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监科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煤矿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安监部是本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矿安全生产工作。
2. 安监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编制和修订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6)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工作;(7)负责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2)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部门、岗位和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3)对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处罚。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治理流程;(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3)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教育培训(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对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转岗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5.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一、背景我国的煤矿资源储量丰富,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矿井设计和设备更新不适时,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和生命损失。
为了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削减煤矿事故的发生,国家订立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度,以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安全。
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任务1、规范煤矿生产企业的行为,调查、处理违法行为;2、严格监管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矿工的安全;3、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扬和教育工作,提高矿工安全生产意识;4、对各级煤矿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发觉问题适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显现的问题适时得到解决。
三、监察工作的组织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监察、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下属市级煤矿安监局、县级煤矿管理所等机构负责执行监察工作。
四、监察工作的内容1、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严控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包括煤矿的采掘、运输和加工等各个环节,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设备的更新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而且需要对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监察。
2、在对煤矿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察时,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煤矿生产企业是否真正意识到了安全生产的紧要性,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安全设备,是否建立了科学的防灾、防事故措施等。
3、需要加强煤矿管理的细节,包括对矿工的培训和安全学问宣扬、对煤矿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本领、以及对矿工生活环境的关注等方面。
这些内容的加强能够有效地防备和削减煤矿事故的发生。
4、监察工作还包括煤矿事故调查和事故责任追究。
假如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监察部门需要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找出实在事故原因、责任人等方面,并对违规行为、管理不善、安全设备缺乏、责任不明等方面实行强制制裁。
五、监察工作机构的职责和分工1、市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市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监察和检查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阜康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阜康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阜康市行使煤矿安全监管和其他管理职责的部门、市属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煤矿安全监管的组织机构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和地方监管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市经贸委煤炭安全监察大队负责.煤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州、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片区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工会组成煤矿联合检查组,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联合检查组每季度对全市煤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负责对煤矿停产后的复产验收工作。
第三章对煤矿检查验收的内容第五条市经贸委负责检查以下内容:(一)煤矿持证情况:1、煤炭生产许可证。
无证、证件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必须停产整顿.2、矿长资格证。
无证、人证不符的,必须停产整顿.3、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证的必须停产整顿.(二)矿井图纸及技术资料1、矿井11张基本图纸的绘制、填图、交换情况。
图纸不全、未及时填图、交换的,限期整改。
2、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停产整顿。
3、采区设计、作业规程、通风设计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批、学习、考核、执行情况。
资料不齐全或未严格执行审批、学习、考核程序的,限期整改.在规定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停产整顿。
(三)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煤矿法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情况。
上述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和履行职责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未认真履行职责的,立即停产整顿。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立即停产整顿。
(五)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制定和预演情况。
煤矿安监科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监科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监科是本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安监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三)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安监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四)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安监科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对全矿各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井下作业、地面设施、设备设施等。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矿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二)安全生产培训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6篇)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监察局对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公司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
公司领导、生产口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团委书记、教育科长、采、掘、机、运、通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科负责____,安监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____、考核工作由安监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煤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求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作业人员配备、作业流程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煤矿安监科的工作流程

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和做法一、规范监察执法程序。
一是编制执法手册,规范自由裁量。
针对过去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不规范、畸轻畸重等问题,编制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手册》,从监察执法程序、隐患描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证监察执法的公正性。
二是成立案审机构,规范处罚程序。
制定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成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经立案调查后,由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并做出对煤矿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重大行政处罚的决定,保证了行政执法符合法定权限,适用法律准确。
三是实行高位负责,确保廉洁执法。
制定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高位负责制》,每一次都明确行政执法的带队负责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每次执法前都组织会议,严格要求廉洁执法。
二、扎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活动。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体检”工作。
由湖北煤监局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体检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三个单位共同配合协调组织全省煤矿的“体检”工作。
二是组建专家队伍,为“体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从全省煤矿专家库中选取了23名专家成立“体检”专家组,又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中煤科工煤炭科学研究院对我省地质情况复杂、灾害严重地区的57处煤矿进行“体检”,确保“体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实施。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局批复的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结合矿井分类情况,制定了月度监管监察执法和“体检”计划,以表格形式列出,按照月度计划进行全面安全“体检”。
