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文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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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陈列中文物的管理

何思迪 40817034

多年来,文物在博物馆库房中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比较规范,建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相对而言,陈列中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比较薄弱,至今没有形成一定的规则,基本上是各级、各类博物馆根据本馆的具体情况在操作运行。

一、陈列中文物保管之现状

我国博物馆种类繁多,行政隶属关系复杂,且各馆情况、条件不一,管理的要求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各馆陈列中文物的管理权的归属没有统一规定,据笔者了解,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文物由陈列部门从库房提出,布展结束后,文物清点成册交保卫部门和保管部门,由保卫部门负责展厅中文物的保卫工作,保管部门负责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这种方针是目前博物馆最常见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保管部门在文物工作上富有经验,对文物的管理手段比较科学、规范,熟悉和掌握各种文物的保养知识和方法,对陈列中文物从管理和保护上都较为有利。不足之处在于,保管部门的中心工作是库房文物保管,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很多单位并不派专人管理,容易发生保管人员疏忽管理。

第二种方式是:展厅陈列的文物安全工作仍由保卫部门负责,文物管理由陈列部门负责,这种方式在临时陈列中最为普遍。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陈列部门参与整个陈列的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对文物比较熟悉,了解各种展具性能。不足之处在于,在实际工作中,陈列设计人员的工作职责是设计和布置陈列,主要精力都放在对文物的艺术氛围的烘托营造上,对文物的保管工作缺乏主动意识。而县陈列部门一个陈列结束后,主要工作重点是放在下一个陈列上,不可能有精力考虑陈列中文物的管理。在此情况下,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相对薄弱。

第三种方式是:陈列布展结束后,文物清点成册交宣教部门和管理部门。陈列中文物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宣教部门负责,保管部门负责文物的保护工作。这种方式是比较传统的方式,由于展厅是宣教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他们每天进出入展厅讲解,比较熟悉文物展品,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这

种方式不足之处在于,宣教部门的主要工作是讲解接待,对文物保管工作缺乏专门的知识和经验,不了解文物保管工作相关的工作手续、程序及要求,而且宣教部门人员变动也较大,不利于文物的管理工作。

第四种方式是:展厅日常安全由保安公司、物业等部门负责,文物的保管工作由馆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这种方式大都在行业博物馆。在此种情况下,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最为薄弱。由于很多行业博物馆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各单位部门中抽调组成,缺乏文物保管工作知识和经验,难以及时解决陈列中文物的各种问题。

由此可见,在目前陈列中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中,无论哪一种方式,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在操作上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未达到文物保管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找出相应的对策,提高管理水平。

二、陈列中文物管理的完善方案

陈列中文物的管理工作,虽然没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章程,但在工作中,有库房文物管理的经验和制度可借鉴。各馆可根据本馆具体情况,制定出适用于本馆陈列中文物管理的办法和制度,使陈列中文物的保管工作走向规范化管理。

1、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陈列中文物由保管部门主要负责,陈列部门和保卫部门等其他相关部门协调管理的方式较为合适。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保管部门是各馆主管文物的主要业务部门,具有文物保管工作经验。陈列部门是陈列、展览设计制作部门,最熟悉文物的陈列方法和位置,比较了解展具对文物产生的影响。保卫部门负责展厅的安全工作,最了解日常情况。负责中央空调、照明系统的行政部门,掌握包括温湿度、照明设备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展展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但责任分工相对明确,工作也比较协调,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

2、制定明确的提取、交接制度

陈列中文物的提取,应严格按文物库房的规章制度执行。应按要求设计正规的文物出库提借单据,单据栏目包括文物名称、编号、时代、完整程度、提借和归还日期、备注等,还要有馆领导、部门领导、提借人的签名。文物提借单必须一式两份,由借入部门和借出部门各持一份单据逐件、逐项,经清点、检验后

再提取。

陈列部门提取文物布展结束后,对陈列中文物的交接必须规范化,可借鉴文物出库交接制度和提借单据,设计文物交接单,逐件、逐项编写。文物交接单应根据展厅文物管理部门来填写份数,交接双方或几方现场逐件、逐项检查文物状况,清点文物数目后再交接。

3、制定陈列中文物的建档制度

博物馆有长期展出、比较稳定的基本陈列。基本陈列展出的文物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在展厅中陈列,展厅实际成为他们的存身之地。因此对基本陈列中展出的文物应该以展厅为单位,建立一套固定的文物档案。档案中包括文物方位图等陈列竣工图;完整的文物交接帐单;用于照相、研究、复制等工作的文物临时提用出借单;各种因素影响文物的处理记录单。对于临时陈列的文物,借用陈列部门的交接单、文物陈列的方位图管理即可。此外,监测的温湿度、照度、红外光和紫外光、空气污染度等环境质量数据资料,防火和防盗监控资料数据也要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4、进行文物的定期检查

陈列中文物除建立必要的文物单据、帐目、档案进行管理外,还必须建立全面定期检查文物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不同于展厅每天或每月一次进行的文物检查,而是要根据文物交接清单全面清点陈列文物,必须每件清对和记录,做到物和帐相符合。定期检查制度的时间以半年一次为宜,最长不超过一年。

保管部门应不定期到展厅检查文物,定时放置防虫、防霉等药物,注意了解展厅温湿度、空气污染等情况,发现有虫、霉、蛀等自然破坏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对陈列中文物的破坏。除此之外,陈列部门也应经常检查陈列展具情况,防止展具的因素破坏文物。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文物科学管理依据和准则,也是文物有秩序地得到完善保护的保证。陈列中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应在实践基础上制定,并在不断总结经验中,逐步充实、修改、完善。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文博界对文物保管工作理念的不断深化,陈列中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最终会走向统一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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