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资料探勘於选择权定价模式之研究—以台指选择权为例
(战略管理)选择权的交易策略

(战略管理)选择权的交易策略百度文库专用第九章選擇權的交易策略投資的策略不論使用什麼工具,基本上不外乎避險、投機、套利三種策略,技巧上沒有什麼不同,大原則就是「低買高賣」,只是隨使用工具不同而轉換標的而已。
但若以使用時機來區分的話,選擇權相對上就複雜的多了,主要是因為選擇權可以去細分不同時機,適用不同策略。
簡單的說,「避險策略」的使用是因為投資人持有現貨部位,為避免未來現貨價格波動而產生損失,因此利用期貨或選擇權部位來進行避險。
「投機策略」則單純持有一種部位,可能是現貨部位,也可能是期貨或選擇權部位;投資人因預期未來市場可能產生變化而進場買進或賣出部位,持有的目的是想獲取未來價格波動所產生的資本利得。
當然投資人的預期不一定準確,因此投機策略存在有相當程度的風險。
而「套利策略」是投資人察覺市場價格偏離理論價格過多,因此利用「買低賣高」的方式從中賺取價差。
套利的方式很多,可以是現貨對現貨(例如:台灣股市與美國ADR產生價差時),也可以是現貨對期貨或選擇權(例如:大盤指數與指數期貨或指數選擇權產生價差時)。
套利策略的獲利基礎,在於利用市價與理論價格的偏離,在考慮交易成本後有獲利空間,但先決條件必須是作為比較基礎的理論價格是正確無誤的(至少不能有太大的誤差),在此基礎下套利是無風險的,且是穩賺不賠的。
但套利機會並不是那麼容易掌握,且在「效率市場」的假設下,市場資訊是完全流通的,套利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市場上往往由於法人所掌握的資源較多,比較有套利的機會,散戶一般很難有機會。
§9-1避險策略在第四章時我們就已談過避險的一些概念;需要避險的時機是因為擁有現貨部位或風險部位(如股票)。
避險部位(HedgingPosition)是指因避險需求所擁有的買權或賣權的部位(當然也可以是期貨或其他衍生性商品)。
通常現貨和選擇權部位的損益方向是相反的,也就是一方有損失,另一部位即有收益,互為對沖避險,故稱為避險部位。
第五篇选择权交易

第五篇选择权交易正文:第五篇选择权交易第29章选择权:三位数报酬率的交易工具许多场内交易员,尤其是年轻的交易员,他们非常喜爱销售未经抵补的选择权。
"那些傻瓜"这是指选择权的买家,"他们只是不断地提供资金,我则不断提供一些最后毫无价值的选择权"在一年的11个月里,他们销售选择权的成功比率高达90%,但在最后一个月,市场突然出现10%以上的行情,他们必须吐回先前的利润,或赔老本,甚至于破产。
"华尔街"存在一种共识,买、卖选择权是金融业内风险最高的游戏。
"专家们"认为,你绝对没有胜算;因为在选择权的交易中获利,你不仅必须精确地判断价格走势,你还必须掌握完美的时效。
反对者经常引用"证券交易委员会"1960年的一项研究。
选择权的买家发生亏损的比率超过85%。
然而,这项研究涵盖的期间仅有一季,而且当时的行情非常沉闷。
不可否认,在选择权的交易中获利,挑战性确实超过股票、债券与其他的交易工具。
虽说如此,但选择权始终是我最偏爱的交易工具。
我的交易生涯便是由选择权开始。
1968年1月,我在费勒.施米特公司担任选择权交易员,从事所谓的"中间人"工作,中介柜台交易的选择权。
1968年3月,我开始管理第一个避险基金:通过一个规模5万美元的选择权投资组合,我逃避价值100万美元股票投资组合的风险。
我开始了解选择权交易的获利潜能。
在正确的运用下,选择权具备数项其他交易工具不及的优点:1 它们使你可以绝对控制(下档的)风险,并享有(上档的)潜能。
2 它们使你能够以小量的资本,控制大量的市场资产;它们可以提供最大的财务杠杆效果。
3 它们使你可以根据最低的风险,设计一套弹性的交易策略。
4 行情的波动转为剧烈时,选择权权利金的波动幅度与速度都经常超过相应的交易工具,所以获取卓越绩效的可能性可以大幅提高。
唯一的问题是;你必须知道在何时买进何种选择权。
纪投资理财新选择之台指选择权分析

• 短線價格波動:臺指選擇權>臺股期貨>現貨 • 短線操作獲利機會:臺指選擇權>臺股期貨>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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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指選擇權:稅負成本低
稅負
銀行存款 股票 期貨
高
中低
臺指選擇權 低
存款利息納入所得課稅(稅率6%~40%)
股票交易稅為千分之三(賣出),股利所得 亦需納入所得課稅
指數期貨交易稅僅千分之0.5(雙邊)
指數選擇權交易稅為千分之2.5(雙邊),但 以權利金課征,金額很低
• 履約型態:歐式(僅能於到期日履約) • 契約乘數:每點新臺幣50元 • 到期月份:三個近月加二個季月 • 最後交易日:到期月份第三個星期三 • 到期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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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重點說明
