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及带薪休假制度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范文(4篇)

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导言为了落实国家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休息权益,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满意度,我司特制定了本《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范本》。
第二部分制度目的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鼓励员工适当休息和放松,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第三部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部分休假规定1. 年假: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的不同,我司设立了年假制度。
具体休假天数如下:- 1年以下:无年假;- 1年-10年:10个工作日年假;- 10年以上:15个工作日年假。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并提供病假证明,病假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具体病假期限如下:- 1年以下:病假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1年-3年:病假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年以上:病假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
具体事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婚假:员工结婚时,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不同长度的婚假。
具体婚假期限如下:- 1年以下:3个工作日;- 1年-3年:5个工作日;- 3年以上:7个工作日。
5. 产假:女性员工妊娠满3个月后,享受产假。
具体产假期限如下:- 自然分娩:98个工作日;- 剖腹产:128个工作日。
6. 丧假:员工登记公民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享受丧假。
具体丧假期限如下:- 直系亲属:3个工作日;- 非直系亲属:1个工作日。
7. 公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享受公假。
具体公假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8. 特殊假期: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和特殊需求,公司可酌情安排特殊假期。
具体特殊假期的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部分假期管理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及具体请假时间。
2. 长假(包括年假、产假等)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短假(包括病假、事假、丧假等)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
员工带薪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带薪假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带薪假期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在职员工。
三、假期类型及资格1.年假: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受年假。
年假按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天数如下:工作年限年假天数1—3年5天3—5年10天5年以上15天2.病假:员工因病需要请假,应供应医生证明。
病假的具体天数由公司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事假: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如婚假、产假等,具体天数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确定。
四、带薪假期的申请和批准1.员工希望休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休假时间和理由。
2.直接上级收到假期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申请转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申请后,会核实员工的休假资格,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休假审批结果。
4.若员工休假时间超出三天,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提出请假申请,以便公司做适当的调整布置。
5.如因业务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假期申请进行调整或拒绝。
五、假期工资结算1.员工休带薪假期期间,其工资依照正常工作时的基本工资进行结算,不包含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补贴。
2.在员工休年假期间,公司不得扣发年假期间的工资。
3.员工休病假期间,其工资依照公司制度确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进行结算。
4.公司对员工的其他带薪假期工资结算标准通过内部通知方式进行发布。
六、请假管理要求1.全部员工请假必需提前提出申请,不得擅自离岗。
2.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移动电话通畅,以便公司能够及时联系到员工。
3.如员工请假前后显现连续休息的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供应医生证明或合理的请假证明。
4.若员工请假时间结束后未能定时返岗,并未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监督和评估1.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对员工在假期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估。
2.人力资源部对请假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单位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带薪休假的管理,确保员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同时维护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章休假种类及条件第四条带薪休假包括以下几种:1. 带薪年休假;2. 带薪病假;3. 带薪事假;4. 带薪婚假;5. 带薪丧假;6. 其他带薪休假。
第五条享受带薪休假的条件:1. 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2.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3.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第六条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1. 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 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七条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1. 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或个人申请获得批准;2. 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 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第四章带薪病假第八条员工因病需休假时,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带薪病假天数根据员工的病情及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十条带薪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第五章带薪事假第十一条员工因私事需休假时,应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带薪事假天数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天。
第十三条带薪事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第六章带薪婚假、丧假及其他带薪休假第十四条带薪婚假、丧假及其他带薪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带薪婚假一般为3天,丧假一般为3天。
第十六条带薪婚假、丧假及其他带薪休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设立带薪休假管理小组,负责带薪休假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带薪休假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带薪休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如有违反带薪休假制度的行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给予处分。
带薪休假的规章制度

带薪休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务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带薪休假政策,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带薪休假。
第四条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时,需遵守公司的规定,如无故缺勤、擅自延长假期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带薪休假的种类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种类的带薪休假,主要包括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等。
