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庆石化公司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2012-5-16)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化工企业,在管理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能够按照设定的逻辑关系和顺序对化工装置进行控制、保护和自动化的集成管理系统。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核和确认。
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符合化工装置的工艺要求,能够实现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控制。
(二)具备完善的逻辑控制和处理能力,能够实现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
(三)具备即时响应和快速处理的能力,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及时反应。
第八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明确系统的逻辑关系和控制策略,能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能够方便后续的升级和维护。
第十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相应的通信和网络功能,能够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第三章安装管理第十一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应当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按照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装。
第十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当安装在防爆、防腐蚀的场所,能够抵抗气候、温度、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便于操作和维护,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三)设备的布线应当整齐有序,与其他设备和线路隔离,避免干扰和冲突。
第十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化工装置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联锁保护系统:指采用硬件、软件、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对化工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的系统。
2. 设计:包括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整体设计和各个组成部分的设计。
3. 建设: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接线、软件编程等施工工作。
4. 运行: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监测维护。
5. 维护: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设备维修等工作。
6. 管理: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责任主体1. 设计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建设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安装质量和进度。
3. 运营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监管机构负责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合规运行。
第五条设计要求1. 设计单位应根据化工装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联锁保护系统的配置和布局方案。
2. 设计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设置的联锁保护逻辑和参数设定。
3. 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图纸,并报经建设单位审核和备案。
第六条建设要求1. 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工作。
2. 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设备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建设单位应进行系统的通电测试和联锁保护逻辑的验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运行要求1. 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一种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它能够保障装置在正常运行时使用者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为了确保联锁保护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1. 责任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级人员理解和遵守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
2. 设计标准: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标准,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安全要求并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3. 安全程序:制定清晰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操作人员正确地运行联锁保护系统。
4. 系统维护: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包括设备的校准、维修和更换等,确保系统能够长期正常运行。
5. 报警和紧急处理:建立联锁保护系统报警的接收和处理程序,确保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以避免事故发生或扩大。
6. 培训和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正确使用联锁保护系统。
7. 管理评审: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进行评审,包括对系统设计、实施和维护等进行评估和改进。
8. 监督和检查:对联锁保护系统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9. 事故分析和记录: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并记录相关信息和经验教训,及时改进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和管理。
10. 法律法规遵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化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联锁保护系统的合法运行。
总之,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和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得到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确保其可靠运行,保障设备和人员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置有安全联锁装置的相关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安全联锁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经过专业人员设计、安装和调试。
第四条安全联锁装置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所有使用安全联锁装置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装置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安全联锁装置管理责任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是安全联锁装置的主要管理者,负责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全面管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设备使用部门在使用安全联锁装置时,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运行。
第九条设备安全人员应当加强对安全联锁装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定期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联锁装置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安全联锁装置管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安全联锁装置的设计与安装。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与设备制造厂商和安装调试单位联系,确定安全联锁装置的设计方案,并监督其安装调试工作。
(二)安全联锁装置的培训与交接。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安全联锁装置操作培训,并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安全联锁装置的检测与维护。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四)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与监督。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联锁装置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安全联锁装置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安全联锁装置使用标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要求。
