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监督
税收特约监督员职责

税收特约监督员职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税收特约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是税收管理部门的重要辅助力量,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税收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监督员是税收管理部门的“眼睛”和“耳朵”,具有监督、检查、提醒、协助等多种职责。
以下就税收特约监督员的职责进行详细介绍。
一、监督员的基本职责1.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员要及时了解并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的最新动向,确保税收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
2.检查税收征管情况:监督员要对税收主体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税款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3.提醒税收违法行为:监督员要及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并提出警示、建议和整改意见,促使纳税主体遵守税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
4.协助税收管理部门查处问题:监督员要积极协助税收管理部门开展税收稽查和查处工作,配合税收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
5.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监督员要为纳税主体提供税收咨询服务,解答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等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主体合理避税、减税。
6.协助税收管理部门宣传政策:监督员要积极宣传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主体的税收意识和责任感。
1.定期检查企业税务档案:监督员要定期检查企业的税务档案,核实企业的纳税情况,防止逃税漏税行为。
3.跟踪纳税主体的税款缴纳情况:监督员要跟踪纳税主体的税款缴纳情况,定期核对企业的纳税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
5.处理税收投诉和举报:监督员要处理纳税主体的税收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并处理问题,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
6.参与税收稽查和核销:监督员要参与税收管理部门的稽查和核销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帮助税务部门查清问题。
7.参加税收培训和学习:监督员要积极参加税收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税收知识和专业水平,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篇示例:税收特约监督员是税务机关委托的特约监督员,其职责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监督纳税人遵守税法,保障税收的及时、准确征收。
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汇报

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我单位对税收执法督察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
以下是我单位的督察情况汇报: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年底以来,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的号召,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督察的作用,深入企业、市场和社区,全面了解纳税人的税收情况,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税收执法督察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企业逃避税收、偷逃税款、虚假报税等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加强了对其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的合规缴纳。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提高了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三、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督察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严格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确保税收的合规缴纳。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税收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提高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合规性。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确保税收的合规缴纳。
以上就是我单位税收执法督察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认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国家税收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

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和规定开展全面、深入监督检查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促进税收合规、防范和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然而,对于纳税人来说,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也是一种压力和挑战。
为此,本文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进行讨论。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
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收监督机制合理、有序,可以有效消除不必要的推诿和耽误,加快查处违法税收行为的效率,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包括增强执法机关的监管能力、加强内部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
例如,税收执法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合理用人、保障民主、严格执法等要求,确保执法公正,让纳税人既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也明白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做了什么、怎么做的。
二、秉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比惩罚更重要,这是税收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原则。
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应当秉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广大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税法合规,树立纳税意识,养成好的税收信仰。
因此,执法机关应当在稽查检查的过程中引导和教育纳税人建立“明白账、做好账、长远账”的意识,着力提高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同时,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宣传,开展税政法规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知晓率和合规程度。
如果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工作效率和执法公正。
通过加强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以预防为主”的思路有利于税收管理的顺畅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三、注重随机抽查,合理施权对于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来说,需要重视随机抽查的原则。
随机抽查不仅对于纳税人而言更加公正、公平,而且对于税务执法机关来说也更具有实效性。
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

