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20160908定稿)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纪律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纪发〔2016〕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用铁的纪律督促全镇各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单位)和机关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管理职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二)脱贫攻坚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
四、监督检查重点(一)围绕脱贫攻坚“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
针对资金使用要精准,重点解决扶贫资金拨付下不及时、资金沉淀严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措施到户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扶贫措施到户到人要求不到位,制定因人因户具体措施走形式、打折扣,扶贫措施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效果不实不显等问题;针对因村派人要精准,重点解决落实“五个一”帮扶机制、脱贫验收评估机制、动态统计监测机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脱贫成效要精准,重点解决脱贫验收评估和扶贫成效上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识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扶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

扶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各地扶贫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制定了扶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一、督查目标。
扶贫攻坚督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留死角,不留死角。
二、督查重点。
1. 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包括各级政府对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扶贫项目的实施进展,扶贫对象的真实情况等。
2.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挥霍浪费、滥用职权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 扶贫成效评估的督查。
对扶贫成效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扶贫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督查方式。
1. 定期督查。
每季度对各地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及时了解扶贫工作的进展情况。
2. 不定期督查。
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扶贫工作的全面推进。
3. 督查组织。
由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扶贫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确保督查结果的客观真实。
四、督查措施。
1. 督查问责。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问责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督查通报。
对督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督查督办。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断得到解决。
五、督查效果。
通过扶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的全面实施,可以及时了解各地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到位,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六、总结。
扶贫攻坚督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和督促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整合脱贫攻坚督查力量,提高督查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严格按照全县脱贫攻坚总体战略部署,组织9个督查工作组,包片分乡镇全方位、高密度开展督查工作,始终以问题为导向,逐村逐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紧盯问题促整改,高位推动各层面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村、贫困户督查全覆盖与问题整改“零盲区”,努力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如期“摘帽”筑牢坚实基础。
二、督查重点1.紧盯贫困户,查“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符合要求,“两率一度”是否达标;2.紧盯部门(帮扶单位、行业扶贫部门)、乡镇、村,查“三落实”是否到位;3.紧盯扶贫领域干部,查作风实不实;4.紧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查完成进度。
三、督查机制1.常态化督查。
一是各组每个月进村入户不少于20天,每次督查列出问题清单,准确反映发现的问题或疑似问题,见事见人。
二是牵头统筹行业部门开展以业务指导为主的督查,针对发现的问— 1 —题进行专业性的指导。
同时,对各行业部门进行定期的督查。
2.反馈汇报。
一是各组按村以每一轮次督查列出的问题清单,以督办专函反馈乡镇、行业部门限期整改(实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对疑似问题反馈县扶贫办组织专人核查),报分管县领导,并由督查办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每月末由督查办梳理汇总编制专报,报县领导并送县扶贫办;二是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阶段安排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统一由督查办汇总并形成专报,客观反映工作进度与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三是行业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必须向督查办报告并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建立台帐备案,梳理汇总报督查办。
3.问题整改“回头看”与销号管理。
各组根据各乡镇及行业部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理安排时间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核验整改落实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对照台帐销号,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以销号,直到问题整改到位为止。
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方案word版

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方案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准确掌握全县XX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XX年9月11日-9月18日1.9月11日:2.9月12日:4.9月14日:5.9月15日:6.9月16日:7.9月17日:8.9月18日:二、督查主体及对象此次督查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督查组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县住建局、卫计局、教育局、农牧科技局、发改局部门中熟悉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中抽调,同时抽调县攻坚办熟悉业务的业务人员2名陪同督查。
督查对象为今年省州下达的27个预脱贫村、495户2071名预脱贫户。
三、督查方式工作组通过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座谈、听取汇报及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被抽查村就前期各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XX年脱贫攻坚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帮扶措施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并对抽查村预脱贫户全覆盖核查,同时按一定比例走访非贫困户。
四、督查内容(一)查看今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1.今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即“一超六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大病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
(3)三有: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入户情况。
2.今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1)一低: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
(2)五有:实地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达标建设情况。