同时根据我省煤矿现状和灾害情况,将保留矿井按照地质条件复杂、灾害程度较重;灾害程度较轻;长期停工停建三类情况分类分级进行“体检”。
四是分类实施监管,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体检”结果,将全省煤矿分为风险较大、风险一般和风险较小三类监管,并下发了《湖北省重点煤矿监管监察工作方案》,对24处风险较大有煤矿,在县(市、区)安监局验收的基础上,由市(州)安监局组织复查后才批准生产和建设。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执行力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有效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职业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及主要业务保安职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标准及考核奖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预防为主,监察与服务、教育与惩处、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主要业务保安部门、各单位、托管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职责与组织方式第五条安全监察局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规范和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等,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管理.第六条主要业务部门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职能,组织开展本专业范围内的专项检查,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
第七条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分为季度检查、月度检查、区域动态检查、专项检查四种组织方式。
第三章监督检查依据及主要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两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价系列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季度检查1。
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运行考核标准》《业务保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主要业务保安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2.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定期评价系列标准,以安全基础管理资料和现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为重点,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3.依据集团要求,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托管单位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篇)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____建设项目管理。
3安全检查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
4职责4.1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2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安全检查类别和周期5.1安全大检查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5.2专业检查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等专业检查。
由各专业副总组织不定期检查,本专业人员参加。
5.3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员检查不定期检查,重点查“三违”现象,(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地面值班、要害车间、厂房人员在岗情况。
5.4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抓“三违”现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带班在岗情况。
6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6.1安全大检查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运输、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爆破管理、文明生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资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6.2专业检查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专业检查,重点检查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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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煤矿安监科现场安全管理
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切实开展好现场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能促进煤矿安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有效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构,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变事后查处事前预防努力遏制特大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经煤矿会议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顾问)
(安全生产副矿长)
(总工)
(机电矿长)
(安全科长)
(技术科长)
(副科长)
(副科长)
(副科长)
(机电科长)
(办公室主任)
三、隐患排治理范围
1、一通三防管理。
2、洒水降尘设备维护和使用。
3、通风设施构筑物的维护和使用。
4、运输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使用情况。
5、瓦斯和煤尘管理情况。
6、采仓顶板管理。
7、掘进前探梁的使用情况。
8、放炮母线使用情况及黄土水泥的使用情况。
9、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
10、巷道卫生和工业区卫生情况。
11、探放水执行情况。
12、提升运输设备检查保养使用情况。
13、火工品领取和使用、退库情况。
14、上山保险绳是否到位,通风、风筒到位使用情况。
15、瓦斯监控效正和使用情况。
四、征对重点监督对象
1、掘进工程必须按公司技术部规定范围进行作业,保证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及时停止作业,进行返工。
2、支架间距必须按要求进行,三方应背完整的背邦,不合格的不给验收。
3、掘进发现有淋水时必须做到有凝别探先探后掘,否则停上掘进作业。
4、掘进不使用前探梁,而空顶作业的必须停止作业,风筒必须按规程规定,出风口距工作面齐头不超过5米。
5、各放炮地点放炮母线按规程规定100米,并设置好警戒线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达不到要求的停止放炮。
6、处理小眼堵塞,严禁一人处理,必须两人以上,发现一次一人处理处罚1000元。
7、掘进严禁使用串连通风,如需串连通风的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同意,方可进行,串连次数只能一次,严禁第二次串连通风,违者处罚1000元,并停止作业,并安装瓦斯监控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进行。
8、瓦斯检查员在岗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严禁空检、漏检、假检,必须三对口,使每个职工都知道工作面的瓦斯浓度,严格执行三炮三检制度,发现瓦斯超限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提升绞车我矿占主要,使用前必须检查性能是否完好,保护装置是否齐全,钢丝绳磨损成度,定期检查,严防飞车、跑车、绞车工是否持证上岗等。
10、火工品到井下后必须入箱上锁管理,严禁雷管炸药混一起,违者处罚500元,当班未用完的雷管和炸药必须退库,并做好退库手续,严禁炸药雷管残留在工作面违者处罚500元/次。
11、采仓的顶板管理,严禁大面积顶板裸露,留好保安体柱,严禁回采人员到采空地点作业,必须在联络眼进行操作,违者处罚500元。
12、严格执行党中央文件精神,完善领导下井带领制度,执行班班有领导,领导带班,科级领导跟班,井长带班制度,层层落实,未按规定进行带班的领导必须按制度进行处罚。
五、自查自纠时间安排
1、每月10日、20日、30日包括工程验收。
2、检查范围分为井下组和地面组,井下由矿长主持,地面组由何总、徐吾明主持。
3、凡参加检查人员必须按时到井口集中参加,早上10点在井口报到,迟到的处罚200元,不参加检查的处罚500元。
六、整改治理
1、对存在的一般隐患由矿安全科下达整改指令,区队长签字,由区队长亲自负责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整改不落实不生产。
2、对于限期整改的隐患,由矿长组织安监科、技术科、机电科进行复查整改内容,验收完好后,以书面文字建立验收清单,未完成的按规定500元一项进行处罚。
3、对于重大隐患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所需资金由矿领导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由总工程师完善应急预案,整改完毕后报公司领导。
七、健全职能机制、落实责任
1、由矿长带领各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区队长等,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按照具体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力量,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
2、凡对矿井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按五定原则下达整改指令,区队长和安全副矿长必须签字,矿长组织
验收小组,到期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未完成区队按每项500元处罚。
3、凡复查验收发现同样问题,不整改加倍处罚,验收后,应有整改结果,并填写验收清单。
八、单位对井下工作时间规定
1、凡当班入井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严禁十二小时作业。
2、无特殊情况不准任何人上连班,违者进行处罚100元。
3、上班应提前半小时到井口值班室参加区队组织的班前会议,未参加班前后人员不得入井作业,违者处罚50元。
4、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50元。
九、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1、加强现场作业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控制八井人数,实科学定额定员管理,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2、凡新来矿人员,必须持身份证到治安科和安监科登记报到,并建立个人档案,经体检合格,并签订劳务合同,办理工伤保险后方可录用。
3、保证安全培训条件,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地点、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落实对职工的培训。
4、落实全员培训,对新招入矿的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有经验的带领下方可从事井下作业。
5、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特殊工种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1、加强应急建设,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月。
2、保障应急救援能力,落实兼职救援人员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援。
3、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后煤矿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