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调度支持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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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定

“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定

附件“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1总则1.1为规范山东电网《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基本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工作流程和管理内容要求,确保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数据准确,制定本规定。

1.2依据“两个细则”和《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等要求,根据调度中心、信通中心各处室的职责和分工制定本规定。

1.3本规定涉及并网运行考核内容包括: 调度纪律、安全管理、发电计划曲线、AGC、AVC、调峰、无功辅助服务、一次调频、黑启动、检修管理、自动化设备管理、高压侧或升压站管理、通信设备管理、非计划停运、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励磁系统和PSS装置管理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考核。

本规定涉及的辅助服务补偿内容包括:有偿调峰、无功、AGC服务、AVC服务、旋转备用和黑启动补偿。

1.4“两个细则”适用范围目前暂为统调公用电厂(不包括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统调自备电厂、泰山电站不实施考核和补偿,具体参与考核和补偿的机组明细见山东电监办有关规定。

1.5“两个细则”涉及的调度纪律、安全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高压侧或升压站管理、励磁系统和PSS装置管理、无功辅助服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黑启动、自动化设备管理、通信设备管理考核和黑启动补偿以电厂为单位统计计算,其余考核、补偿均以单机为单位统计计算。

1.6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考核不实施。

2工作流程及时限2.1每日或每月底前,各责任处室对各项考核、补偿以及免除考核、免补偿内容进行设置、维护,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核、补偿设置进行核对、修改,每月6日,统计计算上月预考核、预补偿结果。

2.2每月10日前,通过“两个细则”技术支持系统及厂网信息沟通互动平台发布上月“两个细则”的初步统计结果(预考核、预补偿结果);2.3每月14日前,各责任处室完成预考核、预补偿结果的争议复核,调度计划处重新计算并向发电企业发布。

2.4每月17日前,调度计划处出具上月考核、补偿原始清单,报送省电监办及交易中心等部门。

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系统建设流程(调度)

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系统建设流程(调度)

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系统建设
调度流程告知
一、资料收集
并网前资料收集共计两大类,其中除发电业务许可证可在并网三个月后提供外,其他资料均应在并网前提供,资料汇总详见附件
二、设备命名
光伏电站一次设备到位后,应向所在调度管理机构申请设备命名,所在调度前往光伏电站对站内设备查勘后,完成光伏电站一次接线图的命名规范。

并提供备选的光伏电站名称。

对光伏电站调度命名结束以后才能签订调度协议以及供电用协议。

三、停电计划报送
每个月20日前,报送下个月的停电计划,6月份的停电计划均需在5月20日之前报送至所辖调度管理部门。

四、光伏变电站投产
光伏电站设备验收结束,所有影响送电的缺陷已整改完毕,验收小组确认具备受电条件。

光伏电站可向所在调度申请受电,受电时间应在正式投产前15个工作日提交至调度管理机构。

五、光伏电站并网
光伏电站受电完毕,试运行结束,资料齐备,并网验收合格。

可向调度管理机构提出并网申请。

并网申请应于并网前10个工作日
提交至调度管理机构。

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光伏发电并网调度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以及《电网运行准则》(GB/T31464-2015)、《光伏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技术要求》(NB/T32011-2013)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已并入山东电网运行的,由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管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其他光伏发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光伏电站自调度机构下达启动试运行通知起6个月内不纳入本细则管理,自第7个月1日起正常参与所有考核及分摊项目。

扩建光伏电站自调度机构下达启动试运行通知起6个月内有功功率变化和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均按本细则规定的20%考核,其余项目正常执行本规则,自第7个月1日起正常参与所有考核及分摊项目。

第四条光伏电站以调度计划单元为基本结算单元参与本细则。

第五条山东能源监管办负责对光伏电站执行本细则及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在山东能源监管办授权下,具体实施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的日常统计与考核。

