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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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4.12•【字号】琼价费管[2011]154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54号)各市县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表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表
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表
编制单位(盖章): 日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现任职务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及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 毕业时间 从事物业服务时间 资格证书号码 项目规模 (建筑面 积) 任现职时 间 制表时间: 出生年月 性别 照片 年 月
物业 填写内容为:在何单位、何部门、何岗位工作、任何职务及工作起止时 服务 工作 间等。 简历 考核扣分记录 扣分分值 管理业绩记录 表彰单位 社区 初审 核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扣分事项 扣分时间 业绩事项 获得时间 街道办事 处(公共 服务中 心)审核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 主管 理部 门科 室审 核意 见: 物业 主管 理部 门审 批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源自(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时间:2011—4—12琼价费管[2011]154号QSF-2011—700004各市县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准备的证据清单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准备的证据清单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准备的证据清单-(1)(总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小区业主证据清单第一组证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业服务资质证书。

(财务部提供)第二组证据:物业服务合同(如合同已到期的,要准备续签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证、发改委核准的物业收费标准。

(市场部提供)第三组证据:1、房屋产权查询单1份或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均为被告,登记权利人有几个算几个,不能遗漏)、被告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身份证。

(物业综合部进行查询)2、拖欠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计算一览表。

(财务部提供)第四组证据:1、被告什么时间入住小区的证明资料(装修合同、交房资料)。

(物管处提供)2、如果存在二次供水的,要计算二次供水的费用涉及的用水数量的证明资料。

(物管处提供)第五组证据:1、公共绿地、花木及景观养护、清洁卫生、车辆停放照片。

(物管处提供)2、保安交接班记录表、保安部巡查签到表、巡查记录、小区来人来访记录表、装修出入管理登记表(每个表、每年选择复印二页,但所有记录在开庭时带至法院核查)。

(物管处提供)3、物业公司人员维修设备照片(最好每年选择二张)。

(物管处提供)4、电梯运行记录表、水泵运行记录及配电室、监控室物业人员的工作照片(每年选择二张)。

(物管处提供)5、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每个表、每年选择复印二页,但所有记录在开庭时带至法院核查)。

(物管处提供)6、重庆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物管处提供)7、物业公司就发现的违法搭建及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等发出整改通知函。

(物管处提供)8、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的其他证据。

(物管处提供)第六组证据:向被告催费的通知。

(物管处提供)第七组证据:其他相关证据。

证据复印件壹式两份,所有原件在开庭时要带至法院核查。

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

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

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一、引言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是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物业移交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份清单。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的内容和要求。

二、清单内容1. 物业基本信息- 物业名称:XX小区- 物业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物业所有权人:XX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 物业设施清单- 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绿化带、游泳池、健身房等。

- 安全设施:包括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消防设施等。

- 公共设备:包括电梯、供水设备、供电设备等。

3. 物业文件资料清单- 物业合同:包括物业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等。

- 物业证照: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

- 物业备案资料:包括物业备案登记表、相关批文等。

- 物业费用清单:包括物业费用明细、收费标准等。

4. 物业人员清单- 物业管理人员:包括物业经理、保安人员、维修人员等。

- 物业委员会成员:包括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等。

5. 物业财务清单- 物业收入:包括物业费、租金等。

- 物业支出:包括物业维修费、人员工资等。

- 物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6. 其他事项清单- 物业投诉记录:包括投诉内容、处理结果等。

- 物业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费用等。

- 物业改进计划:包括改进方案、实施计划等。

三、清单要求1. 清单内容必须准确、完整,确保物业移交的全面性。

2. 清单中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规范,确保物业管理的合法性。

3. 清单中的人员信息必须准确、详细,确保物业管理的连续性。

4. 清单中的财务信息必须真实、清晰,确保物业财务的透明性。

5. 清单中的其他事项必须详细、具体,确保物业管理的持续改进。

四、总结物业管理物业移交清单是物业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通过清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物业管理的成功至关重要。

同时,清单要求的严格执行也能够提高物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亳价〔2007〕67号关于印发《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本市各物业管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皖政〔2004〕92号)以及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皖价房〔2005〕154号)等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 O 七年七月十六日 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建设厅《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物价局 房产局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对城市各类物业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各县、区物价局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物业服务企业)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物业服务企业)
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表(物业服务企业)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详址
保安服务区域(单位、小区等)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方式
分管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保安员人数
是否有内部报警运营服务
是□ 否□
备案应当提供
下列材料
1、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附服务项目名称、概况文字说明);
4、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5、保安员在岗培训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情况。
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报备人签名:年月日
所在地派出所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公安机关印章)
年月日
县级公安机关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公安机关印章)
年月日
市级公安机关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审核人:
(公安机关印章)
年月日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文

为进⼀步加强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重新修订《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年四⽉⼗⼆⽇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本省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和秩序,向业主或使⽤⼈所收取的费⽤。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与服务⽔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省⼈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作。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作。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性质和特点分别实⾏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

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特约服务收费实⾏市场调节价。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实⾏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根据普通住宅物业类型、服务内容及服务成本等情况,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每三年向社会公布⼀次。

基准价根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社会承受能⼒等因素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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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登记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背面)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须知
一、备案时间
承接龙岗区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公司(含区内、区外注册公司),均须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二、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一)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物业服务合同(原件)
(三)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应根据小区实际,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消防安全事故,供水、供电和供气事故,物业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及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

(四)物业服务用房移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须提供此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六)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须提供此项,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需提交协议选聘同意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业主大会同意续聘物业企业的表决结果统计表(续聘合同须提供此项,复印件加盖业主大会公章)
(九)物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物业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十一)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请按编号顺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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