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共八个)
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开放时间:1. 学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4:30,周末及节假日闭馆。
2. 学校图书馆在下班时间不对外开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阅书籍,请提前向图书管理员做好预约。
3. 在开放时间内,学生可以自由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阅读、学习。
但必须保持安静,不能打扰其他同学学习和阅读。
4. 图书馆每周定期进行整理维护,不对外开放。
二、借阅规定:1. 学生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图书馆借阅书籍。
每人最多借阅5本书,借书期限为一个月。
2. 借阅书籍超过期限未归还的,每逾期一天将被罚款0.5元。
3. 借阅书籍若有遗失或损坏的,应按照图书馆规定的价格进行赔偿。
4. 学生借阅图书,不得转借给他人,如发现有此情况,将被取消借书资格。
5. 学生在借书时应检查书籍数量及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图书管理员反馈。
6. 学生应爱惜图书,不得涂写、划线、撕破书籍等行为,否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阅览规定:1. 学生在阅览时应保持安静,不得打闹或大声喧哗。
2. 学生应爱护阅览桌椅和书籍,不得随意乱放书籍或破坏桌椅。
3. 学生在阅览期间不得将图书馆资料带出图书馆。
4. 学生应按照规定的顺序排队借书、还书、查询资料等,不得插队或争抢。
5. 学生在阅览时如需咨询资料或有其他问题,可以向图书管理员求助。
四、图书馆环境:1. 学校图书馆是一个安静的学习场所,学生在图书馆内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或打闹。
2. 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喧哗、手机铃声响起和摄影等行为。
3. 学生进入图书馆前应将手机静音,保持安静。
4. 学生应保持图书馆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废纸或垃圾。
5. 图书馆内严禁食品和饮料,如有需要可以到指定地点用餐。
五、安全管理:1. 学生在图书馆内应注意安全,不得奔跑或攀爬,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2. 如有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图书馆管理员将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学生应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 落实管理人员, 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馆(室)内藏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 但要以学生用书为主。
图书采购要遵循政治思想原则, 有目的、计划原则, 勤俭科学性原则, 选择政治思想性强、对学生有教育教学意义、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拓宽学生知识、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图书。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 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 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 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
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书刊分类。
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 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 小学设书名目录 , 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 可不采用卡片目录;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图书、期刊应每学年清理一次, 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 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
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 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 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
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 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
一般书刊按现价2 倍赔偿;珍贵书刊按 3-5 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现价以上规定赔偿。
对损坏程度轻微但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 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要设专人管理,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 ; 学校应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6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中小学图书馆(室)在学校校长室、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配置足额的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2、中小学图书馆(室)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3、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要求对文献进行分类编目。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优化馆藏结构。
对于内容陈旧、滞架率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修补的图书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书刊到馆(室)后,及时做好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加速文献的流通;对逾期书刊做好催还工作。
6、加强文献流通,提高书刊资料的流通率。
工具书、参考资料只供查阅。
7、图书管理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读者服务,定期推荐新书,组织开展读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
8、书刊若遗失或损坏,应按学校规定作出赔偿。
教职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9、定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读者借阅率等各项统计工作。
10、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复印机、打印机等高档设备、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关的使用、维护记录。
11、保持室内整洁,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尘、防晒等文献安全保护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中小学图书室是学校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图书室资源,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素养,制定了以下的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1. 图书室应具备合理的布局、明亮的照明、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等良好的环境条件,使学生能够安静地阅读。
2. 图书室应有足够的图书和期刊,内容覆盖学科多样化,并且定期进行补充和更新。