• 近月契約每100點,季月契約每200點掛一 個契約
新月份掛牌時,價平一,價內及價外各二 標的指數收盤價超過掛牌履約價格時,增加
• 資金有限又想獲取股市漲跌利潤 • 持有股票、期貨部位,有避險需求者 • 沒時間看盤又想交易「股價指數」者 • 不習慣設停損者 • 不適應保證金交易方式者 • 有短線當沖、融資融券及交易認購權證經
驗者 • 在市場走勢不明時仍想獲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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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麼是臺指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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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盤指數為標的物的權利契約
• 選擇權是一種買賣雙方約定的契約,交易標的 • 臺指選擇權之「權利」為「買(賣)大盤指數之
中高
臺指選擇權 高
• 目前存款利率極低,短線獲利很小
• 股票操作成本較高且選股不易,短線進出獲 利機會不大
• 指數期貨與選擇權有一定期限且交易成本低, 適合短線操作,獲利機會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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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品短線獲利情況比較
交易 日期
选择权案例

选择权案例引言选择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个体或者组织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权利或者行动的能力。
在不同的领域中,选择权的案例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一些不同领域中的选择权案例,以及这些案例对个体和组织的影响。
教育领域中的选择权案例学校选择权1.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使家长能够为子女选择符合其需求和价值观的学校。
2.学校选择权使学生能够追求个人兴趣和天赋的发展。
课程选择权1.学生在高中和大学阶段拥有一定的课程选择权,能够根据兴趣和职业目标选择相关的课程。
2.课程选择权能够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深入学习和专业化发展。
教学方法选择权1.教师和学生拥有相应的教学方法选择权,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风格和需求调整教学策略。
2.教学方法选择权能够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的满意度。
医疗领域中的选择权案例医疗服务选择权1.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服务提供者,如医院、医生等,使患者能够寻求最合适的治疗和护理。
2.医疗服务选择权可以促进医疗行业的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医疗方案选择权1.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偏好选择不同的医疗方案,如手术、药物治疗等。
2.医疗方案选择权使患者能够参与医疗决策,提高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隐私权选择权1.患者可以选择是否分享个人健康信息,维护个人隐私权。
2.隐私权选择权能够平衡医疗信息的可用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经济领域中的选择权案例消费选择权1.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偏好选择商品和服务,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的个体自由。
2.消费选择权可以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投资选择权1.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标的和投资策略,追求最大的收益。
2.投资选择权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就业选择权1.个体在就业时可以选择自己的职业和雇主,追求自我实现与价值实现。
2.就业选择权可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效率。
