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4•【字号】宜府办文[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府办文〔201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方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下简称“等级保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我国已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定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国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提高全市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根据全国全省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对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进行准确定级和审核备案,组织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开展监督检查和建设整改,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目标,不断增强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05]158号【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1.15【实施日期】2005.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宜府办发[2005]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并体现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现就做好“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宜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我市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
“中国宜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共同保障。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
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9•【字号】宜府办文[2007]032号•【施行日期】2007.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办文[2007]032号)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开报道的范围内容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下列范围的政务信息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行政机关事前公开信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外,可以公开报道。
(一)重要文件。
包括以市政府令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的安排,就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提出指导原则、总体要求和处理办法,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意见,表彰有较大贡献或较好业绩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人员,人事任免等文件。
(二)重要会议。
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安排。
(三)重要活动。
包括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等领导同志的外事内务活动,以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按有关规定出席的礼仪活动。
(四)重要民情。
包括市民通过市长专线电话、来信来访和其他形式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以及市政府采纳意见、听取建议、改进工作的情况。
(五)重要事件。
包括重大成绩、重大喜讯、重大荣誉,也包括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原因和救助措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现将《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24日宜昌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为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每月规定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情况;(二)《宜昌政务信息》、《宜昌政务信息(专报省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工作简报》等刊物中采用的信息;(三)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
二、考核对象(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二)市直有关单位。
三、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四、考核方式(一)实行分类考核。
分别按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同)、市直单位三类对象进行考核。
(二)实行季度通报、年底考评。
各单位报送、采用篇数及得分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全年考核以季度通报为基础进行排名,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
五、计分办法及标准各考核对象基本分值100分,得分由报送分、采用分、减扣分组成,标准如下:(一)报送分各地各部门完成规定报送任务,每月满分10分。
1各县市每月至少报送30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2各区每月至少报送20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3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移民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每月至少报送15条(其中调研信息1篇)。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宜府办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宜府办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积极锻造严紧硬实工作作风,认真落实“文不过夜、事不隔天”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1.扛起政治责任。
党政机关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重要工具,具有高度政治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强化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以工作实绩推动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增强大局意识。
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全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办文办事过程中始终坚决做到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从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公文处理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3.恪守岗位职责。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做表率、负总责,加强文字工作者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精益求精的文字工匠,定期对办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亲自主持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公文的报送关、质量关和效率关;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要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牢固树立关口意识和精品意识,杜绝走马观花、敷衍塞责的漂浮作风,服务全市政府系统规范、高效、有序运转。
二、严格办理时限4.迅速贯彻上级机关文件精神。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文件和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中央、省、市政令畅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2023年宜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聚焦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专题招商、“飞地经济”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强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持续征集营商环境“不满意”问题线索,做好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公开。
聚焦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建、宜荆荆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战略任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政策制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
聚焦东部未来城核心区建设、高铁新城建设、宜昌科教城建设,做好城建、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4•【字号】宜府办文〔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文〔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4日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智慧宜昌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型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体系,加快向智慧社会迈进步伐。
一、积极服务“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提升发展环境信息化支撑水平。
按照“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要求,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重点,以“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为目标,不断完善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公共资源交易”、“民生服务”四个“一窗式”综合服务系统,加快建设“几多合一”信息支撑平台,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提升智慧民生服务水平。
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及其它应用系统的清理整合共享工作。
落实《加快智慧宜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及产权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智慧教育(校园)、智慧健康医疗、智慧人社、智慧食药监、智慧养老、智慧旅游、智慧文化等为重点的民生服务项目建设与推广应用;抓好以“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智慧环保、智慧城管、智慧城建等为重点的社会治理项目的优化升级和应用;完善网上一页通、“市民e家”手机一点通、市民一卡通、社区服务一站通、12345公众诉求电话一号通等“五个一通”服务功能与运行机制,扩大覆盖面,提升智慧民生服务水平。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7•【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7日宜昌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便民类热线整合,优化政务资源配置,畅通政企、政民沟通渠道,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53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现有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基础,在2021年底前,整合中央国家机关、省直单位设立并在我市接听和各市直单位设立的非紧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热线整合后命名为“宜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实现“12345”一号对外,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
优化诉求处办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主要任务(一)热线整合。
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分类整合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面向公众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本次整合完成后,全市原则上不再新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平台。
12345热线与党群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等设立的热线电话及110、119、120、122等各类紧急类热线建立协同转接机制;与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企业热线实现工单对接,分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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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
息服务能力的意见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5]36号
【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的意见
(宜府办发〔201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时代政府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
公开的第一平台、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互联网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始终围绕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三大功能,及时、准确、有效,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创新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是坚持集约化建设的原则,统一全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建立并完善统一的管理运维制度体系。
三是坚持惠民兴政的原则,围绕网上政府建设,提升信息便民利民和公平普惠水平,改进公共服务模式,利用便捷高效、实时在线、多渠道的服务方式,推动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智慧宜昌”的重要窗口。
二、加强网站内容建设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第一时间发布政府及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公开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及时转载、链接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中国宜昌网的重要信息,确保上级政府重大决策完整落地。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形成专题,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宜昌发布”双微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及时理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