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生产企业检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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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企业标准

调味料企业标准

Q/BLC公司企业标准Q/BLC0001S-2011固态调味料2011-12-07发布2011-12-17实施Q/BLC0001S-2011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乐陵市乐畅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IQ/BLC0001S-2011固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等辅料和5’-呈味核苷酸二钠、β-环状糊精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干燥灭菌、粉碎、调配、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7652八角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7900白胡椒GB/T7901黑胡椒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GB/T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22267整孜然GB/T22300丁香LY/T1652花椒质量等级Q/BLC0001S-2011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2845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QB1613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DB44/T604陈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辣椒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辣椒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辣椒调味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辣椒调味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为原料,辅以食用盐、芝麻、干姜、花生、熟杏仁、熟腰果、紫苏籽(熟制)、白砂糖、瓜子仁、黄豆(熟制)、鸡粉调味料、味精、鸡精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香辛料、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菜籽油炒制、配料、混合、粉碎、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辣椒调味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NY/T 954 小粒黄豆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SB/T 10513 牛肉粉调味料SB/T 10615 熟制腰果SB/T 10617 熟制杏核和杏仁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干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SPX0001S-20170 复合香辛料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孜然、白胡椒、黑胡椒为原料,以鸡精、味精、食用盐为辅料,经拣选、粉碎、调配、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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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3.1.1 原料花椒应符合GB/T 303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八角应符合GB/T 7652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胡椒、黑胡椒应符合GB/T 1569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1.2 辅料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T 8967和 GB 2720的要求。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和GB 2721的要求。

3.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4 污染物限量表2 污染物限量3.6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状态,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 ≤ 2.8GB 5009.12。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粉、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经精选,研磨、过筛、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GB/T 30391 花椒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产品配方不同分为凉拌王、炒菜王、麻辣鲜、半斤香。

辣椒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辣椒调味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辣椒调味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辣椒调味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辣椒为原料,辅以食用盐、芝麻、干姜、花生、熟杏仁、熟腰果、紫苏籽(熟制)、白砂糖、瓜子仁、黄豆(熟制)、鸡粉调味料、味精、鸡精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香辛料、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食品用香精),经菜籽油炒制、配料、混合、粉碎、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辣椒调味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NY/T 954 小粒黄豆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SB/T 10513 牛肉粉调味料SB/T 10615 熟制腰果SB/T 10617 熟制杏核和杏仁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3.1.1.1 干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调料检验报告

调料检验报告

调料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委托单位:
检验单位:
一、检验目的
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对所检验的调料样品进行全面检验,判断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样品情况
样品名称:
样品来源:
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三、检验项目
1.外观检验:观察样品的颜色、气味、无杂质、无异物等。

2.感官评定:对样品进行感官评定,包括味道、口感等。

3.水分检验: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水分检测,确定样品的含水量。

4.色泽检验:利用光谱仪等设备,判断样品的颜色是否符合标
准要求。

5.酸值检测:通过酸度计等设备,测试样品的酸度,确认是否
符合标准。

6.微生物指标:对样品进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霉菌等微生
物指标检测,确保样品卫生与安全。

四、检验结论
经过全面检测,所检的调料样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检
测结果合格。

五、备注
本检验报告仅对所检样品负责,不能作为其他样品检验结果的
依据,不得随意转发或作为广告宣传内容使用。

检验人员签名:检验日期:。

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调味品(除食盐类)生产许可的审查工作。

第三条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调味品是指在饮食、烹饪和食品加工中广泛使用的,用于调和滋味和气味并具有去腥、除膻、解腻、增香、增鲜等作用的产品。

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酱油、食醋、味精、酱类、调味料。

(一)酱油。

酱油是指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小麦粉和/或麦麸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

类别编号为0301。

(二)食醋。

食醋是指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包含甜醋。

甜醋是指单独或混合使用糯米、大米等粮食、酒类或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后再添加食糖等辅料制成的食醋。

类别编号为0302。

(三)味精。

包含谷氨酸钠(99%味精)、加盐味精、增鲜味精。

谷氨酸钠(99%味精)是指以碳水化合物(如淀粉、玉米、糖蜜等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发— 1 —酵、提取、中和、结晶、分离、干燥而制成的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状调味品。

加盐味精是指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盐的混合物。

增鲜味精是指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GMP)、5'-肌苷酸二钠(IMP)或呈味核苷酸二钠(IMP+GMP)]等增味剂的混合物。

类别编号为0303。

(四)酱类。

酿造酱是指以谷物和(或)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制成的半固态的调味品。

包含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和其他酿造酱。

类别编号为0304。

(五)调味料。

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酱类、食盐外的其他调味品,包含液体调味料、半固体(酱)调味料、固体调味料、食用调味油和水产调味品。

