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潍坊市物业服务合同6篇

潍坊市物业服务合同6篇篇1潍坊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实力,乙方对甲方有较高的信任度,丙方具有专业的物业管理能力,故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洁、安保、绿化养护等服务。
具体细节以物业管理规定为准。
1.2 乙方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保持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并配合甲方和丙方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或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支付时间每月及时足额地交纳物业管理费。
2.2 甲方及丙方应当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及维护保养费用的变动,及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并通知乙方。
第三条服务保障3.1 甲方及丙方应当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与秩序,提供良好的生活区环境。
3.2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及丙方的服务质量,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甲方及丙方应当及时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甲方、乙方和丙方如有变更、解约需求,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友好协商后按照约定的流程和方式办理退还或转移押金的手续。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签。
6.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篇2潍坊市物业服务合同一、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二、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三、物业服务内容:1. 物业服务项目:(1)小区绿化及道路清洁维护;(2)小区公共设施维修保养;(3)小区安全巡逻;(4)其他特殊需要的服务项目。
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所需材料

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所需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向价格部门提交物业服务收费的书面申请(项目基本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情况、协议价格的基本情况);
2、填写《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经价格部门备案后,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办证依据;
3、物业服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物业服务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8、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规约)》(复印件);
9、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成本核算报告。
联系电话:******。
(完整版)《潍坊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潍坊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说明1、本合同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物业主管部门批准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适当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条款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4、开发建设单位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5、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6、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合同为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潍坊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开发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备案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中标备案表

备案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
中标备案表
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名称:
所在镇(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制
说明
一、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所需资料到当地住房和城
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标备案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填报,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填报本表的同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开标评标过程;
2、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份,当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份,招标人一份。
潍坊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线服务供24小时热线电话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小时热线电话服务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服务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本地相关要求。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每次征询覆盖面不低于总户数的50%,满意率65%以上(1)服务规范应符合本地相关要求。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每次征询覆盖面不低于总户数的50%,满意率70%以上(1)服务规范应符合本地相关要求。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每次征询覆盖面不低于总户数的60%,满意率75%以上(4)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社区活动(5)节假日有专题布置(1)服务规范应符合本地相关要求。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投诉在12小时内答复(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每次征询覆盖面不低于总户数的70%,满意率80%以上(4)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社区活动(5)节假日有专题布置(1)服务规范应符合本地相关要求。
(2)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投诉在12小时内答复(3)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意见,每次征询覆盖面不低于总户数的80%,满意率85%以上(4)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社区活动(5)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沟消毒灭害基本落实夏季灭四害消杀工作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其余月份每三个月不少于1次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其余月份每两月不少于1次5-10月的灭四害消杀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雨污水管道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畅通,雨污水井每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畅通,雨污水井每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雨污水井每季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化粪池无满溢,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无满溢,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每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每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施和救助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智能道闸中2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2)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3)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有监控中心(2)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智能道闸中3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3)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4)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5)对公共秩序维护员进行理论及实操培训(2)配备电子巡更、录像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住户报警、门锁智能卡、智能道闸中4项以上技防设施,24小时开通(3)每年组织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练不少于2次(4)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5)对公共秩序维护员进行理论及实操培训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已经二ΟΟ一年八月七日第二十九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王伯祥二ΟΟ一年八月十九日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规划建设、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建设用地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要接受小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居民委员会应支持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服务活动。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管理。
第五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
建设、规划、民政、工商、物价、公安、市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有部位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
于某、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于某、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30【案件字号】(2021)鲁07民终45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海玲李玉信高波【审理法官】冯海玲李玉信高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于某;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于某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于某【当事人-公司】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宋洪岩山东德锦律师事务所;杨洪晓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洪岩山东德锦律师事务所杨洪晓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洪岩杨洪晓【代理律所】山东德锦律师事务所山东求和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被告】潍坊昌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焦点是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收取物业费用和停车服务费是否有依据。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诉讼请求反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收取物业费用和停车服务费是否有依据。
依据查明的事实,案外人冯海利于2016年10月8日购买案涉房屋,并与被上诉人签订了一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泰和上筑房屋接收确认单》、《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手册》、《装修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治安消防安全协议》、《室内装修工程承诺书》、《燃气安全使用承诺书》等,接收了钥匙、门禁卡、蓝牙卡等物品。
依照合同约定,业主负有缴纳物业费及车辆停车服务费等业主应缴纳费用的义务。
上诉人于某于2018年12月3日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在案涉小区居住。
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流程(3篇)

第1篇一、备案概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取得物业服务项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物业服务合同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过程。
备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
以下是山东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
二、备案主体1.物业服务企业: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
2.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
三、备案条件1.物业服务企业已取得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已明确约定物业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收费标准等。
3.物业服务合同已取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认可。
四、备案流程1.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交备案申请。
(1)提交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物业服务合同原件;②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说明;⑤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认可文件。
(2)物业服务企业将备案材料报送至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2.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受理备案申请。
(1)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2)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3.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向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备案证明。
4.物业服务企业取得备案证明后,将备案证明复印件报送至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5.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备案证明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五、备案变更1.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重新备案。
2.备案变更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协议;(2)备案证明原件;(3)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六、备案撤销1.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撤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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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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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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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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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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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委托方情况
委托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日
企业申请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社区居委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证明一式四份,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镇街、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