伴随着这些问题而生的廉政危机、民众信任危机、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1.公务员系统的“多入口”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系统有多个入口。
一是选任和委任,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二是考任,适用于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三是调任,即党、政、立法、司法、群团、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办法相互交流,适用于领导职务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以及主任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
这与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不同。
一般说来,世界各国公务员的录用一般只有两个入口:政务官是选任或委任,事务官是考任。
而我国公务员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表现在调任上。
选任和委任主要通过组织法、国家权力机关来保证其素质要求,实现其身份的合法性;考试录用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性的考试来保证人员的素质和合法性。
那么调任呢?如何保障调任者的素质?目前对于所谓“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引入竞争机制。
当然,近年来,很多地区都尝试进行了“副局级干部公开招聘”,但是这些都是局部的试点,而不是普遍的制度化的做法。
2.职位分类问题我国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显然这是依据工作性质所作的划分。
那么,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任职条件、产生方式、工作评价依据、管理方法方面有何不同?从目前来看这些区别都没有体现出来,唯一的区别在于,他们分别是现行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的管理对象。
因此这种分类是否合适?能否达到分类的目的?是否会加重“官本位”?《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实行职位分类,但是我国公务员并没有职系、职组、职级、职等的划分,只设置了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并规定了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同时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公务员的分类机制兼具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的特征。
这些都与职位分类的要求与目的相去甚远。
3.考核问题考核是公务员任用与奖惩的基础,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现行法规中的一些规定由于缺乏严密性、科学性,使得这一制度的效力大大下降。
首先考核内容过于抽象和划一,标准过于笼统。
尽管《国家公务员法》对其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但普遍没有针对组织及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部门、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差异大,部门之间、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
其次等次少。
三个等次,优秀占10%~15%,不称职者没有比例要求,其余的85%以上均为称职。
这种现象混淆了公务员行为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风气,加上标准的模糊,使优秀、不称职人员的确定较难。
从而在现实中出现了“优秀轮流坐桩”,其余皆为“合格”的现象。
再次考核人的选择没有针对不同的组织、职位区别对待,除了少数高级领导职务“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外,一律采用了“上级+同事+自我评价”的模式,同时法规对于三类考核主体考核结果的相对重要性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出现了领导不力、以群众测评为结果甚至以个人小结为结果的现象。
还有就是考核方法较为单一,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写评语”的方法,这是一种主观性随意性较强的一种方法,很难保证考核的客观性。
4.考试录用问题公务员的考试录用是公务员制度确立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公务员管理系统中是最基础的环节,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性及其信度与效度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原则、录用的程序、考试的内容与方法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从实践的效果来看,考试的竞争性及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公务员的来源、选拔和到位三个环节。
公务员考试中的来源主要指报考者的数量、类别、质量能否形成充分的竞争,能否保证到位者的质量。
近年来公务员报考者与计划录用者之间的平均比例达20∶1,少数特殊职位甚至高达600∶1、2000∶1。
说明了公务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威望。
但是数量并不一定与质量成正比。
由于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开放型的人才流动机制,使人才选拔的空间仍然十分狭小。
而考官队伍素质也是参差不齐。
就笔试内容与方法看也不够科学,不能针对职位的特点确定测试内容;教材质量较差,内容空泛陈旧,从而使考试的区分度、可信度受到削弱。
到位环节的问题主要指经过报考、选拔两个阶段进入录用阶段的考生,因为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能正常进入拟定职位,从而使前两阶段的努力前功尽弃。
由于传统体制下的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格局尚未打破,人才流动受到诸多限制,使得到位率大大降低,使主考单位和有关部门在人财物上浪费严重。
5.公务员管理体制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国务院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国务院的综合管理工作。
”同时又规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这在实际运做中必然会牵扯到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或者说党政的关系。
“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传统之一,“党组织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领导干部,并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
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从理论上说,党管干部主要是制定干部管理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重要干部和直接管理一部分干部。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出现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治人与治事相分离。
目前,各地出现的各种人事腐败现象,如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人情官、关系官等,与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缺乏民主、规范关系密切,使干部的选拔任用偏离了科学、公正的轨道,金钱、权力、人情、关系等取代了素质、能力与工作实绩,成为任用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目前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公务员法》的实施后会有所改善,但是很多问题并不是一部法律就能够解决的,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是如此的迫切。
这需要我们一方面需要设计建立一整套的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同时针对我国目前的现状要发挥出运行机制的效用还需要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来配合。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存在问题就需要去解决问题。
针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转变观念思想解放是制度变革的前提,观念的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先导,所以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需首先从观念上入手。
1.正确对待我国古代官吏制度和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
继承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摒弃腐朽的意识毒瘤,汲取精华为我所用。
西方各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较早,经验丰富但并非完美无缺,因此在借鉴西方公务员制度时,要抛弃其不良方面并使之民族化。
虽然发展中国家公务员制度比较年轻,但其历史发展阶段与中国极其相似,社会生态环境上也十分相近,所以要加强对其它发展中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 树立公共服务的观念。
要逐步树立“公共服务”导向的新理念[5]:服务于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追求公共利益;重视公民权胜过重视企业家精神;思考要具有战略性,行动要具有民主性;服务而不是掌舵;承担责任;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
要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务员的一个考量目标。
3.加强行政伦理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水平。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务员自身伦理道德素质水平的提高,所以,要强化公务员的行政伦理观,加强行政理想、行政良心、行政人格、行政责任、纪律以及诚信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个人修养。
(二)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搞好公务员制度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要做到“民主政治”,就需要加强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 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出台尚缺的单项法规,如公务员竞争上岗、调任、纪律等;同时对现有不全面不配套的单项法律,依据现实发展的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做到法律规范明确、具体、衔接配套、易操作等优点,实现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公务员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