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试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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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试题

海商法试题
3.试述船舶优先权的特征(张P54)
(1)具有法定性。这种优先受偿权利不能由当事人自己约定,而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在我国,只有海商法22条规定的海事请求才能具有船舶优先权。
(2)具有从属性。即它伴随法定债权的产生、消灭而产生、 消灭。船舶优先权是为保证特定海事债务的优先偿付而创设的。船舶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一样,均从属于主债权。一旦主债权得到满足,则船舶优先权即归于消灭。
2.简述建造中船舶的法律地位
建造中的船舶列入到允许抵押财产之中,并规定了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
建造中船舶并不是船舶,不能纳入我国《海商法》船舶定义之中,而只是用于或将用于建造某一特定船舶的材料、机器和设备。
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的归属,即谁是建造中船舶的所有权人,这取决于船舶建造合同属性以及船舶建造合同的约定。
属于管货过失,因为货仓舱盖的设置明显是为了保存货物照看货物,船员忘记闭合舱盖而造成的过失属于管货过失。
3. Mills v. Patterson案
船舶在装货港开航之前,大管轮接到指示需向压载舱内添加压载水以增加船舶稳性,但由于开错了阀门,致使货物湿损。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查明,该轮机员持有有效的大管轮证书,该人是在船舶即将开航时被雇佣的,公司对其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并不了解,并且在其登轮时没有对其作出任何指示,连机舱平面图亦未提供。
4.简述承运人的“适航”义务
为了海上运输的安全,各国海商法均明确规定,承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便是保证船舶适航,此即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正确。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0条的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海商法案例分析题

海商法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一甲乙两船均由于驾驶过失导致碰撞,依我国海商法甲船负3/4的过失责任,乙船负1/4的过失责任。

两船所载运的货物均遭受损失。

其中,甲船的船舶损失100万美元,船上货物损失40万美元。

乙船的船舶损失120万美元,船上货物损失60万美元。

两船均不涉及赔偿责任限制。

请根据1、我国海商法;2、美国法律;3、美国法律下,提单上载有有效的“互有责任碰撞条款”,分别计算各方应承担的损失。

1.按照我国海商法计算(双方船员均驾驶过失造成船舶碰撞,两船均不涉及责任限制)(1)甲船船方最终损失金额:(甲船船损 + 乙船船损 + 乙船货损) x 甲船过失比例(2)乙船船方最终损失金额:(乙船船损 + 甲船船损 + 甲船货损)x 乙船过失比例(3)甲船货方最终损失金额:甲船货损 x 甲船过失比例(4)乙船货方最终损失金额:乙船货损 x 乙船过失比例2.按照美国法(侵权法和“宾夕法尼亚”规则)(1)甲、乙船船方最终均分全部损失,各自承担全部损失的一半;(2)甲、乙货方最终均无损失。

3.按照美国法和“互有责任碰撞条款”(1)甲船货方最终损失:甲船货损的一半;(2)甲船船方最终损失:全部损失的一半-甲船货损的一半;(3)乙船货方最终损失:乙船货损的一半;(4)乙船船方最终损失:全部损失的一般-乙船货损的一半案例分析二1. 某船东将其X轮作为抵押物,向A银行借款RMB 300万元,并办理了船舶抵押登记,担保金额为借款额RMB 300万元及其利息,清偿期限2014年4月30日。

2. 2014年3月10日,X轮不慎撞了B码头,造成B码头损失RMB 80 万元。

3. X轮船东未支付全船船员2014年3~5月份工资。

全船船员每月工资合计为RMB 40 万元。

船员劳动合同均约定每月工资在当月月底支付。

4. 2014年4月1日,X轮遇险,C轮救助了X轮,双方确认救助报酬RMB 100 万元。

5. 获救后X轮至D船厂修理,因未支付修船费RMB 50 万元,D船厂不放走X轮。

海商法试题及分析案例分析整理集合

海商法试题及分析案例分析整理集合

海商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作出保留的是( )。

A 、1924年海牙规则B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C 、1974年雅典公约D 、1910年碰撞公约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采用的是( )。

A 、特别提款权B 、人民币C 、金法郎D 、美元3、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 )。