3. 图书室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保证学生良好的阅读环境和服务。
二、读者登记及服务1. 学生在使用图书室前需要办理读者证,以便记录借阅情况。
2. 读者证的办理需要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中小学图书馆是学校教育资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图书馆的管理制度对于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是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 图书馆开放时间:规定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的具体时间段,以保证学生和教师能够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
2. 图书采购和更新:规定图书的采购和更新机制,确定采购预算、采购渠道和图书选购标准,保证图书馆的藏书能够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保持图书馆资源的新颖和多样性。
3. 图书馆借阅规则:规定学生和教师的借阅规则,包括最大借阅数量、借阅期限和续借规定等,以保证图书馆资源的合理流通和满足用户需求。
4. 图书馆管理人员:确定图书馆的管理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图书馆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服务学校图书馆。
5. 图书馆空间管理:规定图书馆的使用规则,确保学生和教师在图书馆内的秩序和安全。
同时,要合理规划和利用图书馆空间,提供适合学生和教师学习和阅读的环境。
6. 图书馆服务项目:规定图书馆提供的服务项目,例如阅读指导、信息咨询、学术论文查找等,以提高学生和教师的信息素养和阅读能力。
7. 图书馆宣传推广:制定图书馆宣传推广计划,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图书馆的认知和使用率。
可以开展阅读活动、举办图书展览等,增强学生对阅读的兴趣和参与度。
8. 图书馆评估和建设:定期评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图书馆建设和改进,以不断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上是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和制定。
图书馆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对于提高学生阅读水平和学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证图书馆和阅览室能够有效运作,提供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促进学生阅读兴趣的培养,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进出规定:
1. 学生在图书馆、阅览室进出时,需要在管理员或巡视员的监管下,按序进入,并出示学生证或借书证明身份。
2. 非学生人员需求利用图书馆或阅览室的,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2. 使用规定:
1. 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2. 座位按照规定位置就坐,不得占用他人座位,禁止在桌面刻画破坏。
3. 使用图书馆、阅览室内的图书、工具等,需要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赔偿。
4. 借阅图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借阅期限到期需按时归还。
5. 不得在图书馆或阅览室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等。
3. 借阅规定:
1. 学生借阅图书需要提供借书证,每人最多可借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周。
2. 教师、员工借阅图书需提供教师证或身份证明,借阅期限相对较长。
3. 续借图书需提前申请,并按照流程进行。
4. 借阅图书逾期未归还,将进行相应的追缴、罚款和限制借阅等处理。
4. 管理制度:
1. 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读者的行为,及时处理图书遗失、损坏等问题。
2. 制定图书调整、维护和更新计划,确保馆藏图书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3. 定期进行馆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维修和更新。
4. 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升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
以上是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规定,具体实施细节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产品。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开馆时间
图书馆开馆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6:00,周末休息。
二、借阅规定
1.学生每次最多借阅5本图书,借期为两周,逾期需缴纳延期费。
2.老师可借阅10本图书,借期为一个月,逾期需缴纳延期费。
三、阅览规定
1.图书馆内禁止大声喧哗、吃东西、乱扔垃圾等行为。
2.保持阅览区整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四、馆藏管理
1.图书馆管理员定期清点馆藏,发现破损或遗失图书需赔偿。
2.图书可根据需求进行新书置换和订购。
五、安全管理
1.学生在图书馆活动时需注意安全,遵守管理规定。
2.禁止私自调整设备、破坏馆内设施。
以上制度为图书馆管理的基本规定,希望广大师生能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学校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为学习和阅读提供良好的条件。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室管理制度前言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图书馆与图书室的管理已经变得更加便捷。
然而,不管是传统的图书馆还是数字化的图书室,其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与学校的正常运转,都是必不可少的。
管理策略1. 图书管理策略中小学图书馆的图书目录应该具有完整的学科分类体系,方便读者快速查找和借阅所需的图书。
此外,应禁止对图书进行私自涂画或损坏,同时要定期检查库存量和图书阅览室的数量。
在选书上,应当注意符合读者年龄段和心理需求,以及鼓励阅读经典名著和优秀作品。
此外,还需注意避免重复采购图书,节约资源。
2. 阅览管理策略中小学图书馆的阅览室应遵循安全、文明、有序的原则。
要严格遵守预约、借阅、归还的时间,保证所有阅览者的权益,同时减少图书流失率。
另外,应当设置阅览室服务区域,为不同年龄和作息时间的读者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他们学习和休闲需求。
3. 人员管理策略中小学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深入了解中小学教育规律和图书馆管理制度,能够准确分配岗位职责,并且定期进行培训。
此外,还应设立每月工作计划,定时检查工作完成进度,保证责任的落实和工作落实的规范性。
罚则与奖励1. 罚则对于图书馆和图书室的违规行为,应当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具体而言,包括:非法占用阅览位置的,要求其立刻离开,并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禁止其进入图书馆和图书室的一定时间。
对于在借阅过程中损坏图书的读者,应当要求其按要求赔偿或严格限制其借阅资格。
2. 奖励图书馆和图书室应该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以便更好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学生的阅读热情。
具体而言,可以设置借阅排行榜,阅览安静榜等奖励体系,激励读者阅读,同时也可以激励工作人员认真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
结论中小学图书馆与图书室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权益和提高学校信誉度的前提,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
