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办流程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4月10日前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实行“一站式”效劳,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职能转变;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效劳基层群众工作合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为标准、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便民利民效劳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构建“和谐某某”、实现经济社会开展历史性跨越奠定更加坚实的根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要求,至2022年4月底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将各职能站所直接面向党员、群众的审批和效劳事项纳入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办理;村〔社区〕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站〔点〕,为基层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有关效劳。
着力加强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使办公设施标准化、效劳事项公某某、效劳流程标准化、办事制度程序化,逐步形成基层便民利民效劳网络体系,努力把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打造为效劳群众的绿色某某、脱贫致富的信息基地、化解矛盾的前沿窗口。
〔三〕指导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科学设置效劳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效劳。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
在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各级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责任的根底上,进一步强化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社区卫生服中心(站)文件项目管理制度红头文件模板1.doc

社区卫生服中心(站)文件项目管理制度红头文件模板1**市**区***社区卫生服中心(站)文件×社办[2011]×号关于印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及监督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质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现将《**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问责制度》、《**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制度》、《**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专(兼)职人员名单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问责制度2、**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制度3、**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专(兼)职人员名单表*年*月*日奎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问责制度为杜绝差错事故发生,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切实服务社区居民,现制定本问责制度,内容如下:一、问责主体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领导班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小组。
二、问责对象不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岗位职责、不能正确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岗位职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三、问责方式1、责令公开道歉2、调离原岗位3、停职检查4、引咎辞职5、责令停职6、.免职四、问责情形1、从重情节有以下情形的应从重问责:(1)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2)在居民家康档案建档、维护、使用中弄虚作假的:(3)对造成的结果蓄意隐瞒,逃避责任的。
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报告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一)申请单位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基本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借用用房,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张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 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有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名注册护士。
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 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等必要的设施。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一、自然概况区域地势由西海拔208米向东逐渐升高到海拔1170米,依次为浅丘带坝区、中丘中谷区、深丘窄谷区、低山区4个基本类型。
林业和水资源丰富,交通比较发达,是全国效益型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区,其农业、林业、水电和旅游业在广安市占有重要位置。
具有垂直性地貌。
广安区地处华蓥山中段西侧,境内大部份属川中台拗的龙女寺穹窿旋转构造区域,受地质构造的影响,形成低(浅)丘宽谷带坝地貌,西部属川中台拗的龙女寺穹窿旋转构造的一系列弧形平缓褶皱的东南翼,形成高、中丘中窄谷地貌,东部华蓥山背斜和宝顶背斜褶皱断层地带,形成低、中山内槽峡谷地貌,在石灰岩出露的地方也形成有岩溶地貌,区境内就整体而言,地势由沿渠江河谷向东西两侧逐渐升高。
最高处是桂兴镇邻水交界的方山村四方山,海拔1170米。
最低处是化龙乡沙湾河口,海拔208米,相对高差962米。
社区卫生站申请报告三篇

社区卫生站申请报告三篇篇一:关于设置碧潭社区卫生室的申请报告一、申请单位:碧潭社区居委会二、建立背景:建立背景:我居委会辖区地处县城北街,辐射范围在-----平方公里左右。
拥有服务人口近7000余人,由于历史等其他原因没有建立社区卫生室,随着本区域经济与人口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现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也给周围的群众看病就医带来不便,老百姓反映也很强烈。
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急需建立碧潭社区卫生室一所。
为当地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诊疗场所。
三、拟建项目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拟建项目的名称、选址、功能1、拟设项目的名称:碧潭社区卫生室。
2、选址:3、功能和任务:建成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舒适,就诊流程合理,科室设置、医疗仪器配备齐全的就诊环境,为城关北街区域内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医疗服务和卫生保健服务。
4、营利性质:非营利性。
5、服务半径:碧潭社区居民及其周边群众。
6、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方式:门诊、预防保健与康复、家庭病床等。
7、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8、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职工共3人。
其中:全科医师2人,社区护士1人。
9、拟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仪器、设备配备:(1)、诊疗设备:诊桌、诊椅、诊床、听诊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急诊箱、出诊箱、冰箱、给氧设备、输液设备、换药设备、缝合用品、药品柜(架)、候诊椅、输液椅、病床等。
(2)健康教育设备:健康教育宣传栏、电视机、健康教育档案、健康教育宣传品等。
(3)办公设备:健康档案柜(架)、资料柜、计算机(并能够连网)、打印机。
10、投资总额:万元,注册资金:万元。
四、建立碧潭社区卫生室带来的效能分析:建立碧潭社区卫生室可以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益处:1、社区卫生服务缓解碧潭社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能有效地对该区域群众的慢性病进行筛查,并能及时发现疾病的进展情况,对预防疾病和控制疾病起到了一定作用;3、通过在该区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并对患者的需求进行引导,使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得到提高,疾病得到控制,生活方式得到转变,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文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京卫妇社字[2006]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北京市卫生局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规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现印发你部门,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2、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管理规范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与建设规划工作,建设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网络覆盖城乡、服务方便适宜、居民信任满意的首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统筹城乡、整体规划、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居民为出发点,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全面达到标准化,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使城乡居民享有安全、适宜、方便、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 16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4月10日前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
编制组完成本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原卫生部召开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类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部分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制度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天,并能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有方便居民的通讯联络方式。
3、深入社区,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开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工作,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4、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康教育管理网络,制定社区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社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
5、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
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上报制度、隔离消毒制度。
6、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
7、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
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把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各项工作中。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3、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完善内部约束机制。
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和效果评价方法及信息反馈等。
4、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手术、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交接班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提高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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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办流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审核(初审上报)
2、办理单位:青羊区卫生局
3、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青羊区卫生局窗口
4、承诺时限: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发证
5、收费标准:不收费
7、联系电话:86263844
8、投诉电话:86263849
二、法定依据: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办理程序:
申请:申请人向拟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初审意见: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申请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
受理,专家评审: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2、受理后,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
颁发执业许可证:评审合格,区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负责人的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机构人员名单结构表
规章制度
布局图及科室设置图
自查报告
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省卫生厅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注:此项审核的办理程序仅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