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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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噪声检测北京天盛佳境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按照GB12348-2008进行环境噪声排放的检测,要注意的问题1、委托检测方,要清楚环境噪声的检测点所处的功能区;2、检测仪器仪器精度2型以上,测量35dB(A)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级声级计,并定期检验合格。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

3、测点位置选择,有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

要根据现场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确定测点位置4、测量记录的记录表要满足其“18点”要求。

5、严格按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及“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环境噪声。

本中心具有CMA环境噪声排放.检测的有效资质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检测,要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去检测。

本中心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的检测资质,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的附表中都可以查到。

它们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R的附表(发证日期:2013年01月05日)中的序号依次为:7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因此,本中心,是你信得过的、具有上述委托检测内容的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你可以放心委托检测。

本中心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有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技术队伍,有先进的检测仪器,有过硬的检测技术管理体系,本检测中心保证竭力做到行为公正,方法科学,结果准确,服务满意。

如果您认可我们检测中心,有意委托我们为您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服务,真诚欢迎您联系我们:热线电话:010- 010—免费电话:400-6939-315联系人赵经理李经理主要检测业务范围:1、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

2、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进行住宅、学校教室、机关办公室,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oc-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oc-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 15173 声校准器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2 A 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 L 表示,单位dB(A)。

3.3 等效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等效连续A 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 Aeq,T 表示,(简写为L 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A式中:L A——t 时刻的瞬时A 声级;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4 厂界 boundary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5 噪声敏感建筑物 niose-sensitive buildings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6 昼间 day-time、夜间 night-tim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Standard of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危害而制订。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1.1 标准值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 45Ⅱ60 50Ⅲ65 55Ⅳ70 551.2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1.2.1 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1.2.2 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1.2.3 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1.2.4 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1.2.5 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1.3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A),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

1.4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2 引用标准GB 12349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3 监测方法按GB 12349 执行。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朱煜光、郭秀兰、陈光华、朱建平。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测量方法GB 12349-90Method of measuring noise at boundary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本标准为执行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的测量。

1 名词术语1.1 A 声级用A 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 表示,单位dB(A)。

1.2 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 声级,用Leq 表示,单位为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一、概述工业企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生产过程中常常伴随着噪声污染问题。

为了保护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本标准旨在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的限制和控制,促进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化工业、能源行业等。

涉及到噪声排放的工业企业都应按照本标准进行噪声控制和管理。

三、噪声限值1.厂界环境噪声限值:-白天(7:00-22:00):不超过65分贝(A)。

-夜间(22:00-7:00):不超过55分贝(A)。

2.噪声特别控制区域:-面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区的厂界环境噪声限值:-白天(7:00-22:00):不超过60分贝(A)。

-夜间(22:00-7:00):不超过50分贝(A)。

3.高噪声区域特殊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当工业企业所在地区属于高噪声区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噪声控制标准,并采取必要的隔音和防护措施。

四、测量与评估1.测量方法:-厂界环境噪声的测量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使用合格的噪声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测点布置:-测点应选择在工业企业厂界周边的重要位置,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区。

3.评估方法:-根据测量结果,对工业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相关噪声限值要求。

五、噪声控制措施1.声源控制:-优选低噪声设备和技术,减少或消除噪声源。

-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处理或采取其他降噪措施。

2.隔声与防护:-对噪声传播路径采取隔声措施,如建造隔声墙、屏障等,减少噪声的传播。

-为噪声敏感地区提供合适的防护措施,如安装窗户密封、加装隔音门等。

3.运行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和操作方式,减少噪声产生。

-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异常噪声。

4.教育与宣传:-加强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噪声控制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噪声管理能力。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03
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推动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THANKS FOR WATCHING
感谢您的观看
经验三
工业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环保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 推动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未来发展方向
方向一
01
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对噪声污染
治理的投入,提高治理效果和水平。
方向二
02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加强科研创新,研发更加高效、环保的降噪技术和材料,为工
业企业噪声治理提供更多选择和支持。
方向三
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特殊情况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 的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 化工、机械制造、采矿等行业的工厂 和企业。
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工业企业,如医 院、学校等非生产性单位,由于其功 能和性质的特殊性,可能不适用于该 标准。
地域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城市和乡村地区, 要求工业企业无论位于何处,都必须 遵守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以保护周 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随着工业技术的进步和环境要求的提高,工业企业厂界噪 声标准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噪声控制需求。
最新版本
目前实施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是GB 12348-2008,该 标准规定了八类声功能区不同声环境质量要求的噪声排放 限值。
02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内 容
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昼间限值
夜间限值
背景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控制工业噪声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中国政府制定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Emiss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at bounda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环 境 保 护 部目 次前 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3)5. 测量方法 (4)6. 测量结果评价 (6)7. 标准实施监督 (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危害,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成为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的必要措施。