第二章调度管理第六条光伏电站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光伏电站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按照全场当月上网电量的1%考核,若考核费用不足4万元,则按4万元进行考核。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定值,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有功控制子站、A 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但须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二)拖延或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三)不如实反映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四)不满足每值至少有2人(其中值长1人)具备联系调度业务资格的要求;(五)现场值长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未指定具备联系调度业务资格的接令者;(六)不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七)调度管辖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10分钟内未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可先汇报事故或异常现象,详细情况待查清后汇报);(八)在调度管辖设备上发生误操作事故,未在1小时内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事故经过或造假谎报;(九)未按要求向电力调度机构上报试验申请、方案;(十)未能按照电力调度机构安排的测试计划开展并网测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延期申请;(十一)其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定属于违反调度纪律的事项。

山东电网新建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流程(试行)

山东电网新建光伏电站并网验收流程(试行)

调度 10.
运行
控制室要求
控制室装有专线调度电话,具 备录音功能;实行 24 小时值班; 实现远方监视与控制。
11. 新能源
电压异常时的响应特 性
正常运行的并网点电压最低限 值为 90%额定电压; 并网点电压跌至 20%额定电压 时,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1s ; 并网点电压在发生跌落后 3s 内能够恢复到额定电压的 90% 时,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中的每一项内容,提供支持性文件资料,装订成册,并提供电 子版)。
-7-
附件 4:
序 负责 号 专业
光伏电站并网必备条件验收确认书
验收时间:
年月日
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结论Βιβλιοθήκη 签字继电1.
故障录波设备
保护
安装故障录波装置,能够记录 故障前 10s到故障后 60s的情 况,并按省调要求将数据传送 至省调和所属地调。
新建光伏电站并网必备条件现场验收。 3. 并网验收依据 3.1《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 3.2《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 20046-2006) 3.3《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 19964-2005) 3.4《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试行)》 3.5《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鲁电集团调【2009】471 号) 3.6《山东电网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试行)》 3.7《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 4. 并网验收目的
继电
2.
保护及重合闸装置
保护
110kV 及以下按直配线配置
48Hz~49.5Hz 频率范围内,每
次频率低于 49.5Hz 时要求至少

“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定

“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定

附件“两个细则”调度管理规1总则1.1为规范山东电网《华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基本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工作流程和管理内容要求,确保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数据准确,制定本规定。

1.2依据“两个细则”和《山东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等要求,根据调度中心、信通中心各处室的职责和分工制定本规定。

1.3本规定涉及并网运行考核内容包括: 调度纪律、安全管理、发电计划曲线、AGC、AVC、调峰、无功辅助服务、一次调频、黑启动、检修管理、自动化设备管理、高压侧或升压站管理、通信设备管理、非计划停运、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励磁系统和PSS装置管理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考核。

本规定涉及的辅助服务补偿内容包括:有偿调峰、无功、AGC服务、AVC服务、旋转备用和黑启动补偿。

1.4“两个细则”适用范围目前暂为统调公用电厂(不包括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统调自备电厂、泰山电站不实施考核和补偿,具体参与考核和补偿的机组明细见山东电监办有关规定。

1.5“两个细则”涉及的调度纪律、安全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高压侧或升压站管理、励磁系统和PSS装置管理、无功辅助服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黑启动、自动化设备管理、通信设备管理考核和黑启动补偿以电厂为单位统计计算,其余考核、补偿均以单机为单位统计计算。

1.6水电厂水库调度管理考核不实施。

2工作流程及时限2.1每日或每月底前,各责任处室对各项考核、补偿以及免除考核、免补偿内容进行设置、维护,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核、补偿设置进行核对、修改,每月6日,统计计算上月预考核、预补偿结果。

2.2每月10日前,通过“两个细则”技术支持系统及厂网信息沟通互动平台发布上月“两个细则”的初步统计结果(预考核、预补偿结果);2.3每月14日前,各责任处室完成预考核、预补偿结果的争议复核,调度计划处重新计算并向发电企业发布。

2.4每月17日前,调度计划处出具上月考核、补偿原始清单,报送省电监办及交易中心等部门。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GBT50866-2013

1总则1.0.1为规范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保障光伏发电站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5kV (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lOkV(6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接人电力系统设计。

1.0.3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应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1.0.4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POI)对于有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

对于无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光伏发电站的输出汇总点。

2.0.2低电压穿越low voltage ride through(LVRT)当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光伏发电站并网点的电压跌落时,在一定的电压跌落范围和时间间隔内,光伏发电站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的能力。

