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批复

合集下载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4.30
•【文号】银监复[2007]194号
•【施行日期】2007.04.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194号)
上海银行:
你行《关于上海银行筹建南京分行的请示》(上海银行发〔2007〕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二、你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该分行的筹建工作,并在筹建工作结束后向江苏银监局申请开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东莞分行的批复-粤银监复[2012]58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东莞分行的批复-粤银监复[2012]58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东莞分行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筹建渤海银行东莞分行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2]58号)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请示》(渤银粤报〔2011〕86号)收悉。

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3号),同意筹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渤海银行东莞分行”,筹建地址为: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0号尚书银座首层101、119-124号商铺、二层201-211、223-247号商铺。

二、请你分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该分行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为本文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

未能按期筹建的,你分行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

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行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局提交开业申请。

逾期未提交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结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苏银监复[2017]76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4.26
【实施日期】2017.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开业的
批复
(苏银监复〔2017〕76号)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
你分行《关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开业的请示》(渤银苏报〔2017〕28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1 /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11.17
•【文号】
•【施行日期】2006.1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
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委员会:
《关于合并筹建江苏银行的请示》(合组委[2006]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省内的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和连云港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行。

二、江苏银行的筹建工作须在江苏银监局指导下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江苏银行筹建过程中应选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完善股权结构。

四、江苏银行筹建工作就绪后须按规定向江苏银监局申请开业。

五、江苏银行开业后要进一步调整股权结构,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并将股权结构和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江苏银监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兆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兆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兆峰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4.25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1〕178号
•【施行日期】2021.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兆峰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1〕178号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胡兆锋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渤银苏报〔2021〕21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胡兆锋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1年4月25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沈永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沈永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沈永辉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02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363号
•【施行日期】2020.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沈永辉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363号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永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渤银报〔2020〕272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沈永辉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0年9月2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首都银行(中国)有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首都银行(中国)有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苏银监复[2017]57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3.28
【实施日期】2017.03.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筹建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
行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7〕57号)
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申请》(首行常分〔2017〕7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1 / 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