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
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

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制的改革,自然人税费服务和监管也逐渐得到重视。
为了进一步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提高税收意识税收意识是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前提,也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基石。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推广税收知识,提高人们对税收的认识和理解。
在税收宣传中,要注重实效、创新方式,提高税收宣传的吸引力和群众参与程度。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对于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借助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进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缴税等业务的全面覆盖,实现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三、强化监管力度加强税务监管是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必要措施。
通过加强执法检查、提高税收违法成本等手段,建立健全的自然人税务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自觉遵守纳税法规的意识,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四、完善服务体系为了使纳税人获得更加人性化、便民化的服务体验,我们应该加强自然人税费服务的真实性、安全性和便利性。
具体措施包括:提供更加细致的服务指南和手册,提供更加灵活的税务管理权限,及时解答和处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
五、深化改革深化税制改革,推进税制完善,是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的根本保障。
通过减轻纳税人负担、扩大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改进税收征管机制等手段,进一步落实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总之,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积极行动,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
只有加强税收纳入度、强化服务品质、深化制度改革,才能够建立稳定的税收收入基础,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基层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征管基础逐步夯实,依法治税全面推进,征管流程不断优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升。
但是目前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刚性有待加强,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刚性。
二是信息管税水平有待提高。
现有网络的先进性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调查显示,基层有67%的纳税人和7 5%的税务人员认为信息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充分。
三是征管流程应进一步优化,征、管、查三大系列衔接和共享机制还需完善,办税流程应根据信息管税的特点进一步整合和优化。
四是征管绩效考核有待改进,进一步解决干得多反而扣分多的现象。
五是基层人员素质与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不相适应。
根据目前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优化征管体系建设的五点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是突出科学管理,提高收入质量。
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挖潜堵漏,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努力提高税收管理质量。
从我县情况看,目前新的税收增长点还没有显现出来,税源结构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工作存在着一些困难。
这需要我们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坚持抓早、抓实、抓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收入监测、预警和税源变化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税源与税收收入分析监控。
要建立健全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有机协调、良性互动的机制,推动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收入增长速度、质量、效益的同步性和科学性。
二是推进依法治税,完善考评机制。
积极推进税务管理法治化进程,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税收执法。
建立税收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开展案卷讲评活动,相互交流提高。
修订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量、质、绩及过错进行科学评价,依托计算机技术,建立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绩效考核机制,使考核分值更能体现实际工作水平。
三是优化征管流程,征管查有效衔接。
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05年4月11日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文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自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对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理论探讨。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税收执法监督与税收信息化相结合,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是对税收执法权在税收领域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
其基本要求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通过健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法律内在要求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之一就是从属法律性,即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有法律依据。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稽征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要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行使,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制约。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是法律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其中控制职能是为确保目标实现而对行为进行的“衡量与矫正”。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立法是基础,执法是核心,监督是保障。
我国税收行政执法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基础,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发挥优势、巩固成果、加强监督、改善环境。
(一)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需要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的支持,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规定税收行政执法权的授权,规定税收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规定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和保障。
完善基础性的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拟定税收基本法,短期内在修订宪法不易的情况下,继续拟定税收基本法是可行之举。
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一些税收基本法律问题,以统领和协调单行税收实体法与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
税收基本法要对税收共性问题做出基本规定:如对政府是否拥有征税权做出严格规定,税种设置的基本原则,税收管辖范围及权限,税收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违法责任追究,税收司法保障,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以达到在税收领域内统一和规范。
二是拟定税务机构组织法或条例,规范税务机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职权,管理体制等等。
三是单行税种的暂行条例上升到实体税收法律,增强税法的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四是立法要规范。
立法要降低规范的弹性,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增强规范的严密性、科学性;同时,立法机关要及时制定、公布全国统一实施的配套规范——实施细则,以保证法律正确顺利实施,增强透明度。
税法解释权应属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不能自行制定有决定效力的解释和规定综合以上各点,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包涵:以宪法为统领,以税收基本法为税收法律的基础;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将单行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依据法律授权,由相应立法部门做出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和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以利于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进行。
(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完善,税收行政执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税收行政执法是在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监督和制裁,保障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但税收行政执法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单一的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质的不足、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数据不统一等。
因此,我们需要从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这一角度来提出建议。
一、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税收执法人员是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执行者。
尽管他们是专业的税务征收执法工作者,但在税收执法工作中,还是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群体。
二、加强对税收执法流程管理的规范税收执法流程的规范化是税收执法工作的基础。
税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制定严格的执法操作规范,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
加强对税收执法流程的规范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执法质量,还可以避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人为差错。
三、建立统一的执法数据平台现在很多税务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数据系统,但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数据交换机制,无法实现数据间的共享和交流。
因此,建立统一的执法数据平台,可以集中管理执法数据,提高数据共享和互通的作用,同时也可以降低执法风险。
四、完善固定配置和柔性配置的相结合在税收执法中,既要保证执法力量的配置,又要保证执法工作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因此,需要完善固定配置和柔性配置的相结合。
固定配置指的是对执法力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规划,以保证执法力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而柔性配置则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对执法力量进行灵活的调度,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五、加强税收诉讼和审查的监管税收诉讼和审查是税收执法中的重要环节。
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诉讼与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诉讼和审查的监管和检查。
