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等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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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规章制度

全科医生规章制度

全科医生规章制度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师团队制度篇一:全科医生规章制度赤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团队工作制度及队员职责一、全科医师团队工作制度1、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预防保健医师及妇幼保健医师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团队。

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制定全科团队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

形成团队工作例会制,落实并量化当月工作,做好月工作小结和工作量统计。

3、建立全科团队工作日志,每周下社区2-4个半天,下社区日期相对固定。

4、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5、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6、全科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统一。

7、向社区居民公示全科团队人员的姓名、照片、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

8、对全科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人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测。

二、全科医师团队成员职责1、队长职责:进行团队的日常管理、合理分工和定期考核,制定全科团队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

形成团队工作例会制,落实并量化当月工作,做好月工作小结和工作量统计。

组织团队成员完成中心交给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等工作任务。

与居委会(村)部门协调,为团队成员或责任医生下村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团队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2、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职责:在社区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及康复指导。

重点完成家庭健康教育、慢病病人的随访管理、60岁以上老人和高危人群随访管理和干预、家庭医生式服务、指导精神病人、残疾人康复和心理疏导和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等内容,并将随访干预资料及时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

3、公卫医师职责:团队公卫人员主要由中心的预防保健人员承担。

主要负责在责任区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承担卫生应急宣传、突发信息收集、突发疫情处理、死因调查、指导三大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的通知等。

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服务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服务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服务要求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下。

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等人员组成社区卫生服务团队,推动杜区医师进家庭,以每个团队中的全科医生为组长,分片负责,覆盖责任社区的全部家庭,落实管理责任制。

2、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为导向,深入社区,走进家庭,服务群众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

面向社区居民,重点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在服务中要树立爱心、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主动、连续、人性化的综合服务。

3、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统一。

4、在责任社区向社区居民公示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人员的姓名、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热线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时间。

5、为责任社区的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60%以上)。

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内居民基本情况和主要健康问题,做到明确管理范围(居委会数、户数、重点管理人员群);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实施高危行为干预和家庭的健康促进计划,为家庭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服务。

6、实施社区常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的管理,按照慢性病管理规范,制定管理方案,提供规范服药和健康生活行为指导。

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7、充分发挥老年保健服务功能,对建卡对象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家庭访视和保健指导。

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入户率达到60%以上。

为老年人开展义诊、体检,宣传保健知识。

8、根据各个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具体落实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按规定开展传染病的防治、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各项工作。

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9、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充分掌握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积极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1•【字号】锡政发[2013]54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13〕54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日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为巩固完善改革成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服务进家庭”有序服务新格局,大力推进“幸福无锡”建设,现就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关键环节,作为构建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目标任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分级医疗,引导合理就医,将居民的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水平在省内领先。

三、重点工作(一)明确功能任务,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1. 均衡提供综合卫生服务。

必须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并重,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综合卫生服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05•【字号】深府办[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八月五日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体系,构建与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分工协作的城市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提高市民医疗保健水平,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发〔2009〕11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深府〔2009〕23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机构设置合理。

以社区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为依据,建设以一级医院、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同时将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其中,并根据我市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事求是地调整和优化现有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布局。

到2011年,建成布局均衡、配置规范、功能适宜、运转协调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使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成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施社区首诊的基础平台。

在确保全覆盖的基础上,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更加便捷。

(二)标准规范统一。

完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加快解决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的问题,加强全科医学队伍建设,充实适宜设备;制定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服务标准,推动适宜技术进社区,提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服务水平。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计划试点⼯作暂⾏办法的通知⽂号:国卫⼈发[2013]35号颁布⽇期:2013-12-05执⾏⽇期:2013-12-0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卫⽣厅、财政厅、⼈⼒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全科医⽣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以全科医⽣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队伍建设,国家卫⽣计⽣委会同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计划试点⼯作的暂⾏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2013年12⽉5⽇关于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计划试点⼯作的暂⾏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全科医⽣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以全科医⽣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含中医类别全科医⽣,下同)队伍建设,现就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计划试点⼯作提出如下意见:⼀、⽬标和任务全科医⽣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乡镇)全科医⽣紧缺的问题,在县级公⽴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派驻乡镇卫⽣院⼯作的⾮常设岗位。

通过实施全科医⽣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励优秀医疗卫⽣⼈才到基层医疗卫⽣机构从事全科医疗⼯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紧缺和⽆执业医师问题,⼒争试点地区每个乡镇卫⽣院有1名全科医⽣,促进基层医疗卫⽣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度⾸先在安徽、湖南、四川、云南等四个中西部省份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试点⼯作,优先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紧缺及乡镇卫⽣院⽆执业医师的问题。

东部有条件的地区和其他中西部地区可⾃⾏开展全科医⽣特设岗位试点⼯作。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7.01•【文号】国发[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现就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

我国是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提高健康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健康因素越来越多,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变化也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

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发挥好全科医生的作用,有利于充分落实预防为主方针,使医疗卫生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

(二)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是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径;医疗卫生人才是决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关键。

多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合格的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基层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合格全科医生,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和必由之路。

(三)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将医疗卫生服务责任落实到医生个人,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为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确保新体制机制顺利运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结合贯彻国家近期出台的医改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机制。

1.核定基本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县级财政、卫生部门负责核定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支出和基本支出,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核定的基本支出包括编制内竞聘上岗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

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分期发放,年终结算,其余支出按月核拨到位。

2.收入上缴财政,规定用途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含药品收入)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县级财政在“基层医疗卫生财政专户”中对药品收支进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支结余,由县级财政、卫生部门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福利、奖励和业务发展以及化解改革前除长期债务以外的各类流动负债等,具体比例由县级财政、卫生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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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等制度
的通知
关于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等
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县中医院、古河镇中心卫生院、襄河镇卫生院: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贴近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健康服务需求,规范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现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建立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等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制度
1、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或康复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社区卫生诊断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尝试推行“契约式”新型健康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尝试推行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制,通过签约的方式,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健康服务关系,对签约家庭进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管理服
务、门诊服务或转诊服务等,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最终实现所有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责任医生。

4、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统一。

5、在所辖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公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对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建立首诊负责制制度
1、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三、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诊疗疾病目录
1、非高热的无明显神经系统体征的疾病。

2、非昏迷性疾病。

3、非急性出血性疾病。

4、非传染病。

5、急性病患者的院前抢救。

6、轻度软组织外伤和骨折初步处理。

7、适宜运用中医传统方法(针灸、推拿、按摩、拔罐等)及中药治疗的疾病。

8、临终关怀的患者。

9、经上级医院确诊,适宜在社区治疗的疾病。

10、对老年人的主要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患等)专案管理的定期家庭访视、康复用药指导和咨询。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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