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认证 森林经营
fsc认证种类

fsc认证种类(最新版)目录1.FSC 认证简介2.FSC 认证的种类3.FSC 认证的流程4.FSC 认证在中国市场的发展5.FSC 认证的意义正文一、FSC 认证简介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又称为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是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目标的工具。
FSC 成立于 1993 年,由国际上一些希望阻止森林遭到破坏的人士发起,其宗旨是联合全世界的人们一起解决因不正当采伐而造成的森林损坏,并提倡负责任的管理和开发森林。
二、FSC 认证的种类FSC 认证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FSC-FM(Forest Management):森林管理认证,适用于森林经营单位,包括国有林场、集体林场、私营林场等。
认证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保护、森林经营规划、木材加工和运输等。
2.FSC-FSC-COC(Chain of Custody):链式认证,适用于木材加工企业、家具制造企业等。
认证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分离、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以确保最终产品中 FSC 认证材料的比例和来源的可追溯性。
3.FSC-FM/COC(Forest Management + Chain of Custody):森林管理与链式认证,适用于同时涉及森林管理和木材加工的企业。
认证内容涵盖森林管理认证和链式认证的所有内容。
三、FSC 认证的流程FSC 认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认证机构进行初步评估,确认企业是否符合认证条件。
2.评估:认证机构派遣专业评估师对企业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师根据FSC 认证标准和要求,对企业的森林管理、生产过程、原材料来源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
3.审核:认证机构根据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对企业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符合 FSC 认证的要求。
4.认证:审核通过后,认证机构向企业颁发 FSC 认证证书,企业成为 FSC 认证企业。
中国森林认证体系(CFCS)与森林认证体系认可计划(PEFC)实现互认

企业经营与销售等情况 ,以协会为主体 ,把授信企业 年 出口到 中国市场份 额有所减少 。2 0 1 3 年从美 国和加 组织 起来 ,成 立 广西胶 合板小 微企业 互助 合作基 金 拿大进 口的针 叶锯材数量 占我国针叶锯材总进 口量 的 会 ;申请融资贷款的会员企业 ,按授信额度缴纳 1 5 %的 4 5 %,1  ̄ L 2 0 1 2 年下跌5 %。而北美对我国出 口的木材 ,
月5 日实现了互认。 快建起一条新生产线 ,使该公司产量增 ̄ J H 3 0 %,取得了
森林认 证 作为一 种市 场机制 , 旨在确保 森林 经 营与利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
较好的经济效益。 为了进一 步解决胶合板企业融 资贷款问题 ,广西
C F C S 通过评估 ,符合 国际认可的P E F C 可持续准则 ,最 林业产业行业协会今年开始又与桂林银行 、兴业银行
根据 中国海关数据统计 ,2 0 1 3 年我国针 叶锯材进
口量猛增至l 6 9 0 万r n 3 ,同 1  ̄ L 2 0 1 2 年上升1 9 %,这是2 0 1 2
民生银行对胶 合板小微企业融资贷款 ,紧紧依靠 年小幅下跌后的一个巨大反弹。 广西林业产业行业协会熟悉胶合板企业的诚信情况 、 尽管北美针 叶锯材的出货量增长 了8 %,但在2 0 1 3
终得 到了P E F C 的批准 ,实现了互认。P E F C 可持续准则 合作 ,扩大融 资贷款面 ,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和技
是涉及标准制定 、森林可持续经 营 、产销监管链认证 术改造资金不足的困难。
以及认证认 可要求 的一整套与森林认证有关的要求。 黄永平
P E F c 代表 了森林 经营的 良好实践 。专家 表示 ,C F C S
论森林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

元模块价格分析 , 降低报价风 险, 避免巨额 亏损 订单 。当基础原 据企业 实际情 况制 定统一的物料编 码分类规 则, 要注重 价格 信 材料价格发 生重大 变化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时, 快速分析 出对 息管理 的成本效益原 则, 明细分类颗粒度过粗会影 响价 格分析 整体产 品的影 响程度 , 帮助 企业迅速 制定应对 措施 , 降低 市场 的深 度 , 粒 度 过 细 的 话 又 会 形 成 巨大 的 数 据 录 入 量 与 系 统 运 颗 风险 。对于远期交 货或远期结汇业务 , 以通过预测成本 与销 算 工 作 量 , 成 管 理 成 本 增 加 , 统 运 行 缓 慢 , 响 时 效 性 。 因 可 造 系 影
售 价 格 进 行 比对 , 助 企 业 确 定是 否通 过 基 础 材 料 期 货 交 易 或 价 格 信 息 所 涉 及 的相 关 因素 十 分 复 杂 , 软 件 开 发 初 步 完 成 的 帮 在 远 期 结 汇 的 方 式来 锁 定 成本 或锁 定利 润 。物 流 信 息 与价 格 信 息 时 候 一 定 要 做 好 系 统 测 试 工 作 , 选 取 具 有 流 程 代 表 性 的样 本 要 的结合 , 能够 帮 助 企 业 实 施 掌 握 资产 状 态 , 障 资产 安 全 。 () 保 4
三方机构 。森林认证通常包括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认证和林 产品 点 、 结构 合理、 能齐全 、 功 机制完善、 国际认可 、 可持续发展 的 自
产销 监 管链 ( O ) 认 证 。 C c的
林业行业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方案

林业行业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方案第一章森林认证概述 (2)1.1 森林认证的定义与意义 (2)1.2 国内外森林认证发展现状 (3)1.2.1 国内森林认证发展现状 (3)1.2.2 国际森林认证发展现状 (3)1.3 森林认证的标准与体系 (3)1.3.1 中国森林认证(CFCC) (3)1.3.2 森林管理委员会(FSC) (3)1.3.3 国际森林认证体系(PEFC) (4)第二章森林认证实施流程 (4)2.1 认证前期准备 (4)2.2 认证申请与评估 (4)2.3 认证结果与监督 (5)第三章森林认证的关键环节 (5)3.1 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 (5)3.2 森林经营计划编制 (5)3.3 森林认证审计与监督 (6)第四章绿色产品认证概述 (6)4.1 绿色产品认证的定义与意义 (6)4.2 国内外绿色产品认证发展现状 (7)4.3 绿色产品认证的标准与体系 (7)第五章绿色产品认证实施流程 (7)5.1 认证前期准备 (7)5.1.1 认证标准的熟悉与理解 (7)5.1.2 认证团队的组建 (8)5.1.3 认证资料的准备 (8)5.2 认证申请与评估 (8)5.2.1 认证申请的提交 (8)5.2.2 认证机构的评估 (8)5.2.3 认证结果的反馈 (8)5.3 认证结果与监督 (8)5.3.1 认证证书的颁发 (8)5.3.2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8)5.3.3 认证证书的续期 (8)5.3.4 监督管理的持续 (9)第六章绿色产品认证的关键环节 (9)6.1 产品生命周期评价 (9)6.2 绿色产品标准制定 (9)6.3 认证审核与监督 (9)第七章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的协同推进 (10)7.1 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的关联性 (10)7.1.1 理论关联 (10)7.1.2 实践关联 (10)7.2 协同推进的策略与措施 (11)7.2.1 政策引导 (11)7.2.2 技术支撑 (11)7.2.3 市场驱动 (11)7.2.4 社会监督 (11)7.3 实施效果评估 (11)7.3.1 政策效果评估 (11)7.3.2 技术效果评估 (11)7.3.3 市场效果评估 (11)7.3.4 社会效果评估 (11)第八章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建设 (12)8.1 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12)8.2 认证标准体系的构建 (12)8.3 认证机构的监管与评估 (13)第九章市场推广与消费者认知 (13)9.1 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的市场推广 (13)9.2 提高消费者认知度的策略 (14)9.3 消费者行为与市场反馈 (14)第十章国际合作与交流 (15)10.1 国际森林认证与绿色产品认证合作 (15)10.2 国内外认证体系的互认与对接 (15)10.3 国际经验借鉴与本土化创新 (15)第一章森林认证概述1.1 森林认证的定义与意义森林认证,是指通过对森林经营单位的生产过程、产品及管理体系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和标准的第三方评价活动。
中国森林认证程序

中国森林认证程序(初稿)1、中国森林认证体系由中国森林认证委员会、中国森林认证标准制定组及其中国森林认证标准、森林认证机构、森林认证培训中心、森林认证咨询中心和独立同行专家组成。
2、森林认证工作由相关文件审核、现地审核和走访相关利益者三部分组成。
审核森林认证标准和指标时文件审核和现地审核同等重要,不能替代。
评估过程应该公开,以事实为依据,审核结论要实事求是,做到公平和公正。
3、森林认证证书和标签的有效时间为5年,获得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每年都要进行年审。
5年以后重新申请森林认证。
4、中国森林认证的基本程序中国森林认证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8个内容(见图1):(1)申请森林认证(2)签订森林认证合同(3)预评估(4)主评估(5)同行审查(6)核查和批准(7)发放森林认证证书(8)年审5、内容祥解5.1 申请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实体向森林认证机构提出森林认证书面申请。
申请书中应该说明森林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名称、权属、地址、规模、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等)、林权证、管理体系文件、森林经营方案及其它相关文件、执行森林认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声明、经营单位的组织机构、林种、森林类型和主要树种、主要森林经营活动、木材产量、木材加工等。
5.2 签订森林认证合同森林认证机构收到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与森林经营单位联系,说明森林认证程序、认证依据标准和认证收费标准、认证机构和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认证机构处理申诉、投诉和争议的程序、批准、暂停和撤销认证的规定和程序,核实申请书内容,必要时进行面谈和现地考察。
共同制定森林认证工作计划和预算,双方法人签订森林认证合同。
合同基本内容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基本工作内容和要求、费用及其支付方法、违约处罚等。
森林经营单位要向森林认证机构提供森林经营相关利益者名单,双方进行确定和完善。
商定其他事宜。
5.3 预评估按照合同,森林认证机构在规定时间,委派审核员去申请单位进行预评估。
审核员可以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2/3以上的指标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发现有严重不符合项/不符合项时,应通知申请单位,并及时记录备案。
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

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是指对森林管理和木材生产进行评估和认证的一套规范和准则。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木材和木制品的可追溯性和环境友好性。
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森林管理:森林管理是中国森林认证的核心内容之一。
标准要求森林管理者制定和实施可持续的森林管理计划,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这包括合理的伐木和造林计划、采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非法砍伐等。
2. 木材来源: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要求木材和木制品的来源必须合法和可追溯。
这意味着木材必须来自合法的森林经营者,并且可以追溯到具体的森林区域和供应链。
这有助于防止非法砍伐和森林破坏,并确保木材的可持续性。
3. 环境保护: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标准要求森林管理者采取措施保护水资源、土壤质量和空气质量,减少化学物质的使用,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此外,标准还要求对森林破坏进行修复和恢复,以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4. 社会责任: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还关注社会责任和人权保护。
标准要求森林管理者尊重当地社区的权益,并与当地居民进行合作和沟通。
此外,标准还要求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禁止童工和强迫劳动。
5. 监管与认证: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由专业机构进行监管和认证。
这些机构负责审核和评估森林管理者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颁发相应的认证证书。
同时,监管机构还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认证持有人持续遵守标准。
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不仅适用于国内的森林管理者和木材生产企业,也适用于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木材和木制品。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中国可以提高其木材产品的竞争力,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产品的需求。
总之,中国森林认证的标准是一套旨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规范和准则。
这些标准涵盖了森林管理、木材来源、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通过监管与认证机构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森林管理者和木材生产企业符合标准要求,并提供可追溯、环境友好的木材和木制品。