3.今年易地扶贫搬迁“严守底线、安全搬迁、温暖过冬”情况。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来宾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及《xxx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xx纪发〔201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全局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经局班子同意,决定从2016年8月份起,在全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来宾市纪委、自治县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总体部署,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重点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查处扶贫领域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扶贫攻坚工作中,查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态度恶劣、弄虚作假、滥用职权,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等突出问题。
(二)查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重点查处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的重大扶贫政策上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
(三)查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
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在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扶贫中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
(四)查处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问题。
重点查处在城乡医保、社保、就业基金等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贪污侵占,以及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等突出问题。
全市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全市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纪委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和脱贫攻坚战中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一、督查内容(一)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二)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挥霍浪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三)在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四)在精准脱贫中存在的项目进度慢、资金不落实、帮扶不尽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督查时间2016年8月26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三、方法步骤本次专项督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扶贫办、审计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等10个部门参与配合,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督查重点,集中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15日)自查整改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分级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职能部门集中开展督查和整改,对督查工作承担地方主体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扶贫办要结合常态化的脱贫攻坚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对今年以来脱贫攻坚集中督导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审计部门要对2015年以来审计发现的扶贫资金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发改、财政、民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监管领域对2015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发放、使用等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对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工作问题及时整改,抓好落实。
(二)问题处置阶段(9月16日—9月19日)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对各地自查整改情况加大督查,强化指导,建立专项督查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对督查工作承担行业主体责任。
2024年脱贫攻坚督查督导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督查督导工作方案(市级)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照在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我的手指轻轻敲击着键盘,那些关于脱贫攻坚的督查督导方案,就像电影画面一样,一幕幕在我脑海中浮现。
一、总体要求咱们市级脱贫攻坚督查督导工作,首要任务就是确保2024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咱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1.1工作目标1.2工作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各项工作精准发力、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2.1督促政策落实咱们要对中央和省里的脱贫攻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特别是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的扶贫政策,要逐项对标对表,确保政策惠及每一个贫困家庭。
2.2督促项目实施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特别是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要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3督促资金使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对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严防资金流失、闲置和浪费。
2.4督促责任落实强化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对各级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帮扶责任人等进行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三、工作措施3.1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成立市级脱贫攻坚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同时,建立市级领导联系贫困县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
3.2加强问题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一对照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3开展专项督查针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领域的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4强化考核问责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四、组织保障4.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脱贫攻坚自查督查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自查督查工作方案为压实“1+n”帮扶力量责任,按照县“百日攻坚”相关工作要求。
我乡拟定于8月20日至24日开展脱贫攻坚自查督查工作,请各村、各帮扶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按照前期和本次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确保在迎检前反馈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一、督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督查内容(一)补短项目推进情况(二)帮扶资料的更新情况(三)户档、一表通的更新及逻辑关系(四)贫困户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五)“1+n”帮扶力量对扶贫政策知晓度(六)村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七)各村迎检方案制定情况(八)村退出、户脱贫各项指标达标情况(九)第二批要素保障金项目的验收工作三、督查方式(一)入户调查:每村3-5户(二)现场考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业务考试(三)座谈会:驻村帮扶工作组全体成员四、检查顺序(一)8月20日:(二)8月21日:(三)8月22日:(四)8月23日:五、督查要求(一)督导所在村的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村两委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不得请假;(二)加大通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每日下发问题通报,并发1+n帮扶群,抄送县级领导及扶贫移民局;(三)督查组在督导过程中形成影像资料,重点问题制作成揭丑光盘在反馈会上播放;(四)拟定于8月24日召开问题反馈会,督导组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各村汇报整改措施。
六、工作要求(一)督导组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统计、汇总工作;(二)各村工作组组长提前通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村干部;(三)各村督查完后,及时完成整改并写整改报告,附整改台账(存在的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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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脱贫攻坚纪律督查。