总结选择权在教育、医疗和经济领域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选择权,个体和组织能够追求个人目标和价值,提高满意度和效率。
台指选择权完全攻略技巧

權利金
選擇權的價值
選擇權在本質與交易上都是相當理論的商品 現貨價、履約價、到期日、波動率、利率 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價平、價內與價外
波動率
加權指數與波動率 60% 55% 50% 45% 40% 35% 30% 25%
加權指數與波動率 C
B A
7000 6500 6000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20% 15% 10% 3/1/02 4/10/02 5/20/02 6/26/02 8/2/02 9/11/02 10/21/0211/27/02 1/6/03 2/20/03 4/1/03 21日歷史波動率 買權平均隱含波動率 賣權平均隱含波動率 加權指數
D
數列 5
隱含波動與歷史波動率
歷史波動率15-40%,隱含波動率10-55%。 初期隱含波動常有大幅乖離歷史波動率的情形,相信 日後會逐漸改善。 過高的隱含波動顯示市場過熱的追逐,經常是行情的 反向指標,如圖之A、B、C等。 歷史波動率在25%以下已經有醞釀小波段行情的潛力; 如果來到20%或是以下,經常可以發展出波段的漲勢 或跌勢,可參考圖例之D。
(1)+(2) SELL 價內選擇權有高權利金 價內選擇權有高權利金 價外選擇權履約風險低 (3) (4) (3)+(4) 買低賣高是多方 買高賣低是空方 買低賣高是多方 買高賣低是空方 逆轉組合 = 作多小期指 跨式、 價平、 跨式、勒式 ( 價平、價外 ) 賣方賺取權利金
支付/收取權利金 獲利/損失區間差 支付/收取權利金 獲利/損失區間差 轉換組合 = 放空小期指 支付 收取權利金 獲利 損失區間差 支付 收取權利金 獲利 損失區間差 價差部位多與空 利潤風險都有限 價差部位多與空 利潤風險都有限
台湾上市公司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之实证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研究方法
介绍本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如文献研究、实证分析等,并说明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及适用性。
数据来源
说明本研究数据的来源途径,如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观测站、公司年报等,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 可靠性。
02
文献综述
转让定价相关研究
转让定价动机
探讨企业选择转让定价策略的动机,如税 收筹划、资本市场压力等。
联交易等。
盈余管理经济后果
03
研究盈余管理对企业和投资者产生的经济后果,如股
价反应、资源配置效率等。
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01
转让定价与盈余管 理相关性
探讨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之间的 相关性,以及两者对企业业绩和 市场反应的影响。
02
转让定价与盈余管 理互动效应
分析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之间的 互动效应,如一种行为的实施对 另一种行为产生的影响。
02 03
信息不对称与代理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的存在,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 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盈余管理,以最大化自身利益。通过关 联方交易的高价或低价转让,管理层可以操纵公司盈余,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避税动机
上市公司可能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通过关联交易的税 收规划,降低公司整体税负。这种避税行为也会对盈余管 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价值。
研究局限性与未来展望
样本局限性
本研究仅针对台湾上市公司进行实证,未来可拓展至其他地区或行 业,以提高研究的普适性。
方法局限性