森林经营认证的技术管理措施

森林经营认证的技术管理措施森林经营认证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认证体系。
为了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森林经营认证的技术管理措施。
一、合理林木采伐合理的林木采伐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关键。
为了保持森林生态平衡,减少人为破坏,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森林经营认证要求对林木采伐实施严格的管理。
首先要科学制定采伐计划,进行合理的林木定向采伐,避免过度采伐和盲目采伐,保障林木的更新和再生。
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比如采取改变采伐方式,减少土壤破坏和水源污染等措施。
二、建立健全的林木护理制度林木护理是对自然林、人工林和天然更新林进行精细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森林经营认证中,要建立健全的林木护理制度,加强对林木生长的监测和保护。
具体包括树木修剪、树木保护、杂草清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保障林木的健康生长,提高森林资源的品质和产量。
三、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可持续利用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根本目标。
在森林经营认证中,要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品质。
首先要优化利用结构,提高木材的加工和利用率,推动木材加工产业的发展。
其次要推广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等方式,增加森林资源的附加值,促进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四、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火灾是对森林资源严重威胁的自然灾害。
在森林经营认证中,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做好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首先要加强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
其次要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同时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病虫害是对森林资源产生严重危害的因素。
在森林经营认证中,要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扩散。
首先要加强病虫害监测和预警,及时了解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防治策略。
森林认证管理办法

森林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现代林业建设,提高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和林产品市场竞争力,规范森林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央林业决定提出的“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的指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森林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按照LY/T1714《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和LY/T1715《中国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行业标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对从事森林经营和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审核,符合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从事森林经营和林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森林认证。
森林认证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坚持多方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森林认证制度。
全国森林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实施。
第五条森林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程序,(执行统一的认证收费标准),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和认证标牌。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第七条从事森林认证的机构及其认证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能力要求。
第八条从事森林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森林认证活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机构的森林认证业务范围时,应当征求国家林业局的意见。
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森林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的认可。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认证工作;(二)对获得认证的森林经营和林产品加工企业,颁发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决定允许或者停止使用认证标志;(三)对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认证标牌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四)对认证的持续符合性进行监督审查;(五)受理有关的认证申诉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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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应遵循的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资质的森林认证机构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审核和评估。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森林认证 forest certification一种运用市场机制来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工具,包括森林经营认证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森林经营认证是通过审核和评估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活动,以证明其是否实现了森林可持续经营。