现制定以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决策部署以及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围绕到2018 年实现全镇脱贫、摘帽、增收目标,2017年实现XX村、XX村等1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的目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履行责任、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脱贫方向、工作推进等重要环节,着力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督查重点
聚焦思想认识、纪律作风和责任担当等问题,重点检查五个方面工作情况:
(一)履行责任
1.各村(居)委会执行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坚决,
研究部署、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分工、跟踪问效等相关措施是否具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因地制宜、精准识别、包村联户、结对帮扶等一系列工作要求,做到户情村清、村情镇清。
3.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政策落实
1.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到村到户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贫困村组退出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长效机制。
2.是否存在20 项行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产业扶持、安居建设、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支持、干部结对帮扶“七个到村到户”等政策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或敷衍应付等问题。
3.是否存在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形式”脱贫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谋取私利以及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和产业扶持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资金使用
1.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乡整村推进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定点扶贫资金以及其他项目资金使用中有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造成识别不准确、效果发挥不佳的问题;有无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使用方向偏离、扶贫资金遭受较大损失的问题;有无拨付不到位、下达迟缓,造成资金滞留、相关政策难以落地的问题。
2.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四)脱贫方向
1.2017年计划出列的7个村委会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办法》《XX县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查缺补漏,造成脱贫攻坚工作偏离主线,影响预期目标实现的问题。
2.是否存在把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长远发展目标相互混淆,搞“大水漫灌”,“垒大户”,“造盆景”的问题。
3.是否存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发动、释疑解惑不够,导致帮扶政策措施得不到贫困群众认可和参与,群众内生动力不足,脱贫致富奔小康意识不强的问题。
(五)工作推进
1.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是否存在工作执行不到位、项目开工不及时,推进速度缓慢,未按计划时限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2.2017年计划出列的7个村委会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跟踪问效不及时、该发现的问题未发
现、发现问题不处理、出现问题不整改,导致工作滞后、推进缓慢或是工作完成质量与“户6 条、村9 条、镇5条”的退出标准有差距的问题。
三、督查方式
由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四个督查组在2016 年8 月至11 月每月下旬开展一次督查,并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一)到村入户实地察访。
各督查组深入贫困村组、建档立卡户及扶贫项目实施现场实地督查,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开展调研指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工作情况,“七个到村到户”以及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情况,资金投向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划标准情况,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以及群众知晓认可度情况等进行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提出整改要求。
重点察访对象:对2017年计划出列的12个村委会进行全覆盖督查,对2017 年没有计划出列村(居)委会进行随机抽查。
(二)查阅资料。
查阅被督查村(居)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相关文档资料。
重点检查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记录、配套措施和重点项目推进、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资料。
(三)听取汇报。
各督查组根据督促检查情况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
听取各村(居)委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班子成员、村组干部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四)汇总总结。
每轮督查工作完成后,各督查组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汇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填写《XX县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发现问题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表》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反馈给被督查村(居)委会,作为各地督促整改落实和督查追责的重要依据。
同时认真总结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督查组组长签字后,连同《统计表》在督查结束后2 日内报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成立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镇村建办主任
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镇纪委、镇扶贫办工作人员中据实抽调。
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一)督查一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员: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督查范围:
(二)督查二组
组长: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村建办主任
督查范围:
(三)督查三组
组长: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扶贫办干部
督查范围:
(四)督查四组
组长: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员:镇扶贫办干部
督查范围: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顶替,不再另行发文。
五、相关要求
(一)突出检查重点,切实增强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针对性。
督查组要按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将推动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确保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部署顺利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促进全镇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为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保驾护航。
镇纪委要紧扣“精准”二字,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利用传统信访和信息网络等有效诉求渠道,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工作中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导致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XX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XX镇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追责,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XX镇计划出列及易地搬迁自然村名单
2、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XX镇党政办公室印2016年9月6日
附件1:
XX镇计划出列及易地搬迁自然村名单
附件2
XX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发现问题统计表
被督查村(居)委会:督查组长签字:
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由督查组填写,一份交镇脱贫攻坚纪律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改责任人”栏应填写存在问题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