(二)加强安全联锁装置的维护保养。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石油化工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依据《炼化企业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对象是公司生产装置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联锁系统。
在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生产切换操作过程中,所需的联锁解除、投运以及工艺操作台或操作盘上的联锁开关的操作,不属于本规定管理范畴,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所有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
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联锁是指保护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保护系统。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联锁由公司机动设备处归口管理。
1.机动设备处仪表自控专业负责安全联锁制度建立、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构成安全联锁的仪表自控系统的运行、维修管理。
2.机动设备处动设备专业负责保护机组设备本体的安全联锁(指机器的振动、位移、转速、胀差、轴瓦温度及润滑油、干气密封的压力、流量和密封油的油气压差等保护机器自身安全的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设备联锁的运行管理。
3.机动设备处热工专业负责锅炉工艺安全联锁的设置和联锁设定值、方案的管理及锅炉工艺安全联锁(指除设备联锁之外的工艺过程介质的压力、流量、液位、温度等联锁)的运行管理。
4.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运行管理。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对应公司相关处室归口管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七条安全联锁按A、B、C进行分级。
1.A级:在列入公司级非计划停工考核管理的生产装置中,直接引发多个主要生产单元同时联锁紧急停车,导致该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
2.B级:除A级管理的联锁之外,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
3.C级:除A和B级管理的联锁之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第八条安全联锁采用分级管理:A级联锁由公司、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三级管理;B级联锁由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两级管理;C级联锁由仪表车间管理。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企业化工装置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保护环境,保障人员生命资产的安全。
1.2 本规定的订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实际情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的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2.2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包含硬件设备、软件程序、仪表仪器等构成的系统。
第二章设计原则第三条安全性原则3.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企业的安全要求,确保装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设计应考虑到装置的整体安全性,并与其他安全系统进行协调。
第四条稳定性原则4.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装置的稳定性,防止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提高装置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
4.2 设计应考虑装置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保证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高效性原则5.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优装扮置运行过程,提高装置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本领。
5.2 设计应供应友好的人机界面,促进操作人员的操作与监控。
第三章设计要求第六条设计阶段要求6.1 在化工装置设计阶段,应建立特地的联锁保护系统设计团队,负责系统的认真设计、编程和测试。
6.2 设计团队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系统设计方案,确保系统与装置的其他部分相互搭配。
第七条硬件设备要求7.1 联锁保护系统的硬件设备应选择可靠的品牌和型号,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性能。
7.2 设备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能够实现对装置的准确掌控和监测。
第八条软件程序要求8.1 软件程序应由专业的技术团队编写和测试,保证系统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8.2 软件应采用可靠的编程语言,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敏捷扩展。
第九条仪表仪器要求9.1 仪表仪器应具备精准明确的测量和掌控功能,能够准确取得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用于防止化工装置在操作和事故情况下发生不正确或危险动作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联锁保护系统的有效运行,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1. 负责人:确定一位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
2. 设计和安装: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设计评审。
应采用可靠的设备和材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联锁逻辑:定义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功能,包括输入信号、处理逻辑和输出动作。
要确保逻辑功能正确、可靠、清晰。
4. 联锁信号:定义联锁系统所需的输入信号和输出信号,包括温度、压力、液位等测量信号。
这些信号应使用合适的传感器或仪表进行测量,并采取适当的信号传输方式。
5. 联锁装置:选择和配置适当的联锁装置,包括接触器、继电器、开关等。
这些装置应具有可靠的操作和高耐久性。
6. 联锁保护逻辑:定义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功能,包括联锁条件、联锁动作和恢复条件。
逻辑功能应经过严格的验证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确运行。
7. 操作员培训:对化工装置的操作员进行充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联锁保护系统的原理、功能和操作方法。
操作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装置,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8. 维护和检修: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计划,定期检查和校准系统设备和仪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部件。
9. 文件记录:建立完善的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操作手册、维护记录等。
这些文件应保存完整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10. 监督和检验: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一些规定,旨在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化工装置安全运行的关键措施之一。
为了统一管理和操作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 负责人:设立专门的联锁保护系统负责人,负责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并对系统的安全性负责。
2. 人员培训:负责人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和管理联锁保护系统。
其他相关人员也需要接受培训,了解系统的原理和操作方法。
3. 设备维护: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包括硬件设备的检查和更换,软件系统的更新和优化。
4. 安全交接班:要求负责人在交接班时,必须详细交代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5. 系统备份: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备份,以防系统出现故障或数据丢失的情况。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经常进行更新。
6. 发生事故处理: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要能迅速判断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确保化工装置的联锁保护系统能够发挥作用。
7. 安全记录:对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系统的运行状态、维护情况、备份数据等,便于日后查阅和分析。
8. 定期审查: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审查,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安全性,并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以上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根据具体场景和要求,可以对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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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炼化企业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管理的对象是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联锁系统。