2.0.3孤岛islanding包含负荷和电源的部分电网,从主网脱离后继续孤立运行的状态。

孤岛可分为非计划性孤岛和计划性孤岛。

2.0.4非计划性孤岛unintentional islanding非计划、不受控地发生孤岛。

2.0.5计划性孤岛intentional islanding按预先配置的控制策略,有计划地发生孤岛。

2.0.6防孤岛anti-islanding防止非计划性孤岛现象的发生。

2.0.7 T接方式T integration从现有电网中的某一条线路中间分接出一条线路接人其他用户的接人方式。

3基本规定3.0.1光伏发电站接人系统设计,在进行电力电量平衡、潮流计算和电气参数选择时,应充分分析组件类型、跟踪方式和辐照度光伏发电站出力特性的影响。

3.0.2在进行接人系统设计时,可根据需要同时开展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稳定性、无功电压和电能质量等专题研究。

3.0.3光伏发电站采用T接方式,在进行潮流计算、电能质量分析和继电保护设计时,应充分分析T接方式接人与专线接人的不同特点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SG30_33_36_40_50CX-P2-CN-UCN-Ver15-202205 用户手册 光伏并

SG30_33_36_40_50CX-P2-CN-UCN-Ver15-202205 用户手册 光伏并
1 安全说明 ........................................................................................................... 1
1.1 拆包检查....................................................................................................... 1 1.2 安装安全....................................................................................................... 1 1.3 电气连接安全 ................................................................................................ 2 1.4 运行安全....................................................................................................... 3 1.5 维护安全....................................................................................................... 3 1.6 报废安全....................................................................................................... 4

山东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服务指南

山东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服务指南

山东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调度服务指南一、山东电网简要情况二、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介三、新建新能源场站并网工作阶段流程1.并网前期准备2.并网调度协议签订3.新能源场站首次并网调试前的工作4.并网试运行期的工作5.移交生产四、工作联系与开展方式一、山东电网简要情况山东电网负荷主要分布在胶济铁路沿线和东部沿海地区,火电主要分布在煤炭资源丰富的鲁西南地区;风电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

截至2014年9月底,山东电网全网总装机容量7322万千瓦。

其中,统调装机容量5562万千瓦,地方电厂装机容量1161万千瓦,统调风电装机容量582万千瓦,统调光伏电站容量15.76万千瓦。

网内500千伏变电站34座(含胶东换流站),220千伏变电站344座。

2013年全年统调用电量3593.78亿千瓦时,2014年夏季日最高统调用电负荷5705万千瓦。

目前,山东电网通过500千伏双通道、四回线与华北电网互联,±660千伏银东直流深入负荷中心,形成以“五横三纵”500千伏电网为省域主网架的现代化电网。

二、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介1.省调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公司调控运行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电网发展规划编制,提出电力需求预测、电网发展和系统二次发展的需求和建议,组织开展过渡期电网安全分析校核;负责落实国家电网调度标准化建设、同质化管理要求,承担本省电网调度运行、设备监控、调度计划、水电及新能源、系统运行、继电保护、自动化等各专业管理职责;调度管辖省域内500千伏主网和220千伏电网,直调所辖电厂;负责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负责承担省域内±660千伏及以下直流和500千伏交流站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输变电设备状态在线监测与分析业务,以及所监控电力设施安保、消防告警信号远方集中监视;负责本省配网故障抢修指挥业务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与电网运行控制相关的通信业务;负责电力燃料专业管理;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2.省调机构设置4.各处室相关职责综合技术处负责省调综合事务、安全管理和调度系统应急管理;负责发电厂(机组)并网管理,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监督实施;组织新机并网条件验收和移交生产技术条件确认;负责网源协调技术管理,组织对发电厂(机组)有关涉网的技术监督;组织实施电厂涉网事故的调查与分析;负责电网运行分析与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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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调度支持系统技术规范二○一二年十月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引用标准与规范文件 (1)2.2其它相关要求 (2)3术语和定义 (2)3.1光伏发电站 (2)3.2并网光伏电站 (2)3.3光伏电站并网点 (2)3.4光伏电站集电线路 (3)3.5逆变器 (3)3.6光伏发电功率预测 (3)3.7短期光伏发电功率预测 (3)3.8超短期光伏发电功率预测 (3)3.9数值天气预报 (3)3.10综合通信管理终端 (3)3.11调度自动化系统 (3)4系统结构 (3)4.1主系统结构 (4)4.2光伏电站系统结构 (4)4.3光伏电站设备配置及要求 (5)4.4光伏电站功能要求 (5)5信息交换 (5)6功能和性能要求 (7)6.1总体要求 (8)6.2性能指标 (8)6.3数据采集与监控 (9)6.4光伏电站功率预测 (10)7接口及通信 (11)7.1综合终端与升压站监控/逆变器监控通信 (12)7.2综合终端与无功补偿装置通信 (12)7.3综合终端与本地功率预测通信 (12)7.4光伏电站与主站通信接口 (12)7.5通信方式与二次安全防护 (12)8系统配置 (13)8.1系统配置原则 (13)8.2应用软件配置 (13)8.3硬件参考配置 (13)9附图1: 系统逻辑结构示意图 (21)10 附图2: 调度专用网拓扑结构示意图 (22)前言为加强山东光伏电站并网设备监控的专业管理,规范接入系统的光伏电站调度支持系统技术要求,提高功率预测技术水平,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山东并网光伏电站调度调度支持系统设备配置、系统功能、信息采集以及与电网调度机构间信息交换的内容范围等要求。