本文将对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探讨。

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指针对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所设定的限制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的影响超过可接受的范围,并且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

工业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噪声排放标准,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和传播,从而保护环境和人民的权益。

首先,工业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对环境噪声的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工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自身的噪声控制目标和措施。

例如,中国环保部发布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在不同区域和环境条件下的噪声限值,并要求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排放监测和评估。

其次,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的产生。

首先是选择低噪声设备和技术,包括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减少机械摩擦和冲击声、采用隔音材料等。

其次是合理规划和布局厂区,减少噪声的传播。

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避免噪声因设备老化或损坏而增加。

另外,工业企业还可以通过对员工进行噪声防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噪声意识和防护能力。

此外,工业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噪声监测和管理体系。

通过定期进行噪声监测,了解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于超出排放限值的情况,工业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工业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对噪声控制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确保噪声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最后,工业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合作。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监管,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噪声控制难题。

而社会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噪声污染问题,共同促进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治理和改善。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监管和控制的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同时促进工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从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施中产生的噪声,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管理,就会对周围的居民和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严格规定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1. 噪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噪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会产生多种危害,比如影响听力、引起失眠和焦虑、甚至影响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

对于环境来说,噪声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活,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控制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对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意义重大。

2. 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的重要性在这一部分,我们需要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的重要性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工业企业作为噪声的主要源头,如果不受到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就会给周围的社区和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

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不仅仅是一项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对环境和人类健康负责的举措。

通过设定合理的噪声排放标准,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能提高工业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3. 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问题。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明确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管标准,并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于那些噪声排放超标的企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其整改。

另外,国家还可以通过支持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动工业企业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技术,并鼓励企业开展噪声治理工作。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机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效果。

4. 个人观点和总结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充满信心。

我认为,通过加强标准的制定和严格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工业企业噪声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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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08-08-19发布 2008-10-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 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 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 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的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 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 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

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8年 7月 17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年10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 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 3241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 15173 声校准器 GB/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 17181 积分平均声级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industrial enterprises noise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的声音。

3.2 A声级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用 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 LA表示,单位dB(A)。

3.3 等效声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等效连续 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 T内 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 LAeq,T表示,(简写 为 Leq),单位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 1A .

L dt. .=∫.T00.1Leq1010lg . T . 式中:LA——t时刻的瞬时 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4 厂界 boundary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

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5 噪声敏感建筑物 niose-sensitive 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6 昼间day-time、夜间 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 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 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 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7 频发噪声 frequent noise 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 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3.8 偶发噪声 sporadic noise 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短促鸣笛 声、工程爆破噪声等。

3.9 最大声级 maximum sound 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 A声级最大值,用 Lmax表示,单位dB(A)。

3.10 倍频带声压级 sound pressure level in octave bands 采用符合 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其测量带宽和中心频率成正 比。本标准采用的室内噪声频谱分析倍频带中心频率为 31.5HZ、63HZ、125HZ、250HZ、500HZ, 其覆盖频率范围为 22HZ~707HZ。

3.11 稳态噪声 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 3dB的噪声。

3.12 非稳态噪声 non-steady 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 3dB的噪声。 3.13 背景噪声 background 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4. 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 1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 段 厂界外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1.2 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 dB(A)。 4.1.3 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4.1.4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参照 GB 3096和 GB/T 15190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 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5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 1 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 并将表 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 2和表 3规定的限值。 表 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房间类型 A类房间 B类房间 噪声敏感时段 建筑物所处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0 40 30 40 30 1 40 30 45 35 2、3、 4 45 35 50 40

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 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表3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 单位:dB 噪声敏感建筑 所处声环境 时段倍频程 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限值 功能区类别 中心频率, Hz 房间类型 31.5 63 125 250 500 0 昼间 A、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夜间 A、B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昼间 A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1 B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夜间 A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B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昼间 A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2、3、4 B类房间 82 67 56 49 43 夜间 A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5. 测量方法 5.1 测量仪器 5.1.1 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 对 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 35 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 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 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 GB/T 15173对 1级或 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 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 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5.1.2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 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 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2 测量条件 5.2.1 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 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5.2.2 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5.3 测点位置 5.3.1 测点布设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 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5.3.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 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 1m的 位置。

5.3.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5.3.3.1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 1m、高于围墙 0.5m以上的位置。 5.3.3.2 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 5.3.2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1m处另设测点。 5.3.3.3 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 0.5m以上、距地面 1.2 m高度处, 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5.3.3.4 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 一反射面至少 0.5m以上、距地面 1.2 m、距外窗 1 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 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 时钟等)应关闭。 5.4 测量时段 5.4.1 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5.4.2 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 1min的等效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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