A 、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 、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C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 、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4、CMC 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 )。

AB C D 、提供贷款的银行5、承运人签发的对于货物表面未作批注的提单是( )。

A 、指示提单OrderB 、收货待运提单C 、清洁提单D 、不清洁提单6、在约定的租期内,承租人应当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合同是( )。

A 、班轮运输合同B 、航次租船合同C 、定期租船合同D 、光船租赁合同7、我国某甲贸易公司将一批出口德国的货物交由乙海运公司承运,乙又将全部货物转交丙公司承运。

丙公司是该批货物的( )。

A 、承运人B 、实际承运人C 、托运人D 、收货人8、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 )。

A 、平均负赔偿责任B 、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 、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D 、按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9、我国《海商法》规定,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每名旅客不超过(A 、46666计算单位B 、40000元人民币C 、1200D 、333310、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

A 、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CD、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仓库11、保险委付适用的场合是保险标的()。

A、部分损失B、实际全损C、共同海损D、推定全损12、某海事法院根据当事人甲进出口公司的请求,对承运其进口货物的乙海运公司所属的某船舶的航海日志予以复制。

海商法案例题

海商法案例题

海商法案例分析题目
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光船租船合同,在合同未到期之前,甲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船卖给了乙公司,但是没有登记;在甲与乙的光船租船合同到期之后,甲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登记。

现在,乙公司与丙公司就船的归属问题产生了纠纷。

问题:
1.乙公司是否拥有该船的所有权?
2.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该船归自己公司所有,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答案:
我国海商法第九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说明对于船舶物权的变动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船舶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发生船舶物权变动时如果没有完成相应的登记,则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对于第三人,则不发生船舶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因此本案中
1.甲乙两公司关于船舶买卖的行为即使没有登记也不影响两人之间的法律效果,,乙公司取得船舶的所有权
2.但其并不能产生对抗乙公司的效果,所以丙取得了船舶的所有权,故丙公司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海商法——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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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海商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单项选择题1.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船舶租赁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B公司的⼀艘远洋货船。

该船是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作了登记,光船租赁合同订⽴之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C造船公司。

A公司租⼊船舶后,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该船舶租赁合同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申请中国法院扣押该船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

此案中,对于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C公司抵押权的⾏使,应当适⽤哪国的法律?( )A.中国法律B.美国法律C.巴拿马法律D.中国、美国或巴拿马法律均可以适⽤,由法院选择对C公司最有利韵法律予以适⽤2.⼀国际班轮从⾹港到美国旧⾦⼭的航⾏过程中遇到了雷暴天⽓,为了船货的安全,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从⽽保证了航⾏的安全。

后该船到⼀避难港进⾏了维修,发⽣相应费⽤。

抵达⽬的地后,船货各⽅均提出⾃⼰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费⽤。

则下列哪项费⽤应列⼊共同海损?( )A.市价损失B.避难港费⽤C.货物被抛前全损D.承运⼈私⾃装在甲板上的货物,该货物被抛⼈海3.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承运⼈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卸货港交付货物时⽌,货物处于承运⼈掌管下的全部期间B.承运⼈的责任期间⾃接收货物时起⾄交付货物时⽌C.承运⼈的责任期间⾃货物进⼊装货港的仓库起⾄货物进⼊卸货港的仓库时⽌D.承运⼈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卸下船时⽌,货物处于承运⼈掌管下的全部期间.4.⼀艘拖带驳船的拖轮与⼀艘货轮在我国领海相撞,由于事故发⽣时海上⼤雾弥漫,事故原因⽆法查明,对此事故的处理应为( )。

A.拖轮对货轮进⾏赔偿 B.货轮对拖轮进⾏赔偿C.双⽅相互赔偿 D.双⽅互不赔偿5.⾹港船舶德恒号上设有我国甲公司的留置权,美国⼄公司的抵押权,我国丙公司的优先权。

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上海海事法院在审理德恒号赔偿案件时,甲、⼄、丙三⽅的受偿顺序为( )。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

海商法案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另一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

部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了,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进行赔偿。

本案例涉及到海上运输的风险分配、合同解释与货物损坏的计算等问题。

事实背景是: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将货物运送到甲公司指定的目的地,并由甲公司承担运输费用。