本规范制订时参考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中设备监控及功率预测相关部分。

本规范由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尚力、韩少晓、潘向华、张健、张国强、张强、王燕、管荑、王昭鑫、马晓红、韩德顺、李慧聪、朱玉锦、林祺蓉、樊唯钦、孙谦。

1范围(1)本规范规定了山东并网光伏电站接入山东电网调度机构新能源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应遵循的技术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山东并网光伏电站实时监控和功率预测功能要求及工程实施,包括系统结构、功能设计、性能指标、安全防护、信息采集和数据传输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本规范涉及并网光伏电站其它调度自动化设备(子系统)配置,其技术要求和信息接入规范应按常规发电厂设计,遵循《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子系统)配置规范和信息接入规范》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引用标准与规范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范,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60870-5系列标准(2)ITU-T--------国际电信联盟标准·ITU-T V.32bis、V.32、V.22bis、V.22、V.23、G.703等通信协议(3)IEEE---------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标准·IEEE802.X系列局域网通讯标准(4)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829 远程终端通用技术条件·(5)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DL 5003-2005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6)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15-2008 电力系统数据标记语言—E语言规范·Q/GDW 617-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GDW 618-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7)其它的规范文件·《电力系统调度实时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规程》(SD 209-1987)·《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国家电网发展〔2009〕747 号)·《电网短期超短期负荷预测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科〔2010〕1737 号)·《山东电网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调技〔2012〕34号)·《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置规范和信息接入规范》(调自〔2010〕39号)·《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系统技术要求》(调水〔2011〕328号)·《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国家电网发展〔2009〕747 号)·《山东电网调度综合数据平台对象命名规范》2.2其它相关要求(1)当标准、规范之间存在差异时,应按要求高的标准或主站系统的标准执行。

如果选用本规范书规定以外的标准时,所替换标准须相当或优于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

(2)安全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认证的、具备自主版权的国产安全技术产品,必须能与国家电网公司认证的物理隔离设备接口。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光伏发电站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一般包含变压器、逆变器、相关的平衡系统部件(BOS)和太阳电池方阵等。

3.2并网光伏电站直接或间接接入公用电网(输电网或配电网)运行的光伏电站。

3.3光伏电站并网点对于通过升压变压器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电站,指与电网直接连接的升压变高压侧母线。

对于不通过变压器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电站,指光伏电站的输出汇总点,并网点也称为接入点。

3.4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光伏电站集电线路简称集电线路。

在光伏电站内,连接各变压器的架空(电缆)线路。

一般为T接线路。

3.5逆变器指光伏电站内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用于将电能变换成适合于电网使用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电能的电气设备。

最大功率跟踪控制器、变流器和控制器均属于逆变器的一部分。

3.6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根据气象条件、统计规律等技术和手段,提前一定时间对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进行分析预报。

3.7短期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次日零时起未来72h的光伏电站输出功率,时间分辨率为15min。