香辛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香辛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胡椒、八角、孜然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姜粉、桂皮、蒜粉、谷氨酸钠、鸡精,经混合、分装制成的非即食香辛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7652 八角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7900 白胡椒GB/T 7901 黑胡椒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2267 整孜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1 桂皮GB/T 30391 花椒NY/T 1045 绿色食品脱水蔬菜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配方原料不同产品分为:花椒复合调味料、五香复合调味料、黑胡椒复合调味料、白胡椒复合调味料、孜然复合调味料、馅类复合调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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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
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含第1号修改单)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5.1.3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
5.1.4应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原料控制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以有效验证生产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净含量、感官要求以及其他容易受生产过程影响而变化的检验项目的检验频次应大于其他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实验室分为两种:1.对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均有限量要求的实验室,应具备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2.只对理化指标有限量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理化实验室即可。实验室应合理划分出相对独立的区域,以便于实现总体功能,达到安全、合理、科学、方便和节能的要求,详情见附录A。
3.2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针对大型调味品企业有原料入场检验需求的实验室。除具备一般要求中规定的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外,还可建立色谱室和无机实验室,同时还需具备废液室、危化室和气瓶室,均需满足GB/T 32146.3的要求,详情见附录A。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
≥1.8
GB/T 12729.12
水分(质量分数)/(%)
≤80.0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3.0
GB 5009.4
杂质(质量分数)/(%)
≤10.0
GB/T 12729.5
外加物
不得检出
GB/T 30391
二级
精油/(mL/100 g)
≥0.7
本文件起草单位:XXX、XXX、XXX、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XXX、XXX、XXX、XXX、XXX
调味品生产企业检验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产预包装类调味品的食品企业实验室布局、原材料验收管理以及出厂检验的基本要求及管理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原材料验收规范
4.1要求
4.1.1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要求
表1感官要求
原料名称
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食用植物油
色泽
具有产品应用的色泽
GB 2716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状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食用动物油
色泽
具有特有的色泽,成白色或略带黄色、无霉斑
游离棉酚/(mg/kg)
≤200
GB 5009.148
食用动物油脂
酸价(KOH)/(mg/g)
≤2.5
GB 229
过氧化值/(g/100 g)
≤0.2
GB 5009.227
丙二醛/(mg/100 g)
≤0.25
GB 5009.181
鲜花椒及冷藏花椒
一级
精油/(mL/100 g)
≥0.9
GB/T 17527
GB/T 17527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
≥1.6
GB/T 12729.12
水分(质量分数)/(%)
≤80.0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3.0
GB 5009.4
杂质(质量分数)/(%)
≤10.0
GB/T 12729.5
外加物
不得检出
GB/T 30391
干花椒
一级
精油/(mL/100 g)
GB 5009.2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 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7527胡椒精油含量的测定
GB/T 30391花椒
GB/T 30382辣椒(整的或粉状)
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附录A实验室布局图
(资料性附录)
图1一般要求实验室布局图(具备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
图2一般要求实验室布局图(只具备理化实验室)
图3特殊要求实验室布局图示例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出厂检验报告
检品名称
生产日期
规格/等级
生产批次
批量
抽样量
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序号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检测结果
检测依据
判定结果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盐指标的测定
GB 5009.1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性食品中游离棉酚的测定
GB 5009.1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3.0
GB/T 17527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
≥7.5
GB/T 12729.12
水分(质量分数)/(%)
≤9.5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5.5
GB 5009.4
杂质(质量分数)/(%)
≤5.0
GB/T 12729.5
外加物
不得检出
二级
精油/(mL/100 g)
(4)检验结果中应涉及其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测结果、检测标准等。
(5)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7.3留样
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留存样品数量应与出厂检验样品等量。食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的保质期;食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GB/T 30391
辣椒(整的或粉状)
水分(质量分数)/(%)
≤11
GB 5009.3
总灰分(质量分数)/(%)
≤10
GB 5009.4
4.1.3真菌毒素和污染物限量
真菌毒素的使用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1.4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ICS65.020.30
CCSB43
团体标准
T/CQTW002-2021
调味品生产企业检验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重庆市调味品协会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重庆市调味品协会归口。
状态
结晶状颗粒或粉末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1.2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理化指标
原料名称
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食用植物油
酸价(KOH)/(mg/g)
≤3
GB 5009.229
过氧化值/(g/100g)
≤0.25
GB 5009.227
溶剂残留量/(mg/kg)
≤20
GB 5009.262
(4)出厂检验报告模板见附录B
7.2出厂检验记录内容
(1)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取样日期、供应商或生产商的名称或来源、样品数量。
(2)检验依据、检验结论以及检验结果(可已附加形成附在检验报告后)。
(3)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得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4.1.5兽药残留限量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5检验
5.1.1通过自行检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对原料和产品进行检验。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5.1.2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
具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滋味
GB/T 30382
杂质
不得带活虫、不得霉变,更不得带肉眼可见的死虫、虫尸碎片及啮齿动物的残留物;不得带有梗、叶、砂土等外来物
食用盐
色泽
白色
GB 2721
滋味、气味
味咸,无异味
状态
结晶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味精
色泽
无色至白色
GB 2720
滋味、气味
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
精油/(mL/100 g)
≥2.5
GB/T 17527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
≥7.0
GB/T 12729.12
水分(质量分数)/(%)
≤10.5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4.5
GB 5009.4
杂质(质量分数)/(%)
≤2.0
GB/T 12729.5
外加物
不得检出
GB/T 30391
≥2.5
GB/T 17527
不挥发性乙醚提取物(质量分数)/(%)
≥6.5
GB/T 12729.12
水分(质量分数)/(%)
≤10.5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5.5
GB 5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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