在诉讼和审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引言税务系统作为国家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税收征收、管理和监督等重要职责。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推进税务系统的依法治税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推动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进程。
1.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宣传首先,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宣传。
税法是税务部门工作的根本依据,税务人员必须深入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确保税务人员能够全面理解并正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2. 完善税务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其次,税务系统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依法治税的落地实施。
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流程和规范,明确事项的办理程序、权限和责任等,确保税务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工作。
此外,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操作能力,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3. 建立健全税务纠纷解决机制税务纠纷是税务系统运行中常见的问题,正确处理纠纷对于推进依法治税进程至关重要。
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税务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解决税务纠纷。
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纠纷解决常见问题的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纠纷解决能力。
4.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和监察力度税务执法监督是确保税收征管依法进行的重要手段。
税务部门应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和监察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税收执法行为依法进行。
此外,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法规执行网络,以净化税收环境,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 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税服务质量税务部门应努力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增加办税过程的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服务。
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透明度,同时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疑问,建立良好的纳税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关系。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
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
(二)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杳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三)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
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四)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3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五)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
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
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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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
如何建立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应如何构建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应该从执法监督的主体、内容、手段、机制、队伍及工作规范等方面入手,由点及面,由浅入深,逐步推进监督体系形成。
一、构建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主体多元化格局应该建立起一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同级监督、党的监督和其他监督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监督主体多元化格局。
内部监督是指税务部门内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对税收执未能权进行的监督,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自我规范执法和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有效方法。
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好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
外部监督是指除税务部门之外,所有来自不同监督主体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的监督,是促进税收规范执法不可或缺的因素,是促进内部监察的强化齐。
对此,我们不仅要正确对待,积极接受和配合,更要形成工作制度,建立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良性衔接关系。
层级监督是指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对税收执法权的相互监督。
同级监督是指同级税务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不同岗位之间,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和制约。
党的监督是指各级党委、纪检机关对税务执法进行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样一种政治领导,主要通过制定路线、方针、
政策、组织纪律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其他监督,指党的监督之外的其他监督,是党的监督的有机补充。
二、构建税收执法监督内容的全面化格局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各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税收执法活动,涉及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包括对税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税款征收权、税务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等的监督。
(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事前监督。
事前监督就是强化源头控制,确保执法依据合法。
加强事前监督,要严格执行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制度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应该按照规定将税收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清理和简化已经实施的执法程序和文书,把重复设置的和不规范的进行归并和清理,新出台的各种程序规定和文书,一律要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
(二)对重点环节执法权的事中监督。
事中监督就是要把那些权力比较集中的执法环节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重在强化过程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执法随意性。
事中监督的主要手段是:一是要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实行回避制度,切实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
二是要对大额减免缓税的审批实行集体审核制度,严格遵守减免缓税的审批权限,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审批事宜,实行集体审批,民主决策。
(三)对执法权全过程的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应该突出日常化,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注重责任的落实。
主要是:一要强化税收执法检查。
在抓好上级对下级的层级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本级执法行为的日常检查,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抽查,特别注意检查征、管、查各环节的协调配合情况,把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要建立执法检查通报制度,督促整改,讲求实效。
执法检查的结果要作为年终考核被检查单位及领导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的执法人员,要结合落实执法责任制进行评议考核和实施过错追究。
三、构建税收执法监督手段的多样化格局税收执法监督的手段,是实现监督目的的具体途径。
根据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和侧重点不同,监督手段也多种多样,要适应工作的要求,不断创新。
(一)实施流程监督。
通过深化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科学分解权力,将监督制约贯穿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全过程,主要通过制定流程规则、分解权力、畅通流程监督渠道、互相制约、检查等进行监督。
(二)实施网络监督。
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由机器管人,从技术上实现真实、完整地获取税收征管信息,让执法行为清晰地呈现出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三)实施调研监督。
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税收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容易出现
问题的环节,问题的表现形式,然后对症下药,使执法监督有的放矢、切实有效。
四、构建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的系统化格局一是税收执法监督责任机制。
按照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和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意识和监督责任意识,形成执法监督的整体合力。
要明确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必须对执法监督工作负两面责任,把其纳入到税收工作发展,干部队伍建设之中;要明确部门责任,各个税收执法监督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规范税收执法权的运行。
要明确岗位人员责任。
明确执法监督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赋予相应的监督权力,明确责任,以此解决不愿、不敢或不擅于监督的问题。
二是税收执法监督制度保证机制。
制度是构建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重要保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制度、税收执法监督制度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是税收执法监督问责机制。
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目的在于规范执法,因此,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注重纠正整改,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
要以责任追究为核心,强调任何问题都必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的要求,使责任追究与过错行为责任人的切身利益挂钩,只有这样,税收执法权才能真正受到控制和约束,最
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乱纪行为的存在和发生,执法监督工作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四是税收执法监督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过程中的预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及时发现和处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
要畅通预警信息渠道,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和分析,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执法中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是税收执法监督分权制衡机制。
按照“权力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岗位职责,充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人机结果的监控机制,减少随意性。