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组织修订集团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各企业热工量值传递及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规章制度;(四)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查、监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五)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集团公司热工监督工作重点;(六)开展热工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H N P DHNPD-08-JD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并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与日常性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本规定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体制、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即厂部为一级(策划部代行其职能)、检修部热控专业为二级、班组为三级。
第六条策划部热工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一)在生产副总经理(助理)和策划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二)制定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三)检查各部门热工专业工作进行情况,参加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四)分管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备品配件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修标准和非标准项目的审定及验收;(五)参加本厂扩建工程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设计审查和设备选型。
第七条检修部热工监督专责人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每年至少总结一次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填报“八率”(即:1)热工主要仪表投入率、校验率2)热工主要仪表调前合格率、3)热工自动装制投入率、4)热工自动装制投运率、5)热工保护投入率,6)热工保护投运率、7)热工主要保护动作正确率,8)热工主要设备消缺率)月统计报表,校对其准确性,按华能公司要求汇总填报热工监督月报表,报策划部;(二)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和抽检制度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和抽检制度为确保热控仪表,自动装置和保护装置准确、可靠地运行,有必要在机组大、小修间隔期间对现场的主要仪表、自动装置和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及抽查校验工作。
为了使以上工作有条不紊、保质保量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主要仪表、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定期校验周期进行定期校验,要列入周计划报生产部统筹安排。
二、定期校验工作必须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安排具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
三、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现场抽测校核试验,主要热工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三分之二,主蒸汽温度表和主蒸汽压力表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不大于其综合误差的二分之一。
四、主要热工仪表现场抽测校核试验每季度一次,车间根据生产部下达的抽检计划组织实施,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8只,并将实施情况上报存档。
五、现场校验工作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技术准备:工作负责人及参加校验人员在定期及抽查校验工作开始前,要仔细查阅有关的工艺图纸和说明书,熟悉被校仪表的工作原理、结构、一次元件的安装地点,测量线路的走向及现场工作安全规程。
2、工作准备: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前要向参加工作的人员把工作过程、每个人担负的工作任务交待清楚,同时要制定出安全运行和使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并办理热控检修工作票。
3、工作:按照《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对设备进行校验,严格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
4、工作结束:校验完毕后,做好校验记录,按验收制度办理,交回工作票。
文明生产方面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及时填写校验报告。
六、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品质是衡量自动化水平的综合指标,也是保证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设备主人应当定期修正调节参数,检查调节品质,力图使每一套自动调节系统都达到快速、准确、稳定的要求。
七、热控保护装置定期校验工作对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保护设备每季度校验一次,设备主人对此要有足够的重视。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的通知(83)水电电生字第73号随着发电厂高参数、大容量机组的大量采用,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加强热工监督工作,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制订了《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现颁布执行。
各电力生产、建设单位均应认真贯彻执行。
必要时,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细则。
对本条例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告我部。
1983年8月31日1 总则1.1 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连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本条例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1.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电力生产中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1.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与日常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1.4 本条例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设计、安装、运行单位可根据本条例制订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2 监督范围2.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范围包括:a.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b.自动调节系统;c.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d.程序控制系统;e.量值传递系统。
2.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如下:a.检测元件(热电偶、热电阻、孔板、喷嘴、平衡容器及其他一次传感器等);b.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c.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d.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巡测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转换单元及辅助单元等);e.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保护或连锁用继电器、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f.程序控制装置(程序控制器,程序控制用阀门电动、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g.标准计量器(标准铂铑-铂热电偶,标准铂电阻温度计,标准水银温度计,标准活塞压力计及精度等级不低于0.4级的标准压力表、标准转速表校验装置、标准振动表校验装置等)。
国电安运1998 48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国电安运[1998] 483号1 总则1。
1 为加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火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特制定本规定。
1.2 对发电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 对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联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本规定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简称为热控装置。
1.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的任务是: 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的要求。
1。
4 本规定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设计、安装、运行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使热工全过程管理的有关环节均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2 监督范围2.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2.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2.1。
2 自动控制系统2。
1.3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2.1。
4 顺序控制系统2.1。
5 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2.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2。