产销监管链认证是对林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各个环节,即从知加工、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直至最终消费者的整个监管链进行审核和评估,以证明林产品的原料来源。
2.2产销链监管林产品原料来源信息的处理过程,籍此企业可以对认证原料的成分做出准确和可验证的声明。
2.3森林经营单位具有一定面积边界明确的程森林区域,并能依照确定了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开展森林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森林经营主体。
2.4森林认证机构具有一定能力和资质,经过国家相关机构认可,根据森林经营认证标准和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对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或林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产销监管链进行审核和评估的第三方机构,2.5当地社会居住在林区内或周边地区,与森林有利益关系的居民形成的社会群体。
2.6森林权属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依法对森林、林木、林地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包括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7与森林经营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如政府部门、当地社区、林业职工、投资者、环保组织、消费者和一般公众等。
2.8化学品森林经营中所使用的化肥、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激素等化学制品。
2.9环境影响分析分析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实际或潜在影响,以规划如何减少或避免负面影响,扩大正面影响的过程。
3 指标体系3.1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3.1.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1.1.1森林经营单位备有现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参见附录a)。
3.1.1.2 森林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1.3 森林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1.4 曾有违法行为的森林经营单位已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
3.1.2依法缴纳税费3.1.2.1 森林经营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所需缴纳的税费。
3.1.2.2森林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缴纳税费。
3.1.3依法保护林地,严禁非法,转变林地用途,3.1.3.1 森林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采伐,在林区内非法定居及其他未经许可的行为。
3.1.3.2占用、征用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或审批文件。
3.1.3.3 改变林地用途确保没有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或导致森林破碎化。
3.1.4遵守国家签署的相关国际公约3.1.4.1森林经营单位备有国家签署的、与森林经营相关的国际公约(参见附录b)3.1.4.2森林经营符合国家签署的,与森林经营相关的国际公约的要求。
3.2,森林权属3.2.1森林权属明确3.2.1.1 森林经营单位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权证。
3.2.1.2 承包者或租赁者有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3.2.1.3 森林经营单位有明确的边界,并标记在地图上。
3.2.2依法解决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争议3.2.2.1 依法解决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争议时,应符合《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要求。
3.2.2.2现有的争议和冲突未对森林经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森林权属争议或利益争端对森林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森林经营单位不能通过森林认证。
3.3 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利3.3.1为林区及周边地区的居民提供就业,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的机会3.3.1.1 森林经营单位为林区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提供就业、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的机会。
3.3.1.2 帮助林区及周边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必要的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3.3.2遵守有关职工劳动与安全方面的规定,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3.3.2.1森林经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3.3.2.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障、退休金和医疗保障等。
3.3.2.3保障从事森林经营活动的劳动者的作业安全,配备必要的服装和安全保护装备,提供应急医疗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3.2.4 遵守中国签署的所有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相关规定。
3.3.3保障职工权益,鼓励职工参与森林经营决策3.3.3.1森林经营单位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等形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3.3.2采取多种形式,鼓励职工参与森林经营决策。
3.3.4不得侵犯当地居民对林木和其他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3.3.4.1 森林经营单位承认当地社区依法拥有使用和经营土地或资源的权利。
3.3.4.2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森林经营直接或间接地破坏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林木及其他资源,以及影响其对这些资源的使用权。
3.3.4.3 当地居民自愿把资源经营权委托给森林经营单位时,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协议或合同。
