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六个一 工程

4.撰写一篇中文科技学术论文
在“中文文献阅读与撰写”讲座引导下,在 阅读科技学术期刊文献基础上,结合有关实验或 科研项目(包括短学期综合实践),每名学生以 第一作者身份撰写一篇有意义的学术论文。 本 项内容的实施,旨在使学生学习科研成果的中文 专业术语、图表、数据等表述方法;养成遵守撰 写学术论文“严谨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清晰性” 等规则习惯;体验学术论文的价值追求:知识信 息的传播性、研究思路的启发性、技术方案的借 鉴性。
2.独立完成一份专业领域科技调研报告
每名学生结合广阔的专业领域,独立开展科技学术 调查研究。调查了解社会现实、科研、生产、生活或未 来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专业领域科技学术问题,提出 科技类研究实验课题建议:包括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 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实验研究内容。以此为基 础,形成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一项,填写申请书; 围绕已经立项的科研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制定解决方案。 本项内容的实施,旨在使学生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培养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提炼问题的能力,通过了解 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论证制定解决方案,寻找解决 问题的办法,开阔视野,自己回答并加深所学专业认识, 增强自主学习研究的驱动力和紧迫感;养成紧密联系实 际注重调查研究的学风。为科研训练项目或创新实验项 目选题奠定基础。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 程学院文件
院发【2010】01号 仪器电气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个性化培养 “科技学术实践六个一工程” 实施方案 (试行) (2012年修订)
1.独立完成一项课程计划外实验项目(简 称一项课外实验项目)
课程计划外项目是指学科基础或专业主干课 或方向特色课程设置的综合性设计性或扩展性实 验项目,由任课教师提出项目名称和实验要求及 学时学分,学生可以自行提出实验项目名称及内 容,由指导教师审批。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后,在 相关实验室接受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完全独立自 主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方法步骤设计、实验仪器 选择、实验结果分析;由指导教师验收,填写课 外实验项目报审表归档。本项内容的实施,旨在 使全体学生重视实验,通过独立自主地完成一项 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项目,体验实验设计,养成 良好实组合作完成一项创新实验项目或科研 项目或申请一项专利
本科生培养计划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Institute of Mechanic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吉林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具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有着深厚的学术积淀。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系、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系、机械电子工程系、力学系、工业工程系等五个系和一个机械基础教学中心,具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固体力学等四个博士点,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固体力学、工程力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六个硕士点,并设有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和一个国家机械基础教学基地。
1998年获得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机械工程学科实力雄厚,人才辈出,许多在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都曾在此学习和执教。
学院现有教授4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2人),副教授63人。
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声望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群体。
本学科十分重视机械与信息技术和微电子技术的结合,在“机械加工系统动力学与精度”、“计算机辅助制造”、“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结构振动分析与控制”、“流体传动与自动变速技术”、“微小机械与压电驱动技术”、“工程机器人”、“数控机床可靠性技术”等方面独具特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完成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以及各部委、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取得科研成果60多项、获国家和省部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22项,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与国外有着广泛的学术交流,目前同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的几十所大学和企业有着学术交流和联系,每年派出大批骨干教师和学生到国外考察、讲学、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并邀请国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联合培养学生和进行科学研究。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力学和工业工程三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2000多名,此外还有硕士研究生400多名,博士研究生90多名,工程硕士班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近300名。
吉林大学软件学院培养方案(学科学时安排)

软件学院《09版培养方案》学生修读学分的规定(2009级起适用)教学计划是学校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教学过程,进行教学活动的依据,包括学制、教学制度、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各个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学时安排和进度计划等。
根据教学计划和个人学习能力对四年的学习进行合理安排,是顺利完成学业并为将来发展做好准备的前提和保证。
在选课之前,首先要对学校、学院的课程设置及相关的选课管理办法有所了解。
一、学制:吉林大学每学年实行两长一短三学期制。
两个长学期为理论教学学期,分别为16个教学周,1个考试周,称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短学期为暑期实践教学学期,称为夏季学期,共6周。
每学年假期为11周,机动教学周为1周。
短学期的教学任务随春季学期安排,学分计入上一学年。
二、课程设置:软件学院本科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学习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类:(1)公共必修课:是全校本科学生都必须学习并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体育等。
(2)专业必修课: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必须学习并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的课程,体现了所修专业对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2、选修课:是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或个人兴趣选择学习的课程,包括:(1)专业选修课:是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该专业领域内可选择学习并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的课程,是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进一步深入和扩展;(2)专业限选课:即限定选修课,是指根据专业方向,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教学计划规定的限选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3)公共选修课,是学校开设供全校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选修的课程,也可以是其他专业的基础课程。
这部分课程有规定的学分要求。
对于选修课的学分要求,每一类的选修课各不相同。
现对此说明如下:普通教育课程选修课: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分为核心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两部分。
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培养方案(新版)