不断优化管理策略和奖惩机制,提高学生阅读素养,最终达到教育的目标。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提高阅读环境质量,促进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教育基地,是培养学生阅读兴趣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学习、研究的重要支持平台。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章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第五条图书馆、阅览室应当每学期开展阅读推广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借阅图书,并定期开展图书推荐活动,提供与学科学习相关的参考书籍。
第六条图书馆、阅览室要及时更新图书资料,增加新书籍的采购,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新鲜和丰富。
第七条图书馆、阅览室内的图书分类整齐,书架、书籍保持清洁、整洁,保持良好的阅读环境。
第八条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下午休息时间为2:00至2:30。
特殊情况下,可由校方及时调整。
第九条图书馆、阅览室内禁止吃零食和饮料,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学生在使用图书馆、阅览室时应该保持整洁,离开座位前要将书籍放回原处,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图书馆、阅览室内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如有特殊需求可以咨询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在图书馆、阅览室内恶意损坏书籍和设备,如有损坏应当赔偿。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在图书馆、阅览室内进行各种形式的嬉闹和游戏,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加强阅读指导和服务第十四条图书馆、阅览室应当配备专业的图书馆员,负责学生阅读指导和服务,提供学术咨询和参考资料。
第十五条图书馆员应当制定阅读指导计划,定期组织学生阅读讲座和分享会,提供图书馆资源的有效使用指导。
第十六条图书馆、阅览室应当购买易于阅读的图书和期刊,满足不同学生的阅读需求。
第十七条图书馆、阅览室应当建立学生阅读档案,记录学生的阅读情况和成果,并根据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提供个性化的阅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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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共八个)浦口区中小学教师阅览室(资料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教师阅览室(资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师阅览室(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应挪作它用。
三、教师阅览室内资料仅供教职工本人在本室内备课或查阅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应办理有关借阅手续。
四、书刊资料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随意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六、阅读时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哄闹,以免影响别人阅览。
七、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吸烟。
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九、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三、按照分工细则,做好本职工作,并能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四、主动与教研组、年级组、各处室联系,积极做好新书的采购,并及时做好新书的登记、分类、编目和上架,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五、及时做好报纸、杂志和其他资料的订阅工作,年底做好报刊的装订工作,并做到存放管理有序。
六、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向师生宣传、推荐优秀图书,提供教育教学参考资料,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七、与兄弟学校图书馆建立联系,加强交流,沟通信息,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用新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各项工作逐步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
九、好图书馆的环境卫生,财产管理,安全工作。
十、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一、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图书馆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馆藏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计算机编目按《中国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四、图书馆必须使用计算机图书管理系统,充分运用计算机进行图书、期刊、音像资料的分类、编目、入库、借还、查询、注销、统计等工作,并能随时从计算机内调取所需资料。
要重视和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逐步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五、认真采购书刊、音像制品,图书复本量要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馆藏图书质量。
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六、新书到馆后,应及时验收、登记,要在当年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七、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浦口区中小学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八、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借阅办法见《浦口区中小学书刊资料借阅制度》。
九、图书馆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
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十、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
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一、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二、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三、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十四、书刊、音像资料借阅具体办法参见《浦口区中学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制度》。
十五、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六、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定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计算机是学校图书馆对书刊、音像制品及其他资料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学校及个人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将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等)挪作他用。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借给个人或其他部门使用,如确需工作借给其他部门使用,应履行有关外借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三、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应列入固定资本资产管理范围。
