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安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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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案件赔偿标准

伤害案件赔偿标准

伤害案件赔偿标准伤害案件赔偿标准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获得的经济赔偿数额。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于伤害案件赔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内容。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伤害案件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需要进行的医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合理的医疗费用赔偿,以保障其获得必要的医疗治疗。

同时,护理费是指因受伤导致需要接受护理照料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用品等。

营养费是指因受伤导致需要特殊营养补充而产生的费用,如特殊膳食、营养品等。

其次,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受伤住院期间,家属陪护所产生的伙食费用,这也是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内容之一。

交通费是指因受伤需要前往医院就诊或进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车费、车船费等。

住宿费是指因受伤需要在医院附近租房居住所产生的费用,也是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内容之一。

再次,误工费是指因受伤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合理的误工费赔偿,以弥补其因受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受伤导致受害人发生残疾而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残疾程度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受伤导致受害人死亡而获得的赔偿金,根据死者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可以获得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伤害案件赔偿标准是针对因他人过错或违法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数额。

在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合理赔偿,以弥补因受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希望各位当事人在受到伤害后,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规定制定的,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二、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医疗、工伤津贴、伤残赔偿、职业病抚恤等待遇。

三、工伤赔偿范围1、医疗费根据伤病程度,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内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住院费、药费、治疗费等。

具体标准以江西省当年度发布的标准为准。

2、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工伤人员因伤势轻重不能劳动,需休养期间,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笔生活费。

休养期结束后,若伤势仍无法劳动,将根据残疾程度给予伤残赔偿。

工伤津贴的发放按月计发。

3、伤残赔偿根据伤残程度,对伤残工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赔偿,具体标准以江西省当年度发布的标准为准。

4、丧葬费工伤人员因工死亡,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丧葬费,以供承担丧葬事宜。

5、抚恤金职业病工伤人员因工致残或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1、工伤保险申领工伤人员在发生事故或患职业病后,需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工伤保险赔偿申领。

2、赔偿申请材料工伤赔偿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联系明、事故证明、工伤鉴定证明等。

具体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一。

3、维权途径如工伤赔偿申请被拒绝或赔偿金额不符合标准,工伤人员有权进行维权申诉。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附件附件一、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清单附件二、工伤赔偿维权申诉流程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简称《工伤保险条例》。

2、伤残程度:根据职工残疾程度评定标准,将工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分为几个等级进行评定。

3、社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划入专项基金,用于支付工伤保险费用。

七、全文结束。

2018年吉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吉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赔偿制度,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对因他人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补偿。

吉林省作为我国的一个省辖市,自然也有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将重点介绍2018年吉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并使用文本格式进行展示。

赔偿项目根据吉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因伤势治疗所发生的直接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工作能力损失费:当受害人因受伤导致工作能力减少或完全丧失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用于支付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受害人因伤势住院治疗时,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用于弥补因住院治疗所需增加的生活费用。

5. 交通费用:包括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往返医院就诊等。

6. 丧葬费:用于支付因死亡而产生的丧葬费用。

7. 精神抚慰金:用于对受害人进行心理抚慰的费用。

计算方式吉林省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记录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标准,计算受害人因伤势治疗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

2. 工作能力损失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工作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受害人工作能力的减少或丧失,进行合理计算。

3. 护理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费用以及相关的护理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4.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按照一定的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住院天数计算伙食补助费。

5. 交通费用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情况,合理计算交通费用。

6. 丧葬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丧葬费用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7. 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况以及相关的精神抚慰金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江西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江西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8年吉安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安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安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安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吉安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版)一、工伤赔偿标准的背景介绍工伤赔偿标准是对工伤事故中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在人身、财产及精神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项制度。

制定工伤赔偿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工伤的定义与认定1. 工伤的定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工伤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2. 工伤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认定。

三、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1. 工伤损失费工伤损失费是根据职工的工资、工作能力丧失程度以及赔偿比例来计算的。

工资作为计算工伤损失费的基数,工作能力丧失程度和赔偿比例作为计算工伤程度的指标。

2. 医疗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对职工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计算出职工应获得的医疗费用。

3. 护理费职工发生工伤后,若需雇佣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职工护理程度和雇佣护工的费用确定。

4.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对职工因工伤造成的残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的月均工资确定。

5. 生活护理费对因工伤造成需要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的职工,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实际需要进行评定。

四、2018年江西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细化,包括工伤损失费、医疗费用、护理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具体标准,需提供具体数字和计算公式。

字数超过2000字)附件:1.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2. 工伤保险理赔申请表格3.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4年颁布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协调和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内容。

2018年吉林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吉林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吉林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吉林省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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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安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吉安轻伤害赔偿标准
2018年吉安轻伤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
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
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
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
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
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
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
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
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
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
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如依
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

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

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轻伤害导致残疾的还有下列赔偿:
9、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吉安轻伤害赔偿项目
2018年吉安轻伤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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