合同约定贸易术语为CIF(成本、保险费、运费)。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部分损坏。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未按照约定的方式妥善保管货物,要求乙公司进行赔偿。

乙公司则表示,自己已经按照约定负责运输货物,并购买了货物保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海商法,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运输风险的分配问题。

根据CIF术语,甲公司在承担运输费用的同时,应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乙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进行了妥善保管,没有过错。

因此,根据合同的约定和CIF贸易术语,货物损坏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

然而,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购买了货物保险。

根据保险合同,货物保险公司承担货物损坏的风险。

所以,甲公司可以向货物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货物保险公司可能只赔偿货物的实际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损坏货物的价值是一个问题。

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方法:维修费用、差价法和市场价值法。

维修费用法是指修复损坏货物所需的费用。

这种方法适用于货物只有一些轻微损坏的情况。

差价法是指货物损坏后的市场价值与完好货物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

市场价值法是指在损坏货物市场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折旧。

根据具体案情,需要根据货物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如果货物可以修复,那么维修费用法可能是最适合的计算方法;如果损坏严重,无法修复,那么差价法或市场价值法可能更适用。

综上所述,对于本案例,甲公司应该向货物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根据维修费用法、差价法或市场价值法进行。

最终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以及合同约定来确定。

海商法案例分析

海商法案例分析

海商法案例分析海商法是指规范海上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它涉及到海上运输、海上保险、海商合同等各个方面。

海商法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对于海上商业活动的规范和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海商法的适用案例也屡见不鲜。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些海商法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海商法的具体适用情况。

案例一,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某公司委托船运输一批货物,但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难,导致货物全部损毁。

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的运输负有保障责任,应当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货物的损失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因此承运人应当依法对货物的损失进行赔偿。

案例二,海上碰撞事故的责任认定。

两艘货船在海上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

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海上碰撞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船舶的航行行为、航道情况、船舶的技术状况等多种因素。

在这个案例中,需要对碰撞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鉴定,以确定责任的归属,并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案例三,海上保险的理赔问题。

一艘货船在海上遭遇风暴,导致船体受损和货物损失。

船东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保险理赔申请。

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船体和货物的损失进行理赔。

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需要对船舶和货物的损失进行核实和评估,然后依法进行理赔,保障船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以看出,海商法在海上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遵守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够有效地预防和解决海商纠纷,保障海上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因此,对于从事海上商业活动的相关主体来说,了解和遵守海商法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总之,海商法对于海上商业活动的规范和保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海商法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海商法的具体适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海商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海商法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沿海城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船舶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将一艘船舶出售给乙公司。

合同中约定,船舶交付地点为我国某港口,乙公司应在船舶交付后支付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船舶运行一年后无任何问题再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船舶交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按照约定支付了90%的价款。

然而,在船舶运行一年后,乙公司发现船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甲公司则认为,船舶交付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属于其责任范围。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2. 质保金的处理方式;3. 乙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三、案例分析(一)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卖方应当保证其所售船舶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条件,并在船舶交付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卖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保证船舶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条件。

然而,乙公司在船舶运行一年后发现船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这表明甲公司在交付船舶时并未完全履行其保证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船舶质量问题的责任。

(二)质保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卖方在交付船舶后,应当保证船舶在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间内无重大缺陷。

如果船舶在运行期间出现重大缺陷,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能保证船舶在合同约定的运行期间内无重大缺陷,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减少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退还质保金,或者要求甲公司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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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试题及案例六、案例分析题1、中国籍A海轮在从釜山到上海的航行途中与日本籍B海轮在公海发生碰撞,事故导致A船受损10万美元,B轮未受损。

A轮所属海运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扣押了停泊在上海港的B轮并对其所有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上海海事法院对本案管辖权的依据何在?(2)上海海事法院应该依据何种法律适用规则处理本案?(3)设若本案双方过错程度无法判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多少?为什么?(4)上海海事法院应在多长期限内审结本案?2、北京某贸易公司以FOB价格从德国某公司进口价值150万美元的货物。

