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社会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合集下载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应科学把握的几个问题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应科学把握的几个问题
[ 稿 日期 ]2 1 一 5 2 收 0 1 o— 7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的 指 导 思 想 、 体 目标 、 质 核 总 本
心 、 体 思路 、 本 内容 、 点 任务 、 理 理念 、 要工 总 基 重 管 主 作 、 本 方 法 作 了 全 面 系 统 的 科 学 论 述 。这 些 重 要 论 根 述 ,不 仅 丰 富 和 发 展 了 马 克 思 主 义 社 会 管 理 理 论 , 而 且 深化 了党 的执政 规 律 、 会 主义 建设 规律 和人 类社 社
加强 和创 新社会 管 理 , 在 现有 的社 会 资源 和管 理经 是
加 强 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 中 央 全 面 把 握 国 内 外 形 是
势 、从 党 和 国家 事 业 发 展 全 局 出 发 作 出 的 重 大 决 策 ,
对 着 力 有 效 解 决 当 前 各 类 社 会 矛 盾 , 强 和 巩 固 党 的 加
会保 障 、 会 矛 盾化解 、 会 组织 管理 、 会 治安 防控 、 社 社 社
诠 释 , 是 我 们 搞 好 社会 管 理 创 新 、 寻 社会 管 理 路 更 探
径 、 建 社会 管理 体 系的行 动指南 。 构
文 明建 设 总 体 格 局 中 社 会 建 设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推 进 社 会 建 设 、 务 经 济 建 设 、 强 政 治 建 设 、 力 服 加 助
些 理 论 和 实 践 上 的研 究 与 探 讨 , 在 抛 砖 引 玉 。 旨


要准 确理 解 和贯 通社 会 管理 创新 工作 的概 念
验基 础上 , 入新 的社会 管理 理 念 、 识 和方 法 , 传 引 知 对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并政办发[2009]126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发〔2009〕29号),设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正县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职责1.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

(二)划出职责1.拟定市内人员境外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技工学校评估认定交社会中介组织管理。

(三)划入职责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职责1.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统筹整合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

价值 。
() 4 突出党建创新 , 强调保 障有 力, 升企业软 提
实力和品牌矿 井建设要有新的进展 党建工作是企业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 争力的关 键组成部分 。面对沙 曲矿全面推进 “ 十二五” 发展战
严、 、 、 细 实 廉”的作风要求 , 在工作 中不等不靠 、 不推 不拖 , 使优 良的作风显现在工作落实上 , 体现在实践 成 效 中。 () 3 突出评价考核 , 强调执 行卓越 , 全体党 员干
化, 让老城区焕发新颜 。二是加快旧城改造进度 , 高标 准完成国师街片区、 坝陵南街片区和北大街 3 公里沿 . 6 线的综合治理工程, 为市民打造出 3 个环境优美、 功能 齐全、 内涵丰富、 特色鲜明的精品街区。三是加快棚户
二、 精品社 区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的基层功能 社 区, 是社会管理 的最基层和最前沿 。杏花岭区 是一个人 口大 区, 社区数量多达 18 。但作为老城 0个 区, 社区基础设施落后 , 办公条件简陋 , 经费不足 , 社 区干 部待 遇不 高 这些 问题 , 严重 制 约着 社 区管 理 和服
强, 以企业软实力提升 、 推进品牌矿井建设 的新成效 检验党建工作的新成效 , 在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上取 得新 的进展 。
求, 面对沙 曲矿广大职工家属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
新期待 ,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 责任意识 。要从提高执行力 、 实施力 、 落实力着眼 , 严
障 创
社会大局 , 立足保障和改善 民生 , 结合 区情 实际 , 进行 了一些积极的
探 索 和尝试 。


