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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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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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黄浦区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

上海黄浦区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
根据《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如下:
序号毕业小学对口中学1蓬莱路第二小学、梅溪小学市十中学2裘锦秋实验学校、重庆北路小学储能中学3四川南路小学金陵中学4北京东路小学浦光中学5徽宁路第三小学市南中学6卢湾三中心小学、复兴中路第二小学比乐中学7曹光彪小学格致初级中学8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大同初级中学9七色花小学向明初级中学10新凌小学大境初级中学11光明小学光明初级中学12实验小学、回民小学敬业初级中学13海华小学卢湾中学14中华路第三小学市八初级中学15第一中心小学、董家渡路第二小学尚文中学16卢湾实验小学、师专附属小学李惠利中学17卢湾二中心小学启秀实验中学18卢湾一中心小学兴业中学19瞿溪路小学三好中学20淮海中路小学、巨鹿路第一小学清华中学21应昌期围棋学校(小学部)、报童小学应昌期围棋学校22黄浦学校(小学部)、复兴东路第三小学黄浦学校23中山学校(小学部)中山学校。

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更多2019年中考报名时间、2019中考时间等信息,请访问中考网或微信搜索“zhongkao566”获取。

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考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XX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教基厅〔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有效缓解了“择校热”,对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黄浦区是上海市的一个市辖区,也是上海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选择一所合适的初中学校至关重要。

黄浦区的初中入学要求对于每个学生都是公平的,下面将详细介绍黄浦区初中入学的要求和流程。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12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居住证明。

黄浦区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学生应该选择离家较近的初中学校。

学生的成绩也是考虑的重要因素,包括小学阶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黄浦区初中入学的流程如下:首先,学生和家长需要提前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报名时间,可以通过黄浦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咨询电话了解相关信息。

然后,根据学校的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明、学业成绩单等。

报名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名费用,具体金额由学校决定。

最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学考试或面试,根据考试或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学生和家长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入学手续。

黄浦区的初中学校数量较多,种类也比较齐全,包括重点初中、普通初中和民办初中等。

家长和学生在选择学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成绩等因素进行选择。

黄浦区的初中学校教学质量普遍较高,教师队伍素质较高,课程设置也比较科学合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黄浦区初中入学的竞争较为激烈,因此家长和学生要提前规划,做好准备。

在学业上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课外活动中要积极参与,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在面试或考试中要表现出自信和沟通能力。

同时,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要求,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黄浦区初中入学要求学生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并根据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或面试。

家长和学生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做好准备,选择合适的学校。

黄浦区的初中学校教学质量较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2019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招生工作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

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按市教委要求,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各小学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三)各校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杜绝招生中违规现象。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各校加强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通告》等形式,公布招生工作政策及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交流。

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小学应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导读:本文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市教委现就2019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改革,积极探索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多元评价和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可持续发展,现就2019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本市中招制度,健全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践行“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全市中招信息平台的应用,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综合评价工作(一)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统一学业考试”)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考试时间和分值(1)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满分均为150分。

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物理科目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满分为60分。

2019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doc

2019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公民办小学实施同步招生,公民办初中同时启动招生工作,实施小升初艺体特长生网上报名。

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为家长提供哪些服务?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9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

“入学报名系统”2019年3月18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2019年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的“教育大厅”继续开列“义务教育入学报名”菜单,一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9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和“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实现信息联动。

家长访问“一网通办”栏目,登录、报名和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三、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

2019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19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合理确定各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

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学校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

具体信息3月15日前在浦东教育体育网站“招生考试”栏公示。

公办小学:根据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小学免试就近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公办初中:本区公办初中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

一贯制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二、本区哪些学校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学矛盾,2016年起,我区实施“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

截至2018年,福山外国语小学、福山花园外国语小学、福山证大外国语小学、实验学校东校(小学部)、第二中心小学(巨野校区)、昌邑小学(大华校区)、六师附小(羽山校区)、明珠小学(B区)已实施上述政策。

今年,明珠小学(C区)、海桐小学(樱花校区、东城校区)、张江高科实验小学(藿香校区、香楠校区)、竹园小学(沪东校区)、建平实验小学(枣庄校区)、进才实验小学、浦师附小(潍坊校区)及周浦二小(公元新村校区)等学校将实施上述政策。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学校发布招生告示当年开始实行。

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具体情况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三、如果对口招生区域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2019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018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黄教基〔2018〕2号)

2018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黄教基
〔20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8年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初中学校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篇一】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份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发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1、择校学生于5 月1 日至10 日在明珠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并于5 月14 、15 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 、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 人。

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 月30 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1 、五月上旬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

2 、5 月1 日— 10 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 、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 月29 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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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

初中学校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初中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4、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

严禁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5、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安排1、毕业信息核对。

2019年4月2日—4月13日,全区各小学组织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

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3日。

3、市南中学“鸿志班”招生。

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开设“鸿志班”(免费班),招生数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学籍或户籍(或人户分离居住地)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4、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实施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网上报名,具体按照《2019年黄浦区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

5、来沪就读六年级。

在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黄浦区办理初中入学的信息登记点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凤阳路152号),办理登记的时间为2019年4月2日-2019年8月10日。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1、公布招生简章。

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

严禁民办初中学校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2、实施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

2019年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

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

3、规范面谈程序。

2019年5月17日前,民办初中学校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民办初中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

民办初中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民办初中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

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

严禁对报名民办初中学校的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

民办初中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面谈的学生需凭面谈通知,并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以面谈学校要求为准)。

民办初中学校面谈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5月19日。

4、分批招生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新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

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

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

民办初中学校要在2019年5月27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四、具体工作要求1、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学校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2019年3月9日—3月31日,公办初中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2019年4月13日—4月21日,民办初中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

“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学校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

要让每位学生及家长都了解初中学校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办法,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学生的入学,避免盲目择校。

民办初中学校要将“三个承诺”放在“校园开放日”活动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校园开放日”期间将“三个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和家长手中。

2、发放入学通知。

初中学校应在2019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

3、加强监督管理。

积极发挥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做好招生工作中人民来信的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按政策处理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4、开展教育督导。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保障学生义务教育权利、初中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初中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5、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的,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附件: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2019年2月28日附件:2019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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