第六条年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而定。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享受带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陪产假:男性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带薪陪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丧假:员工遭遇重大亲属丧事可享受带薪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病假:员工患病需请假治疗可享受带薪病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三章带薪休假的申请和审批第十二条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前,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休假申请,并注明具体休假时间,理由等。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收到员工的休假申请后,需及时审批并签字确认,同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员工可与上级领导协商调整休假时间,但需提前通知所在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在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期间,需安排其他员工顶岗替班,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四章带薪休假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休假情况的监督。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带薪休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如发现员工利用带薪休假滥用、虚报休假等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九条公司将建立员工满意度调查,定期了解员工对带薪休假政策的满意度,及时改进完善。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年休假享受对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三条年休假时间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不同的年休假天数。
具体如下:1.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年休假安排1.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年度安排。
第五条年休假待遇1.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2. 单位不得降低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第六条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年休假计划的申报和执行1. 人力资源处负责贯彻落实年休假制度,负责全院职工年休假计划的申报、计划的执行跟踪、负责行政后勤片区和临时工年休假的审核审批以及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审核工作。
2. 医务处负责全院临床医生、医技部门年休假的审核审批。
3. 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系列年休假的审核审批。
第八条法律责任1. 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职工工资的2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 职工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位带薪休假管理制度

单位带薪休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员工带薪休假管理,提高员工的休假福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
三、休假种类1. 年假:员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年假休假。
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待遇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2. 调休假:若员工在法定假日、周末或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休息,可按照工作安排调休相应的假期。
3. 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假的,应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实行病假制度。
4. 婚假、丧假: 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可享受结婚、丧假。
5. 产假、陪产假: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受产、陪产假。
6. 哺乳假: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可享受哺乳假。
7. 其他特殊情况休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假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其他特殊情况休假。
四、休假申请1、员工应提前向所属部门提出休假申请,附上休假原因及休假天数,经所属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批准。
2、员工在休假前应完成交接工作,并将联系方式告知所属部门。
3、休假期间若遇有变动或延长,应提前通知所属部门,并经批准后可实行。
4、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关的工作。
五、休假薪酬1、年假工资按照员工实际休假天数计算,具体计算方法由财务部门核算并发放。
2、调休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的薪酬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休假纪律1、员工应按照休假申请程序办理休假手续。
2、严禁擅自旷工,请假不按规定流程,迟到早退等违反休假纪律行为。
七、违纪处罚1、对于严重违反休假规定的员工,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对于违反休假纪律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休假等处理情况。
八、其他1、本制度解释权归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即为我们单位带薪休假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遵守并认真执行,保证休假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任何单位员工都应遵守我单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积极配合公司的发展和运作,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也愿我们单位的员工都能在工作之余获得足够的休息和放松,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生活。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工作与生活平衡的追求,带薪年休假成为许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管理带薪年休假,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以下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二、休假申请与批准1. 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提出带薪年休假申请,需提前提交至少一个月。
2. 员工须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表》,包括休假起止日期、休假事由等信息,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个人申请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休假。
4. 员工申请的带薪年休假,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员工重叠,若存在时间冲突,由人力资源部门协调解决。
5. 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果无法批准休假,应当向员工说明原因。
三、带薪年休假计算与结算1.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服务期,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 具体年休假的使用时间,由员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但应提前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并获得批准。
3. 员工可以选择将未使用的年休假累计至下一年度,但最多累计2年,超过2年未使用的年休假将自动作废。
4. 员工离职时,如果尚有未使用的年休假,应按照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进行结算并支付给员工。
四、特殊情况的考虑1. 当公司正值繁忙期或项目紧急时,可能会对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申请进行限制。
2. 如果员工需要在繁忙期或项目紧急时休假,需提前进行申请,并附上相应的理由和替代措施。
3.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求,结合员工申请的理由进行审批,并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者超过批准的休假时间,将视为违规处理。
2. 若员工违反带薪年休假规定,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能面临扣减工资、扣除绩效奖金或其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解释的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并报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企业带薪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带薪年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企业带薪年假是指企业员工在服务一定年限后,享受的带薪休假制度。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投入和效率,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派遣员工。
第三条年假的获取及比例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假5天;2.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可享受年假10天;3.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15天;4.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五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20天;5.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十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30天。
第四条年假的使用1.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将年假分别使用或合并使用;2.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年假申请,并与部门领导协商确认年假使用时间;3.员工应在年假使用开始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年假使用申请表;4.员工应在年假使用结束后的三天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年假使用登记表。