送温暖、 大接访——增加社会管理的和谐 因素
杏花岭区是省城太原的一个老城 区 , 困难企业多 , 困难群众多 , 道路建设 、 旧城改造拆迁压力大 , 由这些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多 。 信访形势一度非常严峻 , 也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 。 针对这种情况 , 区于 20 年 l 月启动了以 “ 我 09 2 千人帮千户 、 单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1.03.21•【字号】并民[2011]44号•【施行日期】2011.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民〔2011〕44号)各市直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发〔2011〕5号)精神,特制定《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太原市社会组织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探索,按照省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措施。

二、目标任务及原则着力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紧密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分步推进,逐步完善。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4•【字号】并政办发〔2014〕66号•【施行日期】2014.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4〕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4日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为规范居民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市民居住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顿居民住宅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以“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排查存在于居民楼内的餐饮等经营单位,对合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取缔,对黄赌毒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通过集中整顿,彻底消除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存在的食品、消防、治安、燃气、用电及油烟、噪音污染等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净化省城民众生活环境。

二、整顿内容(一)经营活动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证照是否齐全;(二)经营过程是否存在食品、消防、燃气、用电及环境污染等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三)经营产生的噪音、垃圾、油烟及对楼内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处置是否到位;(四)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雇佣未成年人及非法容留外来人员住宿等问题,是否存在涉“黄、赌、毒”等犯罪活动。

三、整顿要求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必备条件。

在居民楼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经所在居民楼住户同意,并报所在小区物业备案;2.经营场所取得《消防许可证》或相关证明;3.取得工商《营业执照》;4.符合经营性用电相关规定;5.外来从业人员取得暂住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1•【字号】并政发[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并政发〔2012〕20号)清徐县、古交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我市第一批扩大县级(清徐县、古交市)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已经2012年4月17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太原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共106项)一、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类(31项)(一)市发改委(19项)1.申请使用国家和省政府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下级部门审核报送材料的,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报送,省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对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下达批文。

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定期将下达资金情况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2.不需要国家、省、市出资和平衡建设条件的县级政府资金投资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定期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3.试点县(市)安排本级各类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或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按规定应由省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4.试点县(市)申请世行、亚行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省投资主管部门,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5.试点县(市)所属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并抄报市投资主管部门。

6.总投资3亿元以下的煤化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装备制造、材料工业和旅游建设项目由试点县(市)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报省、市投资主管部门。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2002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002年7月15日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系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一)道路: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车行道、人行道、侧平石、隔离带、路肩、边坡、边沟、公共广场、停车场等;(二)道路附属设施:道路照明、安全岛等;(三)桥梁: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四)桥梁附属设施: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限速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场市道路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建管、规则、公安、国土、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办法,不得侵占、损坏城市道路,或者改变其性质和功能,并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城建维修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并政办发[2011]81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关于《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部署,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充分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建立集预防、管理、服务、控制和打击为一体的工作系统,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天网”治安工程,对暴力恐怖活动、重大群体性事件做到预警预知;对可防性、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做到主动预防、有效控制;对已发生案(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阵地、重点物品、重点社会组织做到管理到位、控制有力;对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

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公安机关专业化管防打控力量为骨干,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管控为重点,以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为基本框架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社会治安“天网”。

三、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天网”治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解读做好十项创新实现三大转变张慧梁涛赵继钊2月16日出台的《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行动方案》,提出十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它们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优化交通环境、实施"天网"治安工程、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至此,一个旨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着力点,努力破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性难题的行动全面启动。

"确定这些创新项目,目的是为了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由单一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管理转变,由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掌控转变。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行劳动监察网络化【现状】近几年来,因企业拖欠工资、劳动合同不规范、延长劳动时间以及非法劳动中介等引发的劳动纠纷,在我市劳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要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广大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纠纷;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内部申诉机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把劳动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提高保障性住房比例【现状】"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拓展100平方公里新城区,增加100万左右的城市人口,省城至少将有3000万平方米的住房需求,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