本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可能无法全面捕捉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之间 的所有复杂关系,未来可尝试其他方法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影响因素拓展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讨更多可能影响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关系的因素 ,如公司治理结构、税收政策等。
不同模式下台指选择权价格行为之实证分析

不同模式下台指選擇權價格行為之實證分析巫春洲、楊縈穗中原大學國際貿易學系摘要自1973年Black-Scholes提出選擇權定價模型之後,相關文獻對於各種不同條件下選擇權定價模型的研究,也陸續地被探討與推廣,本研究擬採用不同的選擇權定價模型,來檢驗各模型的定價績效。
本文運用歷史波動性、修正後的BS波動性估計方法及無母數核迴歸之波動性估計方法搭配BS模型,以及GARCH選擇權定價模型下之解析近似值等方法,觀察並試算同一契約的選擇權理論價格,並比較其與實際市場價格間的差異情形,以探討各模式的績效及適用性。
實證分析結果可知,傾向使用較簡單的模型及波動性估計方式,國內文獻中李季芳(2004)及陳浚弘(2003),實證結果均顯示沒有足夠證據可證明隨機波動性模型績效優於傳統BS模型,與本文實證結果相同。
關鍵字:修正後Black-Scholes模型、無母數核迴歸、GARCH解析近似值An Empirical Comparison of Different Option Pricing Model withTaiwan Stock Index OptionABSTRACTAfter Black-Scholes (1973) bring up the option pricing model, some paper also pay attention to option pricing model. The paper try to use different option pricing model to compare their pricing performance.This article use historical volatility、adhoc BS model、Nonparametric kernel regression tomatch up the BS model and GARCH analytical approximation to calculate the option price. Then try to measure the different between market price and theory price of the option. And hope to find the best model.Empirical analysis shows that simple model is better then others. And other paper also shows this conclusion.Kerywords : Adhoc Black-Scholes Model、Nonparametric kernel regression、GARCH analytical approximation一、前言自1973年Black-Scholes提出選擇權定價模型之後,相關文獻對於各種不同條件下選擇權定價模型的研究,也陸續地被探討與推廣,本研究擬採用不同的選擇權定價模型,來檢驗各模型的定價績效。
选择权案例

选择权案例
选择权案例指的是在交易过程中,买家和卖家需要协商并确定一系列选择,以达成交易。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选择权案例:
1. 购买选择权:买家可以选择购买或拒绝购买卖家的商品。
如果买家购买了商品,则成为卖家的正式客户,并有权在与卖家协商的范
围内修改商品数量和规格。
如果买家拒绝了购买商品,则卖家可以要求退款。
2. 出售选择权:卖家可以选择出售商品给买家,或者出售给其他客户。
如果卖家选择了出售商品给买家,则卖家需要与买家协商价格,并在确定价格后向买家提供商品。
如果卖家选择了出售给其他客户,则卖家需要与买家协商商品交接方式和时间。
3. 行使行使选择权:买家可以选择行使选择权,例如更改商品数量或规格,或要求退款。
如果买家行使了选择权,则卖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提供相应商品。
4. 放弃行使选择权: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决定放弃行使选择权。
如果买家放弃了行使选择权,则卖家可以选择不再向买家提供商品或要求退款。
这些选择权案例都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条款,需要在交易协议中详细描述,以确保各方都明确了解其权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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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f Applying Data Mining Techniques on Options Pricing Model: Case Study of TAIEX Options