在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生产切换操作过程中,所需的联锁解除、投运以及工艺操作台或操作盘上的联锁开关的操作,不属于本规定管理范畴,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相关部门及二级单位所有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管理。
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联锁是指保护生产装置、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由仪表自控系统实现的安全保护系统。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联锁由公司机动设备处归口管理。
1.机动设备处仪表自控专业负责安全联锁制度建立、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构成安全联锁的仪表自控系统的运行、维修管理。
2.机动设备处动设备专业负责保护机组设备本体的安全联锁(指机器的振动、位移、转速、胀差、轴瓦温度及润滑油、干气密封的压力、流量和密封油的油气压差等保护机器自身安全的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设备联锁的运行管理。
3.机动设备处热工专业负责锅炉工艺安全联锁的设置和联锁设定值、方案的管理及锅炉工艺安全联锁(指除设备联锁之外的工艺过程介质的压力、流量、液位、温度等联锁)的运行管理。
4.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设置、联锁设定值、方案和工艺(除锅炉之外)安全联锁的运行管理。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对应公司相关处室归口管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七条安全联锁按A、B、C进行分级。
1.A级:在列入公司级非计划停工考核管理的生产装置中,直接引发多个主要生
产单元同时联锁紧急停车,导致该生产装置非计划停工的关键联锁。
2.B级:除A级管理的联锁之外,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联锁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
3.C级:除A和B级管理的联锁之外,其余所有的一般联锁。
第八条安全联锁采用分级管理:A级联锁由公司、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三级管理;B级联锁由二级单位、仪表车间两级管理;C级联锁由仪表车间管理。
第九条公司机动设备处建立公司A级联锁台帐,二级单位机动部门建立本单位A、B级联锁台帐,仪表车间建立所在二级单位A、B、C三级联锁台帐,生产车间建立本车间所有的联锁台帐。
第十条各二级单位新开工装置、停工检修装置在开工前,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审定“装置联锁联调试验方案”,设备副总工程师负责审定“设备联锁调试方案”,仪表副总工程师负责审定“离线的仪表联锁调试方案”,生产厂长负责组织进行装置联锁联调试验。
联锁调试要有试验记录,调试结束后,由仪表车间技术人员将调试结果记录存入档案。
装置临时停车检修,检修过的仪表联锁系统在开工前必须重新做联锁试验。
第十一条装置的A级和B级联锁在开车前必须认真、仔细地做联锁检查,分别由二级单位仪表副总工程师、仪表车间副主任组织,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当装置或机组停车24小时(包括24小时)以上时,必须对重要的联锁回路接线端子进行检查并紧固,填写记录并签字。
第十二条装置安全联锁变更(包括:增加、取消、设定值和方案的修改等)的工作程序:
A级工艺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按联锁管理分工,申报二级单位技术部门审查及工艺副总工程师和主管厂长审核后报公司生产运行处审定,最后经公司工艺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二级单位机动部门组织实施,并在公司生产运行处备案。
A级设备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按联锁管理分工,申报二级单位机动部门审查及设备副总工程师和主管厂长审核后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审定,最后经公司设备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由二级单位机动部门组织实施,并在公司机动设备处备案。
B、C级工艺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按联锁管理分工,申报二级单位技术部门审核,经工艺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机动部门组织实施,并在技术部门备案。
B、C级设备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按联锁管理分工,申报二级单位机动部门审核,经设备副总工程师审批后由机动部门组织实施,并在机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的修订。
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车间。
第十四条装置安全联锁原则上必须全部投用,凡由于某种原因安全联锁不能投用的,必须按A、B、C三级管理办理申请票,经有关领导同意签字并办理工作票后方可
解除联锁。
联锁解除申请票的办理程序如下:
A级工艺联锁:申请人→生产车间主管主任→二级单位调度室→二级单位工艺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生产厂长→在公司生产运行处备案。
A级设备联锁:申请人→生产车间主管主任→二级单位机动部门→二级单位设备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设备厂长→在公司机动设备处备案。
B级工艺联锁:申请人→生产车间主管主任→二级单位调度室→二级单位工艺副总工程师→在二级单位调度室备案。
B级设备联锁:申请人→生产车间主管主任→二级单位机动部门→二级单位设备副总工程师→在二级单位机动部门备案。
C级工艺、设备联锁:申请人→生产车间主管主任→在生产车间备案。
A级联锁解除后,在48小时内二级单位机动部门仪表主管人员把联锁解除申请票复印后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备案。
联锁恢复申请票的办理与联锁解除申请票的办理程序相同。
第十五条联锁解除后,申请解除联锁的单位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恢复投用联锁。
二级单位机动部门联锁主管人员每月30日向本单位联锁分管部门及公司机动设备处通报联锁解除情况,并负责督促相关分管部门及时对其分管的联锁进行恢复。
已解除联锁的恢复本着谁提出解除谁负责恢复的原则。
联锁临时解除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联锁短期解除应在30天内恢复,短期不能恢复的必须在3个月内恢复。
到时不能恢复,A级联锁由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分管处室同意后,重新续办有关手续;B、C级联锁由生产车间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同意后,重新续办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联锁解除申请票的办理,要本着谁提出谁办理的原则。
联锁解除由生产车间负责编写风险评价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与联锁解除申请票一同按联锁分级管理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联锁恢复申请票的办理原则是(对于同一回路)谁提出解除谁负责办理恢复申请票,并按联锁分级管理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第十七条二级单位机动部门保存A、B级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工作票,生产车间、仪表车间保存A、B、C级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工作票。
联锁解除/恢复实施后24小时内由仪表车间录入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的联锁管理系统中。
第十八条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由二级单位仪表车间班组设专人负责编号管理, 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的编号格式如下:
××-- ××(201×) ×××号
分厂名装置名年号流水号
第十九条联锁解除/恢复工作票每月的月底由班组整理上交车间装订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机动设备处定期对各二级单位《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第二十一条二级单位机动部门每月对本单位管辖内《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会同本月未投用联锁明细表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大庆石化公司生产受控和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庆化生字[2007]2号)附件10:《大庆石化公司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装置安全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示例)
附表2:装置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实施工作票(示例)
附表3:自控系统联锁值更改工作票(示例)
附表1:
装置安全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示例)
说明:1.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的办理严格执行公司《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
2.编号填写××-- ××(201×) ×××号
分厂名装置名年号流水号
附表2:
装置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实施工作票(示例)
说明:与《装置安全联锁解除/恢复申请票》一同使用,并一同装订保存。
附表3:
自控系统联锁值更改工作票(示例)
塑料(2007) 1 号
说明:1.联锁值更改执行公司《装置安全联锁管理规定》。
2.编号填写××(201×) ×××号
分厂名年号流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