相关设备的添置、报废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及财务制度执行。
四、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
非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图书馆的计算机,若要使用需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
五、使用计算机应做好防病毒工作,不得使用盗版软件和可能染有病毒的软盘。
六、使用者不得随意删除、添加程序或修改文件名,且不得在硬盘上保存个人资料。
七、有关资料应保持真实、有效、可靠,不要随意修改有关数据。
八、图书馆有关资料要定期备份,并及时做好软件维护、更新工作。
九、爱护计算机,如发生故障,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十、使用后请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十一、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以上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一、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馆馆藏是供读者使用的国家财产,在读者借用期间,如有损坏和遗失应进行赔偿。
三、遗失书刊资料,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刊;如无法赔偿原书刊,可分别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1975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参照现在发行的同类书定价(或参照当时市场零售价格),按2-4倍赔款。
(二)1985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参照现在发行的同类书定价(或参照当时市场零售价格),按2倍赔款。
(三)1986年以后出版的一般图书,按原价格上1倍赔款。
(四)教学专业期刊遗失一册按全年定价格2倍赔款,其他期刊按全年定价赔款。
(五)成套图书遗失一本按成套书的总价赔款。
(六)读者遗失或损坏图书,在赔偿前暂停借阅。
四、书刊资料如有损坏(包括批画、圈点、眉批、涂抹、划线、撕剪、损毁、严重折页、描拓、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和视听资料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一)损坏、遗失书刊资料的本文、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按遗失书刊处理,或赔偿原书刊。
(二)书刊资料虽有损坏,经修理可复原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如由图书馆修复,产生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五、民办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全区中小学学生阅览室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学生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
凡本校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并经管理员验证后方可入室阅览杂志。
三、书刊、报纸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览,不得带出。
学生自备书刊、书包不得带入阅览室,如有携带请放在指定地点。
四、书刊看完后,应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五、爱护书刊,不得随意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六、阅读时应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哄闹,以免影响别人阅览。
七、保持室内清洁,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
八、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刻、乱画,离开时请将椅子放回阅览桌下。
九、自觉遵守阅览室制度,服从教师和图书管理员的管理。
十、闭馆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十一、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的图书馆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学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制度一、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图书、音像资料等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图书馆实行全开架或半开架借阅。
师生凭借书证到馆借书三、到馆借书时请勿携带包、袋及个人所有书刊入书库。
四、书刊借阅前,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
五、办理完借阅手续后,方可持书离开。
六、借阅期间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涂抹、撕剪、损毁、折角、圈点、眉批、划线等,如有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可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赔偿。
七、借还手续须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任何读者不得自行办理。
八、借阅数量:教师每次借书不超过5本,学生每次借书不超过2本。
九、借阅期限:学生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30天,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教师借阅专业参考书,以半年为限,若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但累计时间不超过一年;非专业参考书,以30天为限,如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累计时间不超过60天。
十、借书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并办理新证,补办期间暂停借书。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外借图书如有遗失,赔偿办法参照《浦口区中小学图书馆赔偿制度》执行。
十三、音像资料借阅办法由各校制定。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2004年5月浦口区中小学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管理制度一、加强学校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视听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登记,必须穿上鞋套,服从教师的管理。
三、持室内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哄闹;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禁止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四、机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老师, 由老师解决。
五、要爱护机器设备,不得在桌椅、机器上乱刻、乱画、乱贴,严禁私自拆卸机器及其附属设备。
六、禁止私设开机口令、屏保密码,以及对硬盘格式化、执行恶意代码操作、改变机器配置等破坏电脑的行为。
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电子阅览室打游戏、聊天,不得登录非法网站或观看、阅读、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不适宜青少年成长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