贸易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

上海某海运公司A海轮载运该批货物。

提单中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提单纠纷。

A 海轮在由汉堡港驶往天津港途中因为遭遇极端恶劣气候造成船舶故障和货物湿损,船长遂组织船员自救,并前往就近的新加坡某港口避难和修理。

经清点,恶劣气候造成货物湿损3万美元;在自救过程中被迫抛弃5千美元货物;有关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

船舶抵达天津港后船货双方为有关损失和费用的赔偿和分摊发生争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收货人如主张货损的赔偿请求,应该向我国哪个海事法院起诉?(2)法院应该适用何种法律处理本案所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3)本案中所出现的海损包括货损3万美元、抛弃5千美元货物和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哪些?(4)承运人是否应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为什么?(5)若收货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赔偿A轮湿损以及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海商法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六、案例分析题1、(1)上海海事法院为船舶扣押地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2)依据法院地法,即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

(3)5万美元。

理由: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船舶碰撞各方平均负赔偿责任。

(4)一年。

2、(1)应该向目的港的天津海事法院起诉。

(2)依据提单的规定适用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

(3)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抛弃货物5千美元和避难港费用4万美元。

(4)承运人不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

理由:恶劣气候造成船舶货物湿损,承运人依法可以免责。

(5)保险公司对于3万美元湿损货物不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责任范围内。

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 2个案例,题一分值10分,题二12分,共22分)1.某一载货的中国海轮在由中国某港口驶往外国港口途中,因遭遇雷电船上起火,导致船货受损。

船长带领船员奋力扑灭火灾。

该轮因火灾造成船舶损失10万元,货物损失5万元,灭火过程中湿损1万元货物。

提单约定有关纠纷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处理,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裁决。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收货人可否向海事法院起诉?为什么?(3分)(2)上述损失中,哪些可以列入共同海损,哪些可以列入单独海损?(3分)(3)承运人应否承担上述货损的赔偿责任?为什么?(4分)2.1998年7月2日,韩国A公司作为出租人与中国B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了一份运输4000公吨散装硫铁砂航次租船合同。

为履行此合同,韩国A公司作为承租人与韩国C公司作为出租人签订了一份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C公司所属的“永安”轮承运上述货物。

7月11日,C公司的船务代理人向B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根据提单记载,托运人为B公司,承运人为C公司,收货人为“凭指示”。

后提单由B公司通过银行流转到韩国D公司,B公司同时将保险公司E承保该批货物的保险单一并转让给D公司。

“永安”轮在航行过程,由于遭遇恶劣气候,“永安”轮在中途沉没。

D公司凭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E提出索赔。

E向D赔偿后,向C公司进行追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 B公司与C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说明理由。

(4分)(2) D公司可以向谁提出索赔要求,请说明理由。

(4分)(3) E公司向C公司的追偿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4分)六、案例分析(案例一10分,案例二12分,共22分)1.(1)不能向海事法院起诉。

双方有仲裁协议。

(2)单独海损:船舶损失10万元,货物损失5万元。

共同海损:灭火损失1万元.。

(3)不承担责任。

火灾是承运人免责事项。

2. (1)BC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有承运人为C公司的提单。

(2)D公司可以凭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E提出索赔,有保险合同,货物灭失又在承保范围内。

D公司也可以凭提单向C公司提出索赔,C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安全运送货物的义务。

(3)不能。

货物的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承运人可免责。

海商法模拟试题三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通常包含有特别补偿条款的合同是()。

A. 杂货船救助合同B.油船救助合同C. 集装箱船救助合同D.拖航合同2.跟单信用证通常有装船日期的约定,该装船日期也即是提单的签发日期,它通常是指( )A.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日期 B.托运人将货物运至船上的日期C.承运人开始将货物装船的日期 D.承运人将货物装完船的日期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实际承运人可以是()。

A.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 B. 多式联运经营C.除光船租赁合同外的出租人 D 无船承运人4.1978年《汉堡规则》彻底废除了“航海过失免责条款”,但是它要求火灾造成的海上运输货物的损坏或灭失,负举证责任的是()A.承运人 B.承运人或其雇佣人员、代理人 C. 提单持有人 D.船舶所有人5.船舶在定期租船期内不合约定的适航状态或者其他状态,应当采取可能采取的合理措施,使之尽快恢复适航状态的责任主体是()A.出租人 B.承租人 C.承运人 D.船长6.涉外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A.受损害船舶的船旗国法 B.侵权行为地法 C.法院所在地法 D.扣押法院所在地法7.在海上货物运输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下列原因中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是()A. 船舶碰撞 B.平舱不当 C.船长及船员管理货物过失 D.船舶不适航8.我国《海商法》关于海难救助的规定,主要借鉴()。

