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 - 广东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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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
的通知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办水电函[2013]1050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办水电函〔2013〕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宣贯《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规范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定于2013年11月底举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释义。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二、培训对象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电局(处、中心)负责人及负责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各省份报名人数不能超过4人)。

广东省二三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广东省二三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广东省二三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格式)评审对象:评审类别:评审等级:评审得分:评审机构名称(盖章):评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评审人员及报告编审人员签字表日期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说明一、格式评审报告应包括封面、前言、目录、正文、附件等内容。

(一)封面内容描述评审对象、评审类别、评审等级、评审日期、评审得分、评审机构落款和盖章。

(二)内封页内容评审组人员、报告编写人员、报告审核及批准人员。

水利部或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认定的评审机构文件等内容。

二、评审报告内容评审报告正文内主要容应包括:评审概述、被评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现场评审情况、评审方案、现场评审人员组成及分工、得分及得分明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推荐性评审意见、附件等内容。

(一)评审概述主要描述评审对象及评审范围、评审目的、评审依据、评审内容、评审方法、评审时间、评审程序等内容。

(二)被评单位概况参照电站自评报告中的单位概况格式撰写,并适当简化,主要写明单位成立时间、地理位置、注册资本、生产能力和规模、机组投运时间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安全生产管理及绩效主要写明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绩效等。

1.安全管理体系。

主要写明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的建立和工作情况,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取证情况等。

2.安全管理制度。

列出单位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细,要求有文件编号的正式版本。

3.事故应急预案。

写明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明细。

应急预案类别包括综合预案、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现场处置方案类别包括人身事故类、设备事故类、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火灾事故类、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明细表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细表如表1-2和表1-3所示。

表1-2 应急预案明细表表1-3 现场处置方案明细表4.安全生产绩效。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8个一级项目、28个二级项目和112个三级项目。

大坝未按规定进行注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或鉴定结果未达到二类及以上的,“两票”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安全事故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为否决项。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三级项目中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三级项目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标准化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审得分=〔各项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标准分值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五、评级标准:评审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可评为一级,大于等于75分的可评为二级,大于等于65分的可评为三级,小于65分或存在否决项的为不达标。

目录1.目标职责(110分) (1)2.制度化管理(90分) (6)3.教育培训(70分) (10)4.现场管理(500分) (13)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30分) (28)6.应急管理(40分) (31)7.事故管理(40分) (33)8.持续改进(20分) (35)1.目标职责(110分)2.制度化管理(90分)3.教育培训(70分)4.现场管理(500分)5.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130分)6.应急管理(40分)7.事故管理(40分)8.持续改进(20分)。

我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我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附件1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暂行)说明:一、适用围: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自评和外部评审,也适用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设置:本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AQ/T9006-2010)的核心要求为基础,共设置13类41个项目99个评审容。

三、分值设置:本标准按1000分设置得分点,并实行扣分制。

在评审容中有多个扣分点的,可累计扣分,直到该项标准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四、得分换算:本标准按百分制设置最终标准化得分,其换算公式如下:评审得分=〔各项实际得分之和/(1000-各合理缺项标准分值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数。

目录1、安全生产目标(25分) (1)2、组织机构和职责(25分) (2)3、安全生产投入(50分) (3)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4)5、教育培训(80分) (7)6、生产设备设施(360分) (9)7、作业安全(100分) (18)8、隐患排查和治理(100分) (20)9、重大危险源监控(30分) (21)10、职业健康(30分) (22)11、应急救援(40分) (24)12、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40分) (26)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分) (28)1、安全生产目标(25分)2、组织机构和职责(25分)3、安全生产投入(50分)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5、教育培训(80分)6、生产设备设施(360分)7、作业安全(100分)8、隐患排查和治理(100分)9、重大危险源监控(30分)10、职业健康(30分)11、应急救援(40分)12、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40分)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20分)。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水电站的建设与维护变得日益重要。

然而,在农村地区,由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的限制,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给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其中最高级别的标准是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

一、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定义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是指农村水电站在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水电站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水电站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的一种标志。

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指标和要求1. 设计阶段(1)应符合国家有关水电站设计标准和规范,确保水电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应考虑地质条件、气候特点以及当地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水电站的位置和规模。

(3)应计划并预留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预案。

2. 施工阶段(1)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结构牢固、稳定可靠。

(2)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建立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3. 运营阶段(1)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

(2)应建立水电站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3)应加强对水电站运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 维护阶段(1)应组织定期的水电站设施和设备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应建立健全的水电站维护档案,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3)应定期进行水电站的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水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意义和作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346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安监〔〕189号),结合中国农村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投入运行、单站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农村水电站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安全投入,规范运行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达标。

第五条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项目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13类。

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等3类评审项目中设置否决项。

第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体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作为业绩考核、行业表彰、信用评级以及市场竞争能力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标准化等级与管理第七条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依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见附件1)进行评分,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之和,应得分为对应评分项目的标准分值之和。

第八条依据评审得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4.03.11
•【文号】办水电〔2024〕87号
•【施行日期】2024.03.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水电〔2024〕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升小水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部对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机构由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调整为国际小水电中心,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见附件)。

国际小水电中心负责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一级评审具体工作。

二、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流程按照电站自评申报、省级初验、部级审核、评委会审定和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的指导,强化资料审核和现场复核,严把省级
初验关。

三、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频次由每年2次调整为1次,各申报单位应于每年7月底前,通过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信息系统
(https://)进行在线申报。

评审工作具体事宜请与国际小水电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1.25•【文号】办水电〔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18﹞24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国范围内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含以发电为主要功能的农村水电站水库);地方各级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

应把电站装机或水库规模较大、安全隐患突出、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的农村水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监管责任单位履职、责任人落实及履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

具体监督检查内容见附件1。

二、监督检查组织与实施(一)监督检查主体。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及人员。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检查单位应选配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成立检查组。

检查组人员应清楚监督检查要求和内容,熟悉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程规范。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方式。

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飞检”“四不两直”等暗访方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自行组织开展,也可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或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四)监督检查步骤。

检查组可通过现场查看,结合电话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监管责任单位履职、责任人落实和履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等情况,填写监管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登记表(附件2)、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登记表(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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