3.8超短期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未来15min-4h的光伏电站输出功率,时间分辨率为15min。

3.9数值天气预报根据大气实际情况,在一定的初值和边值条件下,通过大型计算机作数值计算,求解描写天气演变过程的流体力学和热力学的方程组,预测未来一定时段的大气运动状态和天气现象的方法。

3.10综合通信管理终端综合通信管理终端简称综合终端。

是光伏电站实时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的核心设备。

3.11调度自动化系统由调度端、厂站端系统,以及相应的数据传输通道构成的整体。

主要包括数据采集与监控、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网络分析、发电功率预测、电能量计量、调度计划管理、调度生产管理、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和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等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4系统结构4.1主系统结构主系统指新能源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由风电场/光伏电站综合终端及厂站功率预测终端、数据通信链路以及部署在山东电力调控中心的主站系统三部分组成。

新能源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光伏电站侧包括信息采集及监控、光伏发电功率功率预测等部分;主站系统由信息采集及监控、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两大部分组成。

系统的总体结构如图4.1所示:图4.1 系统总体结构图4.2光伏电站系统结构光伏电站侧监控及功率预测主要分安全I区光伏电站监控及安全II区光伏发电率预测两部分,两者整体设计和统一建设,光伏电站各子系统与综合终端的数据通信宜采用网络模式,也可采用串口通信模式。

详细结构见附图1: 系统逻辑结构示意图,网络拓扑结构见附图2:调度专用网拓扑结构示意图-调度数据网拓扑结构示意图。

调度管理信息网(安全Ⅲ区)设备包含1台路由器、1台交换机和1台防火墙。

调度运行管理终端通过调度管理信息网实现与省调、地调的信息交互。

拓扑结构见附图2:调度专用网拓扑结构示意图-调度管理信息网拓扑结构示意图。

4.3光伏电站设备配置及要求光伏电站应配置的系统和设备包括综合终端、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具有中期、短期负荷、超短期负荷预测)子系统、发电计划管理子系统、电能量远方终端(含关口表)、调度运行管理终端(检修申请等)、调度数据网(路由器、交换机)、调度管理信息网(路由器、交换机)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硬件防火墙)等。

综合终端安装在光伏电站当地,与现场各监控系统、逆变器监控系统、无功补偿装置等设备通信读取实时运行信息,对实时信息进行定时采样形成历史数据存储在终端中,并将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上传到主站系统,宜从主站接收的发电计划曲线控制调节站内的有功出力。

光伏电站功率预测子系统接收气象部门的数值天气预报信息(或直接接收调度主站系统下发的数值天气预报信息)和调度主站系统下发的发电计划,向主站上传数值气象预报信息,并根据历史和运行数据计算、分析、修正和校核,将光伏电站的功率预测结果上传到调度主站。

光伏电站应配备实时气象信息采集系统,包括直射辐射表、散射辐射表、总辐射表、环境温度计、光伏组件温度计、风速仪、风向仪、数据处理传输设备,宜配置全天空成像仪。

本规范主要对综合终端、光伏电站功率预测与光伏电站监控系统、调度端主站等信息交换做具体要求,电能量远方终端、调度运行管理终端、调度数据网、调度管理信息网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依据设计要求配置,Ⅰ、Ⅱ、Ⅲ区调度自动化监控设备虽电站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4.4光伏电站功能要求监控和功率预测基本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功率预测、报警处理、时间同步、报表管理、数据计算统计、数据接口、光伏电站通用信息建模、安全防护等,具备网络互联能力。

5信息交换光伏电站信息上传主要通过综合终端完成,满足《山东电网光伏电站调度管理规定》和《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置规范和信息接入规范》要求,设备应冗余配置,信息直采直送,通信通道采用调度数据网以网络模式传输。

光伏电站综合终端应支持DL/T 634.5101-2002、DL/T 634.5104-2002、DL/T 719-2000、CDT451-91、MODBUS等通信规约和协议,完成与光伏电站内各种信息交换及与主站的数据通信。

光伏电站相关设备应至少支持以上通信规约和协议的一种,完成与综合终端的信息交换。

光伏电站与电网调度机构间交换的调度自动化信息,是指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中主站端与光伏电站端交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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