2。
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及其他的一次传感器)2.2。
2 脉冲管路(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2。
1.3 二次线路 (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2。
2。
4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调节执行器、运算单元及辅助单元等)2。
2.5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2.2.6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装置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2。
2.7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2。
2.8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3 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3。
1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各有关部门应按本规定要求切实贯彻和加强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以总工程师负责的技术监督体系,落实技术监督责任制, 及时解决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热工技术管理监督规定设备运行、检修监督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2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映灵敏,记录清晰。
并应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由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1.4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1.5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1.6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1.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1.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2主要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见附录A)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该主设备不能定为完好设备。
主要保护系统的保护条件暂时退出的应由厂总工程师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3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热控运行日志上。
4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控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时,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5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控人员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应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使用。
热控专业在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存档。
6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7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DL1056_2007)_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目录前言 (2)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3)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3.1 (3)3.2 (3)3.3 (4)4体系与专责 (4)4.1监督机构 (4)4.2监督职责 (4)5监督范围 (5)5.1热工仪表及设备 (5)5.2热控系统 (6)6设计、安装、调试监资 (6)7试生产期监督 (7)8运行监督 (7)9检修监督 (9)10量值传递 (9)11技术监督管理 (10)附录 A 热控技术监督考核指标 (13)附录 B 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 (14)附录C热控技术监督指标统计方法 (16)附录 D 发电厂热控技术监督报表 (1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1951号)的要求安排制订的。
热控技术监督一直是电力行业的主要技术监督内容之一,多年来对发电厂热工设备的安全、可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标准的制订结合了目前发电厂热控技术监督的实施情况和管理模式,规定了发电厂热控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技术管理及监督职责,是发电厂热控技术监督的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试验研究分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洁。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DL/T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以及技术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火力发电企业和水力发电企业。
供电企业的热控技术监督工作可参照相关部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3.1总则3.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3.1.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3.2监督的范围和内容3.2.1监督范围3.2.1.1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3.2.1.2模拟量控制系统;3.2.1.3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3.2.1.4顺序控制系统;3.2.1.5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2.1.6汽轮机控制系统;3.2.1.7电气控制系统;3.2.1.8电厂辅助控制系统(如脱硫、除灰、化水、输煤等);3.2.1.9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3.2.2监督内容3.2.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3.2.2.2脉冲管(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3.2.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3.2.2.4二次仪表(指示、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操作开关或按钮等);3.2.2.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3.2.2.6控制系统电源、仪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3.2.2.7控制系统驱动装置(电磁阀、气动、电动、液压执行机构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硬件(控制器、I/O、通讯、电源模件、SOE、操作员站、打印机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3.2.2.10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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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技术管理监督规定设备运行、检修监督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2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映灵敏,记录清晰。
并应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由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1.4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1.5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1.6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1.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1.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2主要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见附录A)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该主设备不能定为完好设备。
主要保护系统的保护条件暂时退出的应由厂总工程师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3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热控运行日志上。
4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控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时,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5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控人员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应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使用。
热控专业在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存档。
6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7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用过的记录纸软盘等,应注明用途和记录日期,由有关部门集中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按厂有关规定建档保存。