地球科学学院College of Earth Sciences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前身是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系。
1951年,根据发展需要,国家决定在长春建立东北地质专科学校,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先生任校长。
1952年,院系调整,东北地质专科学校、山东大学地质矿物学系及东北工学院物理系(部分)合并,成立东北地质学院并设立地质矿产勘查系。
1958年,东北地质学院更名为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系也随之改称地质系。
1997年长春地质学院更名为长春科技大学,地质系和能源系合并成立地球科学学院。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五校合并,成立新的吉林大学,保留地球科学学院的设置和名称。
著名地质学家喻德渊教授、地层古生物学家俞建章教授(院士)、岩石学家董申保教授(院士)、沉积学家业治铮教授(院士)、构造地质学家吴磊伯教授、张寿常教授、探矿工程学家胡祎同教授、地质与矿床学家张秋生教授等都曾在学院从事过教学、科研以及领导工作。
在学院学习过的刘嘉麒教授、康玉柱教授、翟裕生教授现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学院现有教职工136人,教师102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教授50人(博士生导师29人),副教授33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矿产资源科学院外籍院士5人。
现有六个本科专业(地质学、地球化学、资源勘查工程、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地资源管理)、10个硕士授权学科和8个博士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承担建设的学科中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矿产普查与勘探)、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海洋地质学)。
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在前寒武纪地质研究、东北地区油气资源基础地质研究和油气远景评价、油砂油页岩的评价、岩石圈演化的物质记录、区域地质调查以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的预测评价等领域,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优势和特色,为国家培养了上万名各层次人才,产出了一大批科研成果。
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本科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加强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实现实习教学目的,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实习教学,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独立专业实践环节的统称,主要包括工程训练、认识实习、读书报告、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综合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环节,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二、实习教学的组织领导第三条全校本科实习教学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与监督工作,学院负责建设实习教学团队与实习教学资源、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学校其他部门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工作职责:(1)制定学校实习教学指导性文件,检查学院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和执行情况;(2)检查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制度实施情况;(3)审核学院实习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全校实习教学执行计划,下达实习教学任务;(4)制定实习经费预算执行计划,检查实习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管外埠实习经费;(5)检查实习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疑难问题;(6)管理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7)评估全校实习工作,评价教学质量,组织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第五条学院工作职责:(1)建设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教学团队;(2)组织制定实习教学标准(含考核);(3)制定教师实习教学能力考核办法,认定教师独立承担实习教学的资格;(4)制定教师实习教学规范、教师实习工作考核办法;(5)制定学生实习守则,制定实习安全与保密管理实施细则;(6)组织教学团队制定年度实习教学实施方案;(7)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8)检查实习教学准备,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9)监控实习教学质量,总结实习工作;(10)考核教学团队负责人年度工作。
三、实习教学团队建设与职责第六条实习教学团队是执行实习教学任务、实施实习教学建设、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基本教学组织.第七条学院组建所有实践环节(含系列)的实习教学团队,聘任团队负责人主持团队工作。
吉林大学医学部专硕规培计划

吉林大学医学部专硕规培计划校内各医院: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培训制度,根据《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提出要求如下:一、完善组织管理,严肃培训及劳动纪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以下简称住培研究生),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管理部门共同进行管理,以研究生管理部门为主。
研究生管理部门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住培研究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双重身份,其日常管理及待遇按照全日制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
(一)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研究生录取后,应组织其填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报名表》,同时填写《吉林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汇总表》,于当年度研究生入学报到2周内报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及医院管理办公室,同时抄送本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
(二)完善学员信息管理研究管理部门要组织学员在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上进行报名,同时完善其各项信息,包括学员资料、已录取学员的录取和已报到操作、轮转信息等。
同时,各医院须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各项身份认证工作,要对其设置工号、印章,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进行注册,并且要在医院信息系统内为其设立账号等。
(三)严格学员轮转安排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在确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后,应对其进行轮转安排,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同时,住培研究生须在10月1日前开始培训。
(四)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1.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制度,日常考勤由各科室研究生秘书和带教医师共同考勤,以带教医师为主并记录在册,基地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抽查考勤。
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吉林大学根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总体设计方案,以构建创新型国家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教育部培养拔尖创新工程人才的总体要求,充分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改革试点。
在整合优质教学资源的基础上,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通过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建立起能够面向未来需求、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工程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和创建具有吉林大学特色的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一批创新型工程师,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一、管理体制以学校为主导,将该计划纳入吉林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及其相关政策范围,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保证计划的科学规划和条件支持,发挥相关工科学院在实施人才培养具体过程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企业及研究院所的优质资源,实现学校与企业、国内与国外合作培养。
成立以展涛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对计划的办学模式、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指导和决策,以确保拔尖学生培养的顺利进行。
成立以机械、汽车、农机、地探、建工等学院教学委员会委员、学科专家,以及工程教育专家、企业等代表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定等进行指导。
成立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发挥各级教学委员会的作用,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进行审定。
二、生源选拔机制生源主要通过自主招生、接收重点推荐、提前批次录取等多种渠道选拔优异生;按照“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为核心”的原则,对进入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实行多次选拔,包括在校内相近学科专业动态择优选拔一定数量的优异生。
关于组织进行课外培养计划六个一实践教学之调研报告