A.新劳氏救助合同格式 B.1910年救助公约C.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 D.美国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契约范本9.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被保险人根据海上保险单所享有的权利,转让给受让人所采用的方式是()A.买卖 B.背书 C.银行托收 D.跟单信用证10.海事请求人申请诉前扣押船舶的,时效中断自()。

A.申请扣船之日 B.提起诉讼之日 C.取得担保之日 D.海事法院作出扣船裁定之日11.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它的责任范围包括()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B. 共同海损的救助费用C.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D.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12.欧洲第一部综合性海事法典是()A. 罗得海法B.法国《海事条例》C.德国《商法典》D.英国的《海上货物运输法》13.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

A. 由引航员对受害人承担责任B. 引航员和船舶所有人都不承担责任C. 由引航员和船舶所有人共同承担责任D. 由船舶所有人对受害人承担责任14.我国《海商法》对海上拖航承拖方和被承拖方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采()。

A.指挥原则B.完全过失原则C.不完全过失原则D.合同约定原则15.有关委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委付以实际全损为条件B.委付可仅就部分标的提出请求C.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D.委付可以附带条件六、案例分析(本大题共 2个案例,案例一分值10分,案例二12分,共22分)1.1997年1月1日,A公司将其所有的“F”轮向B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合同条款约定: “…本保险承保上述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和部分损失以及下列责任和费用:1.碰撞责任。

(1)本保险负责因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而引起被保险人的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

1997年6月3日,“S”轮在由主航道进入青岛港时,与“F”轮相遇,两轮在避让过程中,“S”轮为避免与“F”轮直接碰撞而搁浅。

1997年6月19日,两轮船东达成庭外和解,由“F”轮船东赔付“S”轮船东35万美元。

“F”轮船东事后凭保单向A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拒赔。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S”轮和“F”轮属于何种性质的碰撞。

(2分)(2)“F”轮对“S”轮的赔付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4分)(3)B公司的拒赔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4分)2.1997年4月,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定了一份进口9000米电缆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B公司租船运输,B公司须提供9月28日的提单。

9月25日,A公司向C保险公司按高于所购电缆总额10%投保。

9月26日,承运船舶“东方”轮抵日本神户港装货,由于收到台风预报,“东方”轮停止装货移至锚地避风,30日重新开始准备装船,却发现已装上船的9轴电缆外包装严重受损,船长经外观检验证明,损坏的9轴电缆系绑扎不充分的绳索断裂所致,遂未加处理,继续将剩余电缆装上船。

10月2日,装货完毕,D公司代表船长签发了以D公司为抬头,日期为1997年9月28日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提单载明:“本提单所证明的是商人与本提单所标名船舶的所有人或光船租船人之间的合同,由于代表船长签发提单的班轮公司、公司或代理并非该合同中之本人”。

10月10日,“东方”轮抵达大连港,经检验机关检验有10轴电缆受损。

C公司应A公司的请求,向A公司赔付70万美元,取得代位求偿权。

后经查明,“东方”轮系E 公司所有,由F公司经营,期租给D公司,E公司与D公司的租船合同中约定,船长由E公司聘用,船长有权授权租船人及代理人签发提单。

1998年4月,A、C公司以D、E、F公司为被告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D公司所签发的提单属什么性质。

(2分)(2)在本案中,谁是承运人,请说明理由. (3分)(3)A、C公司能否共同提起诉讼。

(2分)(4)责任人对起诉方承担何种责任,请说明理由. (3分)海商法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B D AC A B A C B AD B D C C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题一10分,题二12分,共22分)1.(1)属于间接碰撞.(2)合理.因为我国<<海商法>>第170条规定:”船舶应操纵不当或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规定.”因此,直接碰撞与间接碰撞的处理结果依照我国法律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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