第五条年假的计算1.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员工的正常工资发放标准,支付年假工资;2.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员工的正常出勤记录,计算年假天数;3.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加班或其他工作任务;4.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年假计划,需提前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年假计划。
第六条年假的结余与转换1.员工在年假使用结束后,如有剩余年假,可申请年假结余;2.员工在年假使用结束后,如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未能享受年假,可申请将未使用的年假转换成工资;3.员工在年假使用结束后,如因违反公司规定或疏于请假导致年假未能使用,公司不予以抵扣或补偿。
第七条年假的调整与取消1.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或取消年假时,需提前向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或取消年假;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取消年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扣减年假工资或其他处罚措施。
第八条年假管理的监督1.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年假管理的具体执行工作,包括年假申请、审核、登记、结余等;2.部门领导应负责年假管理的监督和督促,确保员工的年假权益得到保障;3.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司领导进行反映,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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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管理,使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订。
第三条坚持”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的原则,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切实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机构及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及其子公司机构设置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公司岗位设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各子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科学合理的岗位和编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员工的聘用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在岗位缺员的情况下方可对外招聘员工。
新进员工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严格执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员工聘用要按照所需岗位要求,在确定岗位名称、专业、人数及与之相适应的学历、资历、资格条件后,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布录用名单等程序,公
开招考录用相关人员。
第九条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试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健康状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根据岗位不同原则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第十条严肃员工调配纪律。
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决定调配的员工,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坚持做到有令则行。
凡接到调令的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
逾期未到岗报到者,将视为旷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不执行长期病休制度,职工病休假严格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医疗期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试用期间只发给基本生活费。
正式员工工资将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增长效益同步。
第十二条为优化公司管理人员队伍结构,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管理人员职数。
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
第十三条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着重体现岗位价值和个人贡献,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十四条公司班子成员任免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决定,其任职或退职后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人员聘任实行年度聘任制,一年一聘任,一年一
考核。
没有续聘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实行岗变薪变。
第十六条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员男同志年满55周岁、女同志年满49岁的一律不再聘任,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实行岗变薪变。
第四章员工的教育与培训
第十七条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以提高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升工作能力为目的,做到学用结合、以用定学、以学促用。
第十八条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采取集中办班、分块培训、个人自学、外出学习、师徒结对等多种形式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九条新进员工上岗前一律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定岗定员落聘转岗人员需接受转岗前的专业性培训,转岗培训时间不超过半年,对因转岗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待岗及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分流,待岗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也有接受培训和培训他人的义务。
公司提倡员工在提高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自主学习.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学习,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后,
对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职工退休制度。
公司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职工带薪休假资料
不享受当年年休假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⑵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累计休息和治疗达六个月以上的。
⑶全年无正当理由缺勤累计达五天以上者。
⑷取保候审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期间者。
职工应按单位安排的时间休假。
并按以下程序办理:⑴由职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⑵职工所在部门或单位统筹安排;⑶按管理权限报政工、劳资部门审批;⑷职工休假结束后到政工、劳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不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相关规定⑴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未能安排年休假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三倍日基本工资核发(队组有分管领导签字;科室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矿长签字确认);对自愿放弃年休假的职工,或不服从单位年休假安排的职工,视同放弃年休假,不予补假和补贴。
⑵年休假期间,所在单位要比照职工本人正常出勤基本工资计发收入(本单位结算工资总额内支付)。
⑶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只限职工在本年度内一次性享受,特殊情况最多分两次享受,但不得跨年度享受。
⑷参加单位组织疗养的职工,其疗养(包括路途时间)时间超过其年休假假期时间的,当年则不再享受年休假。
未超过的应当予以补齐。
⑸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无正当理由年休假期满未办理销假手续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⑹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未休
或未休满假期,视同职工本人自愿放弃休假。
⑺职工与单位因年假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各单位工作⑴按照以上相关规定有序、合理、均衡、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组织安排本单位人员休假,列出休假时间表(从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前),报劳资科备案。
⑵做到无遗漏,该享受的享受、不该享受的绝不得享受,该享受多长假期的就享受多长假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⑶职工按照单位安排时间,提前到劳资科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办理销假手续。
注意事项⑴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回,必须写清工作时间、年休时间、年休天数。
⑵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年休,过期视同自动放弃。
⑶不得年底集体年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年休的,必须在规定的年休时间内,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回劳资、政工科,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⑸职工请年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不含公休、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当月的各项奖金应当正常支付给职工(出勤天数加规定的年休假天数之和达到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
⑹排好年休时间后必须公示告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