但与此同时,一些合同违约、偷税漏税、债务拖欠、广告欺诈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比例失调,高端市场、中端市场、低端市场不能均衡发展,违法建设、违规建设、无证销售屡禁不止。

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刻不容缓。

【措施】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需要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准入门槛,强化市场监管,淘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企业,促进房地产业规范经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打击违规销售房屋、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虚假广告、合同违法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协调办公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的协调处理;提高保障性住房在房产开发中的比例。

优化交通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现状】目前,我市城市道路1078条1770公里,机动车达60万辆,并正以每天300辆以上的速度增长,交通容量突破饱和已近在咫尺。

而我市公交线路不尽完善,站点设置不尽合理,公交分担率仅为17%左右,远远低于全国同类城市,省城交通拥堵现象开始凸显。

【措施】全面提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分步骤、有重点地作出近期和远期规划;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发挥各种公共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快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实现城乡交通资源的均等化;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交通设施,合理分配路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实施"天网"治安工程构建动态防控网络【现状】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行警务机制改革,实施警力下沉,强化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加强社区(村)警务建设,发展壮大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初步构建起了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

治安防控网络在案件侦破和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省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但省城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视频监控还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和应用范围广泛化。

【措施】按照"政府推动、整体规划、多元投入、分步实施"原则,在大力推进"天眼"工程的基础上,根据《太原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我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在交通要道、治安卡口、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和复杂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利用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社会治安动态情况的掌控和管理。

加强社区(村)警务建设、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防范建设,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现状】社区、农村建设为基层社会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由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89年颁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适应社区建设需要。

同时,社区、农村建设投入不到位,人员待遇低,办公条件差,社区和农村普遍难以完成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措施】以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权组织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以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为重点,以加大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人财物投入为保障,以出台《太原市社区管理办法》为支撑,突破现有体制机制的约束,从办公场所、活动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用100个高标准示范社区、100个高标准示范农村,带动全市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现状】目前,我市登记的民间组织共有1780个。

目前,我市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执行的还是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这两个《条例》缺乏实施细则,在具体执行当中有一定的困难,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措施】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着力提高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等级评估、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机制,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力度,促进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和完善联调体系处置化解矛盾纠纷【现状】近几年,我市在矛盾纠纷大调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对源头预防、前端治理重视不够,基层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特别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仍有不到位的环节,致使大量社会矛盾无法排查、无法化解。

【措施】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乡街综治中心、县(市、区)矛盾联调中心为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在人民调解方面,加强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和涉及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行政调解方面,建立以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调解人员;在司法调解方面,建立两级法院全程、全员调解制度,将调解范围涵盖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将调解机制贯穿诉前、诉中、判后、执行全过程之中,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在行政仲裁方面,要指导仲裁机构建立完善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强化仲裁人员调解责任。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预警与大调解有效配合的机制,形成矛盾排查、研判、预警、调解、处置有机结合的化解矛盾体系。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省城流动人口在淡季时达到65万,旺季时达到100多万。

目前,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虽有很大改进。

但是服务不到位、管理滞后的问题仍然存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仍居高不下。

随着省城城市规模的扩大,流动人口还会有所增加,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措施】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力量;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和"一站式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实施和完善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强化部门的服务职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困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数据库和出租房屋数据库,完善推广日租房"快捷通"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部门资源、信息共享,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科技水平。

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听民意【现状】目前,我市已对40多个项目进行了评估。

由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加之我市这项工作才刚刚推开,还属于新生事物,大多县区和部门都没有实行。

实践中,评估项目如何认定,评估程序如何规范,评估机构如何选定等,都还处在探索阶段。

【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意见》、《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细则》,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要坚持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

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制,按照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申报审批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工作的实施部门,通过听证、论证、公示等做法,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作出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对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着力扩大覆盖面【现状】我市率先推进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虽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但社会保障仍存在覆盖面窄,非公有经济组织参保率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困难等问题。

【措施】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统筹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着力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