9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10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检修及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11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现场抽检校核试验,主要热工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蒸汽温度表和主蒸汽压力表在常用点内的误差不大于其综合误差的1/2。
主要热工仪表现场抽查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五块。
12运行中的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应作定期试验。
13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是一项综合指标,涉及热控、检修及运行,应分别纳入机组考核指标。
14“三率”(指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是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考核电厂的重要指标之一,电厂有关部门应认真作好统计,每季度上报有关部门。
15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统汁办法见附录B。
16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定额。
1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不得漏项。
检修、检定和调试均应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做到文明检修。
对隐蔽安装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和测温套管等)应定期进行拆装检查(焊接的元件可适当延长),并作好检查记录。
18检修工作结束后,热工控制盘(台)的底部电缆孔洞必须封闭良好,必要时应覆盖绝缘胶皮。
19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后,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
属于主设备的控制与保护装置(如汽轮机串轴、胀差传感器等),应由主设备所属部门会同热控部门共同验收。
20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的联合调节和测试,并符合误差要求。
21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作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要求。
22检修后的顺序控制、信号、保护和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由运行人员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23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改进、调校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毕归档。
量值传递1热工量值传递按原电力部颁计量工作管理规定进行。
2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装置及检定人员,必须按照原电力部颁《计量工作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取证,方能进行工作。
3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准使用。
4各级检定机构应建立标准器档案并按传递单位的申请制定年度周检计划,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拖延或不送检。
5各基层单位的热工计量室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热工仪表制定周检计划,并按期完成。
6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可报请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为了保证各级量值传递的正确性,上一级计量监督管理机构随时可对下级计量检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8热工试验室的设施、计量标准、装置的配置应按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5004—91)执行。
技术管理1发电厂热控部门应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制订和执行下列相应的规程制度。
1.l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1.2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调试规程(包括热机保护系统校验规程);1.3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1.4施工质量验收规程;1.5精密仪器仪表操作(使用)规程;1.6安全工作规程;1.7岗位责任制度;1.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巡回检查和清洁制度;1.9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工作票制度和验收制度;1.10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和抽检制度;1.11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1.12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13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评级统计细则;1.14热工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1.15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1.16热控人员技术考核培训制度;1.17热工标准器具的检定规程及制度。
2发电厂热控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清册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技术档案。
清册和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2.1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的清册、台账、出厂说明以及检定、调整与试验记录。
2.2标准仪器仪表设备清册、台账、出厂说明书以及历次检定记录、证书。
2.3全厂机组及系统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实际系统图、原理图和接线图;电缆、管道清册。
2.4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系统图。
2.5主要仪表测点实际安装图。
2.6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常用部件的加工图。
2.7流量测量装置(如孔板、喷嘴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
2.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日志(包括运行巡视记录、维修和故障处理记录)。
2.9热控人员清册。
附录A 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视仪表、调节、控制和保护装置。
各发电厂应根据本厂各机组热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实际配备情况,参照下列划分项目对全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统计造册。
A1主要检测参数A1.1锅炉方面汽包水位,汽包饱和蒸汽压力,汽包壁温,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温度、压力,主给水压力、温度、流量,排烟温度、烟气氧量、炉膛压力、磨煤机出口温度,过热器管壁温度,再热器管壁温度。
A1.2汽轮机、发电机方面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温度、压力,各级抽汽压力,监视段蒸汽压力,轴封蒸汽压力,汽轮机转速,轴承温度,轴承回油温度,推力瓦温度,排汽真空,排汽温度,调速油压力,润滑油压力,凝结水流量,凝结水电导率,轴承振动,发电机定子、转子冷却水流量、轴向位移、差胀、汽缸与法兰螺栓温度、发电机定子线圈及铁芯温度、发电机氢气压力。
A1.3辅助系统方面除氧器蒸汽压力,除氧器水箱水位,给水泵润滑油压力,高压给水泵轴承温度等。
A2主要自动控制系统协调控制,汽包水位控制,再热器温度控制,主汽温度控制,主汽压力控制,送风控制,引风控制,汽轮机转速、负荷控制,汽轮机轴封压力控制,汽轮机旁路控制,汽轮机凝汽器水位控制,高压加热器水位控制,除氧器压力及水位控制,一次风压控制,磨煤机负荷、温度控制。
A3主要热工保护A3.1锅炉方面总燃料跳闸(MFT)保护,炉膛压力保护及炉膛火焰保护,饱和蒸汽压力保护,过热蒸汽压力保护,再热器压力保护,汽包水位保护等。
A3.2汽轮机、发电机方面汽轮机轴向位移保护,汽轮机超速保护,电超速保护,润滑油压保护,凝汽器真空保护,高压加热器水位保护,抽汽逆止门保护,汽轮机旁路保护,发电机断水保护,汽轮机轴系振动保护,汽轮机防进水保护(重要保护需配UPS电源及具备事故追忆功能)。
附录B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统计办法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统计办法B1 完好率B1.1 %全厂自动装置总数一、二类自动装置总数自动装置完好率=100⨯ B1.2 %全厂自动装置总数一、二类保护装置总数保护装置完好率=100⨯ B2 合格率B2.1 %全厂主要仪表抽检总数数主要仪表抽检校合格总主要仪表抽检合格率=100⨯ B2.2 %抽检点总数抽检合格点总数点合格率=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测100⨯ B3 投入率B3.1 %全厂自动控制系统总数自动控制系统投入总数率=热工自动控制系统投入100⨯B3.1.1 全厂热工自动控制系统总数按原设计的总数统计。
其中协调系统按四套(手动、机跟炉、炉跟机、协调方式)统计,给水按三套统计。
与锅炉有关的控制系统应乘1.2倍的加权系数,单回路调节器有一套算一套,不加权。
B3.1.2 热工自动控制系统投运标准为:调节品质满足考核标准(附录D )的要求且累计投运时间超过主设备运行时间的80%。
B3.2 %全厂保护装置总数保护装置投入总数保护装置投入率=100⨯ B3.2.1 总燃料跳闸保护(MFT )按设计跳闸条件数统计套数。
B3.3 %数设计数据采集系统测点测点数实际使用数据采集系统点投入率=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测100⨯附录C 试生产期及大修后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考核指标试生产期及大修后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考核指标C1机组在试生产期结束后(无试生产期的则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移交后),热控装置应满足以下质量标准。
C2热控监督“三率”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仪表准确率为100%。
——保护投入率为100%。
——自动调节系统应投入协调控制系统,投入率不低于95%。
——计算机测点投入率为99%,合格率为99%。
C3有关热控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