2. 文獻探討
2.1 選擇權與臺指選擇權
選擇權(Option)是一種衍生性的金融商品,為可 轉讓、標準化之契約,契約中賦予某種可執行買入 或賣出標的物之「權利」 。選擇權之內容包含(陳獻 儀、楊淑玲譯,2001,Dubofsky 原著): 1. 標的物:即選擇權契約所能購買到的「物 品」 ,可以是現貨或期貨。契約中標的物 的品質、數量、交割方式,都必須明確地 規定。 2. 履約價格(Strike Price):選擇權明訂,當買 方決定執行契約所賦予之權利時,標的物 之價格。 3. 權利期間:意指契約能執行之有效期間, 會明訂於內容中。選擇權的持有者必須在 終止日或稱到期日之前執行該權利,否則 過期選擇權無效。 選擇權依權利種類之不同 , 分為買進選擇權(call) 與賣出選擇權(put) (林堯琦,1997)。買進選擇權是 指在權利期間內「買進」標的物之權利;而賣出選 擇權則是「賣出」標的物之權利。 若依可執行時點之不同,可分為歐式選擇權與 美式選擇權兩種(寰宇證券公司譯,1999 年,Fullman 原著)。歐式選擇權,只能在選擇權到期日當天才能 執行權利;美式選擇權則在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 點,都可執行選擇權之權利。 若依上市的市場類型不同,可分為交易所選擇 權和店頭市場選擇權(謝哲勝等人,1999),交易所選 擇權是在選擇權交易所上市的選擇權,通常具有標 準化的規格、流動性高、較無信用風險;店頭市場 選擇權,則可由買賣雙方依特定需求決定,如契約 額度、到期日等條件,彈性大,但風險也大。 不過,無論是何種選擇權,契約的買方都必須 先付出一筆權利金,才能取得選擇權契約。 本研究探討選擇權定價模式,並以「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 ,簡稱「臺指選擇權」為研 究對象。臺指選擇權是以臺灣的股價現貨指數為選 擇權契約之標的物,簡單地說,交易臺指選擇權就 是擁有買進或賣出大盤指數的權利(許啟智,2003)。 若要實際按照適當的權數去取得數百種股票,將是 很困難的一件事(陳獻儀、楊淑玲譯,2001,Dubofsky 原著),而且指數計算,可能會有零股或不足一股的 計算結果,所以,臺指選擇權履約,採用現金方式 結算,履約時只需將現貨指數的差價乘上合約乘 數,所得出之金額,便是賣方應負的履約價格(姒元 -2-
Journal of Informatics & Electronics, Vol.X, No.X, pp.XX-XX, XXXXXX XXXXX
應用資料探勘於選擇權定價模式之研究—以臺指選擇權為例
1
李永山、2 陳玉芳、3 黃錦川、4 林昭碧、5 吳中信
1-4
銘傳大學資管系、5 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系
1
忠、林堯琦,199影響選擇權價格的相關因素
Sprenkle (1964) 提 出 標 的 股 價 (Current Stock Price)、到期日(Time until Option Expiration)、股價報 酬波動性(Standard Deviation of Stock Returns)、累積 常 態 分 配 函 數 (Cumulative Standard Normal Distribution)、股票預期報酬率(Expected Growth Rate of the Stock )和風險係數(Risk Factor),會影響選擇權 的合理價格,並假設到期股價會遵守對數常態分配 (log-normal distribution)。但是 Sprenkle 所提出之研 究中,會影響選擇權價格的股票預期報酬率和風險 係數,無法求出 (陳威光,2001)。 Black & Scholes(1973) 透過資產與現金構成的 簡單組合,進行動態避險,並推導出選擇權的合理 價格(黃嘉斌譯,1999,Haug 原著),此研究提出影 響選擇權價格的因素有:標的股價、履約價格、到 期日、股價報酬波動性、無風險利率(Risk-free Rate) 和累積常態分配函數等六項因素,此研究提出七項 假設前提: 1. 2. 短期利率已知,且不隨時間改變。 股價為連續的,並遵循隨機漫步過程 (Random Walk Process)。股價變異數與股 價平方成正比,故到期日的股價分配屬於 對數常態,且股價報酬變異數不會隨時間 改變。 3. 4. 5. 6. 7. 無股利發放。 研究對象為歐式選擇權,只能在到期日履 約。 買賣無交易成本。 可以依短期利率借到需要的資金。 沒有賣空証券的法規限制。賣空者可以馬 上拿到交易金額,並在未來的某日中,支 付賣空証券的到期價格。 Ritchken(1987)認為 Black & Scholes(1973)兩人 所評估的選擇權合理價格,在某些狀況下仍不準確: 1. 當選擇權處於深度價內(deep in-the-money) 和價外(out-of-the-money)時,評估選擇權 價格會有顯著的偏差。 2. 3. 評估少於一個月的短期選擇權價格,容易 與市場價格不一致。 當股價報酬波動性極高或極低時,所評估 的選擇權價格會與市場價格相距甚大。
yuslee@.tw, 2u8840114@.tw, 3jchung@.tw, 4jblin@.tw, 5 kairimomo@