关于组织进行课外培养计划“六个一”实践教学之“调研报告”的通知“六个一”实践教学之“专业领域科技调研报告”是2013版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的本科专业教学大纲中的一门必修课,属于测控技术与仪器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的独立实践课程。
目的是使学生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发现问题、提炼问题的能力。
学生需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调查了解科研、生产、生活或未来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专业领域科技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建议,包括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实验研究内容等。
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码658001-1教学单位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课程名称调研报告课程类别独立实践教学课程学分0.5开课学期第1-3学期课程性质必修课适用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支撑课程1、《仪器专业学习引导讲座》,课程代码:6550012、《电气专业学习引导讲座》,课程代码:6550513、《实验方法讲座》,课程代码:6550024、《创造发明讲座》,课程代码:6550035、《文献阅读与论文撰写》,课程代码:6550046、《新技术专题讲座》,课程代码:6550057、《创业实践专题讲座》,课程代码:655006二、课程目标1.通过了解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论证制定解决方案,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开拓视野,加深所学专业认识,增强自主学习研究的驱动力和紧迫感。
2.培养紧密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的学风的能力。
3.通过社会实践,能够认识到工程中涉及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政策,及其在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中带来的社会影响。
4.通过书写调研报告,培养表述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三、达成课程目标的途径和措施由班导师按年级专业成立“专业领域科技调研报告”项目工作组,由系主任聘请项目组长,负责制定工作细则,组织实施调研报告的指导与成绩评定,重视成果积累与总结。
学生围绕拟定的创新科研项目做市场调查、查找文献,编写调研报告,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制定创新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及创新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为规范课外培养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工作,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学校现就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果审核与学分认定
1.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档案袋”管理方法,学院为在校本科生建立“课外培养计划”个人专属“档案袋”。
通过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施网上管理。
2.学生申请课外培养计划学分,需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认定学分。
3.学院组织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学生申请成果及相关证明进行鉴别审核,并提交至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确认。
4.学生所提交的成果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学分。
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即可在吉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该环节成绩。
具体成绩根据完成学分来确定。
完成本专业课外培养计划基本学分要求,记60分;每超出1学分,成绩增加3分;成绩上限为100分。
5.学生完成课外培养计划要求学分,所有成果将记载于《吉林大学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学院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二、成果提交
1.学生所有课外创新实践成果须提交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在线管理。
2.成果提交程序的设置遵循便捷、高效、准确原则。
3.成果提交权限分为教务处、学院、学生三个层次。
4.提交的课外实践成果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5.提交成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成果提交后,学院、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果核对与确认,必要时通过系统提交“更正申请”。
6.全校本科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成果由教务处提交;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开放实验、实践成果展演(展示)等有组织的实践活动成果,由学院或组织单位提交;其他成果由学生自己提交。
三、学分赋值原则
1.为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科研训练、校园文化活动及技能训练等环节,拓展实践空间、锻炼实践能力,设定学生各模块可核算学分上限;超额完成学分将记载于《吉林大学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
2.团队合作取得的成果(含社会实践),学校设定成果的总学分上限及“有效计分名次”,学院规定各角色所得学分值,并作为统一标准、相对稳定。
3.本科生取得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按照角色获得相应学分。
如成果由教师、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协作完成,本科生应得的分值,按自然排序计算;取得学分的资格由“有效计分名次”确定。
4.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撰写论文、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只计算大创项目学分,不重复计学分。
5.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所得分值全校统一。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按照项目结题结果及成员排名取得学分(依表1);学科竞赛获奖,团队成员获得相同的学分(依表2)。
表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分标准
表2 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赋值标准
6.合作选做创新实验,每人获得同等学分;合作人数按照实验项目规定的“每组人数”核定。
7.凡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均只按最高级别计学分。
四、其他
1.本细则适用于2013级(含)以后的学生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工作。
2.学院在本细则基础上,另行制定学院实施方案。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与学院研究确定。
3.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