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税务执法监察要强化“两权”监督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税务执法监察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地位,理清这项工作思路,探索这项工作方法,已非常必要,非常迫切。
那么,什么是监察,又有何职能呢?从字面上看:监,即监督监视之意;察,就是细查,就是考察。
古人对监察作了这样的解释:“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整肃朝仪”。
用现代语言表达,并落脚到税务执法监察上,就是要监督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纠正违规行为,严肃政纪,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它的总目标,就是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为着力点,通过税务执法监察,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各项制度得到政令畅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为此,搞好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强化“两权”监督,是在税收管理和执法监察中减少或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重要措施和必要环节。
现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作以下探讨:一、税务执法监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目前,税务执法人员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方向上发生偏差。
一是有相当一部分税务工作人员把税务执法监察与检查混为一谈,认为执法监察就是检查,思想概念不清、定位不准。
严格地讲,执法监察的主体具有惟一性,只能是监察机关,而工作检查具有多样性。
二是存在着重结果、轻过程、重使用、轻管理问题,执法凭感觉、工作凭经验,总以为只要程序基本合法、工作不出纰漏、任务不存在问题就万事大吉,缺乏执法过程监控和监督检查,用人不能察人,执法不严,管理松懈,形成“一俊遮百丑”的局面。
三是在税款征收方面,存在着人情税、关系税的情况,混淆税款入库级次、截留税款、违规开设过渡性帐户、税款核定不公等。
四是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征管底子不清、职责不明、漏征漏管、随意减税、免税现象。
五是在稽查方面,主要存在个别税务人员违反工作规程,政策执行不到位,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落实不够,查而不处、处而不罚,有些案件的处理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裁定失当、该罚的未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处罚力度软弱等现象时有发生。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4篇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4篇第一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XX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推进依法治税,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提升监督服务效能为主线,以当前税收执法主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为目标,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政策执行,落实执法责任,促进公正执法,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征管科、工商税科、所得税科、税源科、纳税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执法督察工作,承担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和督察工作资料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任务;相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执法督察工作,按期完成业务自查,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政策、管理及督察工作建议。
同时,各科室要对口指导基层单位完成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重点内容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1.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
是否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税款是否及时、足额、正确入库;是否存在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越权减免、截留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是否存在转引税款、买税卖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税收混库、违规征收滞纳金、延压税款、利用各类过渡账户调节收入进度等违反组织收入纪律的情况。
2.“营改增”试点过程中虚增虚报税收收入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8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8年修正)正文:----------------------------------------------------------------------------------------------------------------------------------------------------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以下简称执法督察),是指县以上(含县)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
第四条执法督察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督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条被督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执法督察。
第二章执法督察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督察内审部门或者承担税收执法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督察内审部门),代表本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上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和计划,制定本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和计划;(二)组织实施执法督察,向本级税务机关提交税收执法督察报告,并制作《税收执法督察处理决定书》、《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或者《税收执法督察结论书》;(三)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实施执法疑点信息分析监控;(四)督办执法督察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五)配合外部监督部门对税务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六)向本级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七)通报执法督察工作情况和执法督察结果;(八)指导、监督和考核下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九)其他相关工作。
税务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日趋复杂化和税收管理的迫切需要,税务执法监督成为各国政府重要的工作之一。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税务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I. 不公平对待和主观审定在税务执法监督中,不公平对待和主观审定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由于税务相关法规有时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造成了广泛而繁琐的解释标准。
这给了官员过大的灵活性,使得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进行裁量和判别。
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完善税收法规,并尽可能清晰明确相关条款。
同时,在这些条款还未修正前,要建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涉及类似情况进行解释和指导,以保证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合理。
II. 信息共享与合作缺乏在如今互联网高度发达、信息交流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背景下,税务执法监督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尚显不足。
国内外税务机关缺乏充分互动、协作和信息交流,这导致了对跨国企业偷漏税等问题的监管困难,并有可能使一些企业逃避应缴税款。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沟通,推进税务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
同时,在国内需要打造一个高效的信息交流系统,使得各级政府间、企事业单位间可以及时分享相关信息,并进行有效合作以打击逃税行为。
III. 缺乏有效的行政处罚手段在当前税务执法监督中,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或违规企业实力雄厚,往往存在对行政处罚手段力度不够、执行成本过高的问题。
这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他们仍然能利用种种漏洞来逃避惩罚。
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提高对逃避纳税责任者和违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司法起诉的门槛和力度,并公开曝光相关案例以形成威慑性。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的机制,实现行政、司法和警察执法等多领域联动:共同打击大规模的企业逃税行为。
IV. 人力资源短缺和缺乏专业技能税务执法监督是一项复杂而且需要高度专业知识的工作。
然而,目前我国在此方面存在人口结构老龄化、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并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工具,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是税收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一、税收服务税收服务是指税收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便利纳税、遵纳税法的服务。
税收服务不仅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规范税收服务的原则(1)便民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围绕纳税人的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规范原则:税收服务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3)专业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能够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
2.加强税收服务的途径(1)优化税收服务流程: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2)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加强税收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3)拓宽税收服务渠道: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等现代技术手段,拓宽税收服务的渠道,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税收执法税收执法是国家对税法的执行过程中,依法实施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是保障税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税收执法的原则(1)依法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
(2)公正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公正、公平,不偏不倚。
(3)严格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严格,对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2.加强税收执法的措施(1)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执法活动。
(3)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税收监管税收监管是指税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1.税收监管的方式(1)制度监管:建立健全税收监管制度,规范税收行为。
(2)信息监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信息监管,防止偷漏税。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是税务系统越来越重视的一种监督方式,它为税务部门制定更有效的监管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公正合理的税务管理服务。
在税务执法监督的过程中,采用合理有效的经验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浅谈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的重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
一、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的重要性税收执法监督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税务部门利用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纠正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是税务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记录、资料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进行的一种全面性的调查研究。
它对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对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帮助税务部门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监管措施。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包含了广泛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税务部门更准确地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和税收状况,从而针对性地制定更加合理有效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果。
2.提高税务执法的精准度。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可以精确地显示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税务部门在进行执法监督时进行准确评估,提高税务执法的精准度,避免误判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
3.促进税收合规。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可以及时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一些存在问题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惩戒,促进纳税人的合规行为,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可以促成更加公正和合理的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参照税收执法监督经验材料,了解自身经营情况和纳税状态,提高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意识。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5:税收执法
税法讲义之税法总论05:税收执法一、税收执法的概念和特征税收执法是国家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其他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其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1.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2.具有可救济性,即可复议或诉讼;3.具有裁量性,即税务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4.具有主动性,税收执法既是税务机关的职权,又是税务机关的职责;5.具有效力先定性,即行政救济不影响税务机关执法决定的执行;6.是有责行政行为。
二、税收执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要求:(1)执法主体法定;(2)执法内容合法;(3)执法程序合法(包括步骤、形式、顺序、时限);(4)执法根据合法。
2、合理性原则。
又称比例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它要求:①合目的性;②适当性;③最小损害性。
三、税收执法中税法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原则税收执法是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适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税法适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断,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四、税务机构设置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形成了现行税务机构设置:中央政府设立围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原有的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两个系统通过合并整合,统一设置为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此外,另由海关总署及下属机构负责关税征收管理和受托征收进出口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
五、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税务、海关两个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1.税务系统即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共16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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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监督
税收执法监督,是指作为行政监督主体的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收管理体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属税务机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非税务机关的组织或者个人,如审计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这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
二是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也就是说,税收执法监督的着眼点是“对内”,这不同于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主要是针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
三是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非行政执法行为,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或者税务机关的人事任免等内容均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监督范围。
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在税收执法行为作出之前对执法行为所实施的监督,目的在于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
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就是一种重要的事前监督方式。
事中监督,是指将执法权力相对比较集中的环节进行权力分解,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各环节相互制约。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是事中监督的重要形式。
事后监督,是指对执法结果
实施的监督,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税收执法检査、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