摘要 在選擇權交易操作中,最重要是選擇權價格之評定。但目前有關選擇權定價模式的相關研究,其結果 皆與市場價格誤差甚大,主要導因於研究中所提出之假設前提與實務差異甚大;故本研究利用資料探勘技 術,避免不符實際狀況之研究假設前提,建構準確率較高之定價模式。 本研究分別採用歷史波動性與隱含波動性,結合類神經網路以建構選擇權定價模式,並以 MAE 與 MSE 作為與 Black-Scholes 模式之比較基礎。 研究結果發現,在使用歷史波動性方面,由本研究類神經網路所建構之選擇權權利金定價模式,無論 在 MAE 與 MSE 之績效,皆大幅優於 Black-Scholes 選擇權定價模式。而在使用隱含波動性方面,本研究建 構之最佳模式預測績效,在價平與價外資料中,其 MAE 與 MSE 皆優於 Black-Scholes 模式;而在價內資料 中, MSE 優於 Black-Scholes 模式,但 MAE 比 Black-Scholes 模式稍差。 本研究建構類神經網路選擇權定價模式之重要因素,除了包含 Black-Scholes 模式的 6 個因素外,在歷 史波動性方面,加入成交量、未平倉量、開盤價、交易稅及股利;在隱含波動性方面,加入交易稅及股利。
格,也就是選擇權的合理價值,將有助於選擇權的 交易運作。 由於財務市場具有極高之變動性,而類神經網 路可以處理非線性模式的能力,再加上本身特有的 彈性,故許多研究指出,類神經網路技術對於財務 性資料的模式改進,有良好的貢獻(Lajbcygier et al., 1996; Krishnaswamy et al., 2000; Steiner & Wittkemper, 1998) 。雖然,已有許多財務性相關研 究,使用類神經網路技術,但應用於選擇權定價模 式上,卻為數不多;故本研究利用資料探勘技術, 建構臺指選擇權定價模式,以提升選擇權定價模式 之準確率。 本研究主要的研究目的為探討影響選擇權定價 模式之重要變數,結合資料探勘技術,並以臺指選 擇權為研究對象,進行資料與模式分析,以建構較 佳之選擇權定價模式。
Journal of Informatics & Electronics, Vol.X, No.X, pp.XX-XX, XXXXXX XXXXX Cox & Ross(1976)則發現 Black & Scholes(1973) 的研究中,所提出之股價報酬變異數不會隨時間改 變之假設,不符合實際市場的運作。因此,Cox & Ross 假設股價報酬變異數會因股價改變,而呈現反 向的變化,並提出標的股價、履約價格、到期日、 股價報酬波動性、無風險利率和 Gamma 密度函數六 變數,以評估選擇權合理價格。但 Cox & Ross 所提 出之研究,太過複雜與繁瑣,不容易計算與解釋, 且需要設定股價報酬變異數與選擇權之間的數學關 係 (黃嘉斌譯,1998,Natenberg 原著;寰宇證券公 司譯,1999,Fullman 原著)。 Leland(1985)則指出,影響選擇權價格因素,應 再加入交易成本變數,否則選擇權買方所支付之選 擇權價格,會高於由標的股價、履約價格、到期日、 股價報酬波動性、無風險利率和累積常態分配函數 六項因素,所導出之評價公式解。 Cornell & French(1983)則依市場的實際狀況 ,認 為 Black & Scholes 所提出之六變數,應再加入交易 稅(Transaction Tax)與股利(Dividend),並假設利率是 隨機變動,且股利會隨季節性波動,但 Cornell & French 所提之研究,會高估選擇權合理價格。 Pham(1997)根據 Fama(1965)和 Rosenberg(1972) 等多位學者所作之研究,發現在真實市場中,股價 存在著跳躍過程(Jump)之現象。所謂跳躍過程,就 是指股價因外力因素干擾,而產生較大幅度之跳 動;跳躍過程會服從卜瓦松(Poission)機率分配。 因此,Pham 假設股價服從有時跳躍有時連續的 連續跳躍(Diffusion Jump)現象,並以美式選擇權為 研究對象,評估其合理價格;此研究使用標的股價、 綜合上述文獻探討,可以發現各研究都試圖更 精確地估計選擇權的權利金價格,但幾乎所有的研 究評估出來的選擇權價格都有不小的差異,而研究 偏差的來源,主要都是因為研究假設前提與市場實 際狀況相距甚遠;例如 Black & Scholes(1973)假設股 價必須遵循隨機漫步過程,且股價報酬的變異數為 常數。 為了不受與實際市場狀況失真的研究假設前提 所影響,本研究利用資料探勘技術,來評估選擇權 權利金價格。 Sprenkle(1964)、Samuelson(1965)、Pham(1997) 和 Figlewski(2001)研究指出,影響權利金價格之因 素,包括履約價格、契約本身距離到期日之時間長 短、選擇權契約之標的物價格和標的物之波動性四 項因素。 履約價格、到期日、股價報酬波動性、無風險利率、 每年的期望跳動次數和市場跳動的平均幅度等七個 變數,以評估選擇權合理價格。研究中需要非常複 雜的數學結構,而且每年的期望跳動次數和市場跳 動的平均幅度,必須透過各種統計技術推估才能取 得,且所評估之選擇權合理價格,並未優於使用股 價為連續的,並遵循隨機漫步過程之假設的研究 (Chesney & Jeanblanc, 2003) 。各選擇權定價相關研 究彙總表,參見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