3.3.5在需要划定和保护对当地居民具有特定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林地时,应与当地居民协商,3.3.5.1在需要划定对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具有特定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林地时森林经营单位应与当地居民协商并达成共识。
3.3.5.2采取措施对上述林地保护。
3.3.6在保障森林经营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尊重和维护当地居民传统的或经许可进入和利用森于林的权利3.3.6.1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森林经营目标的前提下,森林经营单位应尊重和维护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传统的或经许可进入和利用森林的权利,如非木质林产品的采集、森林游憩、通行、环境教育等。
3.3.6.2对某些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或特定时间内才可以进入和利用的森林,森林经营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于众(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
3. 3.7在森林经营对当地居民的法定权利、财产、资源和生活造成损失或危害时,森林经营单位应与当地居民协商解决,并给予合理的赔偿3.3.7.1森林经营单位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治森林经营对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权利、财产、资源和生活造成损失或危害。
3.3.7.2在造成损失时,主动与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协商,依法给予合理的赔偿。
3.3.8尊重和有偿使用当地居民的传统知识3.3.8.1森林经营单位在森林经营中尊重和合理利用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传统知识。
3.3.8.2适当保障当地居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能够参与森林经营规划权利。
3.3.9与社会影响评估结果调整森林经营活动,并建立与当地社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协商机制3.3.9.1森林经营单位根据森林经营的方式和规模评估森林经营的社会影响。
3.3.9.2在森林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中考虑社会影响的评估效果。
3.3.9.3建立与当地社区和有关各方(尤其是少数民族)沟通与协商的机制。
3.4 森林经营方案3.4.1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林业长期规划以及当地条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3.4.1.1森林经营单位具有适时、有效、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
3.4.1.2森林经营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当地社区和其他利益方的意见。
3.4.1.3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建立在翔实、准确的森林资源信息基础上,包括及时更新的森林资源档案、有效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和专业技术档案等信息。
同时,也要吸纳最新科研成果确保其具有科学性。
3.4.1.4 森林经营方案内容应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有关规定,宜包括以下内容:-----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包括森林资源、环境限制因素、土地利用及所有权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社会发展与主导需求、森林经营沿革等;-----森林资源经营评价;-----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森林功能区别森林分类与经营类型;-----森林培育和营林,包括种苗生产、更新造林、抚育间伐、林分改造等;-----森林采伐和更新,包括年采伐面积、采伐量、采伐强度、出材量、采伐方式、伐区配置和更新作业等;-----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健康和森林保护,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集水区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特别是珍贵、稀有、濒危物种的保护;-----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森林经营的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估;-----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与森林经营活动有关的必要图表。
3.4.1.5在信息许可的前提下,向当地社区或上一级行政区的利益方公告森林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森林经营的范围和规模、主要的森林经营措施等信息。
3.4.2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3.4.2.1森林经营单位明确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职责分工。
3.4.2.2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年度作业计划。
3.4.2.3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或者支持其他机构开展科学研究。
3.4.3适时修订森林经营方案3.4.3.1森林经营单位及时了解与森林经营相关的林业科技动态及政策信息。
3.4.3.2根据森林资源的监测结果,最新科技动态及政策信息(包括与木材、非木质林产品和与森林服务有关的最新的市场和经济活动),以及环境、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适时(不超过10年)修订森林经营方案。
3.4.4对林业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使他们具备正确实施作业能力3.4.4.1森林经营单位应制定林业职工培训制度。
3.4.4.2林业职工受到良好培训,了解并掌握作业要求。
3.4.4.3林业职工在野外作业时,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3.5 森林资源培育和利用3.5.1按作业设计开展森林经营活动3.5.1.1森林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方案和年度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设计,按批准的作业设计开展作业活动。
3.5.1.2在保证经营活动更有利于实现经营目标和确保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前提下,可对作业设计进行适当调整。
3.5.1.3作业设计的调整内容要备案。
3.5.2森林经营活动要有明确的资金投入,并确保投入的规模与经营需求相适应3.5.2.1森林经营单位充分考虑经营成本和管理运行成本的承受